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看懂勞保、就保、國保差別❗️】
到底何種情況下該保勞保、誰來保、又是幾歲開始保?現在就帶你一次了解 #勞工保險、#就業保險 及 #國民年金保險 的差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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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工保險:15-65歲勞工,由雇主或所屬機構/團體加保
給付範圍:生育給付、老年給付、傷病給付、失能給付、死亡給付、職災醫療給付、預防職業病健康檢查
💡就業保險:15-65歲本國籍及外籍配偶勞工,由雇主或所屬機構加保
給付範圍:失業給付、失業健保費補助、提早就業獎助津貼、職訓生活津貼、育嬰留停津貼
💡國民年金保險:25-65歲未參加其他社會保險國民
給付範圍:生育給付、老年年金給付、老年基本保障年金、身心障礙年金給付、喪葬給付、遺屬年金、原住民給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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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工保險常見問答
https://www.bli.gov.tw/0005452.html
🗣就業保險常見問答
https://www.bli.gov.tw/0006459.html
🗣國民年金保險常見問答
https://www.bli.gov.tw/0013618.html
資訊轉自:勞動部
雇主生育給付 在 高虹安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今天,虹安與 全教總 、跨黨派立委,針對「預防性停課適用防疫照顧假,12歲以下學生家長給有薪防疫照顧假」共同召開記者會,呼籲教育部等相關部會應研議 #預防性停課應適用防疫照顧假, #並提供有薪防疫照顧假,或提供相關補助。
新的學期才剛開始十餘日,即陸續爆出校園群聚的案例,不少確診者具學生身份,其中不乏未滿五歲的孩子們。家長人心惶惶,除需擔心孩子在外可能因接觸確診者而遭感染,更擔心因孩子「預防性停課」而必須向公司請假的壓力。
以雙北為例,截至上週五(9/10),已經累計對28所學校、 #8905名的學生發布預防性停課,且持續增加中。目前各縣市教育局陸續宣布,為了阻斷校園傳播鏈,若學生被匡列居家隔離期間,該名學生就讀學校的班級、補習班及安親班,都需要預防性停課,經過PCR採檢陰性後才可以復課。
咦,家長們不是有防疫照顧假可以請嗎,為什麼還要擔心呢?讓我們一起來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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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遇到「預防性停課」,能不能請「防疫隔離假」或「防疫照顧假」?
預防性停課,即在該校有居檢學生PCR結果確認前,就讀的班級、安親班及補習班等為阻斷傳播鏈所進行的停課措施。
「防疫隔離假」,則是在受隔離及檢疫者(包含居家及集中)為「生活不能自理者」而需家屬請假照顧時,該家屬可以請「防疫隔離假」。符合條件時,亦得申請每日1000元的防疫補償金。
而「防疫照顧假」,則是政府在疫情期間因應國中以下學校及托育、課後照顧服務機構延後開學或依「停課標準」停課的配套措施。怎樣才算達到「停課標準」呢?在1班出現1名確診病例,或1校出現2名以上確診病例的情況下,「因達停課標準而停課」的機制即會啟動。簡言之,「預防性停課」是尚未出現確診病例前的預防性措施,按法規定義,並不適用防疫隔離假和防疫照顧假。
👉🏼虹安認為,短期內預防性停課的情況恐怕仍會持續。在已經將可以請的假別請完的情況下,再遇到孩子「預防性停課」,這些家長該怎麼辦❓
⁉️防疫照顧假,雇主並沒有給薪的義務
預防性停課不適用防疫照顧假,然而,防疫照顧假的設計本身也是問題多多!
防疫照顧假,政府並未強制雇主給付薪資,本質上屬於無薪假。此外,防疫照顧假在設計上是讓家長有新的假別可選擇,與既有的請假規定(如:家庭照顧假、事假、特休等)併行。故在勞工請防疫照顧假時,也可以選擇其他假別,法律上要求雇主不能要求勞工先把其他假請完才能請防疫照顧假;且雇主應予准假,並不得視為曠工、強迫勞工改以事假或其他假別處理,也不能因此扣發全勤獎金、解僱或其他不利的處分。
除此之外,雇主在防疫照顧假期間是否支付薪水,政府只說了「 #希望勞雇雙方共同為了防疫而努力」。法規沒規定雇主應照常給付薪資,同受疫情影響的雇主不想給或不能給,勞工在這段時間也只能收入歸零,甚至也 #不能申請防疫補償金😢
⁉️平等政策,是否有造成更不平等的處境之虞?
然而,就如同其他的平等措施般,如:生理假、育嬰假等,出發點是為了性別平等及育兒友善,但這樣的目標不應以「雇主的慷慨和勞工的共體時艱」來達成。
若讓勞工因為組織的心理壓力或經濟考量,而選擇不行使法律賦予自己的權利,豈不與政策目標背道而馳?
勞動環境的改善,應將勞工及雇主雙方納入考量,需要討論的除了職務代理問題,還有這些假別的薪資給付是否應由政府部分補助。此外,也應注意這樣的措施是否會影響雇主雇用有子女求職者以及育齡女性的意願,才不致使這些措施反造成更嚴重的不平等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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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為家長堅強的後盾,是國家的責任
少子化對策,除了力圖催生,也應重視已生育者的處境。尤其在疫情期間下,許多國人收入銳減,而幼兒停課、家長不停班,除了造成停課幼兒誰來照顧的困境,以及「北孫南送」與防疫考量的兩難。
顯然的,現有的政策對於預防性停課的配套措施仍然不足,有些甚至不符合當前現況。因此虹安與 全教總 共同呼籲:
1️⃣、預防性停課也是防疫措施,應適用防疫照顧假;
2️⃣、相關部會亦應研議,提供有薪的防疫照顧假,或比照防疫隔離假予以補償金,支持家長及學生安心防疫👨🍼🧑🍼
孩子,是國家的未來。協助家長在兼顧事業及家庭的狀態下得以照顧孩子,而不是使家長處於蠟燭兩頭燒的困境中,不只是社會的責任,更是國家的責任💪💪
雇主生育給付 在 林淑芬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推動修法建立多元彈性好用的有薪育嬰假 讓雙薪家庭更安心育兒!】
行政院想要減輕育兒父母親的經濟負擔,
加碼發放育兒津貼、擴大公共托育,讓雙親安心工作。
但檢視政策環節,我們認為在友善家庭育兒職場還有改善空間。
今天與 托育政策催生聯盟共同召開記者會,
我們將提出修法,參照聯合國推崇瑞典制度,提供多元彈性好用的育嬰假,
讓父母可以以小時、半日、全日等方式請領育嬰津貼,
讓育嬰假更彈性化,
讓育嬰假津貼是育兒雙親看的到、用的到的政策!
讓育兒與工作能同時兼顧。
#經濟是育兒基礎,需建立友善家庭職場育兒制度
聯合國人口發展計畫指出,
探討低生育率的成因文獻,大致區分為經濟與勞動市場的不確定性、就業和家庭生活之間的衝突、家務與育兒分工中長期存在性別不平等的現象、負擔不起的住房成本等。解決少子女化的政策手段是複合性,但根本原因還是在於經濟。
#特別是在調節就業與育兒之間的衝突,#不需要因為育兒而擔憂工作機會與經濟收入。
#從擴大公共托育邁向多元彈性有薪育嬰假!共創勞資雙贏!
日前審計部報告指出,
現行育嬰假的設計,實務上產生申請育嬰留職停薪遭受歧視或不平等待遇占比從107年度的8.2%,至109年度成長為14.1%。
「申請育嬰留職停薪-遭遇到雇主刁難直接離職占比」108年度為1.99%,109年度則是5.0%。
實務上,對於中小企業主而言,人力缺口長達一個月或半年,將面臨人力調度上的困難。對於勞工而言,特別是女性勞工,考量家計主要負擔者是男性,最後都由女性承擔因為育兒,而必須離開職場。
衛福部公布108年15-64歲婦女生活狀況調查,曾因生育(懷孕)第一胎離職婦女,以準備生育及照顧未滿12歲兒童為主要離職原因,分別占43.9%及43.0%。
曾因生育其他胎次離職婦女,以照顧未滿12歲兒童為主要提職原因占71.8%,其次為準備生育占15.6%。而這也就如同聯合國「人口暨發展計畫」研究指出,東亞地區常見的家務性別分工不平等的情形。
#建立多元有薪育嬰假,#雙親共同參與育兒
聯合國研究推崇瑞典彈性化育兒假模式,
以小時、半日、全日等方式請領育嬰津貼,
讓勞資雙方可依不同工作型態需求,協調出兼顧育兒與工作育嬰假模式。
政策上降低因育兒造成工作犧牲,
讓雙薪家庭的父母親,不用擔心就業收入等,
可相互協調共同育兒!
因此,我們將共同推動修法:
1.延長使用年限:由小孩三歲延長至八歲前
2.縮小請假單位:最小以「月」為單位,縮小為以「小時」
3.提高第一個月給付額度:由投保薪資八成補足至全薪
#育嬰津貼
#讓爸爸成為育兒神隊友
#育嬰假彈性化
#父親節記者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