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知道嗎?【聲音飄忽空靈的玻璃琴】
#本日冷知識1525
哈囉大家好,有看過《黑執事》的同學可能已經見過圖中的樂器了。形狀奇特,長長一根像蘿蔔又像蘆筍,演奏起來竟然無比清脆。
它叫玻璃琴,點下方連結,可以聽它演奏柴可夫斯基《胡桃鉗》裡的著名旋律〈糖梅仙子之舞〉。請注意音量 → youtu.be/eQemvyyJ--g
玻璃琴(glass armonica)的發明者是班傑明.富蘭克林,就是美鈔 100 刀上面那位老哥。
富蘭克林曾出使歐洲,為革命在英和法之間奔走。在英國時,富蘭克林廣交各界朋友,也受新奇的事情吸引。當時的玻璃工藝正進步,1740 年,一位愛爾蘭人 Richard Pockrich 發現,在玻璃杯裡裝不同量的水,用溼手指摩擦杯緣,可以發出不同音高的聲音。直到今日,這招「玻璃豎琴(glass harp)」都很常見於江湖賣藝。
富蘭克林是略有音樂底子的人,他觀察到,這樣演奏玻璃杯有小缺點:杯子太佔空間了,同時能用兩手摩擦的杯子數目有限,沒辦法奏出多個音的較複雜、飽和的和絃(常見做法是好幾個人一起演奏,手指數就足夠了XD)。
於是他異想天開的設計了大杯套小杯,在同一個鋼軸上旋轉,節省了好多空間的玻璃琴。大杯聲音低沉,小杯聲音尖銳,像鋼琴一樣最多可以十指並用的創造合音,甚至可以靠手指的力道控制音量。最棒的是,只需要在玻璃工場精密的調整過一次音調,從此再也不會走音。富蘭克林最喜歡在書信裡和人介紹他發明的樂器聲音有多溫柔陶醉,順便講一下自己的設計多巧妙。
至於樂器的名字,他選用了義大利語(古典音樂的首選用語)中表示「和諧」的 armonica 這個字。後來口琴也選了同一個字 harmonica,純粹是巧合,一個在十八,一個在十九世紀發明,彼此無關。
玻璃琴讓人覺得有種空靈的感覺,後來經研究發現是因為它的的頻率。話說人類聽力判斷聲音的來源,有兩種方式:高頻聲音靠的是兩耳間的 #音量差異,低頻聲音靠兩耳間 #聲音的相位差(波動行進距離不同),這和左右耳距離和聲波波長有關。但玻璃琴的 1000~4000 赫茲範圍就不上不下,耳朵拿不定怎麼定位,就感到混亂了。
作為新奇玩意,玻璃琴開始在整個歐洲流行起來,得到當時一線作曲家的青睞並且為它做曲。其中包括莫札特和貝多芬。
而隨著流行來的則是流言,有人覺得此曲只應天上有,人間能得幾回聞,聽多了應該對人的精神有「某種影響」。有人說這影響是壞的,傳言聽太多會讓脆弱的人類精神衰弱,進而崩潰。(因此有了黑執事的那集劇情。)
但也有人認為有效果就是好效果,當時奧地利維也納的一個「醫生」法蘭茲·安東·梅斯梅爾(Franz Anton Mesmer)就把聆聽玻璃琴演奏加到他的神奇療程組合裡面。
梅斯梅爾(Mesmer)這個字,直接衍生為今天英文的「被催眠、被迷住」的 mesmerize,不意外的,他的醫術在後見之明看來根本是催眠一類的心理暗示手法。梅斯梅爾還有一整套增加賣點的「偽科學」說法,表示環繞人體有一種神祕的流體流動著,叫作「動物磁性」,順暢地流則健康,亂流則生病,而他的冥想、觸摸、按摩、凝視、揮舞磁鐵,以及放音樂......都是導正「動物磁性」的手段。
讀者有沒有覺得這套很經絡、很查克拉、很體液、很念能力......很「難以用科學解釋」。我覺得某些人們相信而且願意為之掏錢的療法,過了三百年、過了千年都沒啥變化,有點溫腥。
順帶一提,那年頭的醫生幹的事情,現代人看來荒腔走板,不只幾乎沒有做對什麼事醫治人,更是做了很多害人傷人毒死人的事。參考 #本日冷知識1270 【害死音樂大師們的眼科醫生】←和本文略為同個年代的事。醫生要達到現代的可靠度,救人多於殺人,大概是一次世界大戰歐美醫界改革以後的事。也和化學和生物學,尤其是細菌致病理論和有效抗生素的發明有關。
不意外的,當時在維也納的莫札特也是梅斯梅爾「醫師」的大粉絲,所以他也創作了不少玻璃琴的曲子,讓梅醫生在療程中使用。
不曉得身兼美國國父之一、電學之父(記得風箏嗎 XD)的多才多藝者富蘭克林知道惹自己發明的玻璃琴,被用在導正歐洲上流社會的「動物磁性」會有什麼感想。大概是很想設計某些和閃電有關的實驗,劈某些人吧哈哈。
話說回來,玻璃琴為什麼又不流行了呢?主要是因為音量太小聲,很難和大部分的管絃打擊樂器配合。其次,雖然它不用調音,但還是會被打破囧,一個造價不菲的樂器就報銷了。
然後,摩擦沾濕的玻璃,為什麼會發出聲音呢?這個科學梗請容許科宅開分身帳號在留言裡解說。我們下次再見!
圖片來源:flickr 用戶 Tonamel by CC 2.0 - attribu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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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知道嗎?【聲音飄忽空靈的玻璃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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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囉大家好,有看過《黑執事》的同學可能已經見過圖中的樂器了。形狀奇特,長長一根像蘿蔔又像蘆筍,演奏起來竟然無比清脆。
它叫玻璃琴,點下方連結,可以聽它演奏柴可夫斯基《胡桃鉗》裡的著名旋律〈糖梅仙子之舞〉。請注意音量 → youtu.be/eQemvyyJ-\-\g
玻璃琴(glass armonica)的發明者是班傑明.富蘭克林,就是美鈔 100 刀上面那位老哥。
富蘭克林曾出使歐洲,為革命在英和法之間奔走。在英國時,富蘭克林廣交各界朋友,也受新奇的事情吸引。當時的玻璃工藝正進步,1740 年,一位愛爾蘭人 Richard Pockrich 發現,在玻璃杯裡裝不同量的水,用溼手指摩擦杯緣,可以發出不同音高的聲音。直到今日,這招「玻璃豎琴(glass harp)」都很常見於江湖賣藝。
富蘭克林是略有音樂底子的人,他觀察到,這樣演奏玻璃杯有小缺點:杯子太佔空間了,同時能用兩手摩擦的杯子數目有限,沒辦法奏出多個音的較複雜、飽和的和絃(常見做法是好幾個人一起演奏,手指數就足夠了XD)。
於是他異想天開的設計了大杯套小杯,在同一個鋼軸上旋轉,節省了好多空間的玻璃琴。大杯聲音低沉,小杯聲音尖銳,像鋼琴一樣最多可以十指並用的創造合音,甚至可以靠手指的力道控制音量。最棒的是,只需要在玻璃工場精密的調整過一次音調,從此再也不會走音。富蘭克林最喜歡在書信裡和人介紹他發明的樂器聲音有多溫柔陶醉,順便講一下自己的設計多巧妙。
至於樂器的名字,他選用了義大利語(古典音樂的首選用語)中表示「和諧」的 armonica 這個字。後來口琴也選了同一個字 harmonica,純粹是巧合,一個在十八,一個在十九世紀發明,彼此無關。
玻璃琴讓人覺得有種空靈的感覺,後來經研究發現是因為它的的頻率。話說人類聽力判斷聲音的來源,有兩種方式:高頻聲音靠的是兩耳間的 #音量差異,低頻聲音靠兩耳間 #聲音的相位差(波動行進距離不同),這和左右耳距離和聲波波長有關。但玻璃琴的 1000~4000 赫茲範圍就不上不下,耳朵拿不定怎麼定位,就感到混亂了。
作為新奇玩意,玻璃琴開始在整個歐洲流行起來,得到當時一線作曲家的青睞並且為它做曲。其中包括莫札特和貝多芬。
而隨著流行來的則是流言,有人覺得此曲只應天上有,人間能得幾回聞,聽多了應該對人的精神有「某種影響」。有人說這影響是壞的,傳言聽太多會讓脆弱的人類精神衰弱,進而崩潰。(因此有了黑執事的那集劇情。)
但也有人認為有效果就是好效果,當時奧地利維也納的一個「醫生」法蘭茲·安東·梅斯梅爾(Franz Anton Mesmer)就把聆聽玻璃琴演奏加到他的神奇療程組合裡面。
梅斯梅爾(Mesmer)這個字,直接衍生為今天英文的「被催眠、被迷住」的 mesmerize,不意外的,他的醫術在後見之明看來根本是催眠一類的心理暗示手法。梅斯梅爾還有一整套增加賣點的「偽科學」說法,表示環繞人體有一種神祕的流體流動著,叫作「動物磁性」,順暢地流則健康,亂流則生病,而他的冥想、觸摸、按摩、凝視、揮舞磁鐵,以及放音樂......都是導正「動物磁性」的手段。
讀者有沒有覺得這套很經絡、很查克拉、很體液、很念能力......很「難以用科學解釋」。我覺得某些人們相信而且願意為之掏錢的療法,過了三百年、過了千年都沒啥變化,有點溫腥。
順帶一提,那年頭的醫生幹的事情,現代人看來荒腔走板,不只幾乎沒有做對什麼事醫治人,更是做了很多害人傷人毒死人的事。參考 #本日冷知識1270 【害死音樂大師們的眼科醫生】←和本文略為同個年代的事。醫生要達到現代的可靠度,救人多於殺人,大概是一次世界大戰歐美醫界改革以後的事。也和化學和生物學,尤其是細菌致病理論和有效抗生素的發明有關。
不意外的,當時在維也納的莫札特也是梅斯梅爾「醫師」的大粉絲,所以他也創作了不少玻璃琴的曲子,讓梅醫生在療程中使用。
不曉得身兼美國國父之一、電學之父(記得風箏嗎 XD)的多才多藝者富蘭克林知道惹自己發明的玻璃琴,被用在導正歐洲上流社會的「動物磁性」會有什麼感想。大概是很想設計某些和閃電有關的實驗,劈某些人吧哈哈。
話說回來,玻璃琴為什麼又不流行了呢?主要是因為音量太小聲,很難和大部分的管絃打擊樂器配合。其次,雖然它不用調音,但還是會被打破囧,一個造價不菲的樂器就報銷了。
然後,摩擦沾濕的玻璃,為什麼會發出聲音呢?這個科學梗請容許科宅開分身帳號在留言裡解說。我們下次再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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順帶一提英文書信 在 田雅芳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近日很遺憾,在雅芳粉絲團遭遇一件個案,疑似在候選期間支持同區競選對手,而公然在粉絲團留言,其內容無法提出指證的文字。因以涉嫌達妨害名譽之實,又適逢選舉期間已違反選罷法,本人於107年10月14日星期日,已向新竹地檢署按鈴申告。
法律保護人民的權利是全年無休的,所以順帶一提,不用等星期一上班時間,雅芳已完成提告(以英文稱呼IVy Tung),加重誹謗及違反選罷法之罪。因進入偵查不公開階段及一罪一罰階段,雅芳遺憾先刪除已違法之人。雅芳非常歡迎好朋友粉絲的指教,定能從諫如流虛心受教,但倘若留言以不實文字指證,雅芳定捍衛自己的權利,尤其適逢選舉期間,謝謝大家的關心。順帶以本人所遭遇,編輯了一段妨害名譽之範圍。也可能發生在你我的身上。很重要!請耐心看完!
田雅芳法律諮詢「法律小常識」
現今的網路無遠弗屆,可到之處及影響範圍,無可計量。時下社會在價值觀念上,可因為政黨、有價及無價之誘因下,已抵觸到妨害名譽的範圍而不自覺?現在讓我們提供給您,在日常生活中經常發生,先不論及目的為何?會因為不正確的發言方式及內容,而抵觸到法律基本的罰則範圍。很重要!攸關大家在生活上常發生的事!請耐心看完!
常在一般民眾之茶餘飯後,亦或企業團體在業務行使時,經常遭遇許多突發或預謀而產生妨害名譽之可能,又面臨現今e世代在生活使用頻繁的手機網路,人手一隻,常頻繁使用在社群網站或各種談話軟體上,暢所欲言,但倘若不知道分寸而越矩,不管是有意或無意,都可能已經抵觸了刑法上對妨害名譽所規定的範圍而犯法。別讓自己的權益受損。最好的方式即是充分了解法條的規定範圍。
以下我們來說說民眾常會發生的損壞名譽及毀謗有何不同?
(1)刑法第309條︰公然侮辱人者,處拘役或三百元以下罰金。以強暴犯前項之罪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
(2)刑法第310條:「意圖散布於眾,而指摘或傳述足以毀損他人名譽之事者,為誹謗罪,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
金」。
實務舉例:
甲方在公司裡大罵乙方三字經,因為公司會有其他無關同 事聽到或看到,因三字經並無傷及對方名譽等事實,但因該內容讓人感到不適與難堪,所以直接構成公然侮辱罪。
但如果甲方又在公眾場合說乙方:「在外利用職權跟客戶亂收錢」,如果甲方沒有證據 可以證明乙方有做此事,則此〝指證內容〞就變成莫須有,會嚴重損害乙方名譽,則構成公然誹謗罪。
如果甲方是在私底下與幾位好友 以書信、電腦文字、網路留言等方式進行,除已構成誹謗,後者還可被視為「加重誹謗罪」其構成「意圖散布於眾,而指摘或傳述足以毀損他人名譽之事者,為誹謗罪,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 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散布文字、圖畫犯前項之罪者,處二年以下 有期徒刑、拘役或一千元以下罰金。
觸犯以上刑法會依條例範圍判刑外,受害人得在發生當下,冷靜的以錄音、留存畫面文字或圖片,向加害人提起在民事上之請求賠償。為此民眾在言行上雖有人權,但超出了憲法給予人權的範圍,尤其在網路上公然侮辱或誹謗他人,倘若無法提出所指證,在民事方面即是侵害了他人的人格權,就是毀壞了他人名譽。得不償失。因此被害人可以依以下三種法條請求賠償。 不可不慎
(1)民法第十八條(人格權之保護):「人格權受侵害時,得請求法院除去其侵害;有受侵害之虞時 ,除得請求防止之外。得請求損害賠償或慰撫金。」
(2)民法第一八四條(獨立侵權行為之責任):「因故意或過失,不法侵害他人之權利者,負損害賠償責任。 故意以背於善良風俗之方法,加損害於他人者亦同。違反保護他人之法律,致生損害於他人者,負賠償責任。
(3)第一九五條(侵害身體健康名譽或自由之非財產上損害賠償):「不法侵害他人之身體、健康、名譽、自由、信用、隱私、貞操,或不法侵害其他人格法益而情節重大者,被害人雖非財產上之損害,亦得請求賠 償相當之金額。其名譽被侵害者,並得請求回復名譽之適當處分。
「田雅芳法律諮詢~祝身體健康平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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