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事移工納入勞基法,研議勞動指引先行!
立即開啟政府、聘僱家庭、與家事移工的三方對話!
完整質詢影片 https://ivod.ly.gov.tw/Play/VOD/130539/1M/N
民國86年11月勞委會發布:自民國87年4月1日起家事移工適用勞基法。
而後民國87年3月31日再度發布:家事移工適用勞基法第84條之1。
實施九個月後,於民國87年12月31日發布:取消家事移工於勞基法的適用。
民國92年2月7日國策顧問劉俠:劉姐,發生不幸遭移工毆打致死的事件,浮現出家事移工的勞動條件與身心健康問題,自始在台灣社會引起越來越多人關注。
這是個老議題,在過去的討論裡,因為國家在照顧的角色裡缺席,將問題留在弱勢與弱勢之間相互拉扯,因而一直沒有結論。
然而,在將近二十年後的今日,台灣社會經歷了政府推動長照2.0政策,並對移工聘僱者逐步提供各項照顧。
長照服務法同時規定個人看護者應接受中央主管機關公告指定之訓練;並為外籍家庭看護工的在職訓練提供法律依據。
就業服務法規定家庭聘僱移工的聘前講習。
同時就業服務法廢止三年出國一次的空窗期,並延長外籍家庭看護工的受雇年限至十四年。
日前通過三讀的職業災害保險與保護法納入家事移工為強制納保對象。
這些陸續建立起來的機制,儘管在政策落實、誘因、相關配套、是否合乎聘僱家庭與移工的需求等問題,不盡理想,多有進步空間。
但是,二十年前後三方對話的政治與社會基礎,已大不相同,我以為政府、聘僱家庭、移工三方,具備更有利的對話環境。
因此,我期待勞動部借鏡醫師納入勞基法的策略,以家事移工納入勞動基準法為目標,勞動指引為過程,立即開啟對話。
同時也有9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106的網紅陳靜敏,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昨天參加衛環委員會舉辦的「受僱醫師勞動權益保障」公聽會,#看到書面報告中寫到要增加醫療輔助人力(專師)來因應住院醫師納入勞基法,我真的不知道該喜還該悲,一方面對護理的進階角色被重視而感到開心,一方面又對護理被當作醫療輔助人力而感到心情複雜。 衛福部在106年5月8日修正了「專科護理師於醫師監督...
「醫師納入勞基法」的推薦目錄:
醫師納入勞基法 在 木容世家——李紹榕醫師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留個記錄 今天在健保國是論壇的簡報
把之前別的地方的討論串拉回來
「藥品已經一點一元
如果診察費、診療費也是一點一元
再加上藥品衞材統一平台採購
所有受雇醫師納入勞基法
到這個階段
大部分醫院都可以去死了......
哈哈」
醫師納入勞基法 在 時代力量新北黨部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詹智鈞醫師在屏東基督教醫院擔任神經內科主治醫師,7年來視病猶親,表現備受肯定,在繁忙醫務之餘,詹醫師也籌組屏基工會,並擔任第一屆理事長,替院內醫療勞動同仁爭取權益。無奈的是,在醫院目前仍欠缺人手情形下,院方卻在日前突然「毫無理由」地「不予續聘」。
時代力量嚴正呼籲屏東基督教醫院,必須正面回應說明院方先前解僱詹理事長的決定,並再次續聘詹醫師,莫因爲了打壓工會,而犧牲了病患權益!
屏基醫院的病患非常多、人力相對不足,勞動條件大受影響、人員流動率也因此提高;為了要爭取該有的勞動條件,也為了讓病患不需要持續適應新的醫師、提高對病患的保障,屏基工會因此成立。而現任的理事長,正是詹智鈞醫師!
作為保障醫師權益的工會理事長,詹智鈞醫師捍衛勞動權益是理所應當,更是維護病患的醫療品質。想請問屏東基督教醫院,難道你們是認為詹智鈞醫師是在增加院方的「困擾」、而藉故不予續聘,想拔除這根眼中釘嗎?這樣的解聘決定,看在屏基工會會員的眼中,是作何感想?院方的開鍘,是否為了殺雞儆猴?此舉長期而言將讓院內勞動條件更形惡化!
同時,我們也認為這樣的情況,顯示出私立醫院醫師的勞動權益在制度面缺乏保障。勞動部2019年公告私立醫院的住院醫師適用《勞基法》,但其餘大多醫師都只拿「一年一聘」的定期契約,時間一到、醫師就可能會毫無理由地「失業」。
這不只是醫師的工作權沒有保障,病患也無法獲得穩定的治療。病患需要重新熟悉新的醫師,醫師雖有病歷可以參考、但還是需要理解病患的狀況,這都會增加醫療的成本與風險。
我們認為,不能夠讓院方把風險跟成本,通通轉嫁到醫師與病患的身上,應該把私立醫院的主治醫師納入勞基法,給予基本的勞權保障,不只穩定醫師的流動率,也是守護病患的權益!
醫師納入勞基法 在 陳靜敏 Youtube 的最讚貼文
昨天參加衛環委員會舉辦的「受僱醫師勞動權益保障」公聽會,#看到書面報告中寫到要增加醫療輔助人力(專師)來因應住院醫師納入勞基法,我真的不知道該喜還該悲,一方面對護理的進階角色被重視而感到開心,一方面又對護理被當作醫療輔助人力而感到心情複雜。
衛福部在106年5月8日修正了「專科護理師於醫師監督下執行醫療業務辦法」,#擴大了專師在醫師監督下執行醫療業務的項目。為此我已找醫事司討論過多次,#希望醫事司也能在法規上表列出專師不能執行的醫療輔助行為,避免專師不小心或被迫從事醫療行為,有密醫罪的風險。
#住院醫師納入勞基法
#保障專師權益
醫師納入勞基法 在 陳靜敏 Youtube 的最佳解答
簡單列出今天質詢衛福部的 4 個重點給大家:
🔥 台南成大登革熱疫情
在我質詢前,陳宜民委員以台南成大 6 個案群聚感染為由,#要求國衛院在高雄成立南院,我覺得這根本是在耗費不必要的財力和人力。成大感染的第一例雖然是境外移入登革熱案例,但在成大全體師生、社區與醫院的共同努力下,#疫情完全undercontrol,為何國衛院還要分別在台南和高雄成立分院?是真的有其必要性,還是在浪費國家資源?
順帶一提,在政府新南向政策的推行下,許多東南亞學生到台求學,他們必須在台居留滿 6 個月才可以申請參加健保,若是他們在入境前就已感染登革熱,會不會因為不想花錢就醫,而帶入影響國內疫情,產生另一個防疫漏洞?
🔥 復能多元服務試辦計畫
長照司提出的「復能多元服務試辦計畫」與健保署的急性後期整合照護計畫(PAC)有何差別?#為什麼不讓我們護理之家承接PAC,卻又推出一個內容差不多的計畫給醫院申請?不會有醫院重複申請補助的疑慮嗎?
🔥 專科護理師的勞動權益
今年增辦的專師培訓,究竟是為了改善專師的照護比,#還是為了補足住院醫師納入勞基法後的人力缺口?請照護司比照社工師的報告,在 2 週內提供專師與護理師的專業發展報告給我,包括如何建置工作專業制度、重視執業安全與權益、強化教育訓練、積極參與國際交流等等。
🔥 公衛護理師的職業安全
醫療院間的資訊共享機制,#是否也能提供給需要家訪的公衛護理師?避免精神訪視結果被刺的事件再次發生,請衛福部在一個月內提供相關計畫給我,#以保障所有需要公務訪視的人員。
#質詢
#為護理發聲
#持續壯大護理界
醫師納入勞基法 在 陳靜敏 Youtube 的最佳解答
衛福部的智慧醫療政策,是否能改善護理執業環境,並維護病人安全?
🔸衛福部的智慧醫療政策🔸
隨著高齡社會來臨,#醫療照護的需求已經不只在醫院,長照相關的連續性照護在社區的需求也逐漸增加,然而衛福部的智慧醫療政策報告書,卻多著重在電子病歷,完全沒有提及智慧醫療在社區及長照方面的規劃。
💥如果病歷只掌控在醫院手上,社區的醫事人員看不到個案的狀況,又要如何做好慢性病照護?
📌📌根據2017年的統計資料顯示,衛福部總共開發了31個跟病歷、藥歷、健康等資訊相關的APP,總共花費約1500萬元,然而累積下載總數卻僅有約42萬,其中花了近500萬元開發的「雲端都治手機APP」,#更是只有321個累積下載數,成本效益相當低!且在這31個APP中,跟慢性病個案相關的也僅有一個「健康妙管家」,真的難以看到衛福部對慢性病照護的重視。
先前我才凍結健保署本年度的「健康智慧行動躍升計畫」預算,期待健保署與國建署可以針對社區民眾的健康管理,合作研議能整合慢性病管理功能的軟體開發套件,讓願意被慢性病管理的個案,#都可以把自己的看診資料分享到社區的個管師,否則政府挹注再多資源,沒有被民眾使用都是浪費。
📌📌此外,衛福部的智慧醫療政策報告書也提及,期待可以透過醫療評鑑來減少文書作業,但這很諷刺,#因為現行護理人員最大的文書作業來源就是要應付評鑑!為了追求好看的數字,不少醫院會在評鑑期間限制門診人數、減少收治住院病人和急診待床,結果造成大型醫學中心在評鑑前後門診爆滿,列入評鑑的目的與預期效益為何?衛福部應再審慎評估!
🎯建議
✔請衛福部追蹤健保署與國健署在慢性病管理功能的整合進程。
✔請衛福部各單位研擬智慧醫療相關的資料庫或APP整合或統一下載說明的入口網站。
🔸專科護理師的人力困境🔸
9月1日住院醫師納入勞基法規範後,限縮工時所產生的醫療人力及醫療業務缺口,勢必會由專科護理師或其他人力來補足,然而專科護理師在支援急慢性病房、開刀房、加護病房與急診各區等醫療業務時,#卻沒有被分配到相關項目的健保照護點數!衛福部應該依據專業能力與執行醫療業務的不同而有合理的薪資調整。
🎯建議
✔請勞動部協同衛福部、醫策會評估專師護病比納入醫院評鑑的可行性。
✔請衛福部研議健保點數是否能部分回饋專師。
✔請勞動部輔導專師成立產業工會。
🔸護理人員的on call執業環境🔸
有些病房有所謂的「待命班」,也就是俗稱的「on call」,那些待命班的護理人員雖然沒有在上班,卻還是處於一種隨時待命的狀態,只要病人的數量增加至一定數量,#就得馬上趕到單位上班。
此外,待命班因無法提供勞務事實,#亦無法獲得實際出勤的薪資,這部分on call的工時又要怎麼計算?政府是否能夠應用雲端運算、物聯網、大數據及智慧設備等新科技,來改善護理的執業環境,並維護病人的安全?
🎯建議
✔請勞動部研議如何應用雲端運算、物聯網、大數據及智慧設備等新科技,去監督各高壓職場是否有落實勞檢及職場衛生安全,以提升勞工安全。
#質詢
#智慧醫療
#慢性病照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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