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期,台灣民眾對外勞充滿種族歧視的刻板印象。好比有台灣雇主認定菲傭偷竊,因為他們是「海盜的後裔」,或認為移工母國的低度發展,是因為熱帶地區人民生性懶惰。
女性移工被男雇主性騷擾甚至性侵,是因為穿著暴露主動勾引,有些甚至被汙名化「假打工、真賣淫」,外勞被苛扣薪水,甚至打罵虐待的新聞也時有可聞。
全球化下流動成為常態,無論是中國的北漂族、到鄰近國家當「台幹」的青年,或離鄉打拼的印尼人,其實在本質上並沒有什麼不同...
同時也有1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19萬的網紅3Q陳柏惟,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自從紓困案開始慢慢釋出後,我的服務處排隊要諮詢紓困的電話、人龍,可能比前陣子排口罩還要多,大家都很關心。對於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紓困振興預算案,各部會有很多的紓困方案,但同時也收到民眾反映、向辦公室陳情,「太多太複雜、資訊不流通、不夠快、不夠明確、電話忙線,或是地方說還沒有正式明確的規定」等。 我認為...
雇主認定 在 吳思瑤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藝文界老闆請守法,4萬都是員工的📣📣
藝文場館713後部分開放了,對藝文從業者、藝術粉絲們是超級好消息!
但 #很多藝文現場的不合理現象依然存在。
國家的藝文紓困金,進入了慣老闆的口袋,而不是給勞工。這怎麼行?!
思瑤收到某連鎖影城集團員工陳情,雇主認定文化部給予的 #一次性薪資補貼,補貼期間是「5-7月」,因此告知在發放時會扣掉員工已領的「五月前半個月薪資」。
思瑤立刻跟文化部召開線上會議溝通確認,已得到文化部明確答覆,補貼期間是 #受中央政府命令停業期間,也就是說,這40000元補貼從停業那天開始算,與停業前有上班應領的薪資無關,不能互相扣除喔❗️
對於雇主,藝文紓困事業方案另有 #一次性停業補貼,這四萬元就請 #給好給滿,轉發給員工後要提供證明給文化部查核。
#讓紓困更合理可行
#思瑤全心全力替你爭取
雇主認定 在 邱顯智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你有被老闆隨便轉換投保單位嗎?小心年資被放水流!
今天要來和大家介紹兩條極度需要(しなさい)勞動部盡快正視的法條——勞動基準法第57條:「勞工工作年資以服務同一事業者為限。」,和勞動基準法第28條(有點長點這裡看:https://reurl.cc/Y6QgA0)
在現行法下,惡質雇主往往透過隨便轉換勞工投保單位的方式,來達到節省稅費或規避累計年資的目的。也有的雇主,為了切割責任,每一間分店就設一間公司。這種狀況下,勞工辛苦累積的年資在投保單位切換之間,可能就造成年資計算的問題,甚至連請求工資墊償基金的權利,也被放水流。
今天早上,我和 王婉諭 委員、輕適能健身房受害教練一起召開記者會。故事是這樣的:輕適能健身房無預警倒閉,旗下許多員工沒有被事先告知,也拿不到資遣費,只能轉而向勞保局依法申請「積欠工資墊償資遣費」,卻因為雇主一間分店就設立一個公司的經營模式,導致在聘用過程中轉換分店的勞工年資被切斷,勞保局也只以形式上最後投保單位的年資計算勞工得請求的金額,導致勞工權益受損,更求助無門。
受害健身教練表示,他從2016年開始,便任職於輕適能健身房,但今年1月底,公司卻無預警倒閉,也未發放薪資、資遣費。4月間,他向勞保局申請發給墊償後,直到10月才收到勞保局的電話,告知因為教練先前「調店」的緣故,年資不得累計計算。讓原本應該是4年多年資的資遣費,只被算8個月的時間。
身為全國關廠工人的律師,我深感錯愕,經過關廠工人多年的抗爭,才在勞動基準法的第28條,為全台勞工爭取到不只是薪水、也包含資遣費的墊償。現在卻發生這樣的狀況,害勞工無法完整地獲得薪資墊償的保障。
王婉諭表示,向勞保局索取資料後,發現「輕適能」集團的負責人賴志欽,成立多間特取名稱都有「輕適能」字樣的公司,如「輕適能運動顧問股份有限公司」、「輕適能投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全面強健股份有限公司」等。「輕適能」在全台共有16家分店,只要員工被調到另一間分店,就會因而變動勞工的投保單位。
在勞工的認知中,都是待在「輕適能」健身房,也搞不清楚其間的差異,卻只能領最後待的一間分店的資遣費,這是非常不合理的事。
兩週前,婉諭也曾向勞動部長質詢這個案件。針對受害勞工遇到的狀況,許銘春部長表示未來將加強勞工對於認清勞動契約避免受騙的宣導。
但是,我想請問部長,勞工根本不知道勞動契約被更改,是要怎麼避免受騙?而到目前為止,我們還沒看到勞動部針對這類案件進行更全面積極的作為。
婉諭也進一步呼籲,勞動部應針對「輕適能」的惡意行徑進行調查,將其員工任職的公司及分店調查清楚,並儘速研議如何將應該給付給勞工的工資及資遣費還給他們,並且針對現行勞基法第57條的規範上進行研擬,看究竟是要藉由解釋或是修法的方式,來避免其他案例再度出現。
此外,在學說與司法實務上,經常使用從公司法上「法人格否認」理論發展而來的「實體同一性」來解決雇主認定的問題。簡單來說,就是認定形式上不同的事業單位具有「實體同一性」,事實上根本都是那一撮人的概念。
但是,勞動部甚至勞保局在辦理工資墊償業務時,認定還是相當保守。這也讓工資墊償的美意,因為雇主的作為打了折扣,更讓弱勢的勞工感覺不被國家保護。
如果勞動部不願積極採用「實體同一性」的法理,而堅持以形式上屬於不同事業單位的理由拒絕給勞工工資墊償基金的保護,未來時代力量將會考慮朝修法的方向進行。也希望「勞」動部可以真正站在保障勞工的立場,審慎檢視勞保局墊償認定的基準,要不要跟上雇主取巧規避法律的策略而有所改變。
#還是其實你根本跟不上
雇主認定 在 3Q陳柏惟 Youtube 的最佳解答
自從紓困案開始慢慢釋出後,我的服務處排隊要諮詢紓困的電話、人龍,可能比前陣子排口罩還要多,大家都很關心。對於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紓困振興預算案,各部會有很多的紓困方案,但同時也收到民眾反映、向辦公室陳情,「太多太複雜、資訊不流通、不夠快、不夠明確、電話忙線,或是地方說還沒有正式明確的規定」等。
我認為除了中央和地方兩邊的訊息要對得上、資料要一致之外,我們還需要便捷、有效率、足夠親切的線上資源來協助民眾。
【單一窗口】
盡量讓民眾一個窗口就能解決所有疑惑,朝整合跨部會的單一諮詢窗口。
【增加網站便利性】
衛福部 1957 福利諮詢的網頁,有提供包括社會保險、勞工相關、各類福利等等多項資訊,但目前並沒有放上這波紓困的資料,這樣其實滿可惜的。
【提供最佳方案建議】
我們看到政府很多部會網站都建置了「防疫、紓困、振興」專區,提供懶人包、Q&A、圖卡等,就是希望讓民眾可以快速從網路上找到自己需要的訊息,這部分當然要肯定政府的努力。但我們從使用者的角度出發,希望可以找到符合自身需求的「最佳方案」。是不是可以嘗試建置「微型的一條龍服務」,幫民眾整合他們需要的方案、提供解答,就像電信門市幫你算最優惠的方案一樣,協助民眾判斷跨部會、多方案的申請,對他們最有利的選擇。
疫情除了經濟需要紓困,我們的心靈也需要紓困。
台灣經歷過很多災難,也有很多救災經驗,不過這次的武漢肺炎與過去的災難型態有點不一樣。地震、森林大火,我們稱為「天災」,恐攻、重大刑案等,我們稱做「人為災難」。
而有種災難叫做「 生物災難 」(biological disaster)。
生物災難特性是持續的時間長、影響久,也不知道什麼時候開始與結束,好像看不到終點,因此越來越焦慮。當我們在救援時,災難也還在持續發生,災難會給社會巨大的損失、破壞原本的運作,對人的身心靈產生重大負面影響。且生物災難是慢性的,涵蓋的層面更大,而台灣過去的確只有面對 SARS 的經驗。
【心理急救】
經歷過921、八八風災的臺灣,都曾讓「災難精神醫學」這個議題被拿出來討論。但無論921或是重大風災,都與這次我們所面對「不知何時才會結束」、「一邊救災一邊發生災害」的武漢肺炎,就是我們所謂的「生物災難」不一樣,生物災難沒有明確的結束時間點。
所以我們對於一般災難的治療模式,已累積了相當的經驗,但用在目前的狀況,可能就不一定適合。就我們目前治療的模式,有參考也有要調整的地方。WHO 和美國精神醫學會都強調「心理急救」(Psychological First Aid)的概念,其原則是準備、觀察、傾聽、聯繫。
助人者在受到訓練後,就得對(災害)受難者提供實質的幫助,而不是直接的治療。這個協助是什麼?不外乎有資訊給予(現在狀況如何?我們安全嗎?你的家屬的狀況?)、陪伴支持(傾聽需求或鼓勵)、資源連結(針對需求提供實質協助,例如:金錢紓困、生活需求),重點在於:藉由即時的伸出援手來緩解焦慮。
【脆弱群體辨識】
我們要辨識在災難下,暴露程度不同的「受災族群」,包括患者、被隔離者、防疫人員、其親友與接觸訊息疲轟炸者。另外,本身有精神疾病、曾經有創傷、受虐等經驗、自己或家人有成癮問題、社經地位不利等族群,更容易受到影響。因此,助人者如何具備「敏感度」,將資源的分配,優先投放給這些群體,並給予特別的關懷,這是在資源有限的情況下,應該先聚焦的地方。
舉例來說,對這次執行敦睦艦隊任務的海軍官兵、或是第一線醫事人員、空服人員,一些遭受創傷性打擊的案例,需要給予主動的關懷、有效鼓勵和支持。特別需要注意,他們有可能被獵巫、排擠或被歧視。
越戰催生了美國對創傷後壓力症候群(PTSD),希望政府可以派遣專業人力處理,結合衛福部和民間的資源,主動提供各類復原所需的支持,包括個人諮商、支持性團體等,應該要開始準備。比如可使用社區的組織與能量,像是社區的頭人、社區的活動、講座座談會,減少社會的驚惶,和群體間的排擠拉扯。想辦法讓每一個人能夠主動關心、聯繫、提供資源,甚至生意方面的支持。希望短期之內提供心理急救;中期則使其能不受歧視地回到崗位上與恢復正常生活。當社區發現有確診病患或疑似案例,大家總不免開始標記甚至是污名畫當事人,造成人與人之間的疏離,也讓對於當事人是二度傷害。因此希望我們可以有所作為,來建立韌性的社區。
【假消息傷害心理健康】
另外, 就NCC所提供的數據,截至 4 月 20 日的統計資料,「於指揮中心通知廣電媒體澄清錯假訊息並說明改正作法,協助轉請廣電媒體回應、加強自律」這項業務總次數目前是「1 次」,看起來台灣都沒有什麼假訊息,但真的是這樣嗎?
目前訊息的傳播不僅只有有電視媒體,「自媒體」是另一大宗。比如: LINE、臉書、youtube、Google、PTT 等社群平台,未來期望對於自媒體、傳統的媒體都盡可能減少假訊息的傳遞狀況。目前社會人心惶惶,我希望假訊息,不要成為社區心理健康的「防疫破口」!
【自主健康管理的醫療工作者給薪疑義】
日前接獲陳情,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在 2 月 26 日發函,主旨寫道「符合自主健康管理條件之工作人員,暫勿前往機關上班」,這些人員包括:「申請赴港澳獲准者」、「通報個案但已檢驗陰性且符合解隔離條件者」、「社區監測通報採檢個案」、「自國際旅遊疫情建議等級第一級及第二級國家返國者」。但是,因為在這期間出國,而返國後需要隔離採檢,尊重這份公文沒有去機構上班的人,雇主認定不屬於他們的責任,因此不給付薪資。但在 3 月 19 日,衛福部說 26 日公文中的「暫勿」文字,只是「建議」,因此人員在管理期間適用的假別和薪資,應該由院所自訂請假規範。
在這段期間因為遵守 2 月 26 日指揮中心公文的「暫勿」規定而沒有去上班的醫療工作人員,因為 3 月 19 日的公文認定為「建議」,這些受影響的醫療工作人員,他們的假別算是事假、病假、還是防疫隔離假?導致他在這段期間因自主健康管理所請的假,有的並沒有被給付薪資。一樣是配合政府政策,正常工作的醫事人員,可以有機會得到相關的獎勵,但自主健康管理,依規定沒有入院上班的人員,卻被變相扣薪,我主張應該讓這類醫事人員能回復權益,讓乖乖遵守規定的醫療人員不要被變相懲罰。蘇貞昌院長也對此表示肯定,團隊也會持續關注。
在此謝謝為疫情拼命努力的所有單位人員,也向受疫情影響的民眾們,說聲辛苦了。或許沒辦法一次到位,但我們會持續努力、持續發聲,持續修正與服務,一起迎接更好的明天。
#3Q陳柏惟 #中二立委 #台灣基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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