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島核廢水擬排入海 台灣專家團年底前赴日調查(09/27/2021 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林育瑄台北27日電)日本計畫將福島核電廠含氚廢水排入海中。原能會主委謝曉星今天說,台灣會以類似調查團的方式赴日,目前團隊成員已籌組完備,日方也已基本同意台灣專家赴日,赴日時間還需規畫,但大概也會在年底以前。
謝曉星會後受訪表示,IAEA有其權威性,會以IAEA調查團的項目為基準,基本上IAEA調查團看到什麼,台灣的赴日類調查團也要看到相關事項,包括排放、相關監測等,雖然無法實質參與IAEA調查團,但讓類調查團能有實質效果是原能會的目標,也會朝這個方向努力。
日本計畫將福島核電廠含氚廢水排入海中,國際原子能總署(IAEA)近日展開審查。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日前表示,根據掌握消息,審查工作將聚焦廢水排放安全與否、管制作業及環境監測3大面向,而審查團預計12月赴日。
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今天邀請原能會主任委員謝曉星列席報告業務概況並備質詢。
根據原能會的書面報告,原能會正協同外交部與駐日代表處,就台灣籌組專家團赴日觀察一事積極進洽日方,未來將視日方回應並衡酌疫情影響,滾動式調整組團赴日規畫事宜。
民進黨立委張廖萬堅以及國民黨立委李德維、萬美玲均詢問,日方是否已同意我方專家赴日。
謝曉星回答,「現在狀況就是基本上同意了」,台灣觀察團隊已差不多組成,但因日本疫情的緣故還無法出發。此外,就他所知,IAEA先前已有相關人士到日本,並規畫年底前會派出第一個調查團。
謝曉星說,這都是非常敏感的議題,所以很多事情只能做不能說,但目前都是朝向好的方向發展。至於時間規畫方面,因為日本預計在2年內要排放含氚廢水,IAEA有相關的時間表,原能會也會配合IAEA的進程來規畫。
謝曉星表示,雖然沒有參與IAEA的調查團,台灣會以類似調查團的方式進行,目前是透過外交途徑朝向這方面進展。但考察團成員都已確定,會再看合適時間點伺機發動,而赴日時間大概也會在年底以前。
張廖萬堅也問到,從民國100年至今,台灣針對日本福島等5縣以外地區進口9大類食品的輻射檢驗件數達17萬5000多件,如果將來要跟日本談判,開放福島等5縣食品,台灣的檢測能量是否足夠。
謝曉星表示,過去幾年已針對檢測能量超前準備,包括量測器具與檢測實驗室等,過去只有輻射檢測中心跟原能會核能研究所,現在還增加屏東科技大學、陽明交大2個備援實驗室,此外,還有台灣電力公司、清華大學原子科學技術發展中心以及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的相關實驗室等,相關檢驗能量比每年所需檢驗量多出3倍。
至於是否開放日本核災區食品進口,謝曉星說,相關標準是由食藥署、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漁業署、財政部關務署等制訂;若要開放,就目前評估,檢驗量能足夠。
時代力量立委王婉諭則質詢,原能會是否會提供意見,作為未來的談判標準或籌碼。謝曉星表示,「這個我們沒有。」
此外,今天教育及文化委員會也通過由國民黨立委鄭正鈐所提的臨時提案,要求原能會邀請相關主管機關組成檢測小組,分析調查日本核污染地區食品輻射殘留,提供相關部會參考,並持續增加檢測量能,保障國人健康安全。(編輯:蘇龍麒)
完整內容請見:
https://www.cna.com.tw/news/firstnews/202109270135.asp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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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監測計畫是什麼 在 報導者 The Reporter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今日疫情重點【國產高端疫苗26萬劑完成審查,預計累計50萬劑後投入接種計畫;食藥署去識別化公布高端EUA會議紀錄,「疫苗效果」討論最熱烈,專家則呼籲討論EUA結束期限;雙北訂定餐廳防疫指引,明日起開放餐廳內用】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公布,今(2)日新增COVID-19(又稱新冠肺炎、武漢肺炎)12例的本土病例,9例為已知感染源、其中6例是居家隔離期間或是期滿後檢驗陽性者,另外3例為關聯不明。食藥署則公布上週五已經完成了4批、總共26萬多劑高端疫苗審查與檢驗並核發封緘證明書,目前正在進行封緘作業。指揮官、衛福部長陳時中指出,目前還不會將高端疫苗排入施打的計畫中,要等至少有50萬劑以上高端的疫苗完成封緘作業,才會開放接種。
另外,今日食藥署也以去識別化的方式,公布高端疫苗的緊急使用授權(以下簡稱EUA)會議記錄(https://bit.ly/3flF0l0)。會議中,多位專家表示認同高端生產的疫苗抗體效價有達到標準,但對於Delta病毒保護力則提出質疑。會議中,專家討論聚焦在疫苗製程、安全性與效果、對於各種病毒變異株的保護力還有第3期臨床實驗的部分。最後多數專家都同意通過,給予高端疫苗EUA的授權。
另外,因應全國警戒降回2級,雙北市宣布餐飲業防疫措施,預計從明(3)日開始,開放餐廳內用。
■ 雙北明天開始開放餐廳內用,業者需遵守指引規範
新北市長侯友宜跟台北市長柯文哲在今天分別在記者會上宣布,兩市府經過討論之後認為,基於雙北是一日生活圈,所以共同決定將在明(3)日開始,開放餐飲業內用。
台北市長柯文哲在記者會上指出,經過警戒降級一週之後,分析北市一週內的確診人數只有增加30多例,不明感染源也不到1%,所以決定跟新北市一起在明日開始開放餐廳內用。柯文哲特別點出,夜市目前仍然禁止「邊走邊吃」。侯友宜也指出,民眾用餐時可以把口罩拿下,但若離開座位,口罩就必須戴上,否則將會開罰。
雖然雙北開放餐飲業內用,但是兩市都訂出了相關的用餐指引、開放條件,以及餐飲業從業人員須遵守的規定。若沒有遵照指示辦理,得以開罰3,000元到1萬5千元不等的罰款。台北市衛生局食品藥物管理科科長陳怡婷也指出,市府相關單位都有分配餐飲稽查人員,到時候會落實對業者的稽查。
■ 今日新增12例本土案例,陳時中:10日後防疫措施不會有大幅度改變
今天新增的12例本土案例中,有10例為男性、2例女性,年齡介於10多歲到70多歲之間,發病日為7月29日到7月31日間。12例案例裡,以桃園市5例最多、新北市3例、台北市2例、基市與高雄市各有1例。指揮中心統計,昨(1)日苗施打了15萬9,994人;到目前為止,疫苗施打的人口覆蓋率33.56%,劑次人口比為35.21%。
疫情逐漸趨緩,也出現不少要求政府再放鬆防疫措施的聲音,但陳時中指出,目前在泰國、馬來西亞等鄰近國家每天都新增上萬人確診,Delta病毒也讓許多歐美國家疫情再起,他認為,這一週才可以看出來全國警戒降級後的影響,為了防範疫情,目前仍然傾向10日之後,防疫措施不會有大幅度的鬆綁。
■ 國產疫苗獲EUA前提早進行量產 陳時中:加速疫苗研發
食藥署今天上午公布,高端疫苗已經在7月30日將4批,共26萬5,528劑COVID-19疫苗已經完成檢驗,並且核發封緘證明書,現在正在進行封緘作業。
雖然現在高端疫苗已經開始進行封緘程序,但陳時中表示,26萬劑的數量如果開始施打,在排定與分配上都會有問題,所以他認為應該要有50萬到60萬完成封緘數量後,再把疫苗列入施打計畫的排程中。陳時中回答記者提問時指出,若未來登記打高端疫苗的民眾超過250萬,政府才會向高端加購疫苗。
陳時中在今天下午的記者會中特別花了將近10分鐘的時間,解釋為什麼國產疫苗可以提前量產。他說,在一般沒有疫情的期間,疫苗的生產都需要經過長時間的查驗登記,查驗登記之後才可以檢驗封緘,最後量產。但為了疫情的緊急需求,政府跟疫苗公司分擔財務風險,讓疫苗可以更快上市,在EUA授權之後,政府也預購的方式給予疫苗公司經費量產疫苗,讓更多民眾接種。
也因為如此,高端疫苗在EUA通過之前就已經開始量產,並且送食藥署檢驗。陳時中指出,若沒有提早讓高端的疫苗開始量產或是送驗,距離開放施打的時間,民眾可能要多等半年的時間。陳時中強調,但是量產的疫苗仍須通過嚴格的檢驗跟封緘程序,若在這些程序中,疫苗檢驗不合格則不得開放接種。
陳時中也補充,聯亞生技的EUA仍在補件中,一切仍要看聯亞提出的科學證據是否可以說服專家,要待專家檢驗完成之後才會發放EUA;他說,目前聯亞已經開始生產19批的疫苗,生產的批號也開始進行檢驗的程序。
■ 高端EUA專家審查會議紀錄公開,「疫苗效果」如何評估最受專家關注
7月19日,指揮中心宣布高端疫苗通過緊急授權。此項決議前日,衛福部食藥署召開專家會議討論,出席專家共21人,扣除主席不參與投票,通過18人(其中15人有條件)、補件再議1人、不通過1人。今早食藥署以去識別化的方式公布20頁的審查會議紀錄內容,其中針對高端疫苗是否能通過緊急授權、需要哪些附帶條件、如何接種做討論。
會議記錄中多提到「國內研發自製疫苗,是有效防止疫情擴散的重要工作之一,」先肯定疫苗研發;但同時,專家們也提出不少意見, 例如:「當疫苗擴大量產規模,不同批次間的品質須維持一致性」、「中和抗體不能代表保護力,T細胞的反應數字可再追蹤補齊」、「第三劑疫苗評估」與對「變種病毒株如Delta株的保護效果未知」,以及「罕見副作用的監測」等。
目前Delta病毒株傳播速度快,更需要有效的疫苗來對抗病毒。台大兒童醫院院長、台灣感染症醫學會名譽理事長黃立民即表示,「疫苗效果」是專家們最關心的,包括目前疫苗的保護力,以及面對變種病毒株的效果,除了專家們認為三期臨床試驗仍要持續進行外,黃立民說,就得從「上市後研究」來回推,意即若未來不幸再爆發一波感染,就可以從有無施打高端疫苗的民眾中,觀察確診比例,推測疫苗保護力範圍。
台大臨床試驗中心主任陳建煒表示,疫苗效果若無法確定,未來可能發生突破性感染,即接種完疫苗依然確診;另外則是安全性問題,高端雖為蛋白疫苗,歷史悠久且使用經驗豐富,但仍不能斷定沒有罕見嚴重副作用。如腺病毒疫苗出現罕見的血栓副作用、mRNA疫苗的心肌炎,都是三期試驗後、四期上市後監測,大量接種之後才會看見的,況且目前緊急授權的疫苗如AZ、莫德納、BNT,在全世界接種的劑量非常多,也有愈來愈多研究數據支持,「但高端疫苗臨床試驗只有3000多人,且年長者的人數很少,甚至還有高劑量的臨床試驗進行中,若有安全性疑慮怎麼辦?」
除了疫苗有效性與安全性,報告中也有專家要求提供更多數據支持「劑量選擇」的問題。陳建煒表示,在高端第一期臨床試驗選擇10、15、25低中高三種劑量,最終二期臨床試驗選擇中劑量,但高端目前同時也正在進行65歲以上打高劑量的臨床試驗,「這代表高端也沒有把握目前劑量對年長者是否足夠,但指揮中心公布的高端適用對象,卻是20歲以上,沒有上限年齡。」
■ 專家質疑EUA期限太模糊,應明確思考終止時間點
此外,針對高端疫苗緊急授權的期限,以及何時需完成臨床三期或三期期中分析,紀錄中依然沒有詳細內容,僅提及「緊急授權的核准,會在指揮中心解散時終止」。陳建煒依照已經訂購的疫苗,保守估計到貨時間推算,認為到明年3月㡳,12歲以上的民眾就有足夠疫苗可接種達80%以上,國外疫苗涵蓋率也普遍高、疫情控制,就不會是所謂的「緊急狀態」。
政大法律學系副教授、衛福部疾管署人體研究倫理審查會委員劉宏恩則認為,專家會議中對於授權期間的討論並不清楚,直接提出期限到指揮中心解散為止,不夠嚴謹。緊急授權的考量要件,是在大規模傳染疾病之下,且現階段真的需要這個疫苗,才會通過緊急授權,也應同時思考終止緊急授權的時間點。「也許因為目前其他市場上的EUA疫苗實際取得數量不足,因此通過緊急授權,那是否在其他通過三期期中的疫苗取得充足後,或是有其他疫苗確定取得許可證且可以購買時,就作為緊急授權結束的時間點?這些都可以是理由,但都沒有在討論的紀錄中。」
他更表示,這次公告的會議紀錄是以流水帳方式紀錄每一個專家的發言,無法增加大眾對疫苗的信賴度。他以歐盟評估嬌生疫苗的專家審查會議紀錄報告為例,會議前就會公告開會日期、專家固定、會議主題,開會後在10天內提供完整報告。紀錄中公開受審查的資料,如臨床試驗執行過程與結果數據、以及列點評估項目,再由專家一項一項判斷,最終提出效益大於風險的結論。
但台灣的會議紀錄中,每個專家們的關注重點都不同,沒有提到的重點就沒有討論;而報告中提到的適應症,也只提到20歲以上,「那麼對孕婦?免疫功能低下者?試驗有沒有包含族群?整份報告有太多細節沒有說明了。」
(文 /楊智強、陳潔 ;設計與資料整理 /江世民、戴淨妍;攝影 /唐佐欣、鄭宇辰、楊子磊、馬雨辰、余志偉)
#延伸閱讀
【專家大解析——首支取得EUA的國產高端疫苗,防疫角色如何定位?保護力監測與國際接軌考驗在哪?】https://bit.ly/3BsnGUT
【從Alpha到Delta,COVID-19病毒變身全解析】https://bit.ly/3ii1YeB
【疫苗進行式:COVID-19全球疫苗接種即時追蹤】https://bit.ly/3swCbk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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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監測計畫是什麼 在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防疫新生活現在才開始
盼到了,我們終於盼到了二級。
從5月15日宣布三級警戒起,經過十個禮拜,我們控制住這波疫情。可以說,台灣從去年零星社區感染清零以來,真正完成了一次疫情的循環。
國外早就經歷好幾次的封城與解封,台灣才剛剛打勾初體驗。
現在才開始呢,我們的 #防疫新生活。政府不再以清零為目標,經濟活動必須恢復,日常生活必須照舊,如果我們理解這點,那也必須理解,鬆綁後疫情再升溫,也是很有可能。
離我們很近的一個例子是新加坡,即便接種一劑疫苗的人口已超過七成,接種二劑疫苗者更已超過五成,星國仍迎來去年8月以來的疫情新高峰,從7月22日起再度禁止餐廳內用、社交聚會限2人以下,原因是,漁港與KTV夜店二大群聚。
各行各業都不好受,而我們關心的餐飲業,是一個總被拿來開刀的行業。餐飲業者辛苦了,身在此局中,外人不足以教各位怎麼做生意,也只能盡量從旁支持,並且為各位加油:#隨機應變,保持彈性,行動靈活,能讓日子滾動前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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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 #食品藥物管理署 整理的 #餐飲業防疫QA問答集,貼出給大家參考:
一、餐飲業防疫管理措施
Q1:「餐飲業防疫管理措施」與「餐飲業防疫指引」兩者之差別為何?兩者都要符合嗎?
A1:1. #餐飲業防疫管理措施 是依傳染病防治法第37條第1項第6款及第37條第3項公告規定應遵守之防疫項目,屬 #強制規範,餐飲業者皆須符合才可以提供內用服務。
2. #餐飲業防疫指引 是 #提供餐飲業者參考 之防疫措施,可依餐飲場所個別狀況實施,以強化防疫管理措施。
Q2:110年7月8日食品藥物管理署公開的「餐飲業防疫管理措施」與7月16日衛生福利部公告的「餐飲業防疫管理措施」應以哪個版本為準?
A2:「餐飲業防疫管理措施」是衛生福利部依傳染病防治法第37條第1項第6款及第37條第3項規定,於110年7月16日所公告,餐飲業應遵守本管理措施。
Q3:如果疫情等級調降,餐飲業可以不用再實施防疫管理措施?
A3:#不可以。於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成立期間,所有的餐飲業都應遵守本管理措施之規定;停止實施時,會另外公告周知。
Q4:如果地方政府已另訂餐飲業防疫相關規定,餐飲業須2個都遵循嗎?
A4:依據 #傳染病防治法第37條 規定,地方主管機關於傳染病發生或有發生之虞時,應視實際需要,會同有關機關(構),採行相關管制。因此,#餐飲業者應優先遵循營業所在地縣市政府之防疫規定。(Liz按:#所以雙北可以繼續禁止餐廳內用。)
Q5:餐飲業者如何佐證從業人員每日確實體溫及及監測健康狀況?
A5:餐飲業者應每日量測從業人員之體溫及監測其健康狀況,並作成紀錄備查。
Q6:餐飲業用餐人數是否受室內5人限制?
A6:餐飲用餐場所係營業場所,不受室內5人限制,但是必須遵守餐飲業防疫管理措施規定,應維持不同桌顧客間保持1.5公尺以上間距、獨立包廂、屏風間隔或使用隔板。
Q7:小型餐飲業因餐飲從業人員有限,可以於入口處提供相關體溫量測、酒精等防疫措施,由顧客自行執行體溫量測及消毒嗎?
A7:可以,餐飲業者除了於入口處由專人量測顧客體溫、噴酒精或其他防疫措施外,如人手有限,可提供顧客自行量測體溫、噴酒精或其他防疫措施之設備,並確認顧客皆有執行,即符合規定。
Q8:餐飲場所營業面積很小,座位擺放無法符合1.5公尺用餐距離可以使用隔板嗎?
A8:餐飲場所應維持用餐環境 #良好通風,不同桌之顧客間保持1.5公尺以上間距,如無法維持用餐距離時,可使用隔板區隔座位;同桌應採梅花式安排座位或使用隔板。
Q9:隔板的高度或寬度有規範嗎?
A9:無強制規範隔板之高度或寬度,餐飲業者使用隔板區隔座位時,應依供餐桌子長寬及椅子之高度,設置足以阻隔鄰座用餐顧客飛沫及防止交叉污染之隔板。
Q10:如是家人或家庭型態之聚餐,是否也要遵循同桌採梅花式座位或隔板?
A10:是的,於餐飲場所舉行之家庭型態聚餐時,仍應遵循餐飲業防疫管理措施。
Q11:未符合本管理措施之處分為何?
A11:提供內用服務但違反本管理措施者,可依傳染病防治法第70條規定,處新臺幣3000元以上15000元以下罰鍰;必要時,並得限期令其改善,屆期未改善者,按次處罰之。
二、 餐飲業防疫指引
Q1:一定要有餐飲從業人員分流上班計畫嗎?
A1:人員分流上班計畫,是鼓勵餐飲業者依實際員工數及防疫需求,自行評估規劃。
Q2:外場人員一定要佩戴面罩嗎?
A2:餐飲業之外場人員一定要佩戴口罩,另外可依餐飲場所防疫需求,自行評估同時佩戴面罩,以減少與顧客飛沫之接觸。
Q3:指引中所指內場人員及外場人員如何區別?
A3:一般內場人員指與食品直接接觸且有影響產品衛生安全之食品從業人員,一般不會與顧客接觸;外場人員指會與顧客接觸,提供桌邊服務、遞送餐點等服務人員。
Q4:以桌菜服務之餐飲業,是否可以提供顧客公筷母匙,取代個人套餐?
A4:為避免交叉污染,請優先提供個人套餐,使用桌菜宜由服務人員分菜後再上菜。
Q5:提供酒精飲料之餐飲場所可以營業至22時30分後,停止提供酒精飲料再繼續營業嗎?
A5:為避免顧客因為飲酒時間過長,忽略防疫措施,提供酒精飲料之餐飲場所營業時間宜至22時30分止。
Q6:餐飲場所出確診病例,為什麼要暫停營業3日,恢復營業11日內,暫停內用改採外帶?
A6:餐飲業者得依自身實際環境清潔消毒及人力調度安排做調整,並依地方衛生主管機關的防疫規定辦理。
Q7:未符合「餐飲業防疫指引」會有罰則嗎?
A7::「餐飲業防疫指引」是提供餐飲業者參考之防疫措施,可依餐飲場所個別狀況實施,以降低疫情發生機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