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到消息指出,高醫院方選擇圖中第二方案,也就是護理師若在期限內沒有進階(例如N2-N3),將會被扣點,等於會關係到「考績獎金」的問題。
考績獎金,就是工作績效考核的標準問題,例如照顧病人有無犯錯、遲到早退等等,應算入在薪資當中。我認為有勞動的質和量,就應該給予應有的報酬。
而「升等」應是個人職涯的規劃,應是以鼓勵方式推動技術精進,卻是便管理使用「懲罰」,這是我認為造成護理勞動惡化的方式。
高雄醫學大學附設醫院
全台首例!???
沒按時通過進階,要扣獎勵金!
每個月多扣好幾千的薪水...
#護理師真可憐
高雄醫院護理師薪水 在 Icu醫生陳志金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沒按時通過進階,要扣點數
會影響薪水嗎?
看起來是兩個方案?
一個是進階有奬勵金
一個是沒有進階扣點數?
辛苦護理師~
高雄醫學大學附設醫院
全台首例!???
沒按時通過進階,要扣獎勵金!
每個月多扣好幾千的薪水...
#護理師真可憐
高雄醫院護理師薪水 在 連郁婷 新竹縣議員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謝謝各位關心!
護理師案,也許是因為有了大家的集氣,得到了「原告之訴駁回」的結果,也就是說我們的小護理師不用賠十萬塊給醫院啦!!!
然而,這個案件也讓我深刻體會到,律師的力量真的很渺小,因為我們只能在個案中協助勞工,但如果整個制度沒有更進一步,消耗的不只是我們的熱情,拖累的更會是整體的勞動環境。
如同我昨天在時代力量黨團開的記者會內容,當被積欠薪水的勞工,辛苦得到勝訴判決後,在工資墊償基金的申請中,可能仍然有許多繁雜的程序,反而會讓必須盡快找到下一份工作餬口的朋友們怯步,最後得利的反而是惡質資方,所以在制度上,還有很大的努力空間。
這次的案件也是一樣,醫院濫用契約自由的空間,讓每個為他工作的小護士們,簽下無限延期的僱傭契約。
或許有人可以說,每個人都有自由意志選擇的權利,簽了是他家的事。不過在無形的經濟壓力和人際關係的壓力下,真的不是每個人都能夠完全自由地決定不簽或離職。
如果說勞動部或衛福部可以針對這種情形,訂定醫療人員僱佣契約範本的應記載事項及不得記載事項,或許就可以從醫院這方面開始拘束,不再讓更多小護士擔心受怕。
今天護理師案,如果不是有台灣護師醫療產業工會-簡稱護師工會的理事長陳玉鳳協助護理師,並且辛苦地在每次開庭時都從高雄北上來新竹,一個沒有任何資源的護理師可能就這樣傻傻地賠錢給醫院。
所以真的很敬佩護師工會,你們的存在對勞工而言非常重要。
#台北市醫師職業工會也在爭取住院醫師聘僱契約範本
#桃園機師工會也已經取得罷工權
#工會加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