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配遭設局.栽贓賄選,21日在金門縣政府向監委劉德勳陳情
社會組
《世紀新聞社 陳苗生 台北報導》發生在今年1月14日,第九屆金門立法委員選舉投票日前2天,新住民施容、林冰被金門檢警監聽、搜索、並帶回偵訊查辦賄選案,金門縣警局刑警隊大張旗鼓查辦,還爆發疑涉洩密,國民黨縣黨部人員疑似派用在警局外偷拍的施容等3人照片,據以廣發文宣指射對手民進黨籍立委侯選人陳滄江賄選,不實黑函指控導致選情逆轉。案經警察局「函送」地檢署,檢察官日前「簽結」結案。
施容昨天以當事人身分,向金門地檢署查詢案件處理情況,結果得知檢察官已經將警方函送的案子「簽結」。21日監委劉德勲在金門縣政府受理當事人陳情,施容等人請求監委劉德勲調查並公布金門地檢與縣警相關單位有無違法失職,也將視地檢署函復結果,控告檢舉人涉嫌誣告。
依地檢署辦案程序,案件「簽結」理由,不外欠缺犯罪事實,檢方案件因查無施容、林冰等人犯罪事證,被告名義不成立即逕行了結。
協助受理冤情之前民進黨金門縣黨部主委翁明志表示,將請求檢察官說明簽結理由,還當事人清白、是非公道。由此可見,這也是司改會長期關注的司法檢察官、應傳喚當事人及相關證人而未依司法程序處理而簽結案件之事實,亦可印證警方辦案輕率與可議,並合理懷疑警方遭檢舉人假造事證誤導,甚或與外人勾結,違法辦案栽贓陷害她,並借刀殺人影響選情。
「陸配施容向監委劉德勲陳情」全文如下:
為無辜遭迫害的民女施容洗冤伸張正義。陳情人:施容
懇請青天監委明查,還給我一個公道!
我的名字叫施容,是從廈門石獅嫁到金門的新移民,因為入籍尚未滿6年,所以至今還沒領到臺灣這邊的國民身分證,我喜歡金門環境的純樸,早已經把這裡當成我的第二個故鄉。
但是今年1月14日卻莫名其妙被捲入一樁賄選案。當天早上8時左右,金門警察局的幾位警員突然來我家,搜索我所有的房間,然後又把我帶去警局盤問,理由是因為有人檢舉我拿別人的走路工2000元。這真是個天大的冤枉,我連一毛錢都沒有收到,怎麼會有人告我拿走路工了?
之前我是有在網路上幫陳滄江議員po文宣傳過,可是都是寫他確實在幫助大家的一些事呀!從來也沒有寫過別人的壞話,或者是罵過任何人,只因為我是感謝陳滄江議員對我們新移民的照顧,所以12月2日那天晚上,我就去蔡英文與陳滄江競選總部成立的造勢晚會做志工,幫忙做一些雜事,沒有收取分文。
沒有想到竟然有人會誣告我拿走路工,還叫警察1月14日選舉前2天來抓我,可是當我做完筆錄,警察才知道我根本沒有身分證和投票權,所以當天下午就無保叫我回家,沒有想到我一出警局就被人給偷拍,而且當天晚上還被國民黨的楊鎮浯立委競選團隊拿去做成文宣,廣為散發,更可惡的是竟然從我的臉書拿取去年6月6日我去民進黨部捐款的照片,把我跟陳議員拍的照片拿來大作文章,影射我拿陳議員的錢涉及賄選。
楊鎮浯團隊把我的相片做成抹黑別人的文宣,還登報紙廣告、夾報,並每家每戶去發送,讓我的家人、朋友和親戚,與及所有看到那張文宣的人,都對我造成誤會,甚至交相指責,讓我的精神和生活崩潰,我的名聲就這樣被他們給栽贓抹黑。我曾經痛苦到想不開而跑去成功海邊想自殺,幸被金城鎮倪代表給勸回了,還把我帶到生命線去輔導,才打消了這個尋死的念頭。
可是事情已經過了這麼久,楊鎮浯團隊竟然沒有一個人要出來跟我道歉,我現在每天晚上要靠安眠藥來紓解我的睡眠,時時想到那些被人陷害與抹黑、與被搜索、偵訊的可怕經歷,我就會一直哭,驚恐猶在。
我只想告訴楊鎮浯團隊,如果你跟陳滄江有過節的話應該去找他,不要把一個無辜的女人拉進去當替死鬼,你們是男子漢大丈夫要敢於面對,我一直要求你們給我一個合理的解釋,你們都置之不理,如果沒對我做那些骯髒齷齪的事情,就應該要站出來說清楚講明白,我要的只是真相而已!
由於遭誣告設局栽贓抹黑,嚴重損害我名譽、侵害我人權,我與另位同案受害陸配新移民雲清霞(林冰、42歲)於今年2月2日,委請律師向金門地檢署控告國民黨金門縣黨部主委林芳旋、國民黨立委當選人楊鎮浯、金門縣警察局刑警大隊長洪俊義等3人涉嫌共同加重誹謗、公務員洩密、誣告等罪。
2月25日,檢察官首次開庭,林芳旋當庭承認他指派該縣黨部人員去縣警局門口埋伏守侯偷拍我與林冰被偵訊後走出警局的照片,再移花接木,栽贜抹黑我們替陳滄江議員賄選。
5月25日,陳滄江議員在金門縣議會定期大會質詢縣警局長林漢堂、刑大隊長洪俊義,他們答詢證實:對我長期監聽一個月,結果是沒有監聽到任何賄選證據。而大肆搜索我住處,也沒搜到任何賄選物證。把我帶到警局偵訊的結果,亦無任何涉嫌賄選事證。結果縣刑大大肆監聽、搜索、偵訊,在選前引發軒然巨波,嚴重侵害我等人權,最後竟然是以「查無賄選事證,全案『函送』金門地檢署處理」。
敢問青天監委,如果欠缺具體事證,警察可以向檢察官申請,並順利取得法官搜索票,在立委選前最敏感的2天發動搜索約談行動嗎?
但大張旗鼓的查辦賄選,卻查無半點證據,還故意拖延偵訊時間,從上午8點多拖到下午2點多,才准我與林冰離開,結果被埋伏守在警局外的國民黨黨工偷拍照片,製作栽贓陷害我們的文宣。如此若非烏龍辦案,豈無設局陷害之虞?到底是檢舉人設計誣告?警察配合栽贓陷害?還是檢察官、法官也被蒙騙濫發監聽、搜索票,成為誣陷他人賄選的幫兇?
懇請監委大人調閱檢警查案相關卷證,明查
一、此案檢舉人是否為國民黨唆使,假造不實事證,誤導警察辦案?
二、抑或縣刑大官警瀆職,與外人勾結,故意設局陷害我與林冰賄選,達到借刀殺人,抺黑陳滄江,害他不能當選立委之目的?
三、請追究有無官警違法辦案?或與人勾結栽贓陷害他人賄選?或有無官警瀆職洩密?違反偵查不公開,通知他人於警局外守侯拍照?並請查究金門地檢署檢察官、金門地方法院法官是否被蒙騙濫發監聽、搜索票,成為栽贓誣陷案的幫兇?
懇請青天監委大人明查秋毫,並嚴懲違法辦案的不肖官警,還給民女公道!
~無辜遭迫害的民女施容 敬陳
中華民國105年6月21日
同時也有1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4萬的網紅Dd tai,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舊中區警署在1864年落成,是香港第一所警察總部。舊中區警署與舊中央裁判司署,以及域多利監獄組成中區警署建築群,於1995年被列為法定古蹟。香港賽馬會於2007年4月,向政府提交了活化中區警署建築群的概念建議,並建議以捐贈形式承擔建築群的翻新工程及發展費用,及支付管理及維修保養費用與營運虧損。200...
金門地方法院法官 在 Dd tai Youtube 的最佳解答
舊中區警署在1864年落成,是香港第一所警察總部。舊中區警署與舊中央裁判司署,以及域多利監獄組成中區警署建築群,於1995年被列為法定古蹟。香港賽馬會於2007年4月,向政府提交了活化中區警署建築群的概念建議,並建議以捐贈形式承擔建築群的翻新工程及發展費用,及支付管理及維修保養費用與營運虧損。2008年7月,政府與馬會訂立伙伴合作關係推展項目,保育和活化古蹟。馬會曾預算耗資18億元活化整個建築群,擬加建一座「巨型竹棚」設計的藝術地標大廈,大樓內更會有瞭望台、表演廳、兩間戲院,及零售店等。不過,大樓被指喧賓奪主,及過份商業化,引來大量反對聲音,最終馬會亦放棄該計劃。至2010年10月,馬會公布中區警署建築群的修訂設計,包括兩座新建築物「奧卑利翼」及「亞畢諾翼」。建築工程則到2011年11月展開。中區警署建築群由「赫佐格和德默隆建築師事務所(HERZOG & DE MEURON)」負責總體規劃及設計,該所建築師事務所過去曾設計2008年北京奧運會的「鳥巢」北京國家體育場。項目的執行建築公司為本地建築師嚴迅奇領導的「許李嚴建築師事務有限公司」,保育顧問則為建築師事務所Purcell。而據民主黨中西區區議員許智峯透露,負責活化保育工程的是金門建築。
曾為港督府邸,前身為法國外方傳道會大樓(1917),有圓頂小教堂,大樓外亦有曾安放聖像的壁龕。大樓亦曾是維多利亞地方法院(1965)及最高法院(1989)等。1989年大樓成為香港法定古蹟。1997年主權移交後,大樓成為終審法院,直至2015年9月搬至前立法會大樓。又名中央警署及大館,因應1850年代中國太平天國起義引發的難民潮而建設;最早的建築為1864年營房大樓,原高3層,1905年再加建1層;大樓屬維多利亞式建築,揉合中西建築風格,於1995年成為法定古蹟。面向荷李活道的主樓建於1919年。正門寫著Hong Kong Police,並有G及R兩個紋飾,代表英皇喬治5世 (1910-1936年在位)。中央裁判司署建於1913年,於1995年成為法定古蹟;大樓的上部和下部分別由紅磚及花崗岩砌成,設有狹窄長門供法官出入;門頂寫著1914年落成年份,並有英國皇冠標誌。當時疑人要到法院應訊,警察會將其由地道押解往來裁判司署、警署及監獄。附近的亞畢諾道,曾是公開執行死刑的地方。域多利監獄又名中央監獄,是香港首個監獄,建於1841年。於二戰日治期間曾用作囚禁英軍及政治犯,1980年代改作接收越南船民及非法入境者。於1995年成為法定古蹟,2005年停止運作。域多利監獄為三層高、兩層高和單層式建築物各三幢所組成,於1841年落成,分為 A、B、C、D、E、F 倉。當中的 D 倉分有東翼和西翼,於1895年以新喬治亞式建築風格興建,另在二次世界大戰後興建 F 倉。整個監獄群大部份為紅磚屋,內部包括有單式、複式囚室及特別看守室,尚有醫院診所、廚房飯堂、洗衣工場、庭園操場、營房宿舍和行政大樓等。早期域多利監獄由印籍警察看守及巡邏,不定期有太平紳士前往視察及接受犯人的投訴。有記載指域多利監獄活像一個陰暗的古代地牢,三層樓內居下者為初犯;居中為在獄復犯者;居上則為女犯及罪應淹禁者。囚犯皆穿白衣,餐為各白飯一盂,鹽漬魚數尾;禁至三年者,則肉各一臠。至五十年代,黑暗的情況才逐步改善,舊監房陸續拆卸重建,新監房的光線較為充足,設施亦較完善。域多利監獄最初因拘捕大量海盜及土匪興建而滿額,為可容納更多囚犯曾改建和擴建。孫中山先生(1866年~1925年) 於1900年代在香港的革命地下活動至後期,曾一度在監獄拘留。傳聞港英政府當時收容了一些反清革命分子,再安排轉送外國,而國父孫中山據說亦在其中。另外,曾在香港組建越南共產黨的胡志明,於1931年亦在香港被港英政府逮捕,關押在域多利監獄,並等候押返越南的法國政府處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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