這樣強迫中獎發大財的技巧,一定要公開給大家知曉:真人真事,絕非個案。(貼文連結2020年民眾於臉書貼文分享案例。)
故事開頭是醬子的……本人是遠東集團HAPPY GO會員,而且HAPPY GO會透過電子郵件寄送有點數回饋的市調。基於本人雞婆的熱血心腸總會挑選與自己生活實際體驗的主題填寫市調,例如大賣場比較、網購習慣、保健食品使用……正巧2021.7.20(二)晚上做完保健食品市調後次日2021.7.21(三)上午11:12接獲台中台醣生醫的節費電話,電話那頭女業務說到要寄送3天的瑪卡給我試試,特別叮嚀要早上吃最有效果然後會等我吃完後再電話聯絡使用狀況,我不疑有它的提供收件者大名與地址,很快隔天2021.7.22(四)中午前大樓管理室就收到台醣生醫以新竹貨運寄送的包裹。
這幾天剛好是颱風過境天候不佳,打算室內光線好時打開拍照與上傳分享社群媒體,最後在2021.7.25(日)下午3點拆開包裹,裡面是一個用氣泡布包裹著夾帶一張A4聲明書和價值$1,800紙盒裝商品與一個信封袋裝著3張商品DM、SGS檢驗報告書1張、1張2021.7.26繳款期限匯款單、1小盒3天份免費試用品以及一張柳姓女業務手寫便條紙。
我花了一點時間,在不拆開氣泡布包裝商品的情況下閱讀這張聲明書內文:
商品需知
您收到的瑪卡保健商品為一小盒,一大盒。
小盒是5顆裝,3天體驗。大盒是原$2800元,優惠價$1800元。如拆大盒繼續保養,就打開信封袋,持繳費單去各超商繳費即可。如不拆開大盒,也無須擔心,3天體驗完,您的專屬保健顧問會電話聯絡您,您再把需求告知。如要長期保養,有VIP專屬6到7折的折扣,感謝您!
當下一個念頭閃過,我遇上XX?
趕緊打開手機啟動錄影模式將所有物品原封不動裝回原包裝袋並不間斷錄影送至管理室請管理員通知新竹貨運退回原寄送地址。豈料因為並非知名購物台可以拆開沒使用條件下免費退貨,只好先發文給HAPPY GO市調客服單位說明該配合廠商並非信件標題與市調內容的日本味王保健食品公司,而是不知名的「台醣生醫」而且該廠商寄送免費試用品的同時夾帶「未來消費品」強迫推銷。
寄送客訴信函後次日2021.7.26(一)上午趕緊致電確認是否收到客訴信與要求回收商品,客服單位范小姐趕緊著手調查事件始末與該配合廠商「台醣生醫」同時也提供台醣生醫包裹上標示公司電話、地址、業務大名和手機0909xxxxxx。
經過一天半的時間過去,今天2021.7.27(二)上午再致電HAPPY GO找到范小姐後表示,1.HAPPY GO並未與該公司合作。2.一直無法聯絡上這位柳姓業務。3.否認HAPPY GO洩漏我的個資給其他外部廠商。
經過我親自打0909xxxxxx柳姓業務包裹上註明提供手機,響很久轉語音還是沒接。上午11:57致電04-23165883很快接通,總機小姐說:柳小姐現在電話中,我請她回電……。直到下午2點還是沒回電話給我,於是我2:10再撥打還是同一位總機小姐說一樣的話:柳小姐現在電話中,我請她回電。我反問:從早上到下午一直電話中嗎?
罵完真的有效,2:27業務柳小姐透過節費電話0938427192回電話給我,電話接通後我開始釐清整個鬼故事的始末。我問了對方是如何取得我的聯絡方式,而且剛好是前一晚完成HAPPY GO市調後隔天接到要寄送保健食品試吃品的電話,對方堅稱電話是電腦選號而且台醣生醫只有在momo台販售,沒有跟HAPPY GO合作。
我說為何貴公司寄送試吃品的同時夾帶著未來銷售商品,而且2021.7.21寄送出的商品已經「設計好」收到試吃品的民眾要在2021.7.26繳款期限內拿著匯款單去超商繳款?而且電話中完全沒有說明,今天就會讓新竹貨運以收件人付貨運款方式寄出。柳小姐用撒嬌的語氣不回答公司業務方式,一直鬼打牆答非所問的說吃瑪卡對身體很好,要我打開試吃包試試就知道不錯而且還可以持續接著購買夾帶的$1,800商品,然後後續再聯絡她持續購買……。我聽不下去的問:這商品你們要請新竹貨運來收還是我當下就給新竹貨運收走(運費到貨付款)。
以下為假設句( 難不成在7天鑑賞期後沒收到匯款,就會收到存證信函?)
如果你和你的家人未來遇到像這樣的「消費性問題」請掌握幾個「自救」原則:
1.在忙、工作中、分心中接獲類似行銷電話,千萬千萬不要做任何應答,並立即掛掉電話。因為有些公司會透過電話錄音錄進你「口頭答應:嗯、好、OK、可以」的「同意」「接受」該次電訪銷售,進而成為呈堂供證的證詞,就算你是出於口頭用詞習慣也不足以採信,交易已在電話錄音檔中成立。因此你當履行交易後的買賣契約。
2.不要點選一頁式廣告已經是老生常談,當然「異常、不正當」的銷售手段會不斷再不斷的創新。不要在電話中承諾交易買賣任何商品、不要購買你未曾看過聽過用過的「新興生技產品」除非這是在藥妝通路的開架平台可以看到的實體或是藥妝網路商城銷售的商品,具有明確標示內容物成分、劑量、數量、價格之公開透明資訊。
3.不要天真以為在知名購物商城、知名百貨賣場銷售,任何商品都是可靠可信賴的。上個月新聞爆料香港SOGO百貨銷售大陸製干貝仿冒成為北海道生食級干貝一樣高價販售。詐騙集團都會選擇租用高級豪宅社區做基地房了,怎麼不會用「名牌」來包裝自己以取信消費者呢?
4.不吃皆來食。不要接受「免費試用」「無效退費」「7天免費試用」……等類似的行銷商品。你不知道你收到的商品已經「偷偷夾帶」其他應付費商品到家了,如同該次台醣生醫事件。對方都已經設定好整個劇本:電訪、寄送免費+付費商品、繳款期限繳費單。你不但要浪費生命跟這樣無良廠商周旋,遇到其他更高端技巧與……你還是人家口中的肥肉。
5.不幸遇上了,莫驚、莫慌、莫害怕。更不能「放著不管」以為「就會沒事」。因為人家已經掌握你的錄音檔「同意」接受或購買,商品在你家;你卻不付款不聯絡銷貨商做退還,這是侵占罪。應當趕緊在7天內處理,就算是報警也不能拖延7天後。
6.透過原配送公司「運費到貨收取」的寄貨單寄回,全程拍照錄影存證。
以上是本人遇到的強迫中獎,希望跟大家分享這樣新的銷售型態。絕非個案,附件另一個案貼文連結。
< 2020.10.14台醣生醫消費案例 >
https://www.facebook.com/1186591722/posts/10221559955966704/?sfnsn=mo
< 氣泡布包裹限期繳款付費$1,800商品 >
https://m.facebook.com/story.php?story_fbid=1260199237729597&id=461132960969566
#蔣龐嚴選
#台醣生醫 #強迫銷售
#這樣的銷售手段算不算騙呢
醫事法廣告 在 呱吉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昨天半夜吳宗憲針對捐贈快篩試劑一事開了場直播,痛罵新北市安和里鄧里長。不是做善事捐物資嗎?為什麼吳宗憲會和里長針鋒相對?!
先不論衛福部食藥署有說明吳宗憲欲捐贈的快篩試劑不適合個人居家使用,必須要由專業醫事人員操作。
吳宗憲豪捐三千萬物資時就昭告各地里長快點來跟他領取,但各地里長領取時卻被要求要下載吳宗憲投資的通訊軟體PGTalk。一位里長可以領多少份?直接明說要里長拉里民下載使用PGTalk,有多少人加入PGTalk群組就可以領取多少份。
這等於變相在為自己公司的服務做廣告,還要台灣的里長們當下線。承平時期的商業活動各憑本事,但現在非常狀態,里長們光是日常防疫業務就忙得不可開交時,真的有必要用這方式表達善意嗎?
其實這件事的起點是在台北市信義區中行里的的林美君里長,數天前他就發現這個試劑領取辦法不盡合理,而且詢問吳宗憲方面到底是否會有醫事人員協助操作快篩試劑時,卻沒有詳盡答案。難道他除了捐試劑,還要幫忙設快篩站嗎?有跟衛福部或相關單位討論實施的辦法嗎?
防疫期間人人自危,吳宗憲用個人強大的媒體曝光能量,吸引了普羅大眾的注意,讓他們紛紛對各地里長施壓,希望每個里長趕快去跟吳宗憲索取免費的快篩試劑。吳宗憲甚至在個人直播上聲稱有反對意見的里長是怠惰、不顧里民需求。
不知道是不是有學到蔡衍明去年發次氯酸水的功夫,搞不好還可以開個記者會喝試劑給大家看看。
里長是台灣防疫的第一線人員,誰去通知長輩們施打疫苗?誰來監管地方防疫措施?都是里長的工作。而今天吳宗憲卻用這種情緒勒索的方式強逼里長就範,增加里長工作負擔,這難道是我們台灣社會想要看到的善意嗎?
為了自圓其說,吳宗憲方甚至還曾說加入PG Talk群組可以做為篩檢結果通報的手段。通報給誰?台北市的衛生局還是中央的衛福部?吳宗憲說他這是送衛生紙,順便蓋個商標在上面而已。
但他今天在談的可不是家裡囤積幾百包也無所謂的衛生紙,而是會影響到台灣整體防疫效能的醫事資源啊。
今天下午就可以在便利商店買到居家用的快篩用品。如果吳宗憲真心為台灣好,就像是台灣小麵店常有的待用餐,幫忙多買些待用的快篩試劑讓人免費索取吧。不要再給里長添麻煩了。
如果今天半夜又想要開直播罵人,提早講一聲,我不希望早上醒來幾百通未接來電。
醫事法廣告 在 元照出版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月旦醫事法報告 第56期(2021.6) 實務家觀點下之醫療民事訴訟
http://www.angle.com.tw/ahlr/event/review/202106.asp
醫療糾紛近年來備受各界關注,如何在確保醫療品質的同時,使醫病兩方能攜手打造良好的醫療環境,可謂是當前社會共識。由於醫療行為常伴隨危險性、裁量性與複雜性,一旦遇有事故發生,病家常循訴訟途徑維護自身權利;惟不論病家係依侵權行為或債務不履行提出損賠請求,因欠缺專業,故在論究過失有無、因果關係或是告知說明義務是否已然善盡時,多待鑑定結果。本期企劃以醫療民事訴訟為解析核心,透過司法實務家的觀察視野,為讀者解析請求權基礎、舉證責任、糾紛調解以及最新判決動向。
本期目錄
◎本期企劃:實務家觀點下之醫療民事訴訟
從全國地方法院民事醫療判決看最新發展趨勢/廖建瑜
醫療賠償訴訟之請求權基礎/管靜怡
醫療瑕疵與要件事實/邱琦
醫療訴訟舉證責任之實務新發展/邱泰錄
揭開醫療鑑定之神秘面紗──簡評刑事訴訟法鑑定章節之修正草案/侯弘偉
寫在臺中地院試行「敘事型醫療調解」之前/陳學德
◎全球瞭望
網際醫病關係之崩解(三)/謝宛婷 編譯
◎寰宇醫事裁判
日本水俁病基於食品衛生法之行政訴訟/黃浥昕 編譯(日)
◎醫事法學教室
護理勞動權益:勞工自願離職、預告期間與違約金/邱慧洳
◎月旦時論
美國公衛師制度介紹/劉汗曦
◎醫法新論
從司法實務觀點論一行為不二罰──以違規醫療廣告為中心/林宇力
◎判決快遞
2021/01 吳志正 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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