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7評議會事件 一個月】港大不承認學生會 國安搜校園 收回綜合大樓 禁止學生踏入校園
7月7日評議會事件後,先後引來一連串風波,引起各界迴響。
7月8日:政府部門及親中組織譴責評議會
政府部門包括保安局和教育局以及親中組織《香港政研會》及《DQ行動組》譴責評議會。
7月9日:評議會宣佈撤回相關議案並致歉請辭
評議會成員就7月7日事件召開記者會宣布撤回相關議案及致歉,全體中央幹事及部份評議員亦宣布請辭。
7月10日:評議會通過撤回哀悼議案
評議會於第四次緊急會議中通過撤回議案,並接納大批評議員辭職,包括學生會中央幹事、普選評議員一二、文化聯會、學社聯會及體育聯會之會長及代表。
7月13日:港大宣佈不再承認學生會在校內的角色
香港大學經電郵發表聲明再次強烈譴責評議會,並宣佈不再承認學生會的校內角色。聲明中亦表示校方會嚴肅調查是次事件,視乎情況對涉事學生作「進一步處理」。
7月14日:港大要求學生會交出綜合大樓所有權
香港大學校舍事務委員會主席羅哲基發送電郵要求學生會於7日內,即7月21日前放棄學生會綜合大樓的所有權。學會及學生組織須向校舍事務委員會註冊,並與大學就條款及細則作協議後方可繼續使用大樓內的設施。
7月16日:警方國安處人員到香港大學搜查
警方國安處人員持法庭搜查令到香港大學學生會大樓、校園電視工作室及學苑辦公室蒐證,指調查一宗涉嫌違反國安法第二十七條「宣揚恐怖主義、煽動實施恐怖活動」案件。
7月21日:校方正式收回學生會綜合大樓
校方收回學生會綜合大樓,更換所有門鎖,鑲嵌在學生會綜合大樓外的「香港大學學生會」字樣亦被拆除,而貼在玻璃門上的字樣「香港大學學生會」則被「香港大學」的字樣取代。學生會合作社及學生會辦公室停止營運至另行通知。
7月30日:CCSO成立
校方成立由教務處管轄的Co-Curricular Support Office (CCSO) 處理學生會屬會與學生組織借用資源及場地事宜,並舉行諮詢會議交代其角色與功能,期間以繼父及繼子形容與學生會屬會之關係。
8月2日:Cedars終止與迎新事務委員會合作
香港大學學生發展及資源中心(Cedars)終止與學生會評議會迎新事務委員會有關2021年度新生註冊日之合作,指將直接負責參與新生註冊日的屬會之安排及管理。
8月4日:校委會發表聲明宣佈禁止涉事學生進入校園
香港大學校務委員會發表聲明禁止所有參與7月7日評議會會議的學生進入校園範圍及使用大學設施和服務直至另行通告。同日,校方高層發送電郵約見涉事學生,而校長張翔亦邀請各舍堂及院會代表共進早餐。
8月4日:張達明辭任校委會成員
港大法律學院首席講師張達明對校委會的決議感到難過,並表明當晚已辭任校委會成員。張指校委會在未讓學生向紀律委員會申辯的情況下作此決定,基本上是「越權」。
8月5日:畢業生發起聯署
一眾港大畢業生發起聯署,指基於程序及公平性問題,要求校委會撤銷對學生會評議會學生的處分,並就相關問題與校方溝通。
聯署中引用多條《香港大學條例》的規程,當中指出紀律委員會為就任何針對學生的投訴作調查及裁決的權力單位,而校委會不得受理任何屬於紀律委員會管轄範圍內的投訴及作裁決,因此就以上條文得出的合理解讀只能是校委會沒有任何權力去對學生作直接處分,否則構成越權(ultra vires)。校委會不召開紀律委員會的做法「明顯褫奪學生的答辦權及獲得法律諮詢的機會,違反普通法原則」。
另外,聯署中亦指出規程中對於學生上訴的權利有明確程序保障(procedural safeguard),學生利益在上訴獲得裁定前不受影響,因此校委會的處罰「明顯有違規程序中訂明的正當程序(due process)」
8月5日:校董會成員發公開信
七名香港大學校董會成員包括趙潔儀、麥東榮、陳家健、陳紹斌、賴振鴻、陳和順及黎雋維向香港大學校委會發公開信,要求校委會撤回以上決定並嚴格按照香港大學條例之相關章程處理是次事年。
聲明中引用《香港大學條例》規程XXXI第2(1)段,並指出是次被處分的學生沒有觸犯條列中列出的15種大學處理學生違反紀律的行為。條例當中亦列明即使學生被法庭裁定觸犯罪行,有關個案亦應由紀律委員會按程序處理,不必由校委會「越俎代庖」,且警方仍在調查是次事件,至今沒有學生被檢控。
聲明末指作為校董會成員,認為上述決定在法理上不恰當,在程序上亦有違自然公義原則,批評校委會以「風險管理」為由剝奪學生學習的機會,亦不符合大眾對大學的教育風範之期望,故要求校委會撤回較早前所採取的處分決定,及嚴格按照相關章程處理事件。
8月6日至7日凌晨:校方未有就公開信作進一步回應
體育發展委員會組織章程 在 酸酸時事鐵絲團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協會是民間團體
在他們沒有違法的情況
政府是不能隨意介入的
https://m.facebook.com/story.php?story_fbid=10209278994248969&id=1745581734
林靜儀醫師
https://m.facebook.com/story.php?story_fbid=3789212837850893&id=536076903164519
台灣體育發展的困境就是台灣本身自我認同的困境,除了洛桑協議以外又有多少人在意中華奧會是從「1922年」就有的組織。
1922年有什麼問題?大概就跟島上每個日治時期建築落款,全部被後占者抹去改為民國紀年,或是直接拆掉舊的蓋新的,讓你相信台灣民族自古以來應同屬中國人,要為了中華民族共赴賣命奉獻人生一樣愚蠢。
台灣的運動員,中華奧會其實是你的,僭主。
#中華台北的詛咒
https://m.facebook.com/story.php?story_fbid=10158697397057885&id=645577884
政府對體協沒有強制力 黃國昌當年就演過了 而且還只演一半
https://m.facebook.com/story.php?story_fbid=6461958377151204&id=100000113179946
講到體育改革,就要推蔡肯的文。
體育改革不要聽黃國昌講的好像很簡單,但政府一旦干涉就有可能被剝奪參賽權。
科威特與義大利,也曾因為「政治干預體育運作」的問題,影響該國被國際奧會警告違反憲章,科威特甚至在 2010 年至 2012年、以及 2015 年直接被剝奪參賽權,
那怎麼辦?國體法已經修了,參與協會的難度已經大幅下降了。大家都討厭中華奧會和一些單項協會,政府又不能直接出手,就只能你也參與進去選,進去跟他們鬥。民間自己不出頭,真的很難啦。或是用不同的派系去把最爛的那個競爭掉,僅此而已。
https://m.facebook.com/story.php?story_fbid=2847146325546057&id=100007521526284
很有趣,才短短不到一天的時間,體育改革的討論就卡在兩個關鍵點:
一個是談改革需要大家親自參與單項體育協會,從繳交會費並集中選票選出席次開始,這個開始可能只是一席理監事。
另一個是政府對於民間體育協會沒有直接的管轄權,也大致都知道了這些協會仍掌握在國民黨手裏,即便有國體法也只是導正過去更多亂象,無法撼動結構。
好,我發現多數人會選擇持續評論「政府應該做什麼」而迴避「自己能夠做什麼」,這很符合人性,但既然如此也就應該理解要改變這些協會需要更多更多時間。
這跟大家嫌棄民進黨一樣,揪30萬人加入民進黨,民進黨整個結構可以翻過來,可以選出30萬人認同的黨代表、黨中央、黨主席甚至修改黨章。
但大家寧願網路每天罵民進黨,不願意繳黨費改變民進黨,有一群人說民進黨沒救了,我們要成立第三勢力政黨,然後時代力量、台灣民眾黨發生多少匪夷所思的事?
嘴砲最簡單,噴口水就好!
https://m.facebook.com/story.php?story_fbid=4128380723894582&id=100001680853472
有參與改選的人
出來分享經驗了
一
體育改革去哪裡?我想談談我自身的經驗與觀察,也試著提出自己的觀點。
2017年國體法修法,其中的重要精神之一是「全民參與」,包括當時在修法後,特定體育團體依規定要在6個月內完成章程修訂、開放民眾加入並進行理監事改選。
因為當時世大運拿到好成績,大家對於體改更殷殷期盼,可能也是近年來體改聲量最高點。當時在國體法通過後,我也一股熱情的繳了會費加入棒協,我也依照法規,獲得了可以投票選棒協理事長在內的理監事成員。
而且那時候也有一群關注體改的好朋友不只不約而同的加入各項單項協會,甚至還在網路的串連之下,我也認識了一群想要改革棒協的好朋友,我們也有過聚會討論,最後也決定要集中投票,至少送一個人進去理事會,看看能不能過因此對棒協帶來影響。
2018年5月19日是投票日,我特地穿球衣,滿心期待的去投票,認為這是體育改革重要的一刻,要投下手中重要的一票。投票地方在松山火車站二樓,我上樓去投完票拍了這張照片後,就回到一樓的星巴克,一群支持體改的朋友當初約在那邊閒聊等開票。印象深刻的是,我要進星巴克前,就看到一車遊覽車的人在松山火車站下車,裏面的人往二樓去(當然我不能說他們就是動員來投票的,我沒有足夠證據)。
到了下午三點開票,進去會場看一票票開出,才發現我們想要支持體改、集中投票,但還是贏不過其他看起來已經有經過配票的眾多理監事當選人。投票就是這麼殘酷,票多的人贏、票少的人輸,最後也只能失落的離開會場。
當然中間還有許多細節可以討論,體育署對於單項協會也需要善盡督導職責,但如果對體改清楚的人也應該知道,其實國家強行介入體改是違反國際奧林匹克憲章,因為國際奧林匹克委員會非常堅持,國家不可以介入運動紛爭,也不能介入訓練,不然下場就是遭到國際奧委會停權。2016年科威特就曾因干預該國奧委會運作,而遭到國際奧會停權,導致科威特運動員在巴西里約奧運期間,只能以個人名義參賽。
所以常常有人會覺得體育改革「改假的」,但按照奧林匹克憲章的精神下,我們的作法是開放全民參與的權利給大家,希望透過全民的力量來對體育圈做改變。但事實上就是,我們的運動風氣有限,要繳費加入單項協會更是一項門檻,至少我看到一群人試圖努力過了,但目前還是沒有好的結果。
從這個故事我想說,體育改革絕對還有改進的空間,但如果單單只是說「改假的」,那就枉費了一群曾經、甚至現在都還要想要改變現況的人們,因為他們需要的是更多人加入成為同一陣線,而不是只是在外圈指指點點。
至於體育署的問題,如果大家想要追求的是「改革」,那就要面對到現行法規問題:
(先聲明,我只是舉例來提「改革」會面臨到法規問題,並不是指涉相關人等,但也請教育部身為上級機關必須要好好檢討並究責)
舉例以體育署長的任用資格來說,《教育部體育署組織法 》第三條,署長職務列簡任第十三職等至第十四職等,必要時得比照大學校長之資格聘任。白話文來說,我們的體育署長人選要嘛就是從年資夠資深、考績也足以一直升等的公務人員去找,或是可以找「符合大學校長資格」的人選。
兩者選人的方式各有優劣:事務官體系對公務體系熟門熟路,也有機會讓政策有延續性,對體育政策規劃可以更長遠(而不是追求短效),但缺點就是大破大立機會不大。而另一種任命方式「符合大學校長資格」,看起來像是一個彈性,可以在體制外舉才進入,但在體育圈裡面,有多少人符合大學校長資格?換個角度來想,有實戰經驗又有改革理想的選手(或退休選手),又有多少人可以符合大學校長資格?最後是否有可能就是長期最讓大家詬病的「就是同一個圈圈的人繞來繞去」,體育署跟中華奧會、各單項協會都你好我好,這樣又如何期待到大家心中的「改革」呢?
但我必須要說,在一個民主國家,法令的修正是需要時間的,除了要有共識覺得有需要修法外,另外到底要怎麼修,這又是一個需要凝聚共識的過程,或許大家可以來集思廣益。
但大家別忘了,其實真正會掌控球員的出賽權益,真正在第一線照顧選手的是單項協會。若要成為選手的後盾,這麼長遠的觀察,我的看法就是兩條路:
1. 懇求大家,選一個你有興趣的單項協會加入會員吧,如果真的越多人願意加入單項協會,凝聚想要改革的力量,至少讓理監事會開始有席次,才是改變單項協會的開始。
2. 請大家多支持有興趣的運動,而且是身體力行的支持(比如說進場看比賽、購買周邊商品等等),讓整個產業做大,當該項運動市場大到可以成為職業運動,選手才有機會組成工會來抗衡協會,就像目前唯一運動員工會-職棒球員工會多多少少可以協助牽制職棒球團與棒協一樣。別忘了,除了棒球以外,我們目前沒有任何一項運動有這樣的實力可以產生制衡力量對抗協會,這都需要大家加把勁。
體育改革,從你我開始做起。
https://m.facebook.com/story.php?story_fbid=10209278427514801&id=1745581734
國體法不是過了
如果協會不聽話體育署就不要給補助啊
嘿啊!
不要給補助啊
那以後就叫選手或者學校都開直播抖內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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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米巴原蟲式思考模式的人
#是幸福的❤️
https://m.facebook.com/story.php?story_fbid=4563477853685657&id=100000704628163
要處理中華奧會嗎?告訴大家,說簡單也真的不難就是了,但也很容易被反制,就是找個幾千幾萬人入會參加選舉拼輪替,而且對方一定也會找一堆人頭加入,所以就是比誰人頭多。
搞社團內的黨派政治啦懂不懂,然後因為怕被說政黨介入,所以民進黨要避嫌,但國民黨本來就在各協會有一堆內應或根本主導很多協會所以可以明目張膽介入,而且雙標紅白藍黃的奴才對這個根本無感好不好。
要知道今天我就算找五萬入會,國民黨也能弄出十萬人入會給你看,況且也可能學時力或者民眾黨來陰的,鬼扯來不及審查讓你失去選舉權,只是白交會費給他們花。
想知道這些體協有多髒,其實最直接的就是看時力跟台民黨的運作模式,他們的體制非常類似,比起來國民黨的體制反倒比較正常一點。
其實如果你寄望的是弄個台灣奧會,那可能順序要排在台灣正名之後,才可能名正言順改名字,而且還得看中國把持國際奧會的程度。
搞清楚,在我看來改這玩意比台灣本身正名還困難,這也是當初東奧公投雖然我不反對,但也沒有積極支持的緣故,因為那叫來亂的。
當然,如果真有人願意號召,弄個數十萬人規模的入會,或許有機會拼翻盤,就怕跟黃國昌一樣臨陣脫逃,或者乾脆被收買,畢竟民進黨政治人物在這節骨眼可能要避嫌免得反倒被操作,因為黃白藍黃北七真的不可理喻,但剩下來的又有誰值得信任?
何況不能只有一個,至少要奪下理事席位的半數,因為這能拿下理事長,同時一併換掉秘書長及底下所有會務人員,還能主導各單項委員會預算。
權力很大,也很忙,何況很多學校與教練可能也會找你麻煩,因為這些也都有很深的黨國盤據,尤其是軍方的。
你以為很好玩嗎?
https://m.facebook.com/story.php?story_fbid=10223700261788461&id=1050070390
就是這樣,人民團體就是選舉決勝負,不加入當然就管不到,上次黃國昌怎麼耍寶大家都還記得。
https://m.facebook.com/story.php?story_fbid=10223698741790462&id=1050070390
連體育改革
蔥神都放棄
到底哪件事
做出成就來
https://m.facebook.com/story.php?story_fbid=10209278445675255&id=1745581734
跟一位朋友解釋,奧會的構成和運作模式不是政府可以隨便介入的,就花了一小時多,但朋友還是重復說:都第二任了,就改不了嗎?
一
國際奧會有一個霸王條款
奧林匹克憲章第27.9條:「除違反奧林匹克憲章給予相關處置和懲處之外,如國家奧會的活動遭該國憲法、法律或其他規定,或任何政府及其他機構的行為所影響或阻礙,國際奧會執行委員會於聽取該國家奧會意見後,得做任何適當決定以保護國家奧會的奧林匹克活動,包括中止或撤回對該國家奧會的承認」。
簡單說就是
如果中華民國的奧會,覺得執政黨故意打壓他們
他們就有權利跟國際奧會執行委員會申訴
如果國際奧會覺得有道理
那就可以取消中華民國參加奧運的權利
以此來抵制政治去干涉體育活動
那依照中華民國人的那種雞掰尿性,你要他犧牲選手權益,然後跑去國際奧會申訴來跟民進黨對幹
#他們絕對十分樂意
那要想辦法換掉這些人
就必須再找另外一些有錢有勢的大佬去跟他們鬥
#畢竟體協的選舉需要錢也需要有動員力
再不然就是要一些很熱血的人
或者透過知名人士的號召,一起去參與協會的選舉
來去抵制這些舊勢力的干擾
#因為體協的選舉需要錢也需要有動員力
但是第一種方式
只要那個有能力的大佬跳出來
那八成就會被打成要跟民進黨官商勾結
#誰不知道你們這些左膠刁民的尿性啊
#這幾年看多了啦
那第二種方式
透過熱血人士或者知名人士的號召
之前黃國昌不就示範過一次了嗎
#聽他的號召
#有一堆人真的花了錢也花了時間去參選
#結果就他老大臨陣脫逃啦
所以真的要我說
最沒資格靠背什麼體育改革的就他啦
#拎北私下出的錢和人都比他還多啦
#他就只是個來沾醬油想收割光環的垃圾而已
#幹拎娘
https://m.facebook.com/story.php?story_fbid=4486379311381578&id=100000286590216
政治蟑螂外加碰什麼什麼倒ㄉ奇異體質
一
轉載》
2018年,時代力量發起了一個叫做「體育改革聯會」,他們號召了一群人要加入各種體協,並競選協會理事長。
當時超多我們這種所謂「側翼」、「綠共」都去響應,因為只要競選成功,這些所謂「體邪」就真的整個要被掀底了。
就拿棒協來舉例,你繳2500元,就能成為棒協會員,成為會員之後你就有投票權可以去競選理事長。不過要競選理事長,還得再繳納5萬元保證金。
而當年那一次的選舉,只要300多票就能選上。
那時候超多的網友都自掏腰包加入、並參與選舉,時代力量有沒有出錢?我不知道,我只知道他們號召,然後目前我問得到當年有參與的人,都說他們是自己出的錢。
結果選得怎麼樣了?
各位去找新聞,應該是找不到,為什麼?
因為我們偉大的黃國昌跟時代力量,在真正到了選舉關頭前,他們認為說因為這些體協選舉都有人頭灌票、不公平,所以咱們不玩了。
然後呢,有些已經繳了入會費的人,這2500元就如同丟到水溝裡一樣。甚至有人都已經代墊了10幾萬的競選保證金,全部付諸流水。
你說對方有人頭灌票那幹嘛繼續選?
欸,那些保證金,只要你票數達到一定門檻,還是拿得回來的。你發起那個活動,那好歹要選到底、幫大家拿回保證金吧?
而且最後選舉結果,有些協會根本差一點點就選贏了。
結果就因為我們偉大的時代力量輕輕一句話,走,我們撤。
沒了。
然後當年有一個時代力量的年輕人叫張祐銓,他為了揭露所謂「體邪」的惡型惡狀,被排協理事長告,並依妨害秘密、妨害名譽等罪起訴。
我們號稱有最多法律人的政黨,哪一個出來幫忙?哪一個出來力挺?
沒有。
當時出來力挺的只有林昶佐,其他人躲得跟看到鬼一樣。
人家響應你的號召衝第一線去跟體協拼搏,出事了之後卻被你們當垃圾一樣丟掉。
然後體協選舉虎頭蛇尾,搞得一堆人錢拿不回來。結果選舉時,這些人依然拿當時的體改聯會出來當自己選舉招牌,說票一定要投給我們時代力量,體協才會改革。
結果現在咧?笑死,還跳針「請問現在誰執政?」
這就是布狸貓口中最致力改革體協的黃國昌跟時代力量,他們在體協改革所做的豐功偉業。
#黨國側翼半途而廢一事無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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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良公關
https://m.facebook.com/story.php?story_fbid=165831912279712&id=102341705295400
新時代柯學中藥
https://m.facebook.com/story.php?story_fbid=537082414394909&id=102477577855397
給黃國昌這種垃圾撿到槍,體育署真的應該全部撤職下台才對,幹。
一
你他媽你敢提體育改革?
當年一堆人聽黃國昌的話,去參加體育改革,親自掏錢,跟公司請假,拉人進協會,一個個準備跳下去選各協會幹部了
結果黃國昌一聲令下,大家撤退不要選了,因為這蠢蛋認為程序不公
結果跳進去的人全部傻眼,我他媽的頭都洗了,你喊大家回家?
我朋友還掏了好幾萬,全部作廢
一個指揮官說大家衝啊上戰場啊,結果所有人衝到最前線,回頭一看指揮官喊回家嚕,讓上前線的勇者死光光
一堆繳了會費保證金的,全把錢丟到水裡,還有人被協會追殺提告,黃國昌完全放生不理,很多被時力國昌號召的烈士,怒轉終身時黑昌黑
結果今天黃國昌你他媽有臉跳出來喊:蘇貞昌你愧對體育改革?
真的好意思嗎?
幹你涼
所以也不要怪汐止人為何對這個人吐口水啦
永遠的三公分微勃早洩
https://m.facebook.com/story.php?story_fbid=4861592293856490&id=100000173029079
國昌老師好像都忘記了體育改革就是他當初拋棄的議題之1,現在逮到機會又跳出來嗆聲,真的是很好意思。
從太陽花運動開始,國昌老師的眼光一直都很準,哪個議題會紅就會蹭上去。
如果真的有心要解決什麼事情的話,蹭議題其實也不是壞事,但國昌老師等到議題熱度過去之後,就會開始尋覓下個議題,然後留下未解的難題,從司法改革、勞權改革到體育改革都是,1個又1個的議題形塑國昌老師滿滿的正義光環,但核心問題從沒看他認真動手解決過。
講好聽是強力監督,實際上就是個 #流量狗。
曾經號稱只有黃國昌在做事的立法院,在他離開後依舊正常運轉,少了他的咆嘯與監督,社會改革照樣繼續推進。
黃國昌講監督,大概就像柯文哲講科學,講得嚇死人,做得笑死人。
https://m.facebook.com/story.php?story_fbid=6090504830974796&id=100000460195108
當年體協改革有個虎頭蛇尾的蔥
https://m.facebook.com/story.php?story_fbid=4768109039867800&id=100000062538783
#聽說黃國昌又跳出來了
#這次我絕對挺選手的權益
#黃國昌這個體改烙跑仔還是旁邊洗洗睡吧
一、先聲明
這次選手坐經濟艙、官員坐商務艙,絕對是不對,因為比賽的是選手,不是官員,獲得坐商務艙資格的絕對是選手,如果認為無法一次讓選手都坐商務艙,體育署是不會多包幾台飛機,分段到日本比賽嗎?
這點,⚠️體育署一定要改進!
二、後吐槽
1、最後我還是得吐槽,國昌老師,你還記得2017、2018年由聲勢如日中天的您所號召的體改聯嗎?請問,您還記得嗎?您真的還記得嗎?還是您害怕想起來這段烙跑往事嗎?
2、幫各位回覆記憶:
(1)2017、2018年陰德值爆高的時代力量黨主席黃國昌領軍,糾集大量磨刀霍霍想加入體協改革的鄉民,繳了會費,繳了保證金,正要真刀實彈上陣與國民黨系統把持的體協打個曠日費時的陣地戰、肉博戰,取得協會內的權力以改善運動台灣運動選手的困境。
(2)結果,正要出陣前,換來了黃國昌的撤離,讓一群繳了會費、保證金的傻子打水漂,其中,跳出來勇於對抗協會的排協張祐銓,因提供錄音踢爆排協,事後更被協會追殺,被起訴妨害秘密跟妨害名譽,而其中有誰協助他?不好意思,只有林昶佐去協助,當初的帶頭大哥黃國昌跑去哪了啊?呵呵!
https://www.ettoday.net/amp/amp_news.php7?news_id=1559400
3、再預防性補充,為何體改一定要靠加入協會成為會員的方式才能改革體協,政府為何不能直接立法強制介入體育改革?為何黃國昌2017、2018沒有反對這種修法?
(1)因為台灣體改的人都清楚,黃國昌當時也很清楚,立法強制介入這是違反國際奧林匹克憲章,因為國際奧林匹克委員會非常堅持,國家不可以介入運動紛爭,也不能介入訓練,不然下場就是遭到國際奧委會停權。
(2)例如:
2016年科威特就曾因干預該國奧委會運作,而遭到國際奧會停權,導致科威特運動員在巴西里約奧運期間,只能以個人名義參賽。
因此,由上所述,當年體改只能以繳會費,加入協會,選出代表握有權力後,才能逐步改革選手困境唷!
🔥感想:
再次重申立場,這次體育署讓比賽的選手坐經濟艙,沒有參賽的官員坐商務艙的事件,絕對是錯的,這點完全無庸置疑。
但當年體改烙跑的國昌老師,您還是洗洗睡吧,因為從您2017、2018的作為顯示,你不配!
以上
https://m.facebook.com/story.php?story_fbid=1054139601788589&id=100015776776132
黃國昌就是喊最大聲而且最沒有用處,完全沒有用處,什麼都做不到的立委兼黨主席
我重複一次
完完全全沒有任何用處,黃國昌真的完完全全沒有任何路用,我到現在還覺得很不可思議,這麼沒用的人居然敢叫這麼大聲
他那時候唯一的作用只有把那個抗議泳協的游泳運動員(唐什麼的)弄進時力選議員,而且沒上;還不只這樣,新北他輔選10幾個議員,一個都沒上,我重複,一個都沒上
一
看到不狸貓在那邊靠北說什麼
你看現在體協怎樣,好可惜黃國昌當初怎樣怎樣
我幹伶娘的告訴你當初黃國昌怎樣啦
當時時代就在那邊喊說要改革體協
還號召一堆人,說要去參加體協選舉
還記得當時泳敢三小的嗎?
OK 好喔!
然後我就有一些朋友就在那個時候為了他
開始努力加入幾個協會的選舉
我這邊還幫忙出錢找人
結果勒
黃國昌突然那個時候一句
啊!體協選舉不公,選舉沒有報名費,然後就宣布不玩了
幹伶娘!
我們這些沒有政黨背景的路人甲
還能弄到就只差快兩百票,高票落選
然後他這個當時如日中天的時代力量黨主席
跟我說他做不到,竟然給我半路退出勒
所以你是要我怎麼不罵他
只是個出來撈聲量的廢物啊
要不然勒
你們金魚腦都沒覺得奇怪
欸!阿!那個泳敢勒?
怎麼突然沒消息了?
因為他每一次都是這樣
隨便喊一個議題出來,就是想要己願他力
喊司法改革
結果講出不放棄司法追訴權
喊居住正義
結果自己從小就是大地主
自己不願意把土地半價賣出
也不敢要他岳父把建案低價出售
喊說立法院只有他一個人在做事
結果他自己名義提的法案沒有通過半個
當時無黨籍的洪慈庸和林昶佐
都可以通過法案了勒
甚至在立院沒席次的基進
都想辦法推出了代理人法案
結果你這個聲勢如日中天的黃國昌做不到
#拎北根本笑爛
這就不要講你那個什麼錢尼公司法
什麼簡單多數決啦
#根本十足十的智障提議
https://m.facebook.com/story.php?story_fbid=10219387486105888&id=1473785203
體育協會是民間組織,奧委會也是,鬼叫政府改革的,都是黃國昌演的包青天看太多
一
我絕對不挺任何類時力集團提出的體協改革,林北三年前被這些覺青廢青玩的很夠本了。體委會沒有中華奧會跟這些體協的人事權,那些都是民間組織,政府不可能直接命令他們。再次提醒一下各位,大家能做的就是找一個你有興趣的協會,加入之後選出你比較認同的委員。像瑞莎那樣袖子一卷直接幹出成績來也是一條不得了的路。
絕對不要學的就是不狸貓那種廢話路線。黃國昌當立委的時候就只會講廢話,現在不當了仍然講廢話。他們永遠都在講廢話。
https://m.facebook.com/story.php?story_fbid=302640807994233&id=100047449492980
土星六號之狼
https://m.facebook.com/story.php?story_fbid=506037647429919&id=100191361347885
不及柯大學士
https://m.facebook.com/story.php?story_fbid=339013161193800&id=102852464809872
柯粉的超譯天地
https://m.facebook.com/story.php?story_fbid=1221386381646731&id=650387945413247
無良公關
https://m.facebook.com/story.php?story_fbid=165886235607613&id=102341705295400
【回顧】
ㄧ扯後腿力量!
https://m.facebook.com/story.php?story_fbid=1389679277838814&id=584986081641475
一「獨家》體育署長張少煕自請處分 政院高層:賽後檢討處理 - 自由體育」
https://m.facebook.com/story.php?story_fbid=2050466345093434&id=584986081641475
體育發展委員會組織章程 在 成吉思汗健身俱樂部 進化綜合格鬥中心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首先恭喜報名這次成吉思汗健美獎金賽的朋友
勇敢的為自己多年來的訓練跨出了一大步!
由於本次賽事健體人數過多
故特別增設兩個量級讓選手做競賽!
健體賽事重新分配為五個量級
以下為本次健美賽事秩序冊以及賽事簡章
*注意*
1.身高組別以當天過磅為主
2.務必於過磅時間攜帶證件確認身份
3.若有問題請聯繫
gkbodybuildinggame@gmail.com
粉專不回覆相關問題
簡章如下
108 年成吉思汗盃全國健美獎金賽章程
宗 旨:為響應全民體育,提高健美、健身運動人口。
主辦單位:惡名昭彰股份有限公司
贊助廠商:INFINITY POWER乳清蛋白、台灣G霸、SBD、VERSA GRIPS、Monster、蜜蜂工坊
競賽時間:108年10月12日(星期六)上午十點開幕典禮
競賽地點:台北市新生南路三段30號----公務人力發展學院福華國際文教會館卓越堂
過磅時間:108 年 10 月 11 日(星期五 )下午 19:00~21:30
108 年 10 月 12 日(星期六 )上午 07:30~09:30
報名日期:108 年 7 月 26 日至 108 年 8 月 31 日止。
報名方式:採網路報名(於惡名昭彰網站報名)報名後主辦單位會提供GOOGLE表單網址以供個人資料填寫以及上傳個人表演音樂(如無個人表演音樂,則統一由主辦單位公用音樂播放),請先行剪輯 1 分鐘長度(檔案名稱請改成選手姓名,格式務必為MP3,如有不符則不採用之。),上傳至報名表單內,比賽現場恕不受理繳交表演音樂。
報名費用:單一項目500元
裁 判:由主辦單位聘請合格裁判擔任之。
選手資格:除曾任社會組別國手、各組織職業選手以外,凡中華民國國民或外籍公民年滿 16 歲以上身體健壯者,均可報名參加
競賽規則:採用本規章下方附件健美比賽規則。本場比賽可用膚色劑。但為了維護場地清潔,有上色的參賽選手不得進入觀眾席且必須於規定範圍內使用以維護主辦方租借之場地,若有違反帶隊裁判制止無效後,報請裁判長取消競賽資格。
抗議:
(一)比賽爭議:如規則上有明文規定,以裁判之判決為終決。
(二) 選手或職員不得於比賽現場或賽後直接質詢裁判及主辦單位,應向設在比賽場中之審判委員會提出
書面申訴,並繳納保證金新臺幣伍仟元,審判委員會認為申訴無理由時,得沒收其保證金。
比賽組別
【男子古典健美組(Men’s ClassicPhysique)】:
A:170公分以下 (170cm -)
B:175公分以下 (170.01cm~175cm)
C:175公分以上 (175.01cm +)
【男子健體組(Men’s Physique)】:
A:166公分以下 (166cm -)
B:170公分以下 (166.01cm~170cm)
C:174公分以下 (170.01cm~174cm)
D:178公分以下 (174.01cm~178cm)
E:178公分以上 (178.01cm +)
【女子比基尼組(Women’s Bikini)】:
A:163公分以下組(163cm-)
B:163公分以上組(163.01cm+)
獎勵:前六名頒發獎牌,前三名另再頒發獎金與獎盃乙座。
各量級第一名 NT$18,000 第二名 NT$12,000 第三名 NT$8,000
各項目全場冠軍獲得NT$50,000 獎金及獎盃。
懲罰
(一)拒絕上台受獎或受獎後折損獎盃或獎牌者,停止比賽權。
(二)在比賽期間若有違反本規程情事者,如冒名頂替者,一經查出取消比賽資格。
各項規則:
女子比基尼競賽規則
一.分組
A组
163公分及以下
B组
163公分以上
二. 服裝
1. 選手需穿著分體式分體式比基尼。底褲必須為V字形,禁止穿著丁字褲。選手可穿著成衣進行比賽。選手的全部著裝必須符合大眾審美和莊重的標準。
2. 選手必須穿著高跟鞋。
3. 選手可佩帶珠寶首飾。
4. 除褲子品牌的商標外(如Hurley,Quiksilver),禁止出現其他任何商標。
5.禁止配戴眼鏡及太陽眼鏡。
6.在比賽中,號碼牌必須固定在選手賽褲的左側。
三. 舞台規定
1.舞台上禁止出現下列物品及情況:
a. 任何道具
b. 咀嚼口香糖
四.比賽方式
預賽
規定動作
1.每位選手按照組別依次走上舞台,進行“模特步”走台表演(依據選手個人喜好)。
2. “模特步”的描述如下:
走到舞台中央,停步正對裁判,開始展示動作不限方向,最後轉正面對裁判。表演時長不超過30秒。
3. 根據選手所在組別的編號,每位選手將收到以下指示:
沿舞台兩側排開等待。
對比環節
1. 裁判長將以小組形式和編號順序依次呼叫選手上場,被叫到號的選手應走到舞台中央,進行四分之一轉身。
2. 評判過程中,由裁判長叫號進行比對。裁判將從選手的轉體過程中做出比較。
五.評分
規定動作環節和對比環節皆依據以下標準,按照100%分制進行評分:
1. 平衡度和形態
2. 整體外形,包括氣色、膚色、姿勢,和舞台表現。
*裁判組有權自行決定是否需要通過一次確認環節以保留重新裁判的權利。
男子健體規則
一. 分组
競賽分為5组:
A组
166公分 (含)以下
B组
166公分以上,170公分(含)以下
C组
170公分以上,174公分(含)以下
D组
174公分以上,178公分(含)以下
E组
178公分以上
二.服裝
1. 選手必須穿著海灘褲、裸上身和打赤腳。
2.需著正式比賽海灘褲,長度由腰部至膝蓋上緣。
3. 禁止彈性布料。
4. 除褲子品牌的商標外(如Hurley,Quiksilver),禁止出現其他任何商標。
5.除婚戒外,選手不得佩戴任何珠寶。
6. 禁止配戴眼鏡及太陽眼鏡。
7. 在比賽中,號碼牌必須固定在選手賽褲的左側。
三. 舞台規定
1.舞台上禁止出現下列物品及情況:
a. 任何道具
b. 咀嚼口香糖
c. 撞擊和推擠其他選手,經帶隊裁判規勸及調整間距後仍屢勸不聽者將被取消比賽資格(涉及的第一人和第二)
四. 比賽規則
預賽-指定動作
1.四分之一轉身。以"單手"插腰的方式,依序展現正面、側右面、背面、側左面的動作。
比賽方式
2.將依編號順序叫號同一量級選手上場,被叫號的選手應走到舞台中央,表演自由動作,時間30秒內。
3.裁判將根據選手的肌肉的狀態、平衡度、對稱性,肌肥大程度以及舞台表現進行評分。
對比環節
1. 裁判長將以小組形式和編號順序叫號選手上場,被叫到號的選手應走到舞台中央,進行指定動作四轉向比對。
2. 評判過程中,裁判長會叫號進行四轉向比對,將從中做出比較。
五.評分
規定動作環節和對比環節皆按照100%分制進行評分。
肌肉和身體狀態
裁判將挑選出合適的選手,他們體型適中,擁有良好的肌肉條件和整體狀態,同時不失良好的對稱性。本競賽非健美賽,故誇張的肌肉將被扣分。
舞台表現和個性展示
裁判將挑選出舞台表現和姿勢最優秀的選手,他能成功將自己的個性表達給觀眾。
*裁判組有權自行決定是否需要通過一次確認環節以保留重新裁判的權利。
男子古典健美組
一.量級分組
A组:170公分(含)以下
體重上限(KG)=身高-100+5
B组:170公分以上,175公分(含)以下
體重上限(KG)=身高-100+8
C组:175公分以上
體重上限(KG)=身高-100+11
二.服裝
1.比賽用黑色短褲,禁止穿沙灘褲、丁字褲或健美褲,若著健美褲則不得參與賽事。
2.比賽褲禁止出現任何裝飾、商標或螢光設計。
3.在正面和後面背闊肌的時候,選手不得通過提高後腰或雙側褲腰來改變賽褲的貼合性。
4.除婚戒外,選手不得佩戴任何珠寶。
5.禁止配戴眼鏡及太陽眼鏡。
6.在比賽中,號碼牌必須固定在選手賽褲的左側。
三.音樂
1. 請於報名後上傳個人表演音樂(如無個人表演音樂,則統一由主辦單位公用音樂播放),請先行剪輯 1 分鐘長度(以參賽報名選手姓名命名檔名), 上傳至報名表單內。
2. 音樂內不得含有淫穢、髒話或褻瀆的歌詞,一經發現,該選手直接被取消比賽資格。
四.舞台規定
1.舞台上禁止出現下列物品及情況:
a. 任何道具
b. 咀嚼口香糖
c. 嚴禁表演“拱橋式”(任何表演此動作的選手將被取消比賽資格)
d. 撞擊和推擠其他選手,經帶隊裁判規勸及調整間距後仍屢勸不聽者將被取消比賽資格(涉及的第一人和第二)
e. 躺臥舞台上
f. 撞擊和推擠其他選手(涉及的第一人和第二人將被取消比賽資格)
五 比賽規則
預賽-指定動作
1. 正面雙手二頭肌
2. 側面胸大肌
3. 後面雙手二頭肌
4. 正面腹肌與腿肌
5. 個人最佳古典動作
比賽方式
1.將依編號順序叫號同一量級選手上場,被叫號的選手應走到舞台中央,展示四方向轉體以及指定動作。
2.比賽過程中,裁判長可進行叫號,被叫到號之選手將再次進行四方向轉體及指定動作。
3.裁判將根據選手的肌肉的狀態、平衡度、對稱性,肌肥大程度以及舞台表現進行評分。
決賽
比賽方式-自選動作
1. 選手將按照編號順序依次被叫上舞台,在其準備的音樂下表演自選動作。
2. 表演時間限制60秒以內。
3. 承辦方和裁判長可進行叫號比對,再次進行指定動作比對。
確認環節(若裁判難以判別名次)
在裁判長的指示下,選手們將被叫上舞台,以小組形式進行指定動作的表演。
裁判組有權自行決定是否需要通過一次確認環節以保留重新裁判的權利。
自由動作(僅限全場冠軍爭奪賽)
最優秀的幾名決賽選手可以參加60秒的自由動作。
六評分
1. 評分為100%分制。
2. 使用相對替代法打破平局。
附則:
若於過磅限定時間內不符合量級標準即取消資格且不退報名費
請慎選報名項目
男子至多兩項(古典健美、健體)
女子至多一項(比基尼)
如需退費則須於108年08月31日前聯繫惡名昭彰客服提出退費申請
並於付款成功後請點進下方網址填寫GOOGLE表單資料以供主辦單位進行資料核對
(表單連結 https://forms.gle/GrPWkP9idTcgzqZt5 )
務必填寫真實資料,並於比賽當天攜帶身分證件核對身份
若未填寫完畢則屬報名失敗而無法參賽
如有比賽相關問題請來信至下方E-MAIL
gkbodybuildinggame@gmail.com
*比賽主辦單位保有最終解釋權
https://www.facebook.com/564279543658917/posts/2419218458165007?sfns=m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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