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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意│#逃犯條例【#政治凌駕司法】#陳同佳之跨境犯罪應依法行政
經由資深律師、移民署專業人員、法務部長官、地檢署檢察官、法規研究、媒體社論參考,綜合研究討論出以下主張:
1.依法行政立場
2.律師檢調主張
3.社會觀感主張
4.法治與民主的展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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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意│逃犯條例【政治凌駕司法】陳同佳之跨境犯罪應依法行政
#看報治國丶民調治國
香港「反送中」運動演成今天難以收拾的局面,最初的導火線,就是我方為遣送陳同佳來台受審而敦促港府研修《逃犯條例》,將台灣納入「司法互助」範圍。2019/10/18香港特區政府發出公報,稱香港警務處已向台灣警政當局發函表達陳同佳自首(正確用法為「投案」)的意願,同時表示港方會協助陳同佳作出相關安排,並樂意向台方提供一切所需的合法可行協助。此案雖是「香港人殺香港人」,但犯罪地點及證據在台灣,我國具有「司法管轄權」,士林地檢署去年已向陳同佳發布通緝。但內政部管轄的移民署卻將陳同佳及勸喻他投案的牧師註記為「境管」,遭台灣人民質疑政府前後立場不一,「政治凌駕司法」、「民調治國」。此舉引發的台港司法管轄權攻防,就像「炸彈接龍」一樣,丟來丟去。陸委會態度反覆,一路「指導辦案」,引發檢方、法界反感,認為敗壞了司法公信。
#政府態度令人匪夷所思
蔡英文總統、閣揆蘇貞昌、內政部長徐國勇、法務部長蔡清祥都是學法出身,但他們處理此案卻完全從「政治精算」及「選舉考量」出發,把法律理念棄如敝屣。內政部長徐國勇附和蘇揆「香港人殺香港人」的說法,以陳同佳現在「人在香港」為由,說依「屬人主義」,他應該在香港接受審判。台港有司法互助協定的前提下,才能根據犯罪地審判;他也質疑,香港沒有死刑,卻願意跑到有死刑的台灣受審,「違反人性」。
這一說,不僅擅自推翻了我國司法「屬地主義」的精神,也葬送了台灣的司法主權。但台灣人民並不盲目也不健忘,徐國勇2016年評論我國爭取詐欺犯從肯亞遣返時,疾呼「司法管轄權就是司法主權」、「全世界沒有任何一個國家在放棄管轄權的啦」。而今,只過了三年,徐國勇就把自己說過的話全部推翻,遇「中就轉彎」。
總統府國策顧問黃承國帶「北京市政協委員」管浩鳴,與內政部長徐國勇見面談陳同佳案,管浩鳴是知名的「政治牧師」,長期擔任北京與港府的打手。內政部長徐國勇卻稱管浩鳴是以香港聖公會教省秘書長的身分會面,不知其北京市政協委員的身分。國安局官員可以利用總統出訪走私9200條菸,情報單位卻對「北京市政協委員」的入境和首長會面無法控管,連首長也不清楚會面者的來歷,是否有缺失之處? 依據《香港澳門居民進入臺灣地區及居留定居許可辦法》第9條第一款第四項「現(曾)有事實足認為有犯罪行為」香港或澳門居民申請進入臺灣地區,得不予許可。
陳同佳是我方「通緝在案」的殺人兇嫌,現在他願意來台受審,蔡政府卻推三阻四,拒絕他來台。這對一個主張「司法正義」和「尊重人權」的政府而言,豈不太諷刺?更別忘了,2010年在台撞死送報生的英商林克穎,利用假護照潛逃回英;其間我方一再要求引渡,直到本月英國高等法院判他免於引渡來台服刑確定,這是我司法管轄權的失落。對林克穎案,外交部聲言要研議上訴;對於陳同佳案,陸委會卻把送上門的遣送案拒於門外。請問,蔡政府究竟有幾套人權及司法標準?從先前遣送未遂引發「反送中」,現在嫌犯願受審陸委會卻「反送台」,如此弔詭的變化,完全暴露了蔡政府的精算心機。
#司法管轄權
就刑事管轄權而言,中華民國屬大陸法系,除有屬地管轄之外,針對國人於領域外犯罪,也會有屬人管轄權,比方在我國,本國人於領域外犯重罪,如殺人,仍為《刑法》效力所及。《刑法》規定,在中華民國領土內犯罪者,適用本國刑法。士林地檢署要求遣送陳同佳來台受審,是基於國家主權及司法管轄權。
但就實施一國兩制,且承襲英國法至今的香港來說,則強調屬地高於屬人管轄。因香港司法為屬地主義,對殺人案並無管轄權,僅以「洗錢罪」將他輕判。被害人潘曉穎之父為此數度來台,請求我檢方遣送陳同佳來台受審,士林地檢署因而於去年三、四、七月三度向港府提出遣送要求,但港方均無積極回應。故目前此案訴追所缺的一環,即是被告不在台灣。所以,不管陳同佳是基於何種理由來到台灣,為了填補犯罪防制的漏網,再加以屬地管轄的優先性與證據調查的便利性,自應以通緝犯加以逮捕。
#通緝犯押解程序
機場入境查驗櫃檯面對移民官時,移民官發現其在台有犯罪事實因案遭通緝,依移民署將依據入出國及《移民法》第6條第1項第2款及同條文第3項規定,「通緝中之對象,移民署於查驗發現時應通知管轄司法警察機關處理,入國時查獲亦同。」因此移民署將通知航警或及專案小組將他逮捕,移送士林地檢署歸案受審。依據《刑事訴訟法》第156條第1項規定,「被告之自白,非出於強暴、脅迫、利誘、詐欺、疲勞訊問、違法羈押或其他不正之方法,且與事實相符者,得為證據。」第2項「被告或共犯之自白,不得作為有罪判決之唯一證據,仍應調查其他必要之證據,以察其是否與事實相符。」
台灣陸委會10/22表示已致函港府,稱會派員赴港押解台灣殺人案疑犯陳同佳到台灣。台北桃園國際機場相關人員接受中央社訪問表示,陳同佳入境後,將送到地方檢察署;陳抵達機場後,會待同班機所有乘客下機後,再由主責的司法、警政單位等押解,內政部警政署航空警察局及內政部移民署人員協助戒護及負責相關入境事務。受訪機場人員稱,陳同佳入關流程比照以往押解詐騙集團返台方式辦理,護照查驗時,會由移民署開設專枱,不會與一般民眾一同查驗;通過海關時,會走紅線申報枱通關,隨後在押解人員陪同下出管制區,直接乘車離去。
雖然通緝犯的押解在法律上已非常明瞭,但台灣政府希望香港政府續押陳同佳。國安局長邱國正21日在立法院已經坦承,因為時機點很不妥,我國不得不在政治上作考量。
《 #逃犯條例 》與《#刑事事宜相互法律協助條例》#修訂背景
1.香港保安局於108年2月12日釋出修訂《逃犯條例》與《刑事事宜相互法律協助條例》的訊息,並對外公開表示,修例的目的,是為了回應臺灣所提出港女命案司法互助與遣送嫌犯的請求。香港作為獨立之司法轄區,若能在平等、尊嚴、互惠及保障人權之基礎上,與臺灣建立司法合作機制,本部本於向來積極建立國際司法合作關係,以實現司法正義的一貫立場,自然樂見其成,若沒有前揭基礎,就沒有司法合作。
2.香港保安局於108年3月26日所提出之修例草案內容,將使任何身在香港之人,不論其國籍為何,均有被送至中國大陸接受刑事調查及審判之可能,此舉已引發國際間對在港人員之人權是否可獲保障之疑慮,在此疑慮未能消除以前,臺港間實難推動任何與逃犯移交有關的司法合作。
3.我國法務部於108年5月22日在本部記者會,公開對外表達無法接受港方以其修例草案作為移交港女命案人犯基礎的立場,期許港府能廣納外界意見,重新思考修例方向。認為只有在人權保障疑慮已除之情形下,才有可能與香港進行逃犯移交的司法合作。
4.法務部108年06月14日對於香港逃犯條例修例立場的說明:「正義的實現是世界各國、各地區應共同追求的目標,不應因法制差異而有不同,也不應因雙方未簽訂司法互助協定而受到阻礙。本部向來基於此一理念,在平等、尊嚴、互惠及保障人權的原則下,與全世界各個司法管轄區域進行司法合作事務。」
以下經由資深律師、移民署專業人員、法務部長官、地檢署檢察官、法規研究、媒體社論參考,綜合研究討論出以下主張:
1⃣#依法行政立場
為了引渡陳同佳,士林地檢署2018年曾透過法務部國際及兩岸法律司,向港方提出3次司法互助請求,並於去年12月對陳同佳發布通緝,同步發函法務部轉請大陸委員會,向香港政府請求遣送犯嫌來台,但港府沒有回應。如今香港讓陳同佳自行來台投案,讓雙方有台階下,能讓犯嫌歸案,以台灣的法令審判,才是展現主權。
2⃣#律師檢調主張
曾任檢察官的資深律師主張讓陳同佳入境台灣審判,如此一來等於香港及中國大陸承認了台灣的司法主權,同時也落實台灣對通緝犯的依法偵辦,讓國際看見台灣是民主法治的國家。
3⃣#社會觀感主張
在台殺人,可不是小事,整個社會都在看政府是怎麼追求國家主權與社會正義,本案勢將成為經典案例,同時也檢視各黨各派有沒有靈魂與施政能力,切莫讓政治凌駕司法。
4⃣#法治與民主的展現
這是一個很好的機會,讓全民了解香港法治情形,對提升台灣人民國際視野與競爭力有極大好處,但偏偏兩黨都帶人民以台灣本位看世界。香港人對送中案的抗爭,反映了香港人不信任大陸法治,但同時也造成香港今天無法可以送台。香港人的民主處境是艱難的,但香港人仍是追求法治的,這也是香港的競爭力根基,台灣在追求民主的道路上領先,也應追求法治的道路上領先。
#陳同佳案時間軸
●2018年2月
陳同佳與女友潘曉穎2018/02/08前往台灣旅行,13日入住紫園旅店17日發生爭執陳同佳殺害女友並將其屍體放入粉紅色的行李箱,睡至翌日早上決定棄屍在捷運竹圍站外草叢。陳事後返回香港,並三度使用潘的銀行卡,一共提款1.92萬元。
●2018年3月
潘曉穎的母親向將軍澳警署報稱女兒失蹤,並在寓所發現陳同佳的「入台證」副本,遂向陳查問。陳同佳其後被香港警方問話,他在會面中承認殺死潘,隨即被警方拘捕。不過由於案件並非在香港發生,沒法控告謀殺罪,最終控以四項洗黑錢罪。台灣政府其後多次要求港方提供司法互助,將陳同佳遣送至台灣。
●2018年12月
旅店按照台灣旅宿業者慣例必定會有兩人入住留下的資料,包括兩人的護照影本、登記紀錄與旅館櫃檯大門進出、捷運中山站、竹圍站、旅館退房、自機場出境監視器拍攝的畫面。
士林地檢署對陳同佳發出通緝令,時效長達37年6月,直到2055年8月17日為止;並同時遞交請求書予法務部,向港府請求協助遣送陳回台接受偵查。惟港台並無引渡條例,雙方就案件一直未能達共識,事件陷於膠着狀態。
●2019年2月
民建聯陪同潘曉穎的家屬在12日召開記者會,表明支持港府修改法例,堵塞有關的漏洞。翌日香港保安局提出修訂《逃犯條例》,容許「一次性」移交逃犯至無長期協議的地區,隨後展開為期20日的公眾諮詢。事件引起社會爭議,台灣的陸委會亦表明不同意港府以「一個中國」為前提修例並與其交涉。
●2019年3月(首次反修例遊行)
大律師公會率先發聲明反對修例,認為修例移除立法會審議的權力等。商人劉鑾雄亦一度提出司法覆核,質疑修例是違反香港人權法案。
台灣士林地檢署表示,港府3月間曾派律政司人員來台,當時與我刑事局人員接觸後即返回香港,我承辦檢察官並未與港府警務人員有任何接觸;另外,4封信件是在士檢檢察官透過法務部、陸委會請求司法互助後,港方「私下」寄出信件,希望能提供相關案情資料
●2019年4月(第二次反修例遊行)
陳同佳承認4項洗黑錢罪名,判囚29個月。香港立法會召開處理《逃犯條例》修訂首次法案委員會會議,但由於民主派議員拉布,兩次會議均未能選出主席。
●2019年5月
保安局長李家超提出將修例「直上大會」,直接在6月12日於大會恢復二讀辯論。陸委會再度表明不會在《逃犯條例》修法的前提下與港府協商,即使修例通過亦不會同意移交陳同佳。各界發起聯署反對修例,當中包括宗教團體、社福界、教育界、體育界及法律界等,高等法院原訟庭法官李瀚良亦破例聯署。惟中央及中聯辦表明支持港府依法修例,特首林鄭重申政府有決心修例。
●2019年6月(第三次反修例遊行)
第三次反修例遊行當晚港府發聲明強調會按原訂計劃進行《逃犯條例》二讀。然而本次遊行創下香港1997年以來遊行人數新高,反修例示威者首次發起「三罷」行動,並在12日日包圍立法會,要求撤回修例。因此林鄭宣布暫緩《逃犯條例》修訂,不過未能平息市民的不滿,民間提出「五大訴求」,並展開連串示威活動,包括200萬人上街遊行、71佔領立法會等,風波持續至今。
●2019年9月
港府先後宣布撤回修例,及引用《緊急法》為《禁止蒙面規例》立法。
9月25日國策顧問已經帶具有北京政協身份的委員,密會內政部長針對陳嫌投案之事協商,也就是說蔡政府早知情。
●2019年10月
10月18日晚,香港特區政府發出公報,稱香港警務處已向台灣警政當局發函表達陳同佳自首(編按:正確用法為「投案」)的意願,同時表示港方會協助陳同佳作出相關安排,並樂意向台方提供一切所需的合法可行協助。
10月21日國安局長邱國表示,港府突要移送陳同佳,時機不妥,不得不政治考量。
10月22日下午陸委會宣布擬派員赴港押解陳嫌,但發函給港方逾7小時未獲回應。
10月23日港府凌晨發布新聞稿,拒絕台灣政府去函要求派員赴港押解陳同佳,港府並稱,台方若願意處理陳同佳的「自首」,應立即取消對陳同佳的入境管制,才不會讓通緝令自相矛盾。陳同佳及身兼北京巿政協委員的香港聖公會教省秘書長管浩鳴皆遭移民署註記管制入境。
10月23日早上內政部政務次長陳宗彥透過新聞稿表示,「港府的說法不符事實」,由於政府必須掌握陳同佳的行蹤,因此對陳同佳與其預定陪同人員註記禁止網簽,必須臨櫃申請,並非限制其入境。
【#從陳同佳案看出台灣政治的荒謬】
陸委會今年五月:「不用修法,也可以馬上送過來。」
行政院長蘇貞昌說:「不留在香港過自由日子,卻說要來台灣面對殺人罪的審判,這不符合人性。」
內政部長徐國勇則說: 「 台港須有司法互助協定,才能根據犯罪地審判,且屬人主義優先,並無雙重標準問題。」
國安局長邱國正則坦承: 「 過去法務部、陸委會曾要求移送陳同佳,但未獲港府回應,港府現在卻突要移送,時機不妥,政府不得不在政治方面考量。」
民進黨立委羅致政又說:「若港府可以逼陳同佳來台投案,未來就可以逼港人到大陸自首或投案,還不用送中條例,這是藉台灣之名,創造一個沒有送中條例的送中作法。」
國民黨立委江啟臣認為:「 政府應完整行使司法主權,此案若不處理好,大家會認為台灣的司法不是司法,政治干預司法、行政凌駕司法,大家會認為只要傷害的不是台灣人,台灣就不用在乎,要求國安局要慎重考量。」
現況來看內政部、陸委會和法務部3方立場都不同調,若未來無司法互助國家的人民來台犯罪逃亡都管不了,台灣豈不是成為犯罪天堂?
#專有名詞:
境管作業:對滯留國外之犯罪嫌疑人,為掌握其返國時間及行蹤,俾利案件調查偵辦,本局亦得函請移民署於犯罪嫌疑人「入國告知」調查局列管單位。「境管通知」並非「限制入出境」,「境管通知」屬行政處分的一種,移民、海巡人員僅可暫時留置當事人,若要求境管的單位拿不出拘票則要放行。依實務經驗,檢察官發拘票到港口或機場,由執勤人員將當事人留置、拘提。
#參考資料:
《放・獨家》總統府國策顧問黃承國帶「北京市政協委員」見內政部長談陳同佳案?
《逃犯條例》修正當初就是為了他!在台港女命案凶嫌陳同佳,10月中旬可望出獄
陳同佳赴台自首?蔡英文:只有逮捕、沒有自首
陳同佳殺人案:吳景欽》殺人罪證都在台灣,香港難審
20191022【陳同佳案】桃園機場準備陳同佳押抵措施
20190614法務部對於香港逃犯條例修例立場的說明
聯合報社論/蔡政府「反送台」,假裝不曾要求遣送
【修例風波】陳同佳殺人案時序一帖睇
《讀者來函:台灣檢方起訴陳同佳殺人有證據不足問題嗎?何須杞人憂天?》
通緝令自相矛盾?港府稱台灣應取消對陳同佳入境管制 內政部回應了!
香港澳門關係條例
香港澳門關係條例施行細則
香港澳門居民進入臺灣地區及居留定居許可辦法
港澳居民網路申請臨時停留許可(網簽)
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
海峽兩岸共同打擊犯罪及司法互助協議
2019年逃犯及刑事事宜相互法律協助法例(修訂)條例草案
風之大陸七階魂卡 在 葉慶元律師(葉狀師)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重蹈覆徹
#白色恐怖 並沒有成為過去,衹是 #變成綠色恐怖 而已。
#黨國思想 也沒有消失,衹是 #國民黨變成民進黨,#中華民國 變成 #這個國家 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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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去並沒有成為過去
陳真 2019.10. 15.
維根斯坦說,一個人如果無法理解隱喻 (metaphor),那麼,他首先將會有一種學科難以學習,那就是歷史。
在我看來,歷史跟繪畫有著某種相似性,首先,它都是對於一種無法重現的時空之「再現」企圖;換個方式說,當你談到歷史,你只能隱而喻之,而無法讓時光倒流。
不過,我不是要講這層面,而只是要講一種十分粗淺的意思,意即:並不是所有的繪畫全是素描;「真實」(reality) 可以有無數種再現方式;「抽象」畫一樣能「傳神」。面對一個「抽象」畫家,你可以有一百萬種批評方式,卻沒法批評他畫的東西尺寸不夠「寫實」,畢竟我可以把一個人物像的眼睛畫得比屁股還大,難道不可以?我甚至可以把人體畫成一堆乍看毫無意義的線條不是嗎?
講這些只是想免於腦殘們的無聊口水,別無深意。
進入正題。簡單說:有這麼一種理解過去的方式是錯的,那就是以為過去已經成為過去,而我們「已經」活在幸福之中。事實上,倘若現在是幸福的,那麼,過去肯定也一樣幸福,甚至「更」幸福。同理,倘若過去是壓迫而不自由的,那麼,現在肯定也一樣壓迫而不自由,甚至「更加」壓迫而不自由。
如果你一定要很「寫實」才會開心,那麼,不妨說我只是要談六、七、八零年代的台灣。但事實上,這樣一種背景設定很無謂。我倒覺得,我所講的,人類任何年代都適用,某種隱喻方式其實是相通的。
曾舉一例,很經典。三十幾年前,仍是戒嚴時期,忘了那是一個什麼樣的場合,只記得有個高醫學妹可能是「英烈千秋」、「筧橋英烈傳」等愛國電影看太多了,居然很感慨地對我說 (她當時還不知道我是野心陰謀份子),她「好嚮往林覺民那個年代哦,好浪漫,好有理想,為了革命,只好跟自己最愛的人告別」;說著說著,就哽咽了,接著杏臉含春自言自語道:「好羨慕那樣的革命年代,可惜現在是民主時代,一切都好平凡。」
我聽了最後這一段告白,感覺很無言,無語問蒼天。
那時的我,朝不保夕,宛如亡命之徒。走在校園,更是人見人厭。有幾年的時間,全高醫只有一個朋友,是位韓國僑生,是當時極少數還把我當人看的高醫同學。
各位明白我的意思吧?所謂白色恐怖,只是極極極...少數人感覺恐怖,而一般人是沒有任何恐怖感的。不但沒有,而且過得特別幸福美滿。特別是學生或年輕人,更是幸福到爆;每天就是舞會、泡馬子 (這年頭叫把妹)、烤肉郊遊打電動看漫畫。university 翻成中文就是「由你玩四年」的意思。
當時的大學生,幾乎全是國民黨的附隨組織「救國團」之友,寒暑假個個忙著參加其所謂「自強活動」。那是大學生們交往談戀愛、培養甜蜜感情的基本生活常態。
白色恐怖真的很恐怖,做為一個異議份子,身處其中,你幾乎無法想像會有黎明到來的一刻,就猶如我很難想像哪一天我可以毫無顧忌地在這島上懸掛五星旗,並且大聲地說我以身為中國人為榮;因為祖國對人類文明發展與世界和平做出了史無前例最大的貢獻。我若不以此為榮,政治還有何種榮耀可言?
白色恐怖真的很恐怖。但是,一般人哪來恐怖感?真是活見鬼了,根本沒這回事。一般人沒有恐怖感,只有對「野心陰謀份子」充滿強烈的厭惡感;只要對黨國稍有不敬,隨便一個路人都能馬上「為國除害」,對你行使暴力或辱罵,就像打擊一隻過街老鼠那樣理所當然,理直氣壯。
解嚴前後,我在黨外雜誌工作兩三年。有一天,跟著雜誌社裏頭一個開貨車的阿伯出去載書。我搭他的便車去辦其它事。後來會合時,見他臉上全是乾漬血跡,半個頭包紮。問他怎麼了?他說去發傳單,被路人圍毆,連一邊的耳朵都差點被整個打落地上。
再舉一例,應該大約是1988年,江蓋世發起台獨環島行軍,我也有參加。每一段路程參加者往往小貓兩三隻,屈指可數,人數非常少,就跟巴勒網的活動差不多。在這場活動中,我運氣好,參加的幾個路段都沒挨過揍,但我隱約記得,江蓋世曾經幾次遭路人圍毆,打完倒地後,還被踹入水溝中,無人伸出援手。
其實,那不是台獨行軍,我們所高舉的布條上只是寫著「我有主張台灣獨立的自由」,僅僅只是主張一種言論自由,但依舊完全不見容於一般人。至少長達半個世紀的時間,99.999%的台灣人主張兩岸統一,視台獨如蛇蠍撒旦那般邪惡與變態,而且,台獨恰恰就是被宣傳為「共匪同路人」的同義詞。很弔詭吧?!政治語彙就是這樣,缺乏實質內涵,只要你掌權,想怎麼建構就能怎麼建構。
我不確定有關江蓋世挨揍之這段記憶的細節是否精確,不過,黨外人士動轍挨揍,基本上就是常態。剛上大學時,甚至曾經有愛國人士十幾人,讀了我的文章很不爽,竟然組隊來高醫說要給我好看。還好我大部份時間都翹課,兩次都沒被堵到。但是,平常時候,在校園內,學長學弟甚至同班同學對我出言恫嚇與羞辱,乃至威脅施暴,基本上也是一種常態。
當年,電影放映前要先唱國歌,全體觀眾必須起立致敬。我不願意起立,經常會有觀眾從四面八方拿瓜子、花生或瓶瓶罐罐砸過來,或是對你叫罵、恐嚇。所謂白色恐怖,不就是這樣嗎?國家整你之外,人民更是你日常生活的直接威脅來源。
為什麼一般人 (特別是年輕人與學生) 這麼痛恨黨外?因為他們相信,黨外破壞了他們的美好幸福生活,破壞了民主自由。所謂白色恐怖不就是這樣嗎?一般人哪來恐怖感?別騙鬼了!那根本不是事實;不但不是事實,而且是事實的相反,腦殘才會相信。那是時下民進黨所散播的一種對於過往歷史基本情境的扭曲與虛構,目的是要說:
「你看,過去好恐怖~額~,全都是萬惡國民黨的恐怖罪孽。還好有偉大的本黨推翻了萬惡的國民黨!如今大家才享有由本黨所賜的民主自由與幸福美滿的生活。」
可是,把威權時代也好,白色恐怖也罷,描繪成什麼大家在萬惡的國民黨政權的壓迫下膽戰心驚地過活,大家偷偷摸摸地一心就是要追求什麼民主自由,根本就是鬼扯蛋,活見鬼了。那是相信時下這套什麼民主自由鬼話的腦殘人士才會有的荒唐認知,實在非常離譜,騙小孩也不該這樣的騙法,太可笑了。如果歷史真的是什麼「人民膽戰心驚地飽受恐怖壓迫」這樣一種圖像,國民黨豈有可能每次選舉都是全面壓倒性的勝利?
我文章開頭提到的那位嚮往辛亥革命時代之「浪漫」的學妹,恰恰就是戒嚴時期一般人的基本心態,覺得自己好幸福好自由好美滿~哦~,幸福美滿到有點太無聊太平淡了。
當然,我指的比較不是四、五零年代那種人人自危的動亂時期,而是指六、七、八零年代。不過,如前所說,在這個意義下,做這樣一種歷史分期其實很無謂。不信,你去問問上一代人,看他們活在比方說血腥殘暴的日本殖民時期,是日子過得很恐怖,還是過得還不錯?答案應該是還不錯;即便日本鬼子泯滅人性,屠鄉滅村,婦孺皆殺,在台灣殺害至少四十幾萬人,是一百個蔣家那麼恐怖,但是,絕大部份人其實並不存在恐怖感。
黨外時,面對生活四周人們的質疑,最常被問到的一句話就是:「國民黨政府那麼好、那麼民主,大家的生活這麼幸福、這麼自由,為什麼你們 (黨外) 卻還要亂?為什麼你還要求解除戒嚴?傷害這個社會對你 (們) 有什麼好處?」
所謂白色恐怖或威權時期,不就是這樣嗎?大多數人民的生活常態其實是幸福美滿的,至少不是什麼大家都過得充滿恐懼感或是每個人都嚮往著什麼民主自由,根本沒這回事。
比方說,戒嚴時期當然也有民調。每一次民調,都是高達百分之九十九以上的民意支持戒嚴,認為那是捍衛民主自由的法寶,保障我們安和樂利的繁榮,防止「陰謀份子」(即共匪同路人)藉著民主自由來傷害民主自由。
過去國民黨不就是這樣嗎?現在民進黨不也是這樣嗎?如果你想了解戒嚴時期或威權時期的基本氛圍,那麼,此時此刻的台灣就是了;差別只是在於比較不容易坐牢,至於其他方面幾乎一模一樣,只是當權者旗子顏色變了,黨國名稱變了,其它都一樣。
不信,你去公眾場合說你是中國人試試,或是寫幾篇兩岸統一的文章試試,或是在公司或學校裏頭公開稱讚祖國試試,或是去街頭發傳單主張兩岸統一試試,或是在校園成立主張兩岸統一的社團試試,看你的前途、工作與人身安全與人際關係會有什麼樣的遭遇與變化,看看人們會不會對你惡言相向或另眼相看,看看人們會不會把你當成怪物看待。
把過去說得很恐怖,把現在說得民主自由幸福美滿,那就是鬼扯蛋。如果你對過去的理解如此幼稚,那意味著你對現在的理解一定也很幼稚,你一定是個十分乖巧的順民,或是個綠油油的腦殘,整天講些什麼民主自由的蠢話。
蔣家時期,幾乎所有大學生所有年輕人,不也是每天滿口民主自由,並且以此來傷害、攻擊與醜化黨外人士,說我們是破壞民主自由的害群之馬,說我們是中共的同路人。不就是這樣嗎?所謂過去與現在,不就一模一樣嗎?
每次聽到那種把過去說得很恐怖、把現在說得民主自由幸福美滿的論調,我就覺得很無言,很想撞牆。根據本草綱目的記載,腦殘真的是很難治療,很可能無藥可醫。
你看,如前所說,日本人統治台灣,幹了多少大屠殺事件,數都數不清;屠鄉滅村,婦孺老幼統統不放過,屠殺了四十幾萬人,豈止是一百個蔣家、一百個228事件的規模?但是,綠營當道,如此的血腥殘暴歷史居然描繪得美侖美奐,美好得不得了,台灣人簡直應該跪下來感謝日本人才行,千方百計就是要台灣人必須感謝日本人的「恩澤」。
可是,一講起國民黨,就是講成像地獄、魔鬼那般可怕,把過去講得好像人人被壓迫得痛苦不堪,敢怒不敢言,然後由偉大的民主先賢先烈勇敢帶頭反抗,推翻萬惡的國民黨;在偉大的民進黨帶領下,帶給大家民主自由幸福美滿的生活,然後叫大家要珍惜哦,不可遺忘歷史哦,不可以讓萬惡的國民黨復辟哦,更不可以讓全世界最恐怖的人類共同敵人共產黨有滲透機會哦,要小心共匪的同路人就躲在你我的四周哦。
如此荒唐的認知,如果這不是鬼扯蛋,什麼是鬼扯蛋?如果這不是洗腦,什麼是洗腦?如果歷史是這麼一回事,我們還需要小說嗎?
過去與現在,不就是這樣嗎?各種台詞與作法以及人們的基本生活樣態與心態,完全一模一樣。特別是年輕人與學生,過去如果和現在有什麼不一樣,那就是現在的年輕人與學生,似乎比過去更腦殘。為什麼呢?因為媒體與教材及各種資訊,控制得更加細膩入骨。
過去是依靠「隔絕事實」來洗腦,不讓你接觸,現在則是讓你根本不在乎事實。為什麼事實不再起作用?因為主流統治者在你腦海中成功植入一種幾乎是被視為先驗的 (transcendental)、從而也根本無可懷疑的「世界圖像」或者說「基礎架構」,就像我們在「一加一等於二」等等「基礎架構」上來理解一切知識一樣。
各種知識都可以被檢討被檢驗,但是,基礎架構或基本世界圖像卻無須檢驗,因為它們是一切是非對錯的判準。大家懂我的意思吧?就像尺可以測量一切東西的尺寸,但是尺本身卻無可質疑。這就是洗腦最厲害之處。
更荒唐卑劣的是,不但虛構過去,扭曲現在,而且加害者居然變成拯救者。關於這部份,請參見「卡韓政變 (178):民進黨簡史」。
簡單說,「過去」那個所謂萬惡的國民黨,跟「現在」這個偉大的民進黨,不是至少有八成以上的基因重組與重疊嗎?領導階層甚至根本就是同一批人!只是換面旗子而已;昔日之加害者,居然搖身一變,成為民主自由的拯救者。
同樣這批人,「過去」也是以民主自由的拯救者形象出現。「現在」的他們,居然反過來指控同樣也是由他們呼風喚雨的「過去」。至於指控的台詞與對白,「過去」與「現在」居然還是一模一樣。
我的表達能力總是讓我感到很挫折,始終表達不出我想表達的。難以言喻的(ineffable) 說不上來,至於「可說」的部份,也只能盡力用粗淺的大白話說到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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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真 | 2019.10.16 20:30 | #)
卡韓政變 (188):過去並沒有成為過去 (後記)
陳真 2019.10. 16.
後記:
寫政治方面的東西,最大的痛苦有二,一是寫來滿紙污穢。二是明明白白根本無須多說之事,你卻必須像傻瓜一樣,不斷說:「你看你看,是這樣哦,是那樣哦。」很痛苦吧?全是廢話不是嗎?就如同面對一團大便和一朵花,而你卻只能不斷重覆說上一百萬遍:
「你看你看,是大便,好臭哦對不對?有沒有聞到?好臭哦。看到沒有?真的好髒好臭對不對?你看不見嗎?眼睛被大便糊到嗎?沒聞到臭味?啥咪?很香?你看不懂這是一團大便嗎?啥咪?你覺得很好吃?你每天都好想吃?這是你最熱愛的美食?」
另一方面則是:「你看你看,好美的花,看到沒有?好香好漂亮對不對?啥咪?你覺得很髒?害你想吐?應該全部消滅?」
我不是在寫三百年前或三千年前的事,而只不過是在寫短則數月、長則不過幾十年的事,卻常感覺我好像彭祖仍活世上,講述千百年前不為人知的往事一般,很無奈。
每天去外面吃早餐,總是會看到那些喪心病狂無恥齷齪的骯髒報紙--蘋果日報及自由時報,每天就是造謠抹黑,仇中反華,醜化異己。
今天 (2019年10月16日)自由人渣報寫著:「基層民意強烈要求」民進黨政府必須儘速通過「中共代理人法」,以「保障台灣的民主自由與人權」。
這些政治人渣,一方面妖魔化過去,說蔣家如何抓共匪,多麼恐怖,多麼傷害民主自由與人權,一方面用無恥謊言把自己包裝成民主自由與人權的拯救者、捍衛者;另一方面,卻又使用與當年蔣家完完全全沒兩樣的手法與政治語言,整天塑造「匪諜就在你身邊」的獵巫氛圍。
比方說,人渣政客蘇貞昌昨天表示:
「中國無所不用其極,利用台灣的開放、民主來滲透及破壞民主。現在既然知道中國滲透台灣很嚴重,怎麼可以允許中國在台灣有代理人呢?任何行為只要違反自由民主,或是幫中國講話,都要想辦法擋住。有法律的部分就要好好執行,不夠的部分也要看怎麼做會更好。」
很無恥不是嗎?這些行為,不就是他們口口聲聲所妖魔化的恐怖「過去」?完全一模一樣不是嗎?連「幫中國講話」也不行。誰敢不仇中不反華,誰敢說一句大陸的好話或是報導一句大陸正面的事,誰敢去參加任何具有一絲大陸官方色彩的活動,就是「叛國」,就是「危害國家安全」,就是「為匪宣傳」的「中共同路人」。
這樣一些事,難道不是如此明明白白的卑鄙齷齪?難道還要我做更多說明,然後你才能懂、才能看見?
同樣是今天的新聞。一樣是綠油油的民視新聞,標題寫個「扯」字!還加上驚嘆號!扯,就是荒唐離譜的意思。什麼事有多扯?原來是大陸的學校與台灣的學校常有交流活動,互有師生參訪。
比方說有個由天津大學舉辦的「海峽兩岸青年學生領導力論壇」。今年,台大學生會拒絕推派代表,但台大校方仍打算讓其他學生參加。因此,綠媒說「好扯」!可是,這事扯在哪?兩岸學界交流有何問題?你不參加,別人難道就不能參加?
但是,綠油油的台大學生會卻「出面控訴」!控訴說,這些兩岸交流會議常有類似「兩岸一家親」或「年輕人如何促進經濟和文化發展與繁榮,以共創中華民族復興」的言論,說這就是「思想洗腦與統戰」,台大校方怎麼可以讓學生參加這種「統戰」活動 ?
很蠢不是嗎?蔣家年代的大學生不就幾乎全部都是這樣嗎?
報紙還說,抗議的學生指出,「中國是極權主義社會,甚至連藍的或統派的學生,都可能在大陸被抓、被消失。」因此,指控「台大校方這樣的舉動實在相當不負責任。」
這就是假新聞不是嗎?所謂「反送中」也是搞這一套假新聞,說什麼只要一進入香港或大陸,只要批評中共,隨時就會有一堆人「被抓」、「被失蹤」、「被消失」。謊話連篇,非常可恥。
一位「親綠學者」叫吳叡人,甚至還說,「這是一場沒有硝煙的戰爭。中國的目的就是要滲透台灣民主。台大是最高學府,卻毫無危機意識,儼然國安隱憂。」
很扯吧!連這麼荒唐的蠢話也說得出口。可是,這類鳥話,不就是所謂過去之威權及白色恐怖年代的基本辭彙嗎?過去年代有一群「親藍學者」,也是這樣,動不動就會跳出來說共匪思想入侵、國家安全有危險或是中共同路人就在你身邊等等等。過去所有一切荒唐事,如今卻完全借屍還魂。而且,一樣是打著「捍衛民主自由」、「保衛國家安全」及「保障人民安居樂業」的口號。
上個星期,有一位大陸遊客在台大學生活動中心,把所謂聲援香港的什麼連儂牆上的貼紙撕下。結果這位陸客居然馬上被警方逮捕,而且限制出境,刑法伺候。台大學生會並準備以毀損罪提告。
很扯吧!有這麼嚴重嗎?今天如果撕下的是反民進黨的標語,肯定會被視為理所當然,甚至捧為英雄。
更荒唐的是台大學生會對此發表的聲明,我真不敢相信我的眼睛。這一切不就都是蔣家年代的往事一一重現嗎?
台大學生會的聲明是這麼寫的。希望你看了也會覺得荒唐,要不然我實在不知道如何說明這麼明明白白的可笑與腦殘。聲明的標題是:【學生會堅決提告,以法治抵抗蠻橫侵略】。很荒唐吧。
聲明的內文則寫說:
「撕毀連儂牆海報和紙張的行為,...不僅僅是隨機、偶發、情緒性的個人行為,中國及其代理人在臺灣土地上對自由民主象徵物的破壞,已經是中國對台統戰在前線的延伸、對民主制度的系統性攻擊:透過無視法治的暴力,脅迫個人表達意見的自由,企圖使反對中國霸權者因恐懼而噤聲。在台大,學生會絕不會默許、放縱挑戰台灣民主與法治精神的蠻橫行徑。
連儂牆是由台大學生會借用並與校內學生一同展設,以聲援香港人抵抗中國與其在港代理者暴政的運動,並表達台灣抵抗中國併吞、捍衛民主自由與台灣主體性的決心。...對於該中國遊客破壞連儂牆的行為,學生會堅決提告並且不會撤告或和解,以台灣法治抵抗對民主自由的侵害。
台大學生會也在此呼籲,撕一貼百,請同學們繼續前往連儂牆留言,透過行動,表達對中國霸權的抵抗與對香港人民的支持。電影《返校》中政權的恐怖在台灣史上不只是過去式,也是對未來的永恆警惕:在自由之前,我們必須記得,自由有多麼得來不易。
香港人正在前線以肉身記憶,而在台灣的我們,能給香港的最大支持,就是持續關注中國對台灣的侵略行為、反對讓中國在台協力者掌權,透過一整座島嶼的自由,告訴港人、告訴世界,面對霸權,我們抵抗,並成功捍衛了自由的生活。」
這樣一些蠢到爆的傻話,我真不知道還能怎麼說才能讓各位真心覺得離譜。
今天,美國通過了《香港人權與民主法案》,日後將「依法制裁」並「展開清算」所有破壞香港民主自由的「罪犯」,包括香港警察與官員,並可連坐論責其直系親屬,「以支持香港人民有權示威抗議,有權爭取民主、自由、自治與法治」。
美國眾議院議長佩洛西(Nancy Pelosi)說,「美國如果不為中國的人權發聲,那麼,我們在世界其他地方,就會失去代表人權發聲的道德權威。」
很離譜吧!更離譜的是,該齷齪法案的推手之一,美國眾議院議員史密斯(Christopher Smith)的一番無恥謊言與睜眼瞎話。他說,「中共擅長粉碎屍體,打碎骨頭,以酷刑折磨持不同政見的民眾,並在集中營關押許多無辜民眾,犯下大規模的危害人類罪,卻沒有因此被究責與制裁。」
對此,我除了說恨,不知道還能說什麼才能讓各位覺得離譜。事實上,同樣的話幾十年來我都已經寫過不知道幾千幾百遍了。
百般無奈之餘,過去十幾年我常有個想法:想要讓是非善惡獲得平反,想要讓公義獲得伸張,依靠的恐怕不僅僅是理,而是力,因為理已說盡,又能如何?當媒體與教育被牢牢掌控,你再有理也沒用;良善的一方總是被誣衊成邪惡,而撒旦卻被美化成天使,到最後,難道不是比比看誰的拳頭粗?
就如 Noam Chomsky所說,美國其實不斷提醒世人一件事,那就是,為了避免血腥侵略的恐怖悲劇,大家只好盡量想辦法在武力上壯大自己。今天,祖國之所以還能穩定發展,大家有飯吃,免於生靈塗炭,那是因為美國並沒有絕對把握可以輕鬆血洗中國,否則,今日的中國,老早重演日寇侵略屠殺上千萬人以及西方列強分割佔領的痛苦悲劇。
風之大陸七階魂卡 在 廖小花的隱性台灣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楓樹河濱公園賞開始凋零的蒜香紫藤花〉
#陰霾下的自顧盛放#
起早到泰山區看花,聽起來這般金剛強硬的泰山,竟幽藏一方世外桃源溫柔鄉,可真是「心有猛虎,細嗅薔薇」。
這裡是楓樹河濱公園,楓江路上的一段宜人景。「歡迎蒞臨泰山觀賞香蒜紫藤花」,跟著手寫油彩木質標示牌的指嚮往小巷深處走,沿路遇到成群的叔叔阿姨,大家裝備整齊,一同去郊遊。
來到公園入口,綠色的竹狀欄桿擁護河堤,放眼望去,與遠處茂盛的紫色絨團交相呼應,花樹高度相同均勻地一字排開,藤蔓從頂部披散下來,像穿戴嫁紗等待心上人的新娘,羞澀莞爾只露矜持的背影。
行人遺憾地說來晚了,顏色已經退了!原本花色呈更濃郁的絳紫,如今偏向淡丁香,其中夾雜著枯萎敗謝的花,陰霾天更是平添半抹灰,失望和驚喜都算不上,只不能盡興一般。
#遊人正是最好的特寫#
雖然起早,還是沒能避開人群。里長正跟大家說:「哦今天好多人!」因媒體推波助澜,原本鮮為人知的泰山香蒜花海一夜成名,遊人絡繹不絕,但因我常在大陸觀光旅遊,人山人海中沈浮是家常便飯,眼前的人數我還是可以接受的,而且喔,可是來了很多「人比花嬌」的美人呢。從事攝影的朋友告诉我,他的照片裡一定要有人,人是其中的靈魂,人是溫存,是故事,是創作的靈感。
綠色石拱橋後是一座涼亭飛檐,紫藤與其遠近相融,一脈古色古香,戴著平沿帽的白頭爺爺在架好的攝影機前,久久地站立凝視。不覺念出卞之琳的詩,「你在橋上看風景⋯」爺爺竟轉過身來接下一句:「看風景人在樓上看你。」
到場的絕大多數是長輩,人類的自然情懷隨著歲月累積日益深厚。即使罕見年輕人,我還是遇到了正幫媽媽拍照的碎髮男生,媽媽在花枝旁俯身前傾,俏皮歪頭注視,他一幀一幀記錄下媽媽自信美麗的樣子。女兒戴著杏色拉菲草帽,穿著清爽的丹寧半裙,父親幫女兒拍照,因不熟悉手機操作稍顯笨拙卻不厭其煩。
一個阿姨在無人的角落「幽影自憐」,自拍得不亦樂乎。本想幫她一把,但看到她陶醉的模樣還是作罷,唯恐打擾人家興致。一對夫妻頭靠在一起,正微笑拍合影,這時,不知從哪裡竄出來電視台記者,手持麥克風對準叔叔,「請問你從哪裡知道這個(香蒜花步道)資訊的?」叔叔一時緊張結巴了起來,妻子在旁笑彎了腰,親戚推搡她讓她一同入鏡,她羞澀地依偎在丈夫身邊,真是羨煞旁人。
一位阿姨帶著自家柴柴前來,柴柴脖子上綁著「美女」字樣的圍巾,一副明星架式,鏡頭感十足,阿姨站在我後面喊「美女」,以讓它配合看向我,柴柴見狀,大方露出迷人微笑,老師說:「哇,它真是網紅哦!」天生麗質難自棄呀。微笑天使的魅力巨大,瞬間引來無數圍觀,大家忙拍照留念。阿姨說:「看來里長不收門票我要代收才行!」說完大笑,我們都被其爽朗笑聲感染隨著大笑起來。
#歷久彌新的麻吉情#
最主要的人群是阿姨們。有幾位阿姨盛裝打扮,飄逸的雪紡裙擺,閃閃發亮的水鑽發卡,金色的胸針,處處可見其「小心機」,她們模仿海報明星在海邊在森林揮動「翅膀」,被路人瞧見還不好意思地捂臉笑,實在萌到不行。
我對阿姨們檸檬黃、玫紅、橙紅的褲子贊嘆不已,說這樣的搭配實在是不敢恭維。老師笑說人年紀大了會越穿越花,偏愛對比度極高極艷麗的顏色,「你想啊,老了還穿一身黑一身灰,看起來不就死氣沈沈了嗎?」想起每次跟媽媽商場購物,她高興地試穿鮮艷的裙子卻被我狠狠潑冷水空手而歸的樣子,忽然覺得自己實在毫不理解媽媽們的心情。
阿姨們三五成群,互相給對方拍照,彼此指導「啊腳放這邊,手要這樣」,一位阿姨嗔怪同伴:「怎麼這麼久哦,我都笑僵了!」經過三人團,聽到她們在抱怨家裡臭兒子臭老公的好事,「我兒子每天熬夜劃手機到兩三點,功課一團糟!」
最引人耳目的還是八人媽媽團,她們從橋上到石階,以歡聲笑語掃蕩全場。八人媽媽團中,第八位媽媽自告奮勇幫大家拍照,她引導大家做相同的拈花手勢,一個挨一個斜靠在彼此身上,大家乖乖聽話,絲毫不爽。這時,路人說:「來!你過去!我幫你們拍!」邊接過她的手機,七人媽媽聽了手舞足蹈,趕緊默契地挪挪位子,好讓第八個媽媽進來。
誰料,又一位路人說「來!你過去!我幫你們拍!」八位媽媽忙解釋「不用啦!她已經在幫我們拍了!」大家七嘴八舌,一時場面混亂,旁觀者全都笑翻了。看著她們春光明媚的面容,我暗自決定,退休了以後也還要和朋友這樣青春作伴好還鄉!
#生即有滅,周而復始的自然規律#
我跟老師聊起蒜香花其名,老師拾起一朵花聞聞,說確實有淡淡蒜味,我一試還真是。什麼?出落得小家碧玉芙蓉如水,聞起來竟是一股子「大蒜味」,真是倒霉孩子啊。
忽然,日光醒悟過來,穿透烏雲照耀大地,生機煥發驅散昏沈,整個世界明亮起來,從而更能看清因花期輪替不可避免的消亡所吐露出蓮紫、藕合色到魚肚白的漸層,看出花瓣由飽滿、乾癟至萎縮的個中差異,只是,這番景象非但不使我覺得「深秋催人老」、「淒淒慘慘戚戚」,倒讓我想起磕碰的紫紅瘀傷恢復,堵塞的氣血逐漸化去,一切痊癒新生的樣子。
再看這花,橫看成嶺側成峰,
又如瀑布似的,萬千姿態。
陽光蒸騰,不需湊近聞,空氣中已然瀰漫微妙的蒜味,我抬頭望著這群始作俑者,她們只耷拉著腦袋,面面相覷,倒是一副很委屈無辜的樣子,老師說:「它們在裝蒜!」
#香蒜花之格物致知#
《游褒禪山記》言古人觀察天地、山川、草木、蟲魚、鳥獸,總有所得,「以其求思之深而無不在也。」古人樂此不彼地探索和思考,格物致知。雖說早些日子的香蒜花正值盛年,色彩濃烈富裕,固然紫氣東來振奮人心,但如今這般恬淡之靜謐,何嘗不是一種美呢?從前妃子回眸一笑「六宮粉黛無顏色」,現在願作伊人在水一方「蒹葭蒼蒼,白露為霜」。
賞花要賞全貌。能詠其鼎盛而惜其凋敝,才是明白人。自古萬物週而復始,生即有滅,香蒜紫藤用起落盛碣昭示生命「不以物喜,不以己悲」的哲學。常言天地不仁,以萬物為芻狗。私以為天地最仁,無為芻狗,一切自在,如《幽窗小記》中寫「榮辱不驚,看庭前花開花落;去留無意,望天外雲捲雲舒。」
香蒜會謝並不要緊,楓江河堤有數量燦若繁星之植株,永遠有一株年少氣盛,風華正茂。
長長伸向陽光的木槿正抽出玉白的花蕊,琴頁珊瑚樹被風招搖得落下結實的指甲蓋大小的花朵,咚咚敲在腦袋上——不是花雨而是花冰雹,搓捻還魂草(到手香)於鼻尖輕嗅緩解秋困的疲勞,雀舌黃楊在花間開嘉年華呱噪一堂…
鮑吉爾原野說,大自然是最公平的巫師,從不允許一種植物永恆燦爛,她有序地安排生灭枯荣,让每一個物種都有其展現的時機。彼時花謝,此時花開,如此一想,哪還有什麼遺憾呢?
2019.10.17
新北泰山
廖小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