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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事爭議處理
【作 者】吳振吉.劉宜廉.王志嘉.林義龍.陳永綺.李詩應.梁志鳴.林萍章.吳志正.劉靜婷.沈若楠.陳文雯.黃鈺媖.陳怡.許嘉龍.曾昭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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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患與醫事人員在醫療過程中,常因死傷事故衍生醫療糾紛,而此類糾紛之解決,涉及醫法領域專業知識之交錯運用,具高度技術性色彩,故易使病家陷於資訊不對稱之不利地位,對醫方來說亦將同時造成其勞力、時間及費用之負擔,最終醫病關係日趨緊張、惡性循環。
◾有鑑於此,衛生福利部於2012年即已著手推動「醫療糾紛處理及醫療事故補償法」(醫糾法)草案,惟醫糾法草案最終卻因各界欠缺共識而未能三讀。為化解對立,建構醫病間之信賴關係,衛福部以各界意見為修正基礎,再次提出「醫療事故預防及爭議處理法」(醫爭法)草案,並配合新修正之醫療法第82條,朝向「醫療事故即時關懷」、「醫療爭議調解先行」與「預防除錯提升品質」三大原則邁進。
◾目前醫爭法草案已於2018年4月由行政院送立法院審議。本書梳理前後兩次草案之熱議焦點,並匯集醫法專家意見,俾利讀者能迅速掌握醫事糾紛處理法制化之動態發展,更期能作為未來立法之參考。
【目 錄】
🔹再論醫療糾紛處理及醫療事故補償法草案之疑義∕吳振吉、劉宜廉、王志嘉
🔹醫療糾紛關懷與調解之臺中經驗∕林義龍
🔹修復式司法促進者在刑事醫療案件偵查前階段的運用及其可能性∕陳永綺、李詩應
🔹從醫療糾紛處理及醫療事故補償法草案省思法院與病人安全之互動關係∕梁志鳴
🔹醫事爭議處理法的再出發∕林萍章
🔹醫療過失刑罰化之現況與變革∕吳志正
🔹韓國醫療事故補償及醫療爭議調解法初探∕劉靜婷、沈若楠、陳文雯、黃鈺媖
🔹臺南地區偵查中(前)醫療糾紛處理方案之構思∕陳 怡、許嘉龍、曾昭愷
同時也有3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30萬的網紅The News Lens 關鍵評論網,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全文請見:http://www.thenewslens.com/post/174158/ 台灣醫生的被告機率,是世界第一,醫療糾紛的嚴重程度令人擔心,衛福部極力推廣醫糾法,期盼解決問題。所謂的「醫糾法」就是「醫療糾紛處理及醫療事故補償法」,希望建立基金會,減低醫生被告的機率,並且提供家屬補償金。 ...
醫療糾紛處理及醫療事故補償法2022 在 元照出版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月旦匯豐專題🔆
▍調 解| 姜世明.施慧玲.陳竹上.黃翠紋.吳從周.黃 立.陳永綺.李詩應.蔡秀男.陳聰富.鄭津津.林佳和等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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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解,係獨立於訴訟程序之外的紛爭解決方式之一。本書除收錄數篇研究調解與訴訟程序互動關係之文章外,並涵蓋諸如家事事件、醫療糾紛及勞資爭議等不同領域中的調解程序,有助於更廣泛了解本制度。
【收錄專題】
🔹調解(調處)制度之研究──兼談調解人之法律風險 │ 姜世明
🔹當家事調解遇上家庭暴力 │ 施慧玲、陳竹上
🔹我國家事事件調解機制運作現況之比較分析 │ 黃翠紋
🔹政府採購法第八十五條之三調解委員提出「書面調解建議」之適用疑義──一個涉及調解與仲裁關連之民事訴訟法觀點分析 │ 吳從周
🔹談工程爭議調解之斷尾條款與統包之都審等風險──臺灣高等法院一○○年度建上字第一二七號判決評析 │ 黃 立
🔹論醫療糾紛調解的中立性 │ 陳永綺、李詩應
🔹醫療糾紛處理及醫療事故補償法草案立法芻議──以加強主管機關強制調解解決醫療紛爭功能及成立醫療諮商團體為中心 │ 蔡秀男
🔹醫療糾紛調解制度之立法爭議 │ 陳聰富
🔹健全我國之勞資爭議調解與仲裁機制──以獨任調解人及獨任仲裁人為中心 │ 鄭津津
🔹台灣勞動爭議的行政調解──國家性認知、勞動法貫徹困局與ADR本質的微妙暨緊張關係 │ 林佳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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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糾紛處理及醫療事故補償法2022 在 元照出版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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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事鑑定與法院之實質審判權
【主 編】邱玟惠教授
【作 者】吳志正醫師.楊秀儀教授.王志嘉醫師.姚念慈法官.廖建瑜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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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事鑑定向來為我國醫療訴訟審判實務極為重要之一環,主要原因在於目前尚缺乏醫療專家輔助審判之機制,學者有戲稱我國醫糾裁判罹患「鑑定依賴症」,或是「鑑定結論依賴症」。既然裁判者尋求專家意見協助,則其依賴專家之專業意見,毋寧是理所當然,因此問題的核心,不在於「依賴」鑑定,而是裁判者之如何取捨鑑定意見。
✔本書收錄數位醫法先進之專論,闡述醫事鑑定與法院實質審判權間之關係,初版後,獲得讀者廣大迴響,此次再版,增收錄二篇質量均優的專論,加深本書的廣度與深度,以饗讀者。
【本書目錄】
🔹第一章:論醫事鑑定與法院之實質審判權/吳志正 醫師
🔹第二章:醫事鑑定制度之改革芻議—以中國大陸及日本經驗為借鏡/ 吳志正 醫師
🔹第三章:論初步鑑定對醫療糾紛處理之意義—對立法院「醫療糾紛處理及醫療事故補償法」草案第七條之期待與展望/楊秀儀 教授
🔹第四章:醫糾鑑定的困境與迷思—從最高法院95台上字第3884號「兩側膝關節置換術致死案」談起 /王志嘉 醫師
🔹第五章:淺談我所知的醫事鑑定怪現象—以刑事審判為中心/ 姚念慈 法官
🔹第六章:醫療常規在醫療鑑定的角色/廖建瑜 法官
📚完整介紹➔ http://qr.angle.tw/rb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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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書籍
🔸專科護理師──護理人員法第24條問題與研究| 姚念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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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學與法律(2)——但見淚痕濕| 葛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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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糾紛處理及醫療事故補償法2022 在 The News Lens 關鍵評論網 Youtube 的最佳解答
全文請見:http://www.thenewslens.com/post/174158/
台灣醫生的被告機率,是世界第一,醫療糾紛的嚴重程度令人擔心,衛福部極力推廣醫糾法,期盼解決問題。所謂的「醫糾法」就是「醫療糾紛處理及醫療事故補償法」,希望建立基金會,減低醫生被告的機率,並且提供家屬補償金。
然而醫糾法卻存在隱憂,因為補償後仍可提告,雖然會被收回補償金,但提告或許能換取更高的賠償金額,更有可能引出許多「醫糾蟑螂」靠醫療糾紛訴訟,賺取大量金錢。而這個醞釀10年的法案,在2周內被修改11處,也不免讓人懷疑政府是否有做好研究與溝通的工作。
發生醫療糾紛的原因,追根究底,就是因為醫護勞動環境差,造成醫護人員短缺、外流,2015年全台竟有3個鄉鎮完全沒有醫師,更有16個地區,總醫師數少於6位,許多醫護人員過勞,甚至需要吊點滴上班,這樣的過勞的上班情況,也大幅提高失誤的機率。因此,要根本性的解決問題,唯有民眾更主動關心醫療制度、關懷醫護人員,才能協助改善醫病關係,讓醫護有好的勞動環境,讓病患有好的就醫經驗。
醫療糾紛處理及醫療事故補償法2022 在 公視新聞網 Youtube 的最佳貼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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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糾紛處理及醫療事故補償法2022 在 林佳龍 Youtube 的最讚貼文
今日立法委員林佳龍在社福衛環委員會針對婦產科醫師荒的專題報告質詢衛生署長邱文達及法務部。林佳龍委員表示台灣要參考北歐「不責難醫療補償制度」,大膽的向前行跨過這醫病和諧關係這一關,成為現代進步的社會。
林佳龍委員表示,在台灣最重要的社會資本是信任,如果醫病關係建立在懷疑、利害的基礎上,而最後走上法院,是對台灣寶貴資產的一大傷害。林佳龍委員指出,目前產生醫師荒有所謂「五大皆空」,意旨內、外、婦、兒、急診等缺少足夠的醫師,深究優秀的人才不想從醫的原因,是因為工作非常辛苦,薪水又少,且醫病糾紛相當多。關鍵在於醫療傷害中過失的賠償制度影響整個醫界懸壺濟世的意願,這個議題長期來學界、法界有非常多的討論,其他的國家如北歐、日本等也有豐富的經驗可參考,如日本厚生省所頒佈無關對錯的補償制度,並從婦產科做起,台灣的文化跟醫療體系與日本相似,是否可以做為台灣借鏡參考?衛生署官員回答林委員日本一開始由醫師公會使用基金的方式來做醫療糾紛補償,而北歐國家因為是採公醫制為主的國家,政府辦理醫療院所,所以是從公務預算來支付醫療糾紛賠償。
會中,林佳龍委員邀請彰化基督教醫院葉光芃醫師表達意見。葉醫師表示,當初日本婦產科醫師給政府很大的壓力,政府才實施無關對錯的補償制度,馬總統在四年前也提出相同的政見,但四年過去了都還沒做,也看不到探討原因的初步的輪廓。葉醫師指出,北歐採用不是非常大的成本,卻獲得非常大的醫藥品質。台灣的醫藥責難的系統結果就是讓醫療傷害數字都被掩蓋,台灣可以參考北歐「不責難醫療補償制度」,透過成立醫療事故補償的病人保險協會,當病患發生醫療傷害,可由醫療人員協助病人呈報,啟動補償,減少醫療訴訟,讓醫師免於訴訟之苦,當不幸事件發生時,醫師也會勇於認錯,甚至協助病患取得補償。
林佳龍委員要求衛生署及法務部應該回應社會醫界的要求。
邱署長答詢時表示, 醫療糾紛的處理的確影響到醫師荒,目前衛生署的作法是仿效藥物救濟及疫苗救濟先從生育救濟做起,最高額度兩百萬,但直至目前為止還沒有請求的個案。衛生署根據國外研究,發現醫療賠償的精神並不是著重金錢給付的多少,而是在追求真相與道歉,更希望醫師開誠布公跟病人家屬去解釋。目前辦法還沒公告,委員會組成後,從今年一月一日發生的生育個案都可請求。
林佳龍委員接著詢問法務部,有關醫療過失限縮在故意跟重大過失來處理醫療糾紛難道有這麼困難嗎?法務部回答林委員,目前有過失就要處罰,若限縮只在重大過失,會影響到整個體系,法務部在六月下旬七月上旬將召開公聽會整合大家意見再做制度上的調整。林委員表示,政府改革速度太慢了,醫療傷害無過失(或稱不責難)補償制度高峰會請來的是全世界的專家,大家都提出了世界前進的作法,在基層這個問題困擾所有醫生,台灣要大膽的向前行要跨過這一關成為現代進步的社會。
林佳龍委員也為台中的醫院請命,台中的醫院因為管理維護良好,致使急重症的病床增加,婦產個案也急遽增加,病患喜歡到這家醫院就診一定是醫院管理特別良善,但對於增加病患總額的醫院要負擔更多風險卻沒有任何制度來鼓勵或補助。衛生署承諾會針對此議題研議如何獎勵經營績效優良的醫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