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的穿著打扮,我應該干涉多少?】
很多天沒有更新文章,因為上上週末我們去郊外野營了。
恩,這樣說並不精確,好像我們流連忘返去了七天六夜。事實上我們只過了一夜,但是後遺症綿延了很多天。
託朋友的福,我們一家人被帶去一個美麗又寧靜,除了遠方樸實可愛的小屋以外,只有「咩咩咩」滿山羊群的秘境。粗線條又懶惰如我,儘管親眼看見也感受到蘇格蘭土產的midge小蚊在我身上四處停留,但是就是沒想到要幫自己噴點防蚊液夾層防護罩,只覺得戶外就是蚊蟲多,兩手多揮幾下習慣就好。
很奇妙的是,我的身體似乎對這種蚊子的叮咬有延遲反應,所以我一直認真覺得我的身體防蚊抗蟲,到週日下午回到家吃完晚餐之後,雙手雙腳和整張臉的皮膚上一個一個奇癢無比的小紅點波波波波接二連三不停冒出來,我才後知後覺地驚覺:「幹,我是白癡。」
裸露的雙臂跟腳踝被大肆蹂躪當然可以理解,但是臉跟脖子完全是意料之外的重災區。週一早上起床的後,整張臉滿滿六七十個紅腫厚實的小凸點(對,我有去數),還莫名泛著油光,好像瞬間變回滿臉青春痘的少女時期。沒想到有朝一日居然是透過這種奇怪的方式回春,真是可喜可賀(?)
所幸吃了一點藥幫忙,我還睡得不錯,但是清醒的時候真是癢到根本沒心思做任何事情,我只好順勢擺爛(?)什麼都不做。
到了星期二,我似乎出現一些過敏反應,也可能只是我手賤抓太兇,被叮咬的地方都起了一個一個小水泡,右手臂上的那個居然有鮭魚卵那麼大!這下除了忍耐不抓以外,日常行動時還得小心不要弄破水泡。耳朵上的水泡因為我下意識伸手去摳,直接破掉,變得又癢又痛。看樣子身上的這些「戰利品」會跟我好好共存一段時間了。
又過了兩天,蕃茄到對面麥斯家玩,我去接他順便串門子的時候把麥斯媽媽戴比整個嚇到。
「我從來沒看過有人被midges咬成這樣!!!」
「你有看到我臉上那些嗎?」
「就是你的臉啊!!!!」
「應該是因為我完全沒噴防蚊液吧,啊哈哈哈哈哈,你們這週出去玩不要學我唷要好好乖乖地噴。」
「這看起來很嚴重耶,要很久才會好。」
「沒差啦反正我已經很老了。」
「你胡說什麼啦!!」
「我又不是十八歲明天要畢業舞會,只要會好沒有惡化成感染就沒關係啦!」
就這樣頂著青春痘大花臉繼續活,到了滿一週的禮拜天晚上,把一個吵得要死的小童攆上床,跟傑克一起看了一些影集以後,隨手摸摸臉上脖子上的紅點,才感覺水泡的凸起有比較不明顯一點。我一邊覺得好笑居然可以被叮成這樣顯然我很可口,一邊想起一些往事,就開口跟滑著手機的傑克說話。
「嘿。」
「怎樣?」
「我在想,假如我媽看到我這張臉的話⋯⋯」
「應該會哭三天三夜吧。」
「是不是!」
我繼續用指尖感覺臉上大大小小硬硬軟軟的凸起,忍不住笑了一下。
「我覺得很奇妙。」
「怎樣?」
「我媽啊,他非常非常在乎我的長相。」
「對。」
「可是我認真不care。我是說,我並不至於到邋遢,但是真的不在意。我覺得不管發生什麼事,我就是長這樣。而且我也不覺得是因為想要反抗他還是什麼,我就真的是覺得沒有什麼大不了的。」
外貌和打扮,是我跟母親衝突了一輩子的主題。
從整體來評論,我並不是什麼天生驚人的美女,但是我很愛笑,長相也還算清爽有朝氣,我自己覺得很「夠用」了。但是我的單眼皮,我的內凹門牙,我眼下的痣,我微曲的O型腿,我小山丘似的胸部,我又厚又重的髮質,我男人一般的腿毛,都讓我的母親覺得我身為一個女性的基本分數很低,必須要靠她積極地評論和指點來「挽救」不可。
更令他髮指的是我臉頰上的水痘疤,我一曬就上色的黑皮膚,還有我對髮型和服裝的選擇,都被他視為一種墮落。
「就告訴你不要抓了,你小時候就是不聽。這張臉上如果沒有那個疤多美!」
「你為什麼曬成像第三世界來的人???這樣能看嗎?」
「好端端的一個女生,整天都是T恤牛仔褲運動鞋,你這樣到底怎麼嫁得出去?」
如果有人看過《Friends六人行》裡面,Monica換新髮型或耳環,他的媽媽苦著一張臉,把他左看看右看看,伸手摸一摸頭髮或耳環,欲言又止,最後嘆氣離開的場面,每次我從理髮店回家,我的母親就會做一模一樣的事。(我相信我翻白眼的表情跟Monica也是一模一樣:p)
我同意如果我的皮膚更白皙,腿毛更短,眉毛多加修飾,頭髮更長造型更講究,學會化妝戴裝飾品,穿上高跟鞋,會讓我更美更引人注目,也或許會像母親說的吸引更多男性注意,可以有更多「挑選」的機會,或者是職場上更好的機遇。但是我遲遲沒有動力往那個方向靠攏,因為我覺得我的選擇很符合我自己的個性,讓我覺得很自由。
我走路總是跳來跳去,穿高跟鞋很容易跌倒或是扭到。
我把頭髮剪短,就可以減少早上整裝的時間,可以睡久一點。
耳環夾得我的耳垂很痛不喜歡。
指甲油會讓我的指甲覺得很悶。
如果臉上有妝,吃東西都會有口紅的味道,而且還不能把臉貼在傑克臉上磨蹭,太無聊了!
皮膚上的各種傷疤都是「戰利品」,可以拿來告訴別人發生什麼事,所以露出來也沒有關係啊!
母親總認為我的這些理由都是我想偷懶的藉口,或者是我太年輕太不會想不明白這些事情的重要性。從我的觀點來看,這麼多年下來,我交到男友找到工作也順利結婚了,甚至連在日本這個號稱「化妝是禮貌」的國度我都有辦法頂著一張素顏闖蕩天下,就應該證明用我自己的風格也是可以活得很好。
然而,對母親而言,就是因為我堅持自己的風格,所以我才只有「這樣」而已。如果早早聽他的話好好「改進」,懂得當一個美麗賢淑又溫柔的女人,我就不會是跟這個男人,不會是做這份工作,不會是住在現在的地方,會更風光,會更飛黃騰達,會有一個更美好的未來和人生。
我永遠忘不了,在母親生病的第一年,因為他希望我回家一趟,我在撐著三天沒睡送出期中作業之後立刻直奔機場,搭了33小時的飛機回到台灣。走出機場第二航廈,母親跟著爸爸一起過來,他盯著我的臉許久,說:「我怎麼從來不知道,我生的女兒居然長得這麼醜。」
我們始終是兩條平行線,一路延伸到我自己也當了母親。
我生了一個非常非常喜歡打扮的孩子。蕃茄從小,對,真的是從小,就對自己的裝扮非常有主張。從兩歲開始,每天早上都自己挑選衣服,去店裡採買也都是自己親自去看。他喜歡粉紅色,亮晶晶的顏色,更喜歡全部顏色都有的彩虹色。去年知道上學必須穿制服還哭了很久,發展到現在會主動自己設計手環胸針項鍊等飾品戴在身上,讓制服不會這麼單調。
老實說我一開始確實很憂慮,擔心孩子這麼小就這麼注重打扮,對他到底是不是好事,會不會讓他變得很虛榮。我到底應該要干涉多少,又應該照誰的標準?我知道我自己的標準是遠低於其他人,但是如果要注重,到什麼樣的程度才是「合適」的?母親跟我的關係也讓我很擔憂,很害怕蕃茄跟我的喜好這麼不同,會變成將來親子關係的未爆彈。
極度焦慮之下,我決定先從旁觀察。
我發現蕃茄在挑選衣服的時候,經常會不自覺地哼著歌。如果今天穿的衣服是他特別喜歡的款式,他的步伐會很輕盈。明明是個忘東忘西的年紀,但是他的手環項鍊和胸針都收藏的好好的,幾乎沒有弄丟過,還會在公園撿一些奇奇怪怪的花草放在頭上當裝飾。某一天早上,他換完衣服以後,甚至很開心地對著我大喊:「媽媽,我跟你說,我很喜歡把我自己打扮得很漂亮!!」
這孩子,是真心熱愛打扮啊!
跟蕃茄相處的經驗讓我想清楚了一些事。在我的成長過程中,甚至是現在我成為母親之後的觀察,我都經常可以感受到我們的文化裡,對於女孩長相或打扮的各種要求和憂慮。女孩的身上有毛不雅觀,女孩的皮膚太黑不好看,單眼皮很沒精神,臉上有疤礙眼,笑太大不雅觀,都不笑很難看。
這些要求之所以讓我這麼不舒服,是因為出發點都是「#做到這些你才會讓別人喜歡」。而蕃茄讓我發現,打扮的真正意義,應該是「#讓我自己很喜歡自己」。
蕃茄的眼睛真的很利,如果我穿了一件他沒看過的衣服,他會很驚喜地跑過來說:「這件我沒看過耶!」然後開始告訴我「這個花色我好喜歡」,「這個觸感好舒服,感覺品質很好」,久而久之,我也不自覺會主動摸摸不一樣的料子,或者觀察不一樣的設計穿在我身上的不同,開始覺得對服裝了解多一點也是一件很有趣的事。
而我也找到了我認為對蕃茄合適的要求和規範。當我們出去採買,我會規定件數,例如我們今天要買三件長袖,兩件短褲,一件裙子或洋裝,剩下的交給他自己決定。我也決定維持我對身體「缺陷」的不在意,大花臉也可以自在出門,O型腿也一樣穿短褲,覺得頭髮剪壞了我們一起皺眉頭希望頭髮快點長出來,希望用我的態度平衡他的標準,不會過度要求自己的外貌。
我們不是兩條平行線,我們是手牽手一起往前走的夥伴。
有時候我們一起打扮,穿洋裝去吃冰淇淋;有時候我維持我的舒適風,看蕃茄自己表現;有時候我們一起穿整天的睡衣都不想脫下來。
我很自在地做我自己,蕃茄很自在地做他自己,有時試試看像對方的樣子是什麼感覺,然後決定要不要保留。
我喜歡我們一起創造出來,對裝扮的和外貌的新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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頭髮 有 可能 一夜 變 白 嗎 在 許榮哲 × 小說課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這位全職太太的故事也太讓人心疼了吧】
大家肯定都聽過,全職太太被稱作「黃臉婆」,對於丈夫在外的某些糟糕的行為,不得不忍氣吞聲。
今天要分享的這篇〈白水青菜〉,就是這麼一個故事。乍聽之下似乎挺常見,但在作者潘向黎的筆下,卻以一種跟篇名一樣平淡的筆觸,重擊讀者的內心(小編一度感到難受得看不下去......)。
一起來看看這個故事,也說說你的感想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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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水青菜 / 潘向黎
他進門的時候,客廳裡沒有她的身影。他微微一笑,向廚房走去。她果然在,正在用飯勺攪電鍋裡的飯。她總是這樣做,盛飯之前要把電鍋裡的飯徹底攪翻一下。他曾經問為什麼,她說:「好把多餘的水分去掉,口感才好啊。」顯然她是聽見了開門的聲音。
飯冒著蒸汽,她的臉有一瞬隱在水氣裡。他聞到了飯香。
飯很香。奇怪的是,他在別的地方幾乎聞不到這種香。這是好米才有的香味。他知道她只用一個牌子的米,東北產的,很貴,因為是有機栽培。
好米只是密閉著的香味,要加適量的水,浸適度的時間,然後用好的電飯煲煮,跳到保溫之後,燜合適的時間,香味才會爆發出來,毫無保留,就像一個個儲滿香膏的小瓶子打破了一樣。
她是他遇到的最會煮飯的女人。他這樣說過,她回答:我尊重米。
在他笑起來之前,她又加了一句:不過只尊重好的米。
他洗了手,坐在餐桌邊時,兩碗飯已經在桌上了,他的這邊多一個空碗,筷子照例擱在擱筷上,是一條魚的形狀。她端上來兩個青花小碟,一個碟裡是十幾粒黃泥螺,並不大,但很乾淨,一粒粒像半透明的岫玉,裡面有淡淡的墨色。一個碟裡是香菜心,嫩嫩的醬色,也是半透明。家裡的菜一向這麼簡單,因為他都是在外面吃過了,回來再吃一遍。
最後她端來一個小瓦罐。這才是他盼望的重點。馬上打開蓋子看了一眼,裡面有綠有白有紅,悅目得很。她說:「你先喝湯。」自己坐下來,開始吃飯,撥幾口飯,就一點菜心,看她吃飯的樣子,好像不吃一口菜也可以似的。
他就自己從瓦罐裡舀了小半碗湯。清清的湯色,不見油花,綠的是青菜,白的是豆腐,還有三五粒紅的枸杞,除了這些再也不見其他東西。但是味道真好。說素淨,又很醇厚;說厚,又完全清淡;說淡,又透著清甜;而且完全沒有一點味精、雞精的修飾,清水芙蓉般的天然。
就那麼一口,整個胃都舒服了,麻木了一整天的感官復甦,臉上的表情都變了,好像一個薄薄的殼被敲碎了,所有的肌肉、每一條紋理都活了起來。真是好湯!
他一連喝了兩碗,然後吃飯,就著黃泥螺和菜心,一個滑,一個脆,都是壓飯榔頭。不知不覺就把一碗飯都吃完了。他也不添,而是又釅釅地喝了一碗湯。然後把碗放下,對她笑。
她也笑,「好像在外面沒飯吃似的。」
「是沒飯吃。現在誰吃飯?」
他說的是真話。他的工作宴會應酬多,那種宴會不會有飯。總是太多的油膩、濃烈的味道轟炸口腔,味蕾都半昏迷了,直到喝了她的湯,才緩緩醒過來。
「你的湯怎麼做的?」
她莞爾一笑,笑容裡有陽光的味道:「好嗎?」
「好。」
「那就多喝一點。」
「喝了。到底怎麼做的?人家都說老王家湯館好,我看就是那裡都喝不到這麼好的。說給我聽聽。」
「說起來——其實也簡單,就是要有耐心。」她說。
後來,他不只一次懷念那時的生活。那種安寧,那種坐在餐座前等著妻子把瓦罐端上來的感覺,掀開瓦罐的蓋子時看到的好看的顏色,第一口湯進口,微燙之後,清、香、甘、滑……依次在舌上綻放,青菜殘存的筋脈對牙齒一點溫柔的、讓人愉快的抵抗,豆腐的細嫩滑爽對口腔的愛撫,以及湯順著食道下去,一路潺潺,一直熨貼到胃裡的舒坦。
他們的家是讓人羨慕的白金家庭。白金的意思是,既有錢又白領,這個白領的意思是泛指,指的是讀過書,有修養講規則,憑知識和智力掙錢,不是手上戴好幾個寶石戒指的暴發戶。
他先是吃皇糧的機關幹部,後來不願意看人臉色慢慢從孫子熬成爺爺,早早下了海,折騰了許多行當,最後在房地產上發了,然後是網站、然後是貴族學校,他的事業像匹受驚的野馬一樣勢不可擋。
他成了本市的風雲人物,電視臺人物訪談的明星,各種捐款、善事的大戶。畢竟是受過高等教育的,他的風度、談吐,贏得了矚目和好評。有一次電視臺讓女白領評選全國範圍的十佳丈夫人選,他就上了榜,而且擊敗了幾個電影明星、歌星。現在的女白領真是不傻。那些又蹦又跳的男人,只能遠處看看,怎麼能近距離相處?要是她們知道他還每星期兩次開著寶馬到那所著名的大學讀哲學碩士,她們可能會發出尖叫——要多少實力才能有時間和閒心做這樣的事情啊。但是他從來沒有對外面透露過,這種事,要等人家自己無意中發現才好。越不經意越有風度,像他這樣的年紀和身份,這種選擇已經不需要經過考慮了。
他當然結了婚。都十七、八年了。妻子是她的大學同學,是初戀,而且是那種把情竇初開和愛和性和婚姻一鍋煮的關係。他們從來沒有想過兩個人還會有其他選擇,那時候也不知道要給自己多留一點時間,畢業後第二年就結了婚,然後很快就有了孩子。就是現在進了寄宿制雙語教育的培鷹學園的兒子。兒子是他們的驕傲,他不但聰明、學業優異,而且長得非常漂亮。這不能完全歸功於他,因為兒子明顯地集中了他們兩人的優點,而妻子當年也是學校裡的美女,不化妝也青翠嫩葉一樣清新可人。
因為有這樣的妻子,他對女人是不容易驚豔的。而且他知道現在的女人的漂亮已經充滿了化學的味道。
嘟嘟的出現完全是一個意外。起初他覺得這是個稚氣未脫的女孩子,像個水晶花瓶一樣好看又透明,而且不實用。等到看出她的企圖還覺得有些好笑——這不是胡鬧嗎?要不是她是他的下屬,本來可以叫他叔叔的。當然心裡還是有點高興的,很隱蔽但是很真切,這可是一個比自己小20歲的女孩子啊,又漂亮,而且出身很好,父親是大律師,母親是名醫,家裡本來要送她去劍橋留學的。這樣的女孩,沒有任何為了錢而接近男人的嫌疑。
起初他真的沒有什麼。因為覺得嘟嘟是一時衝動,再說他不可能破壞自己的家庭,這麼些年,妻子辭掉幹得好好的中學教師工作,專心在家相夫教子,他沒想過要辜負她。他若是辜負她,她真是什麼都沒有了,一個40出頭的女人,沒有工作沒有事業沒有朋友,她怎麼活?況且,許多男人成功了就另覓新歡拋棄髮妻,他不想也掉進這種俗套,犯這種通俗的常見病——他不是一般的男人,這是他對自己的要求。
起初真的沒有動心,他只是考慮怎麼讓嘟嘟少受一點傷害就退出去。但是現在的女孩子真是任性,她們想要什麼就敢大喊大叫、又哭又鬧、要死要活,他又下不了狠心把她開除掉。嘟嘟真是一個水晶花瓶,而且因為對他無望的愛,這個水晶花瓶就站到了懸崖邊上,隨時可能掉下來粉身碎骨。最後,他只好伸手把她接住。
他不回家吃晚飯了。後來,他連晚上都不回來了。他說,實在太忙,不趕回來了。後來又說,想一個人靜靜。
她沉默,就像他每次說不回家吃飯時一樣,綿長而細密的沉默,那重量使他感到壓迫,但是不敢掛電話。最後,她說:「這樣吧,你要回來吃飯就打電話。」
他想,這等於說,如果不打電話,她就不會做好他的飯,還有那罐湯,等他回去了。那是他的家,但是從現在起,沒有他的飯了,沒有人等他了。他有點失落,但是馬上感到了巨大的輕鬆。這太好了。她當然會有看法,也會生氣,會傷心,但是以她的性格,不可能會主動挑破、發作出來。這些年來,他一直覺得自己選對了人結婚,現在又一次這樣覺得。在愛上別人之後這樣想,也許有點荒謬,但是他就是這樣覺得
他不喜歡租房子,他說哪怕只住三個月,我也要住在自己的房子裡,我不住別人的地方。嘟嘟欣賞地看他,說:我也是,我也是。他就說要買一套房子,全裝修的,帶全套傢俱和電器的,「只要帶上牙刷就可以住進去。」他愉快地說。嘟嘟卻不要,她說那種房子沒有風格,她不喜歡。最後她讓他住到她那裡去。
嘟嘟一個人住著兩房一廳,是父母給她買的,裝修是她自己來的,是很現代的簡約風格,但是卻比華麗更費錢的那種。全套北歐風情傢俱加全進口潔具,一色的白,臥室裡連地毯都是白的,這不是這個年齡應該有的氣派。看來她父母確實把她寵壞了。
嘟嘟為了歡迎他,給他買了名牌的浴袍和拖鞋,他沒有聽說過,只記得她說那是某個國家皇室用的牌子,她喜歡這個牌子,她說皮膚感覺到的奢華比眼睛看到的更真實。但是沒有睡衣,她說他不需要。真的,一旦上床,他們都不再需要衣服。
新鮮的愛情,新鮮的瘋狂,新鮮的住處,新鮮的氣氛,好像連他自己都成了新的。幾個月的時間過得像飛一樣。
也有問題。問題是出乎意料的小問題:他們還是會肚子餓。
他是半個公眾人物,不能到外面吃飯。嘟嘟一個人出去買肯德基,他倒是可以接受,只是覺得好笑,說:「我兒子最喜歡吃。」嘟嘟就變了臉,拒絕再買了。
只好叫外賣,從茶餐廳的簡餐到永和豆漿,從日式套餐到避風塘,從披薩到義大利通心面,他們都叫了個遍,外賣沒有湯,他們有時喝罐裝的烏龍茶,更多的時候喝可樂。
慢慢的,吃飯成了個苦差事。因為難吃,而且他必須掩飾他對這些食物的難以下嚥。真潦草啊,有的硬梆梆的,有的乾巴巴的,有的木渣渣的。他思念一碗香香柔柔有彈性的米飯,更思念一碗熱熱潤潤讓味覺甦醒的湯,冰涼的飲料怎麼能代替湯?和他以前吃的晚餐相比,這些簡直是垃圾。
但是他不敢說。只要他一流露出不滿,嘟嘟就會生氣:那我們出去吃啊,什麼好吃的都有!我也不喜歡吃這些!還不是因為你!或者說……我知道,你又在懷念你過去的生活了!你是不是後悔了?後悔了就明說嘛!
每次他都要冒險出去請她吃一頓飯才能平息。
吃飯成了他們的一個心病。甚至下了班在往那個甜蜜的小巢走的時候,他就在犯愁,要不要自己先到哪裡吃一點東西?不然等一下進了門就是一通昏天黑地的親熱,然後吃點吃不飽的東西,半夜又要餓醒。
按照現在流行的劃分,嘟嘟在這個城市裡應該算個真正的「小資」了。說她真正,是因為她小資得天經地義,而且不是為了在人前裝樣,她不欺暗室,別人看不見的地方更下功夫。他從來不知道一個女人可以為了享受,這樣認真把錢不當錢,這樣一絲不苟。她的內衣比外衣更貴,她基本上不化妝,但是她的保養品一套都是她一個月的工資,而且用了覺得不好就被丟在一邊。
她說:「用名牌有什麼?把過期的名牌化妝品丟掉,那種感覺才算奢侈,我喜歡!」
她也解釋為什麼這樣:「我要讓自己眼睛看的、耳朵聽的、皮膚接觸的都是好東西,這樣氣質才會好。」
嘟嘟有兩個愛好,一是健身,一是讀村上春樹。她不但有村上春樹的所有作品,而且每種都不止一本,有各種版本,他懷疑只要國內有的她都買齊了。甚至還有日文原版的,雖然她不懂日語,「我可以學啊!」她唱歌般地說。只要有空,她就會隨手拿起一本村上春樹,隨便翻到哪一頁,開始看。看著看著,她的眉頭就會微微蹙起來,光潔的臉似乎突然長了幾歲。書架上、沙發上、床頭、甚至洗手間的梳粧檯上,都放著村上春樹,有的合著,有的打開封面封底朝上趴著。
他看過幾次,但是都看不下去,好像是一些莫名其妙的生活片段、稀奇古怪的夢和幻境,不知道在說什麼,也不知道想說什麼。這麼亂哄哄的,真奇怪,嘟嘟在裡面看到了什麼呢?是什麼吸引了她?他沒有問,怕她根本不解釋,反而笑他落伍。嘟嘟太年輕了,她的年輕使她的一切都有一種理直氣壯,這一點讓他感到可愛,也有點怯意。
沒想到有一天,他一走進門,就看到嘟嘟因為興奮而泛著粉紅的臉。「今天有好東西吃!我給你做!」他望著她,好像她突然在說英語,雖然他能聽懂,但是一時反應不過來。她又說了一遍,他才相信自己的耳朵。這真是好消息,他能聽到的最好的消息。
他跟著嘟嘟走進廚房。眼前的廚房一掃往日的清寂,熱鬧得像個小型超市,工作臺上放著兩塊碩大的案板,嶄新的,上面擱著兩把刀,一把黑黝黝的切菜刀和一把雪亮而窄長的、帶著鋸齒的刀,旁邊還有紅的火腿、綠的黃瓜、嫩黃的乳酪,一大袋蔬菜,還有一個長麵包,還有五顏六色的罐頭,瓶裡袋裡的各種調料。這是個地震後的小型超市,一切都顯得有點凌亂,嘟嘟的頭髮上也黏了一抹可疑的黃色膏體物質,但是也顯出了熱誠,心無城府、掏心掏肺的那一種。
他感動地表示要幫忙,嘟嘟堅決拒絕了,要他到廳裡休息、看看報紙。她把他推到沙發上,把報紙遞到他手裡,甚至給他泡了一杯茶。他看了一下,居然是龍井,她笑著說:「剛買的。茶莊的人說是新茶。」然後她就像一個賢慧的妻子那樣進了廚房。
嘟嘟終於忙完了,讓他坐到餐桌邊。他急切地過去,看到了餐桌上的東西。每人一碟三明治,切成小塊的,一摞一摞的幾摞,旁邊點綴了嫩玉米芯和炸薯條。中間是一大盤紅紅的、一片混沌的東西,仔細看可以辨認出裡面有臘腸一樣的東西。惟一熟悉的東西是啤酒,麒麟一番搾。
嘟嘟說:「怎麼樣?」他說:「看上去很漂亮。」他決定先從容易接受的開始,就自己倒上啤酒,開始喝。嘟嘟一邊解著身上的圍裙,一邊興致勃勃地說:「這不是一般的東西,這可是村上春樹餐啊。」
「什麼?」他趕快把一口啤酒咽下去。
「村上春樹的小說裡寫到的美食很多,日本就成立了一個村上春樹美食書友會,根據他書裡的描寫,編了一本村上春樹食譜,讓大家分享。我今天就是按照這本食譜做的。好玩吧?沒想到吧?」
原來是這樣。他拿起一摞三明治,「這是什麼三明治?」
「黃瓜火腿乳酪三明治。《世界末日與冷酷異境》裡生物學家的孫女做的。這個做起來很麻煩,生菜葉子要用涼水泡,吃起來才脆。麵包片上要先塗上厚厚的黃油,不然蔬菜裡的水分容易把麵包泡軟。最後也是我自己切的,特地買了一把刀,切得很整齊吧?」
他吃了一口,為了躲避作出評價,就指著那盤紅紅糊糊的東西說:「這是什麼?」
「番茄泥燉史特拉斯堡香腸。我買不到史特拉斯堡香腸,還好書裡注明原味維也納香腸也可以,就用了維也納香腸。主料是番茄丁和維也納香腸,調料是大蒜、洋蔥、胡蘿蔔、芹菜、橄欖油、月桂油、百里香、花薄荷、羅勒、番茄醬、鹽、胡椒、糖,我數過了,一共13種。本來想做蘑菇煎蛋捲,但是那是《挪威的森林》裡的,早期作品,風格不一樣,所以做了這個,這也是《世界末日與冷酷異境》裡的,就是世界末日當天,他和圖書館女孩過了一夜,在她家做的早餐。」
他心裡湧起了愛憐,但是仍然沒有動,倒是嘟嘟,把一條香腸用餐刀切成幾段,用叉叉起一段,送進嘴裡,「哎呀,太棒了!另類!濃烈!豐富!絕對村上春樹!」她吃著,又喝啤酒,漸漸的眼裡泛起了迷濛,又說了一些「真是憂鬱世界的美味情懷」、「對於揮別人生而言似乎是個不錯的一天」之類的話,他知道,她已經進入了村上春樹的世界,正在裡面扮演一個角色,這些都是台詞了。
他也作出毫不遲疑的樣子吃了起來。這麼難看的東西,居然不是非常難吃。但是想到居然要花上那麼長的時間,動用那麼誇張的陣勢,那麼多的調料,他還是覺得有點可笑。這就叫用最村上的方式享受生活?那麼這個人的品位真成問題。不過這麼出名的作家,應該不會這麼粗糙。慢著,這個叫村上春樹的人,會不會故意戲弄這些崇拜他的人呢?這樣想,又馬上覺得有點對不起嘟嘟,於是努力往嘴裡塞進一疊三明治,馬馬虎虎地嚼幾下,急忙用啤酒把它沖下去,感覺好像自己正坐在某架國內航班的經濟艙裡。
什麼玩意兒呀,就是夾餡麵包片,怎麼看都是簡單對付肚子的東西,好吃?見鬼吧。搬出川端康成來也沒用。看看中國的小說家,看看《紅樓夢》,裡面寫的好吃好喝的,那才叫美食,那才叫見識!可是這些他都沒有說,因為嘟嘟忙了半天,他不能讓她傷心。何況說了她多半也不懂。
吃完這頓難忘的村上春樹餐,他最後說了一句:「以後不要這麼麻煩了。在家裡吃越簡單越舒服。」
「今天這樣不是很舒服嗎?」嘟嘟奇怪地反問。
他把嘟嘟的手抓起來,輕輕愛撫著說:「不是這樣的。真的會做的人,就是一碗白水青菜湯,吃起來就夠好了。」他說完這句話,看到嘟嘟臉上的月亮被雲遮住了,他立即知道,自己說了一句不該說的話。
他們都不願意想起一個人,一個女人。但她總是在最不經意的時候出現。就像一個狡猾的債主,從來不會攔在大路中間,讓你可以放心地開車回家,回到家門口,也不會看到有人氣勢洶洶地站在那裡。於是你鬆了一口氣,走進房間,打開燈,卻猛然一驚,角落裡赫然站著一個人,正是躲也躲不掉的那一個。
她聽見門鈴響的時候,有一秒鐘以為是他回來了。但是她馬上知道不是。先從貓眼上往外看了看,果然不是。是一個女人。
她打開了門,一個年輕女孩出現在她面前,有著緊繃的臉頰和鮮嫩的皮膚的女孩。她用微笑的眼神發問,這個女孩子說:「叫我嘟嘟吧,我是你丈夫的朋友。」
她立即明白了。明白了這個女孩是誰。她打開門,請她進來。像一個有禮貌的女人對待丈夫的朋友那樣。嘟嘟從她臉上尋找一點情緒的流露,沒有找到。
她讓嘟嘟參觀了他們的家,但是沒有讓她看臥室。然後她們坐了下來,喝著茶,一時都找不到話題。嘟嘟說:「謝謝你接待我。其實我今天來,一是想看看你是什麼樣子的,另外就是想吃你做的飯。」看到她臉上的驚訝,嘟嘟急忙解釋:「我總聽他誇你是個高手,最簡單的菜都能做得最好吃,真的很好奇。」
她似乎有點為難,想了一下,說:「那,你就在這裡吃一點便飯好了。」
嘟嘟像一個真正的客人那樣,坐在餐桌邊等。看著女主人端上來一碗飯,兩個小碟,然後是一個瓦罐。她驚訝地睜大眼睛:就這些?女主人給她盛了一碗湯,一邊說:「平時我們吃飯,也就是這樣。他總是自己盛湯,脾氣急。」
嘟嘟一邊聽,一邊看她的手勢表情,又注意湯的內容,簡直忙不過來。但是她還是發現女主人沒有碗筷,就問:「你不吃嗎?」她的語氣,好像她是主人。
女主人搖了搖頭。嘟嘟不知道是她不想吃,還是不願意和她一起吃,就不敢再說什麼了。
她喝了一口湯。她不假思索地「哇——!」了一聲。然後她難以置信地看看女主人,「這就是白水青菜湯?」
女主人說:「他這麼叫。」
「你能告訴我怎麼做的嗎?」嘟嘟一臉懇切,好像她正在上烹調課,面對著給她上課的老師那樣。
女主人停了一下,好像微微地嘆了一口氣。然後說:「要準備很多東西。上好的排骨,金華火腿,蘇北草雞,太湖活蝦,莫干山的筍,蛤蜊,蘑菇,有螃蟹的時候加上一隻陽澄湖的螃蟹,一切二,這些東西統統放進瓦罐,用慢火照三、四個鐘頭,水一次加足,不要放鹽,不要放任何調料。」
嘟嘟難以置信地看看面前的瓦罐,排骨?火腿?蝦?還有那麼多東西,哪裡有它們的影子啊。
女主人自顧自慢慢地說:「好了以後,把那些東西都撈出去,一點碎屑都不要留。等到要吃了,再把豆腐和青菜放下去。這些東西順便能把油吸掉。」
嘟嘟倒吸了一口冷氣。這就是所謂的白水青菜湯?白水?這個女人的心有多深啊。那個男人說的是什麼胡話?他每天享用著這樣的東西,卻認為是非常容易非常簡單就可以做出來的,他真是完全不懂自己的妻子。就在這一瞬間,嘟嘟深深地明白了眼前的這個女人,也明白了世界上,愛情和愛情之間有多大的不同。
「你每天都要弄這樣一罐湯嗎?」
「是啊。早上起來就去買菜,然後上午慢慢準備,下午慢慢燉,反正他總是回來得晚,來得及的。」
「那今天你怎麼也準備了呢?他不是……」
「你是說他沒有回來吃晚飯吧?是啊,都半年了,不過我還是每天這樣準備,說不定哪天他突然回來吃呢?再說我都習慣了,守著一罐湯,也有點事情做。」
嘟嘟整個人呆在那裡。半天,才說:「你真了不起。」
女主人愣了一下,然後失神地、輕輕地說:「他整天那麼辛苦,能讓他多喝一口湯也好啊。」她好像在自言自語,完全忘記了眼前還有一個人。
嘟嘟突然說:「你今天都告訴了我,你不怕我學會了,他永遠不回來嗎?」
女主人回過神來,看了嘟嘟一眼,笑了。那笑容,好像在說,他不是已經不回來了嗎?又好像在說,他怎麼會不回來呢?好像在責備:你這樣說是不是有點過分啊?又好像在寬容,因為這問題本身很可笑。
這樣笑完了以後,女主人輕輕地問:「你能這樣為他做嗎?」
嘟嘟偏著頭,認真地想了想,說:「我也可以的,但是不必了。」她說完,就站起來走了,走到門口,她站住,回頭一笑,說:「我不是你。」
她走得就像她來時那樣突然,毫無徵兆。
又過去了一個月。傍晚,女人照例在廚房裡,湯罐在煤氣灶上,微微冒著熱氣。女人的目光穿過後陽臺,往外看,好像看著樓下的草坪,又好像看著一個不確定的地方。
門鈴響。她應著「來了」,過去開門。她剛剛發現家裡的米快沒有了,就到那家固定的米行買了一袋米,還是那個牌子的東北大米,完全綠色無公害的,價錢比普通的新米貴了5、6倍。這是米行的夥計給她送米來了。
她打開門,卻發現是他。她愣了一下,一句話脫口而出:「怎麼?忘了帶鑰匙?」
他回答:「是啊。」
她馬上回到了廚房,丟下他一個人。他不知道她這樣算是什麼意思,有點想跟進去,又覺得不妥,一時有些渾身長刺的感覺。過了一會兒,她在廚房裡說:「等一下米行的人會送米來,你接一下。」
他說:「哦。」
「還是那種米。」
「我知道。」他說。
米行的人來了,他接下來人手裡的米袋,隨口問道:「錢付了嗎?」夥計說:「付了付了,太太每次都先付的!」
他用雙手握住米袋的兩角,把它提進櫥房。她說:「放這裡。」他就放下了,同時感到如釋重負。
這時他確定自己可以坐到餐桌邊等了。他就坐到了餐桌邊。
她好像看見他坐下來了,就說:「洗手去。」
他洗了手,坐在餐桌邊時,她端著一個大托盤過來了。他想,家裡還是有改進,她不再分幾次跑了。托盤放到桌上,裡面有兩碗飯,兩碟菜:一個是蝦仁豆腐,一個是番茄炒蛋。一個小瓦罐。這是他思念的,忍不住馬上打開蓋子看了一眼,說:「我先喝湯。」
他從瓦罐裡把湯舀了小半碗。還是有綠有白有紅,還是清清的湯色,不見油花。他急忙喝了一口,就那麼一口,他臉色就變了。像被人從溫暖的被窩裡一下子揪出來,又驚又氣,又希望一下子掙醒,發現是夢,好癱回到溫暖的被子裡。
「這是什麼湯?」他不敢吐出來,掙扎著把嘴裡的一口湯咽下去,急急地問。
「白水青菜湯啊。」
「怎麼這麼難喝?以前的湯不是這樣的!」他委屈地抗議。
她嘗了一口,然後說:「白水青菜,就是這樣的。你要它什麼味道?」
他放下調羹,審視她。她不看他,臉上沒有任何波動。她還是那麼喜歡吃飯,但是現在不像過去,好像沒有菜也吃得下去的樣子,她把蝦仁豆腐和番茄炒蛋都舀了一下,和飯拌在一起,自顧自吃起來,吃得很香。他乾脆不吃了,點起了一支煙。過去在她面前他是不抽煙的。但是現在,這些好像無所謂了。她連看都沒有看一眼。
吃完最後一口,她把所有的碗碟都收回托盤裡,然後正視著他,說:「我們家以後可能要雇一個鐘點工,我找到工作了,家裡這麼多事。」
他吃了一驚,「工作?什麼工作?」
「到烹飪學校上課。」
「你?當烹飪老師?」
「你忘了,我本來就是老師。烹飪考級我也通過了。」她說。
剛才那口難喝的湯好像又翻騰起來,他脫口而出:「這麼大的事,也不跟我商量。你現在怎麼這樣了?」話一出口,他就後悔了。他不該這樣說。理虧的人是他自己,是他對不起她,不管她做什麼他都失去了質問的權利。而且這些日子,他幾乎不回家,讓她到哪裡找他商量呢?他現在這樣說,只會給她一個狠狠反擊的機會,反擊得他體無完膚。
但是,她沒有反擊,她甚至沒有說什麼。她只是看了他一眼。這一眼,讓他真正開始感到自己的愚蠢。那目光很清澈,但又幽深迷離,好像漆黑的夜裡,四下無人的廢園子中井口竄出來的白氣,讓人感到寒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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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公里有多遠?台灣南北近400公里,足足能來回跑5趟,過去近10天,日日往返屏東、枋山、枋寮,對我無比重要,因為,我必須站在第一線和鄉親一起對抗Delta變種病毒。
有多少人知道,枋山是個狹長的鄉鎮,南北距離長達46公里,小村由南到北,幾乎等同北市到桃園的距離,村落的巷弄狹窄,住戶高齡,就是典型的依山傍海,與世無爭的小村莊,因為是返家必經之路,所以我對枋山再熟悉不過。
過去2周以來,原已滿檔的行程,更是以分論秒來計算,6/25傍晚,無論怎麼忙,我仍然堅持要到枋山一趟,用村莊的放送頭,親口跟鄉親說說話,因為,楓港、善餘這二個村莊真是偏鄉中的偏鄉,人少,長者多,純樸的小村,而從天而降的炸彈,真會讓單純的長輩們嚇壞了。
疫情爆發的那一夜,我走在微雨昏暗的巷弄裡,原本安靜的村莊更加寂靜,一種強烈的「稀微感」襲來,當下,我告訴自己,無論再忙再晚再累,每天都要南下走一趟,用行動讓鄉親們知道,我們是一體的,無論如何,團隊會陪在長輩身旁,直到疫情結束為止。
不管是跟鄉親們說說話,或是為防疫人員打打氣,或是只是繞幾圈,確認大家安好,我就立即回指揮中心,繼續其他工作,雖然再往下開13公里,就可以回老家,卻連這點時間都沒有。
印度Delta變種病毒入侵後,除了每天必須南下半島外,我要求自己,一定得走訪每個篩檢站,觀察第一線運作,才能即時滾動修正缺失,當然,在疫苗開打期間,我也盡可能走遍各鄉鎮速打站,巡過一輪才能安心。
屏東體育館的速打站,是全縣最大,人數最多,自開站以來,在5點的截止期前,一定要去走一趟,聽聽鄉親有何需求,更要親口向在場的醫護及防疫團隊致謝,我知道,自己莫名的執拗,無法抹去口罩下的壓痕,但,至少傳達屏東人的謝意,讓防疫人員不孤單。
這陣子馬不停蹄的日子,每天只睡幾小時,無暇注意自己的儀容,昨天下午照慣例預錄疫情報告影片,連助理都提醒頭髮不服貼,我直率回了句「我已經是歐里桑,沒關係的」,其實,是已經累到沒力管到冒出頭的白髮,看著鏡頭反射的自己,還是下意識的抹順頭髮。
忘了哪一天,從外面巡視後直接回到縣府,發覺一片漆黑,整間空蕩蕩的,脫口問出「人哩,都跑哪裡去了」,秘書才回了一句話,今天是星期六啊。隔了一周,昨天巡視後回到辦公室,又是空蕩無人,這一回,我清醒些,問了句「今天是周六還是周日」,這種與病毒競速的日子,早已分不清今夕是何夕。
今天,第二波的疫苗注射告一段落,我依例前去致謝後,再四處看頭看尾,必須留守到最後,確保大家安全離開,同時也萬般不捨的向大家說,後天又要麻煩了。
總在夜深人靜時,五味雜陳的情緒翻騰而出,累嗎?從沒這麼累過,但,還有許許多多人比我還累。怕嗎?看到一張張慌亂害怕的臉,完全不敢放鬆,每天晚上都得和防疫小組成員檢討又檢討,和專家討論再討論,深怕稍有閃失,一切決策後果由我來承擔。
不計一切的樂觀,或,不計一切的悲觀,都於事無補,我們只能一步接一步,一棒接一棒,一人挺一人,一關闖一關的撐下去。
明天會如何,沒人能知道,但,我可以確定的是,屏東防疫團隊絕對會全力以赴,繼續向前攻守並進。
晚安,早點睡,養足體力,明天,我們繼續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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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是一部非常需要消化咀嚼的電影,
在看完之後,它所提出的問題可能比給予的解答還多,
對我來說,這部電影所隱藏的象徵以及訊息比《逃出絕命鎮》還多。
在開始之前,我想請你們先回想這部電影的第一個畫面是什麼?
一段文字,講述美國各處的神祕地下管道,各種鐵路和維修通道。
這些管道實際上真的存在,還是導演喬登皮爾的另一個象徵?
我在看到這段文字時,第一個想到的是歷史上的「地下鐵路」,
這地下鐵路其實際不在地下,也不是鐵路,
而是美國奴役時期,解放人士幫助黑人逃脫南方的組織系統。
表面上看來,這段文字只是在鋪陳接下來要發生的故事,
但是其實是在奠定整部電影的象徵調性。
在看這部影片的過程之中,請記得,
儘管喬登皮爾一再說這不像《逃出絕命鎮》是個政治電影,
但是這段文字,從一開始就預示了它絕對不只是表面的眼見為憑。
首先,一個極簡的劇情回顧,
女主角艾德蕾德小時候在海灘遊樂園走失,到了一個鏡子迷宮之中,
看到一個長得跟自己一模一樣的分身,從此受到嚴重創傷,
時間來到數十年後,她現在已經成家立業,與家人再度來到那個海灘。
殊不知當天晚上她們就被各自的分身攻擊,
在逃走之後發現幾乎各地都發生這種詭異的現象。
殺掉他們的分身之後成功逃走,
但是我們發現,當年的影子其實將真正的愛德蕾德抓到地下掉包,
所以現在活下來的,其實是分身。
一如《逃出絕命鎮》,喬登皮爾高明地在電影的一路上灑下麵包屑,
鋪陳各種線索,而不是像奈沙馬蘭近年的劇情轉折往往來得有點莫名。
從第一個畫面,電視旁的錄影帶就暗示了接下來的劇情:
《七寶奇謀》主角們在地下的探險;
The Man with Two Brains,其中的科學家發明將意識轉移到體外的頭腦的方式;
以及C.H.U.D 講述下水道的變種怪物到地面上攻擊人群的故事。
有趣的是喬登皮爾在國中時的第一任女友的父親就是C.H.U.D的導演,
the more you know…
接下來也有不少線索,
一家人在海灘上走時影子長得不尋常,暗示著接下來影子分身的出現,
以及在海灘上「紅色」的飛盤剛好蓋住「藍色」的野餐布圓圈,
象徵身穿紅色的影子淹沒地上那些住在藍天底下的人。
再來,蓋博在其中一部分講了一個敲敲門笑話:
「敲敲門」「誰在那」「你」,
結果當天晚上敲他們家門的,還真的是他們自己。
但是也許最難發現的,是這些影子拿剪刀的原因,
艾德蕾德在小時候自己走丟時,在路上看到一對男女玩剪刀石頭布,
而其中的女生則說:「你老是出剪刀」,
這個在被抓走前最後的記憶之一,就是她選擇剪刀作為武器的原因。
當然,剪刀也有其象徵性的意義,以及眾多提到麥可傑克森的部分,
這些都留到待會再深入討論。
當然,對於愛德蕾德其實是影子的這個轉折也有不少線索,
在電影中,愛德蕾德的影子名叫Red,我就姑且翻作小紅,
為了避免困惑,我在接下來會以他們在劇情大部分的角色來稱呼,
穿白色的叫愛德蕾德,穿紅色的叫小紅。
我們在回憶片段之中看到愛德蕾德在走失之後突然失去了說話的能力,
在這個轉折之後,才知道她不是因為創傷,
而是因為她是來自地下的分身,本來是不會說話的。
相反來說,小紅是唯一會說話的影子,正是因為她原本是來自地面上。
而她沙啞而且有如肺部塌陷的聲音,是因為當年她被勒昏所造成的傷害。
而愛德蕾德的真正身分也解釋了她的諸多行為,
諸如在車上彈手指時並沒有跟上音樂的節拍,
或是不善與人交談,
還有在家人都在吃速食的時候,只有她自己吃著草莓,
大概是因為她在地底吃了太多兔子肉,從此就不太吃肉了。
以及在恩布列死後還特地自己下車,表面上是要確認她死了沒,
但是其實是想要在她死前給她最後的安息。
以及看到布魯托緩緩走向火焰時驚恐並且歇斯底里的反應,
都印證了她其實自己是個影子這件事。
但是還有個特別值得探討的面向-愛德蕾德最後真的還是影子嗎?
有沒有可能,小紅,也就是真正的愛德蕾德,
在被殺的那一刻將意識轉移回了假愛德蕾德身上?
我會這樣說是因為愛德蕾德在殺了小紅之後發出了有如野獸一般的嚎叫,
你可以解釋成她只是在那一刻失控而顯露出她的本性。
不過小紅掌控了她的身體這個解釋也不無可能,
因為愛德蕾德提到她來到這裡之後彷彿全身被烏雲壟罩,
有可能是在她來到地面之後不斷地試圖切斷與地面下的連結,
但是地面下的小紅卻不斷試圖加強這個連結,最終的目標就是搶走愛德蕾德的身體。
另一個線索則是愛德蕾德在救出傑森之後撥頭髮這個動作,
我一直不太明白她在此處撥頭髮的意義,直到我看了第三次,想到這個可能性之後,
才意會到:
小紅的髮型是沒有瀏海的,
也許她在把自己的意識轉移到愛德蕾德身體裡之後,
下意識地把自己的頭髮撥回留了多年的髮型。
當然,這只是個理論,
在可能性程度上,
大概是「無限之戰的布魯斯是洛基假扮的」之上,在「瓦里斯是個美人魚」之下。
麥可傑克森在這部電影之中是個非常重要的存在,
從愛德蕾德走失當天身上穿著的「顫慄」T恤,
到影子們穿著的單手手套,
到身上穿的紅色工作服,幾乎都跟麥可傑克森有關。
甚至連影子們僵硬不自然的動作,都讓人想起「顫慄」之中的殭屍。
但是這只是個有趣的彩蛋嗎?喬登皮爾只是單純很迷麥可傑克森嗎?
剛剛那是反問句,你以為這是什麼電影?
談麥可傑克森之前,得先知道「雙重性」這件事
某種程度上,在這個IG、網紅的時代,「如何被看見」的重要性早就遠遠大於真實了。
我在Fyre紀錄片以及《英格麗向西》那部影片之中都一再談到,
網路世代只想呈現最完美的一面,只想看到別人最正向一面的心態愈來愈明顯。
這種虛假的雙重性,不斷壓抑自己的影子,
就如《我們》之中住在地底下,永遠不見天日的分身。
雖然說《蝙蝠俠:開戰時刻》之中最著名的台詞
「重要的不是我是誰,定義我的是我的行為」在某些情況下是非常有道理的,
但是《我們》想要探討的就是
我們是否將毫不考慮前因後果地將這句話套用到所有事上,
讓我們被他人如何看待自己的行為所綁架?
就如《我們》之中影子的由來,只複製了身體,但是無法複製靈魂。
繼導演處女作《逃出絕命鎮》令當代影壇驚為天人、並為反諷社會議題類型的驚悚片樹立新標竿後,奧斯卡獎得主喬登皮爾即將帶來自編自導的全新原創驚悚作品。
《我們》以北加州海岸為拍攝背景,由猴掌製作公司(Monkeypaw Productions)製作,女主角由奧斯卡最佳女配角得主露琵塔尼詠歐所飾演。故事描述一位女子雅德蕾德威爾森和她的先生蓋博,帶著兩個孩子(莎哈蒂萊特喬瑟夫、伊凡艾利克斯飾)一起到夏天度假住的海濱房子,打算度過一個恬靜的夏天。
但一段過去難以啟口的傷痛卻如鬼魅般出現在眼前,接二連三的怪異巧合也相繼發生,對於家人即將遭遇不幸事件的強烈預感,讓雅德蕾德恐懼到達臨界點。
當他們和朋友泰勒斯一家(艾美獎得主伊莉莎白摩斯、提姆海德克、卡莉薛頓、娜亞薛頓飾) 共度一個令人緊繃的海邊聚會後,雅德蕾德和先生及孩子們回到度假小屋休息,卻在進入黑夜的房子前,看見令人毛骨悚然的四個人影,正手牽手站立在他們的車道上…《我們》描述了一個和樂的美國家庭在一夜之間必須挺身對抗一群難以解釋敵人:他們自己的分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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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看影片: 除了漫威以外 還有哪些電影必看? | 盤點年度十大電影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Y6dH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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頭髮 有 可能 一夜 變 白 嗎 在 賢賢的奇異世界 Youtube 的精選貼文
格林童話 |十個刪除版的黑暗格林童話
你可能不知道的格林童話真相:https://www.youtube.com/watch?v=5q2CnSSU2Do
格林童話:穿靴子的貓:https://www.youtube.com/watch?v=40pNFu4IYmA&t=726s
黑暗原版的格林童話:https://www.youtube.com/watch?v=-7COB9CilGk
各位大家好,歡迎來到HenHenTV的奇異世界,我是Tommy
在做十個童話背後的變態故事和六個童謠的恐怖故事的影片,我開始一直看到關於格林童話的一些故事,如果大家還沒看之前的這兩個影片,可以點擊左上角那個i去看。
那先說格林童話是怎樣來的?在1806開始,格林兄弟開始收集在民間的童話故事和古老傳說,最初是想用童話的口吻來講故事給成年人聽,但是由於太過暴力,血腥甚至可以說沒有什麼教育價值可言,初版的格林童話有三十多個故事被刪除掉了。
今天我們就來說:十個被刪除的初版格林童話裡面的變態故事,我只在三十多個里面選出十個,慎入,以下的故事充滿暴力血腥變態。
德文原名 参考译名 收录版本 编号
Von der Nachtigall und der Blindschleiche 夜莺与盲蜥 1 6
Die Hand mit dem Messer 持刀的手 1 8
Herr Fix und Fertig 万能先生 1 16
Wie Kinder Schlachtens miteinander gespielt haben 孩子们的屠杀游戏 1 22
Der Tod und der Gänsehirt 死神与养鹅人 1 27
Der gestiefelte Kater 穿靴子的猫
1 33
Hansens Trine 汉森的老婆 1 34
Von der Serviette, dem Tornister, dem Kanonenhütlein und dem Horn 餐巾、帽子、背囊、角笛 1 37
Die wunderliche Gasterei 奇异的盛宴 1 / 2 43 / 43
Hans Dumm 傻瓜汉斯 1 54
Prinz Schwan 天鹅王子 1 59
Das Goldei 金蛋 1 60
Von dem Schneider, der bald reich wurde 裁缝的一夜暴富 1 61
Blaubart 蓝胡子
1 62
Von dem Dummling 傻瓜蛋 1 64
Hurleburlebutz 1 66
Von dem Sommer- und Wintergarten 夏天的庭院和冬天的庭院 1 68
Der Okerlo 1 70
Prinzessin Mäusehaut 鼠皮公主 1 71
Das Birnli will nit fallen 梨树绝不会倒 1 72
Das Mordschloß 杀生堡 1 73
Von Johannes-Wassersprung und Caspar-Wassersprung 1 74
Vogel Phönix 凤凰 1 75
Vom Schreiner und Drechsler 1 77
Der Schmied und der Teufel 1 81
Die drei Schwestern 1 82
Die Schwiegermutter 1 84
Fragmente 1 85
Der Froschprinz 1 99
Die Krähen 1 / 2 / 3 / 4 107 / 107 / 107 / 107
Der Faule und der Fleißige 懒汉和勤快人 1 119
Die lange Nase 长鼻子 1 122
Der Löwe und der Frosch 雄狮和青蛙 1 129
Der Soldat und der Schreiner 1 130
De wilde Mann 1 / 2 / 3 / 4 / 5 136 / 136 / 136 / 136 / 136
Die Kinder in Hungersnot 饥荒中的孩子 1 143
Die heilige Frau Kummernis 忧愁圣女 5 152
Das Unglück 4 / 5 / 6 175 / 175 / 175
Die Erbsenprobe 豌豆上的公主
1 182
10. 飢荒中的孩子
故事是講一對母女在貧困飢餓當中,母親已經陷入瘋狂了,她對大女兒說:我得殺了你,那我們才有肉吃,大女兒說:請你體恤我,我會出去找東西吃,過後她帶回一塊小麵包,大家分了吃,還是不夠。母親又對小女兒說:現在輪到你了。小女兒說:請你體恤我,我會出去找東西吃,她也帶回兩塊麵包,還是不夠。母親對他們倆說:你們兩人都得死。不然我得煎熬。女兒對她說:親愛的媽媽,我們將躺下,直到新的一天來之前,我們將不會醒來。不過女兒醒來過後發現母親離開了,她沒有殺了她們其中一個。。。(我們不會明白飢荒時人們是怎樣滅人性會想到吃自己的孩子,只可以說現在的我們實在是太幸福了)
9. 夜莺与盲蜥
從前夜鶯和蜥蜴各有一隻眼睛,住在一起互相照顧,有一天夜鶯被邀請去參加婚禮,它就和蜥蜴說:你可以借我你另外一隻眼睛嗎?我不想單眼去出席婚禮,明天就還你。蜥蜴就借給它了。但是當夜鶯從婚禮回來時,才覺得原來有一雙眼睛是那麼的方便,她就背叛蜥蜴,不再還他的眼睛。盲蜥詛咒夜鶯,我會向你和你的孩子,和你孩子的孩子報仇。夜鶯說:去吧!夠膽就去吧,我會吧我的巢建在那菩提樹上,那麼的高~因此以後有夜鶯的巢,一定會有盲蜥一直往上爬,去到夜鶯的巢,吸乾它仇敵的蛋。
8.死神和牧者
有一天一個牧者趕著白鵝,來到一條大河,遇到一個死神也正在渡河,他問死神:你從哪來,往哪去?死神回答他:他從水里來,打算離開世界。牧者問:那人要怎樣離開世界呢?水的界面分隔陰陽兩界,人必須越水而過,才可以去到新世界。牧者說:我已對世界厭倦,帶我走。死神說:還不是時候。不遠處有一個守財奴,死神引導他去到河邊,推了他下去。過了很久,死神再去找牧者,看到他高興的唱著歌,死神問:你要來嗎?他欣然地接受了。帶著他的白鵝離開世界了,見到造物主。這個故事有隱喻勸人不要自殺,當時候到了,你得欣然的面對死亡。
7.殺生堡
這個故事和藍鬍子有點類似,從前鞋匠有三個女兒,有一天有個紳士坐著金碧輝煌的馬車來到他家,(其實初版故事他已經接了她兩個姐姐過去)這次看中了他的小女兒。小女兒就跟住他回去古堡了,他把鑰匙交給她,叮嚀她這個古堡都可以去,但是不能去地堡。當紳士出去後,她就去地底下看到一名老奶奶洗著腸子,她就問道:老奶奶,你在做什麼?老奶奶說:我在刮着你姐姐的腸子,明天就輪到你了(老奶奶也蠻坦白一下哦),她嚇到把鑰匙跌在血泊裡,弄骯髒了鑰匙。老奶奶說:主人知道你來過一定會殺了你,你趕快藏在裝有稻草的馬車內,她主人回來後,老奶奶就和他說:我手頭上沒事做了,就順便把她殺了,這是她的心臟,她的頭髮還有她的腸子。紳士就沒說什麼了。那個女生逃到另外一個貴族城堡,把事情都公佈出去,那個紳士的城堡被毀,而且財產都歸她所有。
6. 穿靴子的貓
看到這個標題,大家會聯想起在shrek裡面的貓吧,那個眼睛水汪汪的貓吧。。。真實故事為一個農夫死後分財產給三個兒子,最小的兒子只分到一隻貓。原本他想吃了它,把它的皮做手套保暖。但是貓對他說:主人,你不要垂頭喪氣,你只要給我一個口袋,和一對靴子就行。它抓了個兔子和很多禮物代它主人獻給國王,還用計謀讓公主喜歡上它的主人,更威脅所以人說土地和稻草都是它主人的,不然就會被剁成肉醬。最後更用計謀吃了變成老鼠的吃人魔,搶了它的財富和城堡,讓國王納他主人為女婿。這裡我就不明白為什麼刪除這個故事,可能它為了主人不擇手段吧?但是如果不是不擇手段,它現在應該變手套了。
5. 梨樹絕不會倒
這個故事是以童謠的方式呈現,他的最後一段為:
老爺又派出了劊子手,
他得去吊死那個屠夫;
劊子手願意吊死屠夫了,
屠夫願意宰那牛犢了,
牛犢願意飲水了,
水願意滅火了,
火願意燒棍子了,
棍子願意打狗了,
狗願意咬好手了,
好手願意搖晃梨樹了
梨樹也願意倒下了。
不知道他為什麼是要砍梨樹。。。。
4. 青蛙王子和忠僕海利希
這個大家都會聯想起青蛙王子的故事,公主吻了他就解除詛咒,它就變成王子吧?但是初版的青蛙王子沒有那麼單純,公主的金毯子掉進湖里了,青蛙就說:我不要你的金銀珠寶,只是你和我做朋友,和你共用金盤子吃飯,還讓我睡在你床上(這只青蛙也蠻貪心一下哦)我可以幫你撿起來。公主心想這只又臟又臭的青蛙在哪裡胡說八道,儘管看它做出什麼東西來。亦是她就答應了。當青蛙把她的金毯子拿回來後,公主就反口不認賬。青蛙追到國王的城堡外要她認賬,國王說:既然答應人(青蛙)就要遵守承諾,(國王也蠻有仁義的。)當公主帶青蛙會房間,她想把它扔到牆上摔死它,結果青蛙就變成俊俏的王子了,剛好是公主喜歡的類型,結果就答應和他一起睡同張床(哇~這妞也蠻現實哦),他的僕人海利希也來接他和公主回去他的城堡了。
3. 保齡球和撲克牌遊戲
從前有個年老的國王,有個非常漂亮的公主,國王漸漸的老去,就想幫公主找個女婿,他就說有誰可以在那個古堡上經過三天三夜,我就把公主許配給他。有位年輕人就說:只要給我雕刻刀,旋轉車床和火把就行。他把東西搬進古堡後,晚上時有一個骨頭掉了下來,接著另外一根,到最後一共十根骨頭,剛好足夠可以做保齡球瓶,還欠一粒保齡球,然後煙囪又掉下兩個人頭骨,他就把兩個人頭骨磨成圓形,做成保齡球了自己玩了起來(大哥你也蠻大膽哦)。突然有兩隻大黑貓出現,他就問它們要不要玩撲克牌,說要先檢查它的指甲,就乘機殺了它們。還有一張會跑的床等等的怪事發生,最後他進過了三天三夜,國王許配公主給他了。
2.會唱歌的骨頭
從前有個野豬在森林裡殺了很多人,國王就說有誰可以殺了他,就將公主許配給他,有三兄弟聽了就要出發去獵殺野豬,三弟先獨自出發了途中有小矮人交黑色長矛,說這把長矛一定可以殺死野豬,他就殺了野豬興高采烈的回去告訴哥哥們,怎麼知道哥哥殺了他,丟在橋下。告訴國王自己殺了野豬,公主就許配了給他哥哥。有一天,一個牧羊人見到橋下的骨頭,就用來做成笛子,怎麼知道一吹的時候,笛子就講起他哥哥的壞事來,牧羊人就把它交給國王,國王很生氣處死了他哥哥,然後把三弟的骨頭埋葬在教堂的墓園裡。
1. 孩子們的屠殺遊戲
從前有三個兒童,他們在玩個遊戲,分別是演屠夫,廚師和被宰的豬,扮演屠夫的小孩,把扮演豬的小孩倒吊起來,割喉放血,而其他扮演學徒的小孩則是拿盆去裝血。經過的議員目睹了一切,就把小孩交到法庭審判,當大家不知道如何審判這次的案件,就有人提議:如果小孩選擇蘋果,就無罪釋放,如果選錢幣,就殺了他,結果他選了蘋果無罪釋放(馬的,你們有沒有求其了一點啊)另外一個故事就是三兄妹也是玩這個遊戲,做屠夫的哥哥殺了二哥,幫小兒子沖涼媽媽,回來目睹了一切,就殺了哥哥,結果小兒子也溺死了,她受不住刺激上吊自殺了,而他老公也瘋了。這個。。。。故事。。。我不知道要說什麼了。。。。
看完了這些初版的格林童話,你也開始明白為何當時的人反對得那麼厲害,但你也要明白,這是故事都是民間各階層的人士提供的,有些粗俗,血腥,暴力的故事,也完完整整的保留下來。我們現在看到的格林童話已經是第七版了。有時世界的真實面是比我們想像的殘酷,但是經過這些真實故事,才能讓人們真正了解自己有多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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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謝大家的收看,我們下個奇異世界見。Bye By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