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鬥陣來關心】巴拿馬文件(Panama Papers)
作者:劉孟哲律師
巴拿馬文件風暴自今年4月初開始席捲全球,其起因於巴拿馬的Mossack Fonseca & Co.律師事務在2016年由國際調查記者同盟(ICIJ)所揭露的一批機密文件,文件包含了該律師事務所自1970年代開始所處理有關數十萬家離岸金融公司的詳細資料共一千多萬筆,更重要的是其中揭露了各國政治人物與精英們未曝光的海外資產。據報載,這些文件是在2015年間由一匿名者提供給德國發行量最大的南德意志報(Suddeutsche Zeitung),其後該報將這些文件與ICIJ分享,而ICIJ動用了全世界來自80個國家與地區,107個媒體組織,以一年的時間整理這些文件,並於2016年4月3日公布初步結果,目前並預計於5月份公布完整清單。
在這短短不到三個禮拜的時間,巴拿馬文件影響範圍不但遍及歐美亞三大洲,被identfy出來的政商人物也分別被點名,而需紛紛提出說明甚至辭職以平息輿論壓力。另外接踵而至的則是逃漏稅的調查,以及各國對於反避稅法令的檢討等。
而身為法律工作者,不得不聯想到目前這個案件較少受到討論的議題,也就是律師或律師事務所對於客戶資料的保密義務及應採取的保密機制。簡單的說,我國的律師倫理相關規範雖然有律師保密義務的要求,但對於律師就客戶資料的處理及安全維護等細項,並無細部的指引。就此,如是個人客戶的資料保護,尚有個人資料保護法以及施行細則等相關規範可供參考;但就法人客戶的部分,在現行國內的狀況或許只能類推適用個人資料保護的機制處理。但就實務發展而言,有越來越多的外資客戶會要求國內的事務所必須符合其全球篩選服務機構的標準,其中包括資料保護的層面(例如防火牆、IT防護機制、資料儲存安全控管等等),能否符合這些標準,似乎也是可以作為執行面的參考。畢竟,在對於資料儲存及歸檔已漸採數位化處理的全球趨勢下,這部分或許會成為律師執行受任事務是否已盡善良管理人注意義務的一環。
據報載,巴拿馬文件案這麼大的機密資料外洩量(2.6TB),Mossack Fonseca & Co.坦承是該事務所郵件伺服器遭到非法入侵所致。另外,資安業者也發現該事務所的電子郵件並未以TLS協定加密,使得郵件內容一覽無遺,駭客也可能利用社交手法取得其內部員工的憑證,拿到了更多的檔案存取權限。另外,該事務所使用陳舊的系統,因而充斥著各種安全漏洞,包括Outlook Web Access郵件系統與客戶端入口網站等等,亦是可供我們反求諸己的借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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