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少眼中的Kobe]
😢😢
作者頁👉
https://www.sportsv.net/authors/cozone
😢😢
在我眼中,那是滿佈缺點的強大
1996年,那時我是一個湖人迷,真的。
在台灣,幼時接觸NBA憑藉著是對籃球的熱情,當時資訊傳遞遠不如現在,只能靠雜誌、報紙、和為數不多且被篩選過的比賽,能看的就那麼幾隊,家裡的長輩常幹古湖人的Show Time怎樣怎樣,就被影響也成為一個湖迷了,長大一點後才知道,其實他們自己也沒看過幾場Show Time的比賽。後來那幾年轉播開始變多,但仍不是像現在想看哪場就看哪場,我也搞不清楚自己是由愛生恨,或是由恨生愛,我支持拓荒者、太陽、超音速,剛好被Michael Jordan蹂躪了一圈。
那年我喜歡湖人,主要是前一年以Eddie Jones為首的小湖人,打出好看的比賽和戰績,Shaq和Kobe同時入隊,我不是很喜歡Shaq,也不知道Kobe是誰,反正Eddie Jones還在,我也就繼續跟著湖人跑。
Jones越打越好,Kobe入隊那年,其實也是Jones在湖人的生涯年,但開始看到一些聲音說應該送走Jones,我心想哪根蔥哪根蒜,命中率4成出頭、場均7分、19歲就一臉屌樣,憑什麼?20年後「Kobe只是運氣好點的JR Smith」這鄉民梗,我早20年前就用過了,隔年生涯只打過7場先發的Kobe還入選了明星賽,我真覺得這傢伙就是含金湯匙出生,在洛杉磯、高中生、跟Shaq同隊,種種因素讓還沒任何實績的他成為了天之驕子,而球季結束後,Jones還真被送走了。
我很自然成了Kobe hater,也跳槽了,又這麼剛好,我跳槽的對象是同一年崛起的國王,新歡一崛起就和舊愛展開了連續數年的恩怨情仇,我成了Kobe hater + Lakers hater。
😢😢
到了2002,新歡實力終於能和舊愛平起平坐,甚至還猶有過之,兩隊決戰前,我第一次嘗試寫了比較完整的系列專欄,本命名為「終於到了那一天」,後被改名為「五虎填湖傳」刊登於nbamag,當時我真心以為,這是一次和Kobe及湖人的總清算,我萬萬沒想到的是,後來這個人可以繼續讓我恨了15年,哪根蔥哪根蒜,是恨不了那麼久的。
那時我也真夠年輕,和許多年輕人一樣,努力找出我自以為充實的論述,Kobe只是一個滿佈缺點的蔥蒜,一點都不可怕,但看到第二、三戰Mike Bibby的好表現幫助國王取得系列領先後,心中其實怕得要命,Phil Jackson這老狐狸千萬別讓Kobe來守Bibby,我在口中不斷論述Kobe這滿佈缺點的蔥蒜同時,心中卻不斷承認這蔥蒜其實並不是塑膠做的,他一堆缺點還能刷出好數據,還能讓湖人凹到三連霸邊緣。
😢😢
讓我想想,我那時最常說他什麼?極差的出手選擇、不會跑位要持球才會打球、該傳不傳尤其不讓指揮系統能運作、助攻數都是one-done的傳球刷來的、自私缺乏團隊意識、finish的對抗性其實不好都是靠空中身體延展來閃過防守、外圍單防兇換防快但缺乏包夾長人的意識、瞧不起隊友。
我想論證Jones並不比他差且國王可以打敗他,所以我不斷從他被吹捧的優點背面找出這些缺點,我為了找這些缺點觀察他入微,我對他的每個動作每個判斷了然於胸,比起看到他一個飛扣一個後仰就歡呼大叫的迷弟迷妹,我覺得我更了解他,因為他是最重要的敵人,所以我用了無數心思研究他,只是那時我還沒體認到的是,原來我才是最能認同他在這麼多缺點之下還如此強大難纏的那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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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obe剛出道的那幾年,除了被媒體刻意塑造成Jordan的下一代飛人,其實比較容易被比較的對象是Grant Hill、Jerry Stackhouse、Michael Finley這幾人,接著和Allen Iverson、Vince Carter各自成為一方之霸,但真正第一個和他稱為一時瑜亮的,是Tracy McGrady。
一直到現在,每每聽到一些側翼飛人被拿來和Kobe類比,我都可以很直觀馬上告訴你,他們和Kobe的不像之處,因為他每一顆進球或打鐵,都是我重要的樣本蒐集,Kobe向右邊帶球跳投時後仰的幅度會加大,向左邊帶球跳投時直接拔起的機會比較多,他之所以用那麼多後仰除了身體延展性好之外,還有他出手點很固定不會因後仰而變形,以及他投籃的弧線大而穩定,他因為手小,要走右邊切入才比較多機會單手飛扣,走左邊切入時經常是用雙手護球,如果單手多是類似大車輪的動作,但他的大車輪又比較類似半橢圓形的軌跡,他定點跳投時因為協調性好,膝蓋和手部動作幾乎一致,不會有類似Kawhi Leonard或Russell Westbrook那種直上直下的感覺。
😢😢
十幾年下來,每每我可以馬上講出一個球員和Kobe的不像之處,我才漸漸發現,原來我很了解他的強大。
我批判LeBron James,當球員就好好當不用那麼早急著佈局做生意,且還想干預球隊人事,我用的反例叫Kobe,我批判Kevin Durant,球隊奉他為尊,遇到一些不順無論是戰績、隊友、教練也該和全心支持你的城市共同奮鬥而不是繞跑,我用的反例叫Kobe,我批判Carmelo Anthony,不是不能當自幹王,但至少防守態度要有才不會拖累球隊,我用的反例叫Kobe,我稱讚一些年輕球員的苦練態度如Buddy Hield,我用的正面案例叫Kobe,我稱讚De’Aaron Fox年紀輕輕就懂得嚴格要求飲食,把自己調整成最適合長期比賽的身形,我用的正面案例叫Kobe,我稱讚一些老將不管幾歲上了場就是全力以赴,不擺老拿出積極的態度當表率,我用的正面案例包括Kobe。
不知不覺間,我早已認同這個我恨了最久的最重要敵人,他的職業態度是每個球員都該學習的。
😢😢
看球快30年,我支持的球隊從未拿過冠軍,除了國王自己的比賽外,最興奮的一次季後賽就屬2011年西區準決賽,看到Peja Stojackovic終於帶著我們那一代國王迷的夢,射掉了我們最痛恨的一個人,Kobe Bryant。
在Kobe退休的那一年,我接到了不只一兩次關於Kobe的文章邀稿,對於邀稿我一向來者不拒,但關於Kobe的邀稿我都拒絕了,我用的理由是我不屑靠寫Kobe來賺稿費,對我來說,Kobe就是一個敵人。
😢😢
唯一一個,夠資格稱為敵人的球員。
唯一一個,不想用戲謔的調侃,而是想認真打敗他。
唯一一個。
再見了,我以身為一個Kobe hater為傲。
類比論證缺點 在 KaL-EL Sports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春少眼中的Kob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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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6年,那時我是一個湖人迷,真的。
在台灣,幼時接觸NBA憑藉著是對籃球的熱情,當時資訊傳遞遠不如現在,只能靠雜誌、報紙、和為數不多且被篩選過的比賽,能看的就那麼幾隊,家裡的長輩常幹古湖人的Show Time怎樣怎樣,就被影響也成為一個湖迷了,長大一點後才知道,其實他們自己也沒看過幾場Show Time的比賽。後來那幾年轉播開始變多,但仍不是像現在想看哪場就看哪場,我也搞不清楚自己是由愛生恨,或是由恨生愛,我支持拓荒者、太陽、超音速,剛好被Michael Jordan蹂躪了一圈。
那年我喜歡湖人,主要是前一年以Eddie Jones為首的小湖人,打出好看的比賽和戰績,Shaq和Kobe同時入隊,我不是很喜歡Shaq,也不知道Kobe是誰,反正Eddie Jones還在,我也就繼續跟著湖人跑。
Jones越打越好,Kobe入隊那年,其實也是Jones在湖人的生涯年,但開始看到一些聲音說應該送走Jones,我心想哪根蔥哪根蒜,命中率4成出頭、場均7分、19歲就一臉屌樣,憑什麼?20年後「Kobe只是運氣好點的JR Smith」這鄉民梗,我早20年前就用過了,隔年生涯只打過7場先發的Kobe還入選了明星賽,我真覺得這傢伙就是含金湯匙出生,在洛杉磯、高中生、跟Shaq同隊,種種因素讓還沒任何實績的他成為了天之驕子,而球季結束後,Jones還真被送走了。
我很自然成了Kobe hater,也跳槽了,又這麼剛好,我跳槽的對象是同一年崛起的國王,新歡一崛起就和舊愛展開了連續數年的恩怨情仇,我成了Kobe hater + Lakers hat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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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時我也真夠年輕,和許多年輕人一樣,努力找出我自以為充實的論述,Kobe只是一個滿佈缺點的蔥蒜,一點都不可怕,但看到第二、三戰Mike Bibby的好表現幫助國王取得系列領先後,心中其實怕得要命,Phil Jackson這老狐狸千萬別讓Kobe來守Bibby,我在口中不斷論述Kobe這滿佈缺點的蔥蒜同時,心中卻不斷承認這蔥蒜其實並不是塑膠做的,他一堆缺點還能刷出好數據,還能讓湖人凹到三連霸邊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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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論證Jones並不比他差且國王可以打敗他,所以我不斷從他被吹捧的優點背面找出這些缺點,我為了找這些缺點觀察他入微,我對他的每個動作每個判斷了然於胸,比起看到他一個飛扣一個後仰就歡呼大叫的迷弟迷妹,我覺得我更了解他,因為他是最重要的敵人,所以我用了無數心思研究他,只是那時我還沒體認到的是,原來我才是最能認同他在這麼多缺點之下還如此強大難纏的那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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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直到現在,每每聽到一些側翼飛人被拿來和Kobe類比,我都可以很直觀馬上告訴你,他們和Kobe的不像之處,因為他每一顆進球或打鐵,都是我重要的樣本蒐集,Kobe向右邊帶球跳投時後仰的幅度會加大,向左邊帶球跳投時直接拔起的機會比較多,他之所以用那麼多後仰除了身體延展性好之外,還有他出手點很固定不會因後仰而變形,以及他投籃的弧線大而穩定,他因為手小,要走右邊切入才比較多機會單手飛扣,走左邊切入時經常是用雙手護球,如果單手多是類似大車輪的動作,但他的大車輪又比較類似半橢圓形的軌跡,他定點跳投時因為協調性好,膝蓋和手部動作幾乎一致,不會有類似Kawhi Leonard或Russell Westbrook那種直上直下的感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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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不覺間,我早已認同這個我恨了最久的最重要敵人,他的職業態度是每個球員都該學習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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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球快30年,我支持的球隊從未拿過冠軍,除了國王自己的比賽外,最興奮的一次季後賽就屬2011年西區準決賽,看到Peja Stojackovic終於帶著我們那一代國王迷的夢,射掉了我們最痛恨的一個人,Kobe Bryant。
在Kobe退休的那一年,我接到了不只一兩次關於Kobe的文章邀稿,對於邀稿我一向來者不拒,但關於Kobe的邀稿我都拒絕了,我用的理由是我不屑靠寫Kobe來賺稿費,對我來說,Kobe就是一個敵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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唯一一個,夠資格稱為敵人的球員。
唯一一個,不想用戲謔的調侃,而是想認真打敗他。
唯一一個。
再見了,我以身為一個Kobe hater為傲。
類比論證缺點 在 特急件小周的人渣文本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怎麼可以初選到一半修改規則?這就像百米賽跑開始後,修改規則成四百、一千五、馬拉松一樣,根本不公平。」
這個舉例從賴清德參選以來就經常聽到,也很多人讚同,但這真的是個正確類比嗎?
我認為更接近的狀況是:原來長跑比賽的「分組預賽」只有一個參賽者,所以分組預賽委員會決定辦個短跑意思一下,速戰速決以產生分組代表者,讓這個分組代表者可有更多時間喘息、準備並投入接下來的長跑。
結果短跑規則訂出來之後,有個擅長短跑的跑者發現規則對他有利,所以突然報名參賽,造成分組預賽委員會陣腳大亂,只能匆忙再把比賽改回長跑,並對賽道、補給方式有更多規定。
這個更接近實情的「類比」,明顯又臭又長,沒有原來「改成四百、一千五」那句話討喜,因此在宣傳戰上會有點吃虧,但如果要講道理,建構真正有客觀說服力「論證」,還是需要更貼近真相的「強類比」。
那個「改成四百、一千五」的說法,有學者稱為「直覺幫浦」,這是種讓你秒懂的方法,但存在很大的風險,在民進黨初選這個案例中即可看出這會誤導整個推論方向。的確是沒有邊跑邊改規則的,但是有很多賽事是發現規則有問題,而直接取消該場比賽,甚至連報名都重來一次的。
普通人不懂就算了,專業者、內行人還硬要用很粗糙的弱類比或有問題的直覺幫浦來影響普通人,那就會有道德上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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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進一步瞭解「類比」與「直覺幫浦」這些方法,可以加入「職場必備的批判思考力:基礎篇」線上課程哦!我在「類比法」單元中就會說明這兩個技術的使用細節與優缺點。
購課連結:https://hahow.in/cr/criticalbasi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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