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洋之子](葉佩雯)
在妳有記憶以來,能夠記得、承認,並感覺深刻的初戀,是發生在小學二年級的時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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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之邕第一次跟著哥哥,還有哥哥其他朋友一起踏進家門那日,一群人在還在玄關處脫鞋,妳一聽見來人的聲響,便耐不住好奇興奮地衝下樓想探個究竟。其實妳很清楚即便妳多麼三八地在眾人面前繞,也不會有人多搭理妳,因為妳太小了,小到不夠有趣,也無法聽懂人在妳面前笑鬧些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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妳是這個家無法整除似的多生的孩子,上有一個大妳七歲的哥哥,和大妳九歲的姐姐。人一知曉這樣的年齡差距,便能直覺估算出妳是「不小心」多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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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年紀相近的玩伴,表哥、表姐、堂哥、堂姐也都落在和兄姐相差不遠的年齡區間,因此妳的童年相當寂寞、十分渴望得到關注。妳或許是父母老來得子的小確幸,但在兄姐之後,他們基本已對教養一事沒有太大初為人父母的熱忱,所以哥哥姐姐小時候有的,妳小時候未必有。妳的成長歷程有點像是兄姐的劣化山寨版,妳懵懂知道一些自己應得的,然而卻無法計較,畢竟人怎麼能和自己未曾參與的過去討價還價?只能安慰自己這只是一種生不逢時,並不是刻意冷落。何況在兄姐出生之後的世界,其實沒人期待妳的出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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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之邕是當時哥哥的朋友中,唯一願意和妳多說兩句的。他不像其他人那樣對妳視而不見,在妳發問時也願意認真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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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次他們來你們家社區籃球場打球,眾人書包往客廳一扔,復又衝出門去,妳急急追問:「你們要幹什麼?」妳血緣上的親哥哥、擁有百分之五十相同基因的人,只回頭警告了一句:「妳不要來喔!」就帶頭衝走,只有他好像刻意放慢了速度穿鞋,溫和地覆妳:「我們去打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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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之你不要理她啦,我妹很煩。」哥哥隨後再喊了一句。當時哥哥和死黨們喜歡取姓加上名的最後一字,合成一個較為簡短的綽號,哥哥叫沈建偉,因此人都喊他沈偉(爾後他自己演繹為「神偉」),許之邕的邕字不容易認也不好唸(音同「雍」),所以唯獨他破例取了姓加名的中間字,綽號許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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聽見哥哥的話,許之邕只是微笑,沒有搭理,然後輕聲和妳說了再見,才關門出去。從關門的聲音聽得出來是控制了力道,禮貌而珍惜地將門帶上,少了幾分青少年不顧不管的暴戾,令妳留下極深極好的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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往後若是許之邕來,妳便會食髓知味似地湊上去和他說話(因為妳知道也只有他會理妳),問他一些「你都考第幾名」、「你會玩牆壁鬼嗎」之類對妳而言很高級的社交問題,或是炫耀似地拿出新玩具、貼紙簿給他看,暗示他妳的品味很好,是很特別的女孩子。不過這也僅能算是小孩子試圖引人注意的手段,和戀愛的範疇還離得很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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妳能夠判斷出或許是戀愛了,是在升小三的那個暑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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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之邕和哥哥的其他朋友來家裡社區游泳池游泳,妳不會游,只能湊熱鬧似的待在旁邊較小較淺的兒童池,眼巴巴看著。妳突然疑惑為何自己總是只能待在「邊緣」。妳想要、想做的,往往因為兄姐已經有了、做了,父母懶了、累了而被放棄犧牲,妳完全不像一般意義上的么女那般受盡萬千寵愛,倒像一個家庭中的局外人,只是偶然寄宿在這似的。因為太渴望參與眼前人聲沸騰的景象,噗通一聲,妳趁沒人注意就紮進大池之中,想默默加入哥哥們潑水、繞圈的遊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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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想到妳一跳進去,學樣擺動四肢想浮游起來,才發覺根本沒辦法,水的密度屏障使妳無法呼吸,而且不論怎麼掙扎,都離水面尚有一步之遙,而那正好是世界上最遙遠的一步,生與死的界線。就在妳發覺自己可能要不久於人世,腦中一片反白,再也沒有力氣運作身體之際,妳突然感覺到胸肋之間一陣用力擠壓,原來是有人一把攫住妳,下一秒就將妳拖拉到水面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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妳得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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妳不停地咳、不停地嗆,許之邕輕拍著妳的背,邊說不急不急、沒事,一邊將妳帶至池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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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妳終於從溺水的生理狀態中回過神來,不再感覺每一口呼吸空氣都是濕的之後,妳緊緊抱住許之邕,擋不住的後發驚嚇令妳哇的一聲哭了出來。雖然已經抵達安全之處,許之邕感覺到妳不安的需要,還是順從似地回抱著妳,安撫著妳的情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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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一個男人的身體。不知哭了多久,妳突然閃現這樣的意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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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後妳從許之邕的肩窩間抬起頭,和他四目對視,妳發覺雖然身體開始莫名緊縮害臊起來,卻不願意離開與他的肌膚相親,復又將頭擺放回去,更緊緊擁著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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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不要上岸休息?」許之邕問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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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妳迅速霸道地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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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妳如果要繼續待在水裡,那去兒童池好不好?比較安全。」許之邕又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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妳不知道該怎麼辦,妳只是不想離開他,但又不曉得該怎樣表達,所以還是回答了:「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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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照君妳幹嘛?」玩得不亦樂乎的神偉哥哥,在妳鬼門關前走一遭後終於發覺妳的異狀,朝你們喊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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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妳只是斜眼怒視著可能召回許之邕破壞妳小幸運的哥哥,一言不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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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剛剛不小心跌下水,我帶她上去。」許之邕代答,然後抱著妳開始朝水中的梯子走去。在向上爬的過程中,妳的身體一離開水面,少了水的浮力,妳原始的重量竟壓得他輕哼一聲,但他還是沒有鬆手,盡責地將妳帶離池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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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將妳放下,確認妳的雙腳踩穩在地之後,欲轉身下水,妳卻不放開在他肩背上的雙手,還是圈著,他只好蹲著與妳平視,輕聲問:「怎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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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情故事突然發生,像小田和正那首著名的日劇主題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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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他之前,妳其實也曾幼稚地笑嚷著喜歡誰、喜歡誰,有時是安親班的大哥哥、有時是鄰居的小朋友、甚至是街口便利店的店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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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妳知道這次不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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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不一樣,一瞬間燙得妳無法言語也無法放手。然後妳才明白,原來妳一直都喜歡著許之邕,從見到他的第一刻起,他頎長的肢體、溫和的嗓音,還有眼底似星空的無垠,這個男子逐漸打開了封印在妳幼小軀體內,人類本能的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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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妳罪證確鑿的初戀。大人不會了解,可是妳確實知道,妳就是戀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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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蟬不忍地鳴叫,聲聲不捨小二的夏天還是結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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升上小三不久後,妳和哥哥突地被爸媽轉出十二年一貫的私立貴族學校,進入公立體系,連在美國唸高中的姐姐也回到台灣升學。那連棟拔地起,高聳入雲圍城妳童年地理,有籃球場、有游泳池的高級社區,亦連夜倉惶轉換了風景,變成最尋常的灰泥顏色,家徒四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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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許由於妳一直是家裡的局外人的緣故,從來沒有人認為有必要向妳認真解釋到底發生了什麼,妳也就這樣不明就理地長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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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久以後,妳才拼湊出原來是「非法借貸」四個字,讓原先明亮鮮豔的一切染上從前被認為是髒的顏色,但也從來與妳無關,像是上個世紀的事。噢對了,妳的童年本來就是上個世紀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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妳再也沒有見過許之邕,不過往後若是有人問起妳的初戀,妳總會回答那個在水邊的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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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年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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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之邕或許是妳化學上的初戀,但實際在生活中發生形貌改變的初戀,其實是在久遠以後的十七歲,妳和鄰校男生談過一段兩個月進展到三壘還來不及全壘打的戀愛,對方用沒感覺了與妳分手;然後是大一時和打工的同事交往過一年(也是他破了妳的處女之身),他說膩了想分開一下便再也音訊全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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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著,居然就是最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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妳在大三時倒追偶然在全國大專論壇認識的斯文男孩,順利交往後,便一直過到了現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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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在北部海邊仿藍白希臘風的景觀餐廳向妳單膝跪地,舉著從交往開始就默默存錢買下的、不到一克拉的鑽戒,請求妳嫁給他。一切符合妳一直以來向他明示暗示的想像,在一個妳有化妝、打扮精心、天清氣朗的日子,集結雙方好友的突擊驚喜,妳感動答應,哭得涕泗縱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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妳在驅車回程的路上緊靠著何彥宏,從此以後該稱為未婚夫的男人,一邊欣賞把玩著戴在左手無名指上的戒指。自己倒追來的男人向自己求婚、對自己許下一生的承諾,應該是這世上最幸福的事,妳也的確覺得很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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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不知道為什麼,有時候,妳總會感覺少了些什麼,害怕自己的生命就如此這般,可以想像地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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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事先預測與精準執行不就是人類總在追求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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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旦事情無法按照己意開展,人往往抱怨、感到痛苦和不公。妳在於女人而言最困難也最重要的事上做了極準確的評估,所有進程至少直到目前為止,都按照妳的心意,八九不離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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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下來你們會開始看婚宴場地,妳嚮往戶外婚禮,能辦在海外當然是理想,但妳知道僅憑未婚夫的財力不啻是天方夜譚,而自己父母的錢應該僅夠他們養老,若要他們為自己的夢幻出一點好像有些不孝,只能打消這個念頭選擇島內的地點;未婚夫家裡是相當不虔誠且開明的天主教,然而妳的父母卻有些台式迷信,恐怕要遵循父母意志找個老師合個八字算個日子,若如此還有日期限制,地點找尋會更加困難;婚紗、婚攝、婚秘、喜帖、喜餅,為了省錢妳樣樣都得親力親為,未婚夫性格雖好也願意幫忙,但這種事向來是女人的天下,且老實說妳認為他的美感不佳,還是自己看顧著才安心;蜜月地點妳已經想好幾個地方,行程可以交由未婚夫規劃;結婚後你們應該會住進未婚夫父母提供的一套房子,地點偏遠(進市區很麻煩的一個地方)也完全沒有裝潢,若想住得舒服一點,恐怕要去小額信貸一筆錢,空間規劃可以麻煩一位在做室內設計的高中同學,妳看過她的作品很喜歡,說不定還能拿到折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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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瞬,手上的戒指竟變得好重,雖然還不到一克拉,但突然妳嫌這戒指太大了,大到得用妳整個生命才能扛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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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麼了嗎?」何彥宏問,邊親暱地用手磨蹭妳的大腿:「妳好像有心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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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妳最喜歡他的一項超能力,不論妳怎麼努力假裝,總是能看穿妳的身體,得知妳心裡的什麼鬆了或緊了些;不過有時妳也很討厭他對妳的敏銳覺察,這表示妳不太能做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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幸好雖然他看得出妳的情緒變化,卻參透不了箇中緣故。妳向來很會說話,小時的不被重視令妳練成不停說話引人注意的能力,就算沒人在旁也會跟自己說話。若妳真要騙他,妳總是有辦法圓得過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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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能剛剛海風吹太久,頭有點痛。」妳答。這倒是真的,妳只是說得稍微嚴重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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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等下回去我幫妳洗頭順便按摩。」他輕柔回答,充滿對妳的寵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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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們不要還沒結婚就趕著洞房好不好,太閃了啦!」說話的是正在開車的友人阿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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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布是何彥宏從國中就認識的死黨,這一路看著你們愛情長跑七年,時常給他出一些餿主意,不過人不壞也挺好相處。有趣的是,他是個性格外貌和何彥宏幾乎完全相反的男子,懶散、粗魯、愛耍小聰明和一點小流氓,煙和髒話不離口,但基本上是個狐假虎威的人,面對真正的惡勢力很容易就退縮、見風轉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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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怎麼從來都不會說要幫我按摩?你怎麼不去死一死啊?」講話更粗魯、搶著回話的是坐在副駕的阿布女友,比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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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妳認識阿布以來他換的不曉得第幾個女友(有時還會同時有兩、三個),當妳熟悉阿布的戀愛慣性之後,就不再認真記他每個女友的本名(記得綽號都算是很給面子了),反正隨時有可能換。不過或許是年紀到了或許是遇對了人,比比和阿布交往已經超過一年,所以妳不但知道比比本名,也知道比比這個綽號的來源是她的英文名字Abbi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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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哈,只是幫她洗頭而已。」何彥宏出聲緩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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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妳真的很幸運,」阿布直視著後照鏡中的妳,口氣突然雙親般語重心長起來:「撿到我們天下第一帥童子雞,要好好珍惜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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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很珍惜啊,他是我倒追的耶。」妳答。一朵勝利的微笑掛在臉上,語氣也隨之驕傲上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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妳覺得自己絕對沒有歧視的意味,可是妳很明白,妳絕對不要過像阿布、比比那樣「亂七八糟」的人生,將男女情愛當作遊戲,說換就換、想幹就幹。雖然何彥宏並不是妳的第一個男友,但妳自豪自己足夠珍惜、絕對努力,用心將你們的情感經營在正道之上,妳認為這足以彌補他不是妳的初戀、妳已不是處子之身的這些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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妳是何彥宏第一個女友,想當然爾,他的童子之身也是妳破的。你們試了好幾次才終於完整成就標誌性的第一次,沒有他太緊張硬不起來、射不出來、一直軟掉⋯⋯的問題。妳能感覺他是從那之後才更投入這段戀情的,因為妳是領著他、陪著他一起經歷那些尷尬又慾望十足的時刻、聽見他射精時忍不住發出如少女嚶嚀聲的第一人,他因此將妳當作可以分享所有丟人秘密的對象,因為再沒有什麼比起性的那些要更令人沒面子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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妳追他、妳奪走了他的第一次、妳使他用妳想要的方式求婚。有時候,妳會感覺在你們的關係之中,妳好像比較像個男人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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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令所有還在苦戀裡纏鬥的姐妹們欽羨,妳有辦法訓服自己的男人,紛紛追問妳的禦男之術。而妳總是裝一副高人只可意會不可言傳的樣貌,因為老實說妳也有點疑惑,怎麼自己就這樣瞎貓碰到死耗子似的和未婚夫交往下來。可是妳倔強地不想讓人覺得這單單只是妳的幸運,和妳的能力無關,所以總刻意強調他是妳「追」來的事實。在姐妹們遇見任何情感挫折時,也會以導師姿態說些兩性專家般的激勵評論。反正人總能從看似堅實自信的語言中,擷取出屬於自己靈藥般的一部分,盲目地照做或是不做,只要飲鴆止渴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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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入公立小學後的前兩個禮拜,因為還沒拿到新學校的制服,妳只好穿著原本私立學校的制服去新學校上課。私校的制服相當高雅,粉色圓領襯衫及深藍色蘇格蘭格紋毛呢背心百摺裙,下身穿黑色高筒襪及柔軟的手工羊皮皮鞋,女學生還有與制服相配專屬的各種髮飾,髮圈、髮箍、髮夾、貝雷帽,端看自己想如何打扮。對於小孩教養已沒有多大熱忱的母親,搬家後更顯鬱鬱寡歡,所以在新學校的起始妳總是自己胡亂打理,不過卻因為那一身看就知道名貴的制服,妳在新學校中竟引起一陣不小騷動,每天都有人在下課時間趴在教室窗台偷看「像公主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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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幸這樣的情況在妳得到新學校的制服後就退燒不少,不過班導在上課時總喜歡有意無意地當著全班的面問妳:「這個妳學過了嗎?」還是讓妳默默獲得不少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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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校的辦學教育,尤其是小學部,往往超前公立學校許多,而妳的確都學過了。班導這樣的問話常令妳不知所措,因為妳在原本的學校只是再普通不過的學生,卻因為轉到另一所學校而變得不一樣,這令妳的「新」生活反而不似父母兄姐那般愁雲慘霧。也是從這時開始,妳發現原來外表裝扮可以愚弄人,然後又因為這個領悟終於明暸家中其他四人的愁雲慘霧從何而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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妳忽然有點嫉妒他們也有點可憐他們,嫉妒他們擁有的那麼多又那麼早;可憐他們飛得太高所以摔得更傷。不像妳,很快就認命,親切地在平凡之中做個萬人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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姐姐因為曾在美國唸高中,英文能說得像母語一樣,考大學時便取巧選了外語科系,順利推甄上了名校,畢業後依靠優秀的外語能力在跨國企業工作;神偉哥哥則不知是真心惋惜還是因為能力不足假裝感慨,總愛說自己原先也要隨姐姐去美國的,要不是當初家裡怎樣怎樣,自己現在絕對不只這樣那樣。妳時常在他又抱怨時奇異地想,或許他真的如他所言天生就是做老闆的命,才會把員工身份做得如此不好,三不五時就換工作,眼高手低無法安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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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為了切割財產的連帶責任向法院訴請離婚,三個孩子的監護權都歸在經濟狀態看似相對正向的母親名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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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親宣布破產,母親得以保留一些資產養育你們及過活。兒女成年各自分飛之前,你們一家五口還是生活在一個屋簷下,爸爸還是爸爸、媽媽還是媽媽。可是妳總感到有些怨懟,怨「離婚」這兩個字讓妳的家庭有了一道裂縫、不完美;然而哥哥姐姐卻對這樣的技術離婚大為激賞,覺得要不是這樣連家裡最後的一點什麼也要被奪走,情感關係可以為了現實低頭。所以妳幾乎沒有對他人說過父母其實已經離婚的事,反正外表看不出來,解釋起來也麻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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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彥宏雖然早已見過妳爸媽,也在一些巧合的情況下、非為了特定目的地見過妳的兄姐,但以未婚夫的身份和妳全家人吃飯,這日還是頭一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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妳在和家人見面前特意要求大家不要提起爸媽已經離婚的事,不用因為即將變成一家人而覺得什麼都該講。妳很清楚哥哥常常因為想要提醒旁人自己的不一樣,脫口就將小時的家境富裕當作賣點一樣宣傳;姐姐雖然不會逢人就講,但或許是受過國外教育比較開放,聊到自然之處也不會刻意隱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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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之,何彥宏是妳認識的一個再平凡老實不過的人,妳希望他就知道妳曾是個落難公主便好,父母為了財產技術離婚一類不大光彩之處能藏著就藏著。反正誰的身上沒有幾點黑暗,不影響他人自己心安理得便罷。就像妳總是對物理上的兩位前男友不願多說什麼,對許之邕那沒什麼的純愛卻願意多做著墨一般,妳想要盡力活在人會欣賞的純潔之中。即使一些不那麼純粹的事物的確為妳帶來了低俗的愉悅,卻不想也不能承認妳就是那樣的人。那就像是社會的探照燈,越是光潔明亮地將人圍攏,暗影也勢必蔓生,免不了的,人在光照之下都揹著影子在過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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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彥宏預約了一家知名老牌臺菜餐廳,在米其林餐廳指南進入台灣市場後亦榜上有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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哥哥不出所料,又開始炫耀似的說起自己曾吃過更好的,這家只能算是知名度高,騙騙觀光客可以,內行老饕才不會來一類,若有似無給人下馬威順便往自己臉上貼金的言語;姐姐向來不喜歡臺菜,小鳥般只意思意思夾了一點東西到盤裡,但還是禮貌地維持進食貌;爸媽的外貌裝扮在長輩之中算是相當體面,頗有大戶人家風範,有時甚至會讓妳感覺好像妳不是這家的女兒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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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行的尚有哥哥結婚三年的妻子,和姐姐的一對龍鳳胎兒女。姐夫到國外出差沒來,這使妳稍稍鬆了一口氣,因為姐夫是個老外,而妳知道何彥宏的外語能力並不很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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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場聚會在妳事先對未婚夫及家人的分別提示下,和和氣氣表面虛偽地圓過了一頓飯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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飯局尾聲,喝甜湯的時候,何彥宏似是為了令眾人更加熟稔、亦像是想要解謎般開妳一個親暱的玩笑,他突然發問:「我聽照君說她小時候有一個很喜歡的大哥哥,是她的初戀,好像是哥哥的同學對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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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喔,你說的是許之邕嘛。對啊,她小時候超喜歡他的,每次他來我們家都黏著人家,超煩的。」哥哥調侃。然後突然難得地轉換為有些崇敬的口吻:「他現在很有名耶,大建築師,好像前陣子才又拿了一個什麼建築的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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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嗎?那表示我看人眼光很好嘛。」妳搶著接話,裝作有些得意,一手捏了何彥宏的臂膀一下。家人接收到妳話語中的暗示,合作地笑了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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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妳早就知道許之邕成了一位建築師。他的成名雖然只是這一、兩年的事,不過妳早在他進入建築產業之初就注意到這個變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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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許是初戀的緣故,妳總有意無意地默默關注著許之邕的消息。他是妳親哥哥的國中同學,雖然只有兩年時間,妳也曾唸過同一所學校,經由社交軟體的發達,妳很容易就從各種意想不到的人際網路中連結到他的動態。妳並沒有加他好友(妳害怕他不記得妳是誰而拒絕交友邀請),只是偶爾想起,朝聖般手動搜尋他的頁面。不過不曉得是不是因為不是好友的緣故,妳幾乎看不到他個人頁面上有任何貼文。妳所能知道的最新的他,大多是從他事務所的網頁上習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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妳曾按照網頁上的地址,在某個無事的午後,搭公車一路散步到事務所所在的社區。那一帶因為在當初規劃時刻意保留下許多公園綠地,難得成為城市中一處清新所在,近年來隨著文青風的興起,許多公寓一樓甚至二摟都改建成了咖啡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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妳坐在事務所斜對面一家咖啡廳靠窗的位置,點了一壺花茶續加熱水續到茶都索然無味、黑毯覆上大地,才有些依依不捨離開。而妳一整天只看到一個貌似打工的年輕女孩,和兩個應該也是某種建築師的男人(妳並不明白一間建築師事務所裡該要有怎樣的人力配置),期間有人來送貨,有一個人像是來談生意,但都沒有看見許之邕。不過妳卻沒有感到絕對的失落,像是懷揣著一個新鮮還沒被人知曉的秘密一般循著原路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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妳喜歡說妳和許之邕小時候的事,說他曾經替妳素描過一張像、說他打球守規矩卻往往被想要炫技的哥哥撞飛、說他從來沒有對妳說話不耐煩、說他抓到一隻鍬形蟲合在手心給妳看⋯⋯。關於他長大後的事,妳即便遠遠地知道一點,卻不願說與別人知道,怕現實的殘酷總能撕碎想像的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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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現實殘酷這件事,妳第一次深刻感受到,是在工作上帶妳的前輩不吭一聲搶走妳功勞的時候,那時何彥宏還在當兵,妳在電話裡氣憤地向他訴說這件事,當時的他還不太能了解,爾後上班了才能逐漸明白妳的心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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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彥宏出社會後一間公司做到底,升遷速度算快,屬於賺不多但能安穩的類型。在他當上小主管,然後可望升上中階主管後,從他的言談態度間,妳發現他也逐漸站進了屬於殘酷那一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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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陣子他的公司發生一位基層人員下班騎機車回家路上不慎撞上安全島亡故的意外。原本以為只是單純的交通事故,卻被同事爆料,該員是因為工作過勞才會出車禍過世。爆料同事向記者提出了該員的打卡記錄及工作場所的監視錄影,打卡記錄上雖然都是準時下班,但在監視畫面上可以看到,裡頭的人都是下班時間到了先去打卡,復又回到工作場所繼續進行殘業,真正下班離開是在打卡時間後的一個半小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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爆料者同時向媒體控訴,不只過世那位同事,公司所有第一線人員都在這種微妙的職場文化中被剝削時間與金錢。要大家先打下班卡是為了規避勞基法的工時限制,公司雖說會補償不在記錄上的工錢,卻是以基本工資計算,不算加班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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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真的受不了!」爆料者戴著口罩及鴨舌帽在新聞畫面裡聲淚俱下:「我們不能再讓這種工作方式造成過勞,最後連生命也賠進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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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彥宏在該公司集團的母公司工作,屬於內勤,離第一線基層很遠。妳以為他看了這個新聞,會同情、不捨,甚至會想做點什麼去改變這種公司文化,沒想到他卻說:「這個產業就是這樣啊,進公司之前難道不知道嗎?先打卡就說過勞,錢又不是沒給,算加班費給他們就不會過勞了嗎?根本是死要錢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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妳坐在他身邊,看著他的義憤填膺,又想起他剛進公司時被上司欺負的委屈,妳驚覺社會滴水穿石的力量,可以腐蝕人原以為不會被改變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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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他總是對妳很好,從沒忘記妳的生日、交往紀念日,不在節慶時也會做些浪漫貼心的事,甚至比妳清楚妳的月經週期。這個男人基本上無可挑惕了,同居以來因生活習慣不同的磨合也沒有網路上說的那樣困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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別人的生死不夠刻骨銘心、別人的公司妳也插手不了。何況那間公司帶給何彥宏穩定的薪水,也等於帶給妳穩定的戀情,雖然妳在和他一起看新聞的一瞬不小心小看了他一眼,但妳馬上就反應過來這一眼妳會帶進棺材,甚至連最好的閨蜜也不會提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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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是,新聞還沒播完,在他能夠轉頭看見妳的表情前,妳就起身開冰箱,為自己拿了一罐飲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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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許,妳會直到如今還在意著許之邕,不只因為他是初戀,也因為他是妳平凡無奇的人生中,可供景仰的一種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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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之邕是買賣原物料的傳產小開,家裡是從日據時代就因為和日本人關係好拿到專賣權發達起來的大家族。雖然不是長子,但在兒孫輩中是學歷、見識、能力、品行皆屬上乘,最被看好接班的一個兒子。這樣的他卻對商場企業無心戀棧,按照家裡意思在美國唸完商業管理,就偷偷貸款到英國去唸建築,期間自己打工支付生活費,為追求夢想斷絕一切家中資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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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他成名之後他的身份經歷一直是媒體熱愛追捧的話題,但他作風低調,媒體挖得到的一直以來差不多就是上述那些。有網友評論這只是一種炒作,許之邕一定沒這麼厲害、一定還是靠家裡。但妳拼湊他成名前的一些蛛絲馬跡,還是發覺這個故事應該不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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妳曾查過他在英國念的那所學校,是位在北部蘇格蘭一個靠海的小鎮,學費及生活費相對便宜,亞洲人也非常少;而妳也曾搜到他一張穿著白襯衫搭配黑色半身圍裙的相片,裡頭一字排開站著六、七個和他相同穿搭的人,該是餐廳員工的合影;還有一則他的大學同學到蘇格蘭去找他的貼文,內文驚呼寫道許之邕居然可以在一個鳥不生蛋的地方過沒有保時捷與大麻的生活(就是一個炫富的敗家子寫的那種怕別人不知道自己有錢的內容)⋯⋯。這種種跡象應該都可以證明他真的是靠自己的力量完成理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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童年經歷讓妳在還沒變成富人之前就先成為凡人,妳對不向命運低頭還保有熱情與想像力的人特別動容。妳討厭富人那種對金錢理所當然的死樣子,也討厭凡人因為得不到就仇富的猥瑣心態。妳有時會莫名眷戀起自己經歷過一次社會階級變化的轉生,雖然僅僅是因為當時的妳太小 ,令妳幾乎無痛地無縫接軌過去,但妳感覺貧與富的特質在妳身體裡融合地很好,那令妳成為不一樣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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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妳認為,許之邕或許是這個世界上,離妳最近、和妳最像的一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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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處理婚禮事宜,也剛好對現在的工作倦怠極了,妳提了辭呈。主管一開始極力慰留,但在妳謊稱懷孕之後,主管竟馬上批准。這是妳第一次對主管的沙文覺得感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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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職後,妳趁著何彥宏出國員工旅遊那幾日,以尋找婚宴地點為由,為自己安排了一趟小旅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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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車一路搭到台東,妳在車站附近租了機車,導航了地點,來到了妳知道以後就一直想來看看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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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地方頗遠,當妳騎在半路發覺還有不少路程,還默默有些懊悔為何要來。可當妳終於看見那地方出現在眼前,隨著機車速度越趨越近,還是感到撥雲見日般的興奮,由弱漸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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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是一棟位於海濱礁岩處的白色建築,兩層樓,但從黑鐵柵爛大門望過去的那面只會以為是一層的平房,要想看見完整的兩層,必須繞到建築背面,從海的方面望過來。建築的一樓,或者該說是地下一樓,像是垂生的藤蔓一樣攀附在礁岩面海那側,且那一樓建築用地只佔整體建物的三分之一,因為那是硬生生突出在海中,懸掛在懸崖之上與建築另外三分之二相連的一塊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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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能由上往下看,會發覺建築物是一個六角形,一角被安置在前三分之一懸於崖上之處,像是乘風破浪行在海中的巨大船頭;與前三分之一船頭相對的一角就是從大門望過去、客觀上的建築正面,尖端處利用建築物本身的形狀,設計了一座三角形的玻璃溫室,令人隔著溫室中的花葉也看不清屋內情況;建築物的真正入口位在左側邊,相較於整座建築設計上明顯的野心與氣勢磅礴,入口便顯得簡約,僅是單片門葉,且除了玻璃溫室是透明可見以外,建物左右兩側皆無可看進內部的窗門,像是要隱匿起來不欲令人誤闖的糖果屋,維護建物的神秘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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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建築物面海的那側,卻一改另一面的嚴密,是徹頭徹尾、兩層樓高的玻璃帷幕,令屋裡的人能享受到一種漂浮在海上的開闊錯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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妳是從一本以色列的建築雜誌上讀到這個地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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妳曾在許之邕事務所網站最新消息那一列小小跑馬燈上,看到他設計的一棟建物獲以色列建築雜誌採訪,不過網站上除了那小小一行文字,就沒有其他連結或是資訊。像是放了一條幾不可見的恆長棉線,要人小心翼翼、耐著性子才有辦法一路摸到底的秘密,妳跑了幾家專營外文雜誌的書店,才終於找到一家肯為妳從國外訂購這本雜誌,並被收取了高於原價好幾倍的手續費及關稅,等了超過一個月才等來這本妳只能看圖說故事的雜誌,因為上頭寫的全是希伯來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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妳找到介紹許之邕的那篇(幸好裡頭放了他的照片),用翻譯軟體一點一點拼湊出這棟建物的故事,並在幾個建築愛好者聚集的網路論壇用各種關鍵字搜索,才得知原來這個神秘而特別的地方就在島的東部,也是他唯一一座在島內的建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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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建物之外設有一座黑鐵柵門,卻形同虛設,因為周圍並沒有能阻擋人入侵領地的圍牆。許之邕在雜誌上說這樣的概念是來自日本神社外的鳥居,鳥居立在人神交界,提醒入內的人們要心存敬意;黑鐵柵門也劃分了公與私,懂得尊重的君子必定不會隨意闖入,且他不願海的連綿有任何一段被他絕對的自私中斷,所以刻意只設了大門卻不設圍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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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壇上的建築愛好者也有人找到雜誌並翻譯出這段文字,為了尊重建築師的設計理念,網路上即便有人去朝聖過,卻沒有公布切確地址,只有一些隱晦的道路描述。更何況,這其實是一座私人宅邸,但為誰設計的不得而知,許之邕在雜誌中也沒有透露房子的主人究竟是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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妳按耐著想要衝上前去一探究竟的激動,只敢遠遠地沿著隱形的圍牆看一看。在妳左右來回走了不曉得幾趟,發覺的確不論是從那個角度都看不見房子裡面,除非是搭船從海上,有一些失落地準備離開,轉身卻發現一個約莫七、八歲穿著白色澎裙的小女孩,合理得詭異地出現在妳面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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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小女孩不應該獨自出現在這樣的荒郊野外,且時序已近黃昏,但妳又覺察到她身上帶有一種脫俗氣質,小女孩應該就是這棟建築神秘主人家的孩子。可路的一側便是山,妳剛剛並沒有聽到任何車行聲響,她若不是大老遠走路來的,便是從山裡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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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裡來的。這四個字令妳心突地一顫,即刻聯想起一些聽過的山野傳說。妳下意識地放低視線,幸好,看得見她是有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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確認小女孩的生物屬性後,妳仍帶有一些緊張地開口:「這個房子很漂亮,妳住在這裡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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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女孩沒有回話,眼神亦無敵意甚至沒有情緒的樣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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妳只好接著問:「爸爸媽媽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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才問完,就聽見一陣急促的腳步聲逼近,隨著一陣狗吠及一聲長長的叫喊:「MiMi!」是個男人的聲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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妳循聲抬頭,幾乎就在剎那認出了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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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好意思,妳是⋯⋯?」許之邕帶著一條狗出現,一上前馬上用一隻臂膀圈住小女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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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久未見,他留了一點鬍子,頭髪也長了,和雜誌上看見的樣貌相比,多了一些成熟滄桑。而且,他居然有了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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妳突然有些想要捉弄他的意味,不告訴他妳是誰,但即刻又發覺這樣念頭背後的意圖相當踰矩,只好收起興頭,老實回覆:「可能我長大了你認不出來,我是沈建偉的妹妹,你國中的時候很常來我們家,你記得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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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記得啊!妳叫沈⋯⋯照君,對不對,妳小時候很愛說話。」許之邕爽朗回道。妳沒想到他竟還記得妳的名字,不禁一陣雀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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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怎麼會在這裡?還帶著小孩?」妳的聲線充滿了疑惑,卻又害怕自己冒犯,畢竟你們的過去太為淺薄,妳心裡對他的熱烈除了未婚夫之外更是獨獨不能令他知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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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其實住在這裡,」他釋然一笑,不似他在公眾場合表現得那般陌生警惕,接著道:「進來坐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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妳受寵若驚點了好幾次頭,才有辦法說出完整的:「好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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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之邕先向妳大致導覽了房子內部,進門的二樓除了從外頭道路看得見的玻璃溫室,還有一個面海的開闊餐廚區域,及四間房間、一間廁所。餐廳之下,即是房子突出於岩壁之外的客廳,挑高兩層樓的設計,不但是為了增加空間的遼闊感,也是為了減輕懸掛在礁岩上這三分之一建地的重量,一舉兩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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妳其實大概知道這棟建築的工法及概念,不過當他說到一些妳已知之處,妳仍舊裝作興味盎然的樣子,隱藏起這些年來對他的關注,並謊稱自己會來只是因為哥哥曾向妳提過這裡,覺得有趣所以順道過來看一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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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裡很少人知道耶,我只讓一家以色列的雜誌採訪過,那個雜誌編輯是我在英國念書的朋友,不然我是不想公開這裡的。你哥難道看過那本雜誌?」許之邕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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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該,沒有吧⋯⋯哈哈,」妳尷尬笑了幾聲,馬上轉移話題問了妳最在意的一件事:「你太太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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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一言難盡,簡單來說我們目前分居,她不跟我們一起住在這裡。」許之邕答,語氣不見一般鰥寡孤獨的落寞,像是早已長久地接受這個事實,成為新的日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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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之邕從未在任何媒體上公開婚姻狀況,甚至有週刊用黃金單身漢形容他,將他和幾位島內知名的年輕二代、藝術家、企業主一起做了一個優勝劣敗的表格評比,並網路調查誰是女性最想嫁的對象。叫做MiMi的小女孩在許之邕向妳導覽的過程中,一直安靜地在偌大客廳一隅畫畫,沒有一般同齡小孩的吵嚷與不耐煩,妳感到有些奇怪,但關於妻子的話題已經令妳有些小小尷尬,畢竟不是常見的狀態,所以妳有意識地閉口不問,假裝沒發覺以維持彼此一些自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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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下來吃晚餐吧,我煮飯。」向妳介紹完房子,許之邕溫暖地邀請,一如妳一直以來對他的良好印象,沒有因為沾染了名氣而有一點改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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妳欣然答應,作夢的感覺從指頭蔓延全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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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他做飯時,妳下樓到客廳去看MiMi,但只敢用極慢的速度一點一點朝她靠近。在妳感受到時間的流逝而她應該不排斥妳的存在後,才小心翼翼開口:「可以讓我看妳的畫嗎?」妳並不期望得到回應,卻收到了小女孩遞來的畫冊。妳發現她畫的全是海,白天的海、夜晚的海、狂暴的海、寧靜的海,都是海浪卻擁有不同顏色狀態,令人能輕易分辨出來。妳不敢相信她這樣不合乎年紀的才華,脫口便問:「都是妳畫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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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女孩又不說話,接著竟直接跑開上樓,過了一陣終於回來時,手上多了幾本畫冊,拿給妳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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妳仔細翻閱,發覺每本畫冊有不同主題,但總括來說只有三樣東西,海、鯨魚及土星。MiMi畫的海較寫實,但鯨魚及土星就充滿了幻想元素,有一張圖是土星浮在海上,一旁悠遊著幾隻渺小的鯨魚,還有一張是鯨魚氣孔噴出的水柱上端頂著土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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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星怎麼會浮在海上?不是在天上的嗎?」妳微笑著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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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星會浮在海上。」這居然是MiMi開口和妳說的第一句話,語氣有不容質疑的堅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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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許只是小孩的想像吧。妳心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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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之邕朝樓下的妳們喊準備吃飯,MiMi又率先衝上去,妳跟著上樓後發現MiMi在擺放餐具,而且擺得極為有條不紊,然後她指著一個位子告訴妳:「妳坐在那裡。」許之邕馬上開口糾正:「跟客人說話要說請,要說請坐在那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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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坐在那裡。」MiMi複誦了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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妳依指示坐下,然後待到許之邕說了一句開動,MiMi才拿起叉子湯匙吃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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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許是認為妳可能已經發覺異狀、或許是很快接納妳為一位值得信任的老友,許之邕突然道:「MiMi有自閉症,所以不太擅長與人交流互動,也不喜歡改變。她剛剛指定了一個位子請妳坐下,是因為對她來說餐桌的椅子是有規定的,我一定要坐在我的位子,她也一定要坐在她的位子,如果沒有按照規定她會不高興。餐具也是她負責擺的,如果沒有擺到她認為工整的角度,她不會願意坐下吃飯。還好她現在很會擺了,我曾經等了半個小時只為了等她擺餐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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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之邕說完,MiMi居然偷笑了出來。妳終於看見她的臉上出現表情變化,有了孩子天真的感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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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餐進行到一半,突然下起了傾盆大雨,妳感覺不妙地皺起了眉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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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妳好像是騎機車來的對不對?」許之邕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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妳點了點頭然後自我安慰似地回道:「沒關係夏天的雨應該很快就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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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想到雨直到晚餐結束都沒有變小一點的趨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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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晚住下來吧。」許之邕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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妳知道他只是客套,卻不住有了奇異的聯想。妳的面上雖平靜無波,甚至露出有點苦惱的模樣,卻在心裡暗自慶幸,自己出發前就將鑽戒摘下留在絨布盒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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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房內,周圍沒人時,妳才敢拿出手機與未婚夫聯絡,謊稱自己將手機忘在民宿,才一直沒有回覆電話訊息。許之邕的房子連客房都裝潢得雅致,妳假裝這裡是民宿房間,還特意用視訊鏡頭照了房間一圈讓未婚夫信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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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妳就算不撒謊也沒關係,依未婚夫的脾性和妳與許之邕單純的偶遇,妳可以不用多撒一個謊讓自己承受做賊心虛的風險。但妳不知為何就是想隱瞞,除了情緒以外妳連情節都想隱藏。妳直覺認為許之邕是妳該當成秘密一樣珍惜獨佔的物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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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之邕替妳到外頭去取放在機車車廂內的包包,妳聽見敲門聲,便知道是許之邕回來了,急忙掛了電話開門,渾身充斥著做壞事的快感。夜色中許之邕身體有些濕漉漉的模樣,更催化了妳的電流竄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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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謝。」發乎情止於理,妳道謝後就將房門帶上。抱著包包靠著門板用力搖頭了好幾次,才有辦法甩掉剛剛許之邕性感的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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碰碰碰。沒想到又響起敲門聲,妳驚得跳了一下,飛快放下包包,深呼吸了幾次才敢開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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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洗澡的東西。」許之邕抱著浴巾、沐浴乳一類盥洗用品,進入客房裡的浴室替妳置放那些東西。妳目光追隨著他的動作,身體竟動彈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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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還有需要什麼,不要客氣,我房間就在隔壁。」他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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妳點頭稱好,但妳明白妳才不可能說出真正的需要,妳連對自己都不敢說了,更何況是對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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妳取出小包進入浴室,對著鏡子開始卸妝。妳帶了慣常使用的天然植萃品牌出的旅行五件組,從清潔到保養一應俱全。卸妝乳自然的香氣隨著妳按摩臉部的動作沁入鼻尖,妳才終於從許之邕再度闖入的舉動回復一點知覺,感到放鬆舒緩。妳在浴缸放了水,一邊泡澡一邊敷著同品牌的茶樹面膜,僅是這樣就讓妳感受到了極致的舒適愉悅,每個毛細孔都可以呼吸了的感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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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樣就好了。妳小聲念叨著,希望茶樹有些清涼的氣味能令妳不全然墮入今日不可思議的夢幻。然而一切還是太舒服了,妳險些在浴缸睡著,頭點入了水裡才醒轉過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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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晚妳夢見自己與土星及鯨魚一起漂浮在海上,身後有人擁著妳,擁著妳的是妳最喜歡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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妳自然地在許之邕家住下,因為他從沒問妳何時要走、妳也沒表達過自己想要離開。妳就是天亮了走出房門,許之邕便開始做早餐,而MiMi總在畫畫,只有狗狗Ocean最興奮,急切地表達想出去玩的慾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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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每一次他開口妳都會緊張,緊張他會表達希望妳離開的意思,而且雨只下了妳來的那一晚便再沒下了。不過他待妳卻像妳本來就住在這裡一般,沒有刻意安排行程、甚至也沒再追問妳來此的目的,你們就像偶然闖入彼此世界的星球,受到引力吸引、公轉自轉便成一個星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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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之邕在早餐後會開始工作,妳會和MiMi一起沿著同樣的路徑帶Ocean去散步、在固定的地點放牠上廁所、玩五十次傳接球後回來。接著MiMi會開始看書,許之邕家的藏書豐富,客廳裡有一面兩層樓高的書牆,妳也會挑書來看。傍晚你們會三個人一起帶狗走另一條往山裡的路,沿路摘採可供食用的植物。夜裡吃完晚餐,梳洗完,再看一部電影或是國家地理頻道拍的關於宇宙、海洋的紀錄片,通常看不到一半MiMi便會睡著,許之邕先抱她回房後,有時你們也會留下繼續將剩下的片子看完。你們之間的距離大約是一個抱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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妳逐漸解謎了許之邕神秘的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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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Mi到了兩歲還不會說話,而脫口說出的第一個字,不是爸爸或媽媽,居然是うみ(U Mi),日文的海,這也是MiMi這個小名的由來。MiMi的媽媽是日本人,是許之邕剛從英國回台創業時認識的,原先以為只是單純的邂逅,交往半年後女方竟懷了孕。兩人很快辦理了結婚登記,但許之邕即便結婚有了孩子,依舊不願意回歸本家尋求經濟上的援助。創業維艱加上戀愛的熱情退去、照顧新生嬰兒的困難,讓MiMi的媽媽情緒崩潰,並質問他為什麼無論如何都不跟家裡聯絡、不願讓小孩認祖歸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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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MiMi三歲,確診為自閉症後,一切惡化到極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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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 thought your family was rich(我以為你家很有錢)。這是MiMi媽媽臨走前對許之邕說的最後一句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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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時許之邕已在規劃蓋這個房子,因為MiMi只要聽到海潮之聲就會特別平靜。他用公司名義又貸了一筆錢出來,壓力極大,MiMi媽媽表示要離婚且不要小孩,許之邕也答應了,不過對方要求一筆極高的贍養費才肯簽字,許之邕付不出來,兩人的婚姻狀態便停滯在有名無實的空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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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照顧MiMi很辛苦,但也是她給我最多靈感。比如說,你知道這個房子為什麼是六角形的嗎?因為她除了海以外,總是在畫這個形狀。我原本以為她只是單純喜歡,後來才知道,那其實是土星北極風暴的形狀,而她喜歡土星,是因為土星可以浮在海上。」許之邕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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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星可以浮在海上?」沒想到許之邕居然和MiMi存有同樣幻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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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星的密度比水還低,只要有一片夠大的海洋,它就可以浮在上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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聽完許之邕解釋,妳突然有一種感覺,或許MiMi喜歡土星不是因為它可以浮在海上,而是因為她自己就是土星,學習其他星球笨重而孤獨地高速旋轉著,卻沒有一片足夠廣闊的海,可以容納她和她異於常人的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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妳在這裡待了五日。該要離開的前一天,才出房門,便發現MiMi已換上泳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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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是游泳的日子,」許之邕道:「妳有帶泳衣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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妳沒有想到自己來這裡會有需要游泳的時刻(別忘了妳原先的目的是找婚宴地點的),只好和許之邕借了深色的T恤搭配自己的短褲,充當下水的衣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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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過早餐,你們走到一處容易下攀的缺口,手腳並用下到臨海的邊緣。再走了一段,出現了一個天然海蝕的岩洞,和一小片因退潮而出現的小小海灣。許之邕指著一個大略位置告訴妳,再過去岩床就會陡然下沉,變得極深,所以盡量待在沿岸水淺的地方就好,一旦出去,不知不覺被洋流帶走,可能就回不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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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Mi不會游泳,但好像光是戴著泳圈飄在海裡,她就很高興了,不需多尋求什麼刺激。妳在兒時差點溺死後發憤學會了游泳,在泳池裡踩不到底的深水區也不成問題。妳有些不甘寂寞只待在淺淺的海灣,便偷偷一點一點越游越遠。妳只是想要稍稍越界一些便回來,卻在不知道第幾個抬頭換氣時,發覺剛剛下水的地方已變成一個小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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剛開始妳並不慌張,想著趕快游回去便好,但海流方向和妳回去的方向相反,妳又沒有運動的習慣,堅持游了一陣,幾乎沒有前進。這樣的情況終於讓妳緊張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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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且,妳抽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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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妳舉目四望發覺生存機率愈發渺茫,突然有什麼攫住妳的身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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難不成是水母吧。就在妳這麼想的同時,許之邕探出頭來道:「不要抵抗海流,跟著我,我們從另一個地方上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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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Mi怎麼辦?」妳用一種近似哭腔的聲音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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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會等我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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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我好像抽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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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妳只好抱緊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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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們面對天空,妳在上、他在下交疊在一起,背對著欲前進的方向用仰式游泳。他用左腕圈著妳的脖頸,妳的雙手則反抓在他腕上。待到妳的抽筋平緩,才分開來各自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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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們最後在一個較為崎嶇的地方上岸,然後徒步往回走。許之邕像是害怕妳會再被海潮帶走一般,默默牽起妳的手。走了二十分鐘回到原本的地方,MiMi與Ocean依舊安靜在原地等待,只是海水已經漲起來了,她坐著的地方已經微微被水淹過,而她仍舊不為所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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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到平面道路,MiM突然說了一句:「爸爸喜歡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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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從妳知道MiMi有自閉症,妳就上網查過關於這個病症的資料,患者會直接將心裡的想法口頭表述出來,不顧場合時間,沒有一般人避免尷尬、害怕傷人、甚至是刻意奉承的壓力與顧慮。妳低頭微笑,感覺到他將妳的手再牽緊了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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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裡,MiMi睡著後,你們留在客廳看尚未播完的電影,但隔在你們之間的抱枕已不知不覺不見,連海潮的聲音聽起來都那麼不同。出了伊甸園,作為一對赤身裸體的亞當夏娃,有些必然的欲動不得不橫空出世。喜歡的感覺是一件多美的事,但因為喜歡而出現的舉措卻不見得美好。當電影裡的男女主角逐漸靠近、要吻上彼此,你們亦仿若無知地模仿起螢幕上的畫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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雙唇分開的片刻,妳用幾乎如溺水一樣的氣力才有辦法吐出:「我訂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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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果然略為遲疑一瞬,但一種高於道德體制的圓融世故,即刻將他拉回常軌,輕鬆笑道:「我還沒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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妳知道他不是在嘲諷,而是體貼地想為妳的罪惡感開脫。妳的目光下垂,瞄到他勃起的部分頹然下沉一點。他拍拍妳的頭,像在哄小孩那樣,說:「就當作是人工呼吸。我是為了救妳,才這麼做的。」然後他將抱枕擺在自己跨上,避免妳的尷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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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要來呢?平凡無趣的人生難道不好嗎?妳竟在心裡懊悔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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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幾日無疑是妳人生中最美好的幾日,然而妳嘗過之後才明白,自己其實沒有能力過這樣的日子。亞當和夏娃已在世上生養了千千萬萬,所有人情事理相互牽制糾結,每個人一出生便等同縛於網中,誰也無法瀟灑說我要怎樣便能怎樣,那也是世界得以運作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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妳突然羨慕起MiMi,在常人眼中,她患的或許是病,但失去了在乎與解讀他人目光的能力,她得以純粹建構並活在自己裡面。誰有資格說她不幸呢?她搞不好才是上天的寵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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隔天一早天還沒亮妳就騎車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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膽小地連好好道別也不敢,只留下字條說謝謝,玩得很開心,會找機會再過來。而這又是一種好現實的虛偽,因為妳知道妳根本不可能再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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究竟為什麼連像在彼此的世界末日的時刻也無法誠懇一次?妳可是再也不會見到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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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何彥宏進家門前妳就將自己安頓好,將家裡的燈都關上、窗簾閉合,蜷在床上無眠地假寐。妳不希望他看穿妳的語言身體,只能假裝病痛,假裝是思念自己的未婚夫婿思念到無力妝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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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彥宏攀上床鋪隔著棉被圈起妳,其實妳聞到他身上熟悉的氣味還有種回到人間的踏實,可是當他對妳做出一些前戲想要進入妳時,妳竟產生了本能般的反斥,忍著乾嘔和心裡的淚水才做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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妳帶著像是已經窺見過宇宙真理的狀態,懸浮在接下來的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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妳演成了一位距結婚日子越近越顯焦躁的新娘,處理排山倒海的禮俗細節,何彥宏發覺妳不穩的情緒,總是好言相勸,體貼地告訴妳可以不必那麼麻煩也無所謂,他的家也不是很傳統那種,試圖放緩妳的步調心情。妳感激他的好、感激自己當初的慧眼識英雄,可是妳知道問題不在任何他以為的地方,問題其實在妳,妳才是無可救藥的本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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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許是上天的憐憫、或者就是妳的業報,一日何彥宏趕著上班,倉皇間居然拿錯了妳的手機。重度手機上癮的他才上捷運就發現,然而要折返已來不及,只好打電話回來請妳跑一趟和他在公司樓下會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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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去沒多久,妳發現他的手機有無法預覽的訊息通知,好奇之下解鎖打開,發現是一位女同事要他幫忙買早餐的內容。妳不疑有它,代回了好,想說就買一份早餐過去做個順水人情,然而女同事又回了:「好想趕快見到你喔,你到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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妳順著話頭假裝自己是何彥宏回道:「快到了,我也想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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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後對方傳來親親的貼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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妳沒有再回,因為已從簡短的對話中清楚究竟發生了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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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彥宏算是小心,他不僅關掉了女同事的訊息預覽,而且應該每次和對方聊完天都會刪除訊息內容,聊天室裡除了妳和她簡短的對話以外沒有更舊的訊息。妳不曉得為什麼沒有氣急攻心的感覺,反而異常冷靜。妳思索光就這樣幾句話要令何彥宏伏首認罪不容易,因為何彥宏向來與同事關係很好,他可以宣稱本來大家就這樣說話的。妳再找了他手機裡的照片,比對該位女同事的大頭照,發現他們雖有單獨合照,動作距離卻正常得很,沒什麼能當作證據。唯一值得在意的是員工旅遊的所有團體照,他們倆在人群中都是排在一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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妳又將手機畫面滑回女同事的通訊軟體對話框,點開她的個人頁面,看見擺在大頭照下的座右銘是耐人尋味的:相信自己!相信你!相信未來老天爺會聽見我誠心的祈禱(三顆愛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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妳又有了靈感,用她的綽號為關鍵字,搜尋了通訊軟體內所有訊息。果然被妳發現他和阿布聊過她的一段對話,是阿布戲謔地恭喜他進入一夫多妻的世界,還說這本來就是男人天性,不用抗拒。何彥宏在下方回了他還是覺得對不起,他還是很愛妳,不過事情就是發生了,而且對方還是個處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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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此妳不禁失笑,究竟處男處女是值幾個錢,人要如此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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妳下了捷運、買了早餐,照原計畫走至何彥宏公司樓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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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麼好,還買早餐給我喔?」何彥宏一見妳手上的袋子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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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幫陳小婷買的。」妳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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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想到何彥宏從妳口中聽見女同事外號,竟還能表現從容,才愣了一下就接著說:「是她傳訊息來要我幫忙買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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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她還說她很想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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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婆妳不要誤會喔,不是妳想的那樣,那個女生本來講話就那樣,她對每個男生都是這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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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她還是個處女,但我跟你在一起的時候就已經不是了,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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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妳在講什麼?我怎麼會知道她處不處女的?」何彥宏終於發現苗頭不對,口氣急切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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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先上班吧,」妳的態度倒是沈穩:「我其實沒有那麼生氣,可能結婚的事情讓我太煩了,我現在也沒辦法想其他的了,你下班再說。」妳又把早餐朝他推搡過去,待他接住轉身就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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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了幾步他來追妳邊哭喊著老婆,妳任由他抱緊妳,卻發覺對他居然只剩憐憫而沒有憤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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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年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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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手時是挺丟臉的,妳和何彥宏可是連婚紗都拍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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妳因為堅持退婚和爸媽大吵一架,妳反唇相譏說你們都離婚了有什麼資格說嘴,還被爸爸賞了一巴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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妳有時會覺得陳小婷根本是整個故事裡最倒霉的人,暗暗替妳背了一個黑鍋。退婚後他們竟也沒能撐住,不過還好後來何彥宏也和別人交往了,這令妳稍稍欣慰一些,自己沒有徹底摧毀掉一個人的一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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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去嗎?這是妳這兩年來無時無刻不在想的問題。但每次下定決心要訂車票就又自然膽怯,實際在怕什麼妳也不知曉,有一種可以對外宣稱的理由是他已婚,即便是分居狀態也要等到他確定單身才有資格與妳名正言順;另一種可以對自己宣示的理由是妳不想自己貼上去,他若真的喜歡妳會自己來找妳,不然就只能算是露水般的夏日戀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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妳就在各種矛盾的推拉當中令時光流逝,有一天才頓悟其實那些對內對外的理由都不成理由,妳就是沒有自信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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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自信,自己有能令他長久欣賞的能力;沒有自信,自己能在東部海邊光是聽著海潮聲就能安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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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式分手的一瞬雖然感到解脫與爽快,可是妳也頓失重心。妳一直以為是何彥宏猥瑣、是他賴著妳、是妳給了他生活的動力。分手之後什麼都不想做,為了生計還是要爬回去上班過重複的生活才發現,其實是何彥宏的穩定給了妳向外發展的自由,沒有他如神木一樣定著,令妳回頭就能看見,妳也許永遠沒有勇氣走出心裡盲目的森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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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自信,和誰在一起都是消耗與浪費,不論是何彥宏還是許之邕,和誰都不是注定,都是一種關照內需的學習。學會了,才不會被自卑吞噬、被愛情吞噬,順便也將對方吞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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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在無聊的時候都會去學點東西,妳亦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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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位朋友放棄原先做得不錯的保險工作,為尋夢想去學了花藝。學成後在網上販售訂製的盆景,或是用花朵替人做空間規劃。一開始只是她偶爾需要幫手採買花朵或是搬運物品、打打雜,妳幫忙次數多了,也央求她教妳一點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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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次插花、用花做擺設的時候,妳都會有非常心疼的感覺,因為妳知道用不了三天,這些花就會枯黃死去,而人只為了一時一地便摘採利用,還驥求永恆(最常接的案子便是婚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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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日,妳和姐姐、姐夫一起帶著兩個外甥去爬山。一路上,小孩子不怕髒地沿路撿拾果實、落葉,還當成寶似的比賽誰撿得多。出了登山口要上車回家前,姐夫喝令外甥將撿拾來的東西都丟掉,不要帶回家佔空間,妳突然有了靈感,找了個塑膠袋把撿來的東西裝起來,隔日帶到朋友的工作室,試著做出一個成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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妳最後做出一個類似花圈的物品,不過充滿了秋葉的蕭瑟,並不繽紛。妳自己不是很滿意,不過朋友見了倒是欣賞,她說:「沒想到可以利用以前覺得是廢材的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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妳們一同腦力激盪,到野外收集素材,最後開發出全新商品:種子捧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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植物的種子不像花一經摘採後便很快死亡,可以保存很久,還能種植出新的植株。妳們研究資料,才發現其實許多種子充滿奇異的形狀,甚至顏色。妳們會摘採尚未掉落的一段連莖種子,比如台灣欒樹、倒地鈴、羊蹄、木玫瑰、蓮篷,上頭綴以靠風力傳播的翅果,比如松果,或是靠水力傳播、外殼會長出一層防水油蠟的欖仁、瓊崖海棠果實,製作出質樸風格的無花捧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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妳在網上寫了一段行銷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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植物一旦落葉歸根,便再無變動的可能。所以他們傾盡全力,利用風、利用水、甚至利用匆匆的過客,過盡千帆,才將自己帶到一個未知可供發芽的地方。謝謝你在我長途跋涉的旅行過後,給了我一把安穩成長的泥土,令我得以開枝散葉,成熟為一棵大樹。是你令我知曉永恆的美好,所以甘願在此千秋萬代,與你偕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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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多人慕名種子同時象徵的新生與不朽,和結婚重新開始一段新人生,又期盼這個新人生長久的概念很像。無花不凋可以久放、可以種植的種子捧花,忽然一躍成為網站上最受歡迎的商品,朋友遂邀請妳乾脆辭職入股,和她一起經營工作室,由妳專營種子系列商品,況且這本來就是妳的點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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種子捧花的成功,也順勢開啟妳的新人生。不過有時妳也會感覺有些諷刺,這樣商品居然是由一個婚姻失利的女子開發出來的。要是人知道了這背後的故事,知道妳曾在有未婚夫的情況下愛上一個已婚有小孩的男人,最後退婚人財兩失,不是過盡千帆、落葉歸根的浪漫,人還會相信婚姻、相信愛情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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妳還信嗎?婚姻與愛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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妳成天在植物當中過活,也逐漸把自己活成一顆移動的樹,幾乎算是固定在一個地方,只是妳會走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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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布與比比結婚了。妳會知道不是因為你們還有聯絡,而是他們居然和工作室訂了捧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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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比來拿捧花那天說:「我佩服妳,」妳不知該如何回覆她這沒頭沒腦的一句,愣在當場,她又接著道:「敢退婚、婚紗都拍了也要拋棄劈腿的渣男,妳真的是我們女人的驕傲。我要不是他媽的被無套內射,不小心有了不敢殺生怕被嬰靈糾纏,我才不要嫁給那個爛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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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來是先上車後補票。妳在心裡恍然大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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妳尷尬笑笑,知道自己沒辦法也沒必要向她解釋自己好像才是先背叛的人。陳小婷其實不是賤人,反而是妳的恩人,沒有她攪亂一池春水,誰或許都會在原本的位子裡求生不得、求死不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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妳使用的那套保養品有一個特色,就是要求使用者要按照身處環境的濕度氣候去調配產品用量及內容。妳認為人也一樣,即使在不變之中都還是要有調節自己的能力,被教條和規範綁死、並認為那些教條與規範該要為自己而轉的人不會快樂。可能我們都要重新去理解萬物的規律,並讓自己充滿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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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阿布真的對妳不好,就退婚吧,多少錢的婚禮跟自己的人生比起來不算什麼。而且現在大家都只知道我是一個老闆娘,誰還會記得我以前退婚那些事呢。」妳回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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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布也沒有對我很不好啦,」比比的口氣卻變得心虛起來:「反正我覺得妳很棒,才堅持說一定要跟妳訂捧花的。妳要加油喔!我欣賞妳!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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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走了比比,朋友進工作室,告訴妳看一下電子郵件,有一筆訂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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往常妳們有案子都是由處理行政的工讀生統一接洽、排行程,再更新到公用的雲端行事曆,妳們自己上網看便一目瞭然。遇到客戶有特殊要求、有實施困難,才會另外口頭與妳們討論。這樣朋友直接來請妳看一下電子郵件的情況還幾乎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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妳直覺就知道有事,馬上打開筆電查看,朋友亦湊到妳身邊,準備提點妳怪異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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郵件內容乍看之下沒什麼問題,行文格式完全按照妳們在網站公布的那樣,切確寫出需求、尺寸、方案及預算。但一見到訂購人姓氏及送貨地址,妳就知道這封郵件為何不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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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訂購人姓許,而且因為那個地址實在太特別了,除了台東我知道以外,其他都像憑空捏造的一樣,所以上google earth看了一下。結果,」朋友刻意頓了一下並瞅了妳一眼:「那房子居然是六角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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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知道妳過去所有事,這也是她認為這筆訂單應該要事先讓妳知道的緣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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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之邕又結婚了嗎?他知道這個捧花是妳做的嗎?因為種子捧花的成功雖然有接受過媒體採訪,但許之邕應該不是那種會看旅遊生活頻道的人⋯⋯。各種疑惑情感翻騰充斥在妳心裡,讓妳不知該作何反應。妳沒想到自己對他還這麼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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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接也沒關係喔,還是妳想去看看?」朋友小心地探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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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之邕不只訂了捧花還訂了場地佈置。由於地點偏遠,如果接了可以收取高額的出勤費,是工作室最賺錢的一種案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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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錢賺幹嘛不去?」妳倔強回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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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是一場極其低調環保的婚禮,只開了兩桌,就辦在許之邕家的院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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妳在婚禮前一天隨著工作室團隊抵達那個記憶中如夢一樣的地方,當車子慢慢駛進,隨著如海潮湧起一般的熱淚盈眶,妳才發現自己有多想念這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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迎出門來的是一個年紀看上去和妳相當的女子,舉止談吐優雅,自帶一種出塵的靈氣。妳忽然嫉妒極了,嫉妒到沒辦法說話,朋友見妳的異狀,馬上代妳和對方交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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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做基本定位、佈置、丈量尺寸的過程中,許之邕都沒有出現,甚至MiMi和Ocean也沒有出現,只有剛剛的女子,和一位又出得門來招呼的女人。新出來的女子看起來年紀稍長,短髮、削瘦,相當幹練的感覺,後來也幾乎是她在指揮你們與溝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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妳搞不清楚究竟那一位才是許之邕的新娘,不過不管是誰好像也無所謂了,妳默默拼貼著落葉裝飾背板,想勤奮地儘速完成手邊工作,明日正式婚禮的時候或許就可以不用再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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場邊突然傳來一陣狗吠,妳覺得那聲音很熟悉,才抬頭要看就被一龐然大物撞個滿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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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cean興奮地搖著尾巴、舔妳的手,妳也撫摸著牠難掩和牠一樣興奮的情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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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姐,那狗好像很喜歡妳。」一位工作室同事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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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久不見。」然後是另一個很熟悉的聲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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妳抬頭,是許之邕和穿著泳衣的MiM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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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久不見,」妳客套回覆,急忙以接待客人的委婉姿態站起來寒暄:「恭喜你,不過⋯⋯你的妻子究竟是哪一位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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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子?」許之邕皺起了眉頭,然後奇怪地回了一句:「我離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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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這個婚禮,還有那兩個女人,她們⋯⋯都不是要跟你結婚的嗎?」難不成那麼變態一次兩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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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之邕露出了一個妳看過最舒朗的大笑,然後道:「要結婚的是她們兩個,我只是借我的房子給她們辦婚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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妳後來才搞清楚,原來結婚的是許之邕的妹妹與她的同性伴侶,妹妹便是一開始迎出門的淡雅女人。雖然這是一座同婚合法的島嶼,妹妹的婚事還是不受許家人祝福,兩人偷偷登記後便像是私奔一樣地離開彼此的原生家庭,因此這場婚禮也不會有雙方家長出席,只有最親密的家人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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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是游泳的日子,」在妳聽到答案羞窘得不知如何是好時,許之邕突然道:「妳有帶泳衣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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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和他一起在水裡,令妳意識到他是一個男人;第二次和他一起在水裡,是他意識到妳是一個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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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妳燦笑回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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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一次,妳開始相信愛情的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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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洋之子〉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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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為與「童顏有機 INNA ORGANIC」合作所創作之短篇小說。故事中女主角所使用的品項為「乳香保養旅行組」,使用者可依所在地點氣候調節產品內容及用量,不論乾濕氣候都能照顧到肌膚不同需求。輕柔不刺激,質地溫和,面霜都能當作眼霜使用,陪妳上山下海不成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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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歲懷孕會通知家長嗎 在 阿空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立專法:還要再改至少本文所列的這些(而且每一條都可以再吵一次)。
修民法:只要改婚生推定和人工生殖法。(因為其他都跟性別無關)
但也希望大家關注性平教育啦
【轉友資訊-為什麼不要專法要民法?】
很多人可能不知道「立專法享同樣的權利義務」這件事有多複雜。
如果是以修改民法方式,直接把同性伴侶納入「配偶」的定義底下,這樣所有跟「配偶」相關的法律(權利義務的規定)就全部一體適用。
但如果是另立專法,那麼顯然就會出現一個新的身分關係定義,而非「配偶」。那麼所有跟「配偶」相關的法律(權利義務的規定)就全部都需要重新修法,這樣才能達成你所說的「享同樣的權利義務」。
而跟「配偶」相關的法律(權利義務的規定)有多少呢?我這邊大概列出一些,大家看看這需要花多久時間一一修法。
注意,這邊大概只佔了所有與「配偶」相關法律的約四分之一,還不是全部。
我知道這些東西長到你看不完,我也是。那為何還要拒絕民法支持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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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有同性伴侶,請祈禱你的另一半不會碰上人口販賣
因為在偵查或審理中你無權參與
*人口販運防制法第24條
人口販運被害人於偵查或審理中受訊問或詰問時,其法定代理人、配偶、直系血親或三親等內旁系血親、家長、家屬、醫師、心理師、輔導人員或社工人員得陪同在場,並陳述意見;於司法警察官或司法警察調查時,亦同。
如果你的同性伴侶因病無法表達自己的意思
此時若有新藥試驗可能是一線曙光
但抱歉,你無權簽署試驗同意書
*人體研究法第12條
應依下列順序取得其關係人之同意:
一、配偶。
二、成年子女。
三、父母。
四、兄弟姊妹。
五、祖父母。
*人體試驗管理辦法
應依下列順序取得其關係人之同意:
一、配偶。
二、父母。
三、同居之成年子女。
四、與受試者同居之祖父母。
五、與受試者同居之兄弟姊妹。
六、最近一年有同居事實之其他親屬。
如果你想捐器官給同性伴侶,抱歉不行
*人體器官移植條例第8條
摘取器官須注意捐贈者之生命安全,並以移植於其五親等以內之血親或配偶為限。
*人體器官移植分配及管理辦法第9條
待移植者與捐贈者以五親等以內之血親、姻親或配偶為限。配偶應與 捐贈者生有子女或結婚二年以上。但結婚滿一年後始經醫師診斷須接受移植治療者,不在此限。
如果你的同性伴侶不幸遇到土石流等天災
抱歉你拿不到任何救助金
*土石流災害救助種類及標準第7條
死亡或失蹤救助金,具領人順序為:
(一)配偶。
(二)直系血親卑親屬。
(三)父母。
(四)兄弟姊妹。
(五)祖父母。
如果你想登記自己的家為自用住宅
抱歉,不能登記到同性伴侶的名下
*土地稅法第9條
本法所稱自用住宅用地,指土地所有權人或其配偶、直系親屬於該地辦竣戶籍登記,且無出租或供營業用之住宅用地。
你和同性伴侶有自用住宅想送給對方嗎?
抱歉,你的稅率會比較高,因為你們不是配偶
*土地稅法第28條
配偶相互贈與之土地,得申請不課徵土地增值稅。
你的同性伴侶是公教人員或公職人員嗎?
抱歉你拿不到撫恤金等等福利唷!
*公務人員退休法第18條
配偶與各順序遺族依下列規定共同領受撫慰金:
一、同一順序遺族有數人時,按人數平均領受。但有配偶共同領受時,配偶應領撫慰金之二分之一,其餘遺族平均領受二分之一。
*公務人員撫卹法第8條
公務人員遺族撫卹金,應由未再婚配偶領受二分之一;其餘由下列順序之
遺族平均領受之:
一、子女。
二、父母。
三、祖父母。
四、兄弟姊妹。
*公務人員遺族照護辦法第2條
本辦法所稱遺族,指依公務人員撫卹法規定受撫卹公務人員之父母、配偶、未成年子女或身心殘障受公務人員監護扶養之已成年子女。
註:本法包含協助辦理喪事、公家宿舍暫准其遺族繼續居住、每年春節端午及中秋三節慰問禮金、遺族遇有婚喪喜慶或重大病害之賀禮或賻儀、各機關需用臨時工作人員優先考慮在清寒遺族中遴選雇用。
*中央銀行人事管理準則第41條
本行職員之撫卹金及喪葬費,應由未再婚之配偶領受二分之一;其餘由下
列順序之遺族平均領受之:
一、子女。
二、父母。
三、祖父母。
四、兄弟姊妹。
*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非資位現職人員退休撫卹辦法第19條
依本辦法領受撫卹金、撫慰金或喪葬費之遺族,依下列順序定之:
一、父母、配偶、子女及寡媳。但配偶及寡媳,以未再婚者為限。
二、祖父母、孫子女。
三、兄弟姊妹,以未成年或已成年而不能謀生者為限。
四、配偶之父母、配偶之祖父母,以無人扶養者為限。
*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非資位現職人員退休撫卹辦法第22條
領受撫卹金、撫慰金或殮葬補助費之遺族,依下列順序定之:
一、父母、配偶、子女及寡媳。但配偶及寡媳,以未再婚者為限。
二、祖父母、孫子女。
三、兄弟姊妹,以未成年或已成年而不能謀生者為限。
四、配偶之父母、配偶之祖父母,以無人扶養者為限。
*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從業人員退休撫卹及資遣辦法第12條
領受撫卹金或死亡補償之遺族,其領受之順位如下:
一、配偶及子女。
二、父母。
三、祖父母。
四、孫子女。
五、兄弟、姐妹。
你和同性伴侶是中低收入狀態,照顧家中長輩
不好意思,拿不到津貼唷!
*中低收入老人特別照顧津貼發給辦法第3條
請領本津貼之照顧者並應符合下列規定:
二、(二)出嫁之女兒或子為他人贅夫者及其配偶。
如果你拿了同性伴侶的東西,沒告訴對方
結果對方以為被小偷偷走,跑去報警,以竊盜偵辦
後來才發現是你拿走,烏龍一場
但是抱歉,你還是竊盜罪唷!無法撤銷
就算你的愛人原諒你也一樣
*中華民國刑法第二十九章竊盜罪第324條
於直系血親、配偶或同財共居親屬之間,犯本章之罪者,得免除其刑。
前項親屬或其他五親等內血親或三親等內姻親之間,犯本章之罪者,須告訴乃論。
你想參與選舉嗎?
你的同性伴侶如果是公職人員,不能幫忙站台造勢唷!
異性配偶嗎?當然可以!
*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第9條
公務人員不得為支持或反對特定之政黨、其他政治團體或公職候選人,從事下列政治活動或行為:
四、在大眾傳播媒體具銜或具名廣告。但公職候選人之配偶及二親等以內血親、姻親只具名不具銜者,不在此限。
六、公開為公職候選人站台、助講、遊行或拜票。但公職候選人之配偶及二親等以內血親、姻親,不在此限。
你是公務人員嗎?你的同性伴侶發生大事情,你幫不了他唷!
不能留職停薪,也不能請假唷!
*公務人員留職停薪辦法第4條
公務人員具有下列情事之一者,得申請留職停薪,除第一款各機關不得拒
絕外,其餘各款由各機關考量業務狀況依權責辦理:
二、本人或配偶之直系血親尊親屬老邁或重大傷病須侍奉者。
三、配偶或子女重大傷病須照護者。
四、配偶因公派赴國外工作或進修,其期間在一年以上須隨同前往者。
*公務人員請假規則第3條
五、因配偶分娩或懷孕滿二十週以上流產者,給陪產假五日,得分次申請。但應於配偶分娩日或流產日前後合計十五日(含例假日)內請畢。
六、因父母、配偶死亡者,給喪假十五日;繼父母、配偶之父母、子女死亡者,給喪假十日;曾祖父母、祖父母、配偶之祖父母、配偶之繼父母、兄弟姐妹死亡者,給喪假五日。除繼父母、配偶之繼父母以公務人員或其配偶於成年前受該繼父母扶養或於該繼父母死亡前仍與共居者為限外,其餘喪假應以原因發生時所存在之天然血親或擬制血親為限。喪假得分次申請。但應於死亡之日起百日內請畢。
*公教人員保險法第28條
一次死亡給付,應由亡故被保險人之配偶領受二分之一;其餘依序由
下列受益人平均領受之:
一、子女。
二、父母。
三、祖父母。
四、兄弟姐妹。
*公教人員保險法第34條
被保險人之眷屬因疾病或意外傷害而致死亡者,依下列標準,給與喪葬津
貼:
一、父母及配偶,給與三個月。
二、子女之喪葬津貼如下:
(一)年滿十二歲,未滿二十五歲者,給與二個月。
(二)已為出生登記且未滿十二歲者,給與一個月。
發生天災,你的同性伴侶出了事
抱歉你不能自行決定不上班,必須吃自己的假
*天然災害停止上班及上課作業辦法第13條
天然災害發生後,各機關、學校公教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得自行決定停止上班及上課,於事後陳報機關、學校首長:
二、各機關、學校公教員工配偶、直系親屬有重大傷亡或失蹤。
三、各機關、學校公教員工及其配偶、直系親屬所居住之房屋因受災倒塌或有倒塌之危險,或遭受重大損失時,為處理善後。
你的同性伴侶不幸被害,你對司法判決不服
抱歉你無權提出抗告
*少年事件處理法第62條
少年行為之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對於少年法院之左列裁定,得提起抗告︰
被害人已死亡或有其他事實上之原因不能提起抗告者,得由其配偶、直系血親、三親等內之旁系血親、二親等內之姻親或家長家屬提起抗告。
如果發生類似高雄氣爆的事,同性伴侶沒有災害救助金
*水災公用氣體與油料管線輸電線路災害救助種類及標準第7條
災害救助金具領人資格如下:
一、死亡或失蹤救助金,具領人順序為:
(一) 配偶。
(二) 直系血親卑親屬。
(三) 父母。
(四) 兄弟姊妹。
(五) 祖父母。
你是計程車司機嗎?不准開計程車接送同性伴侶進入機場
*民用航空機場客運汽車管理辦法第25條
一般計程車駕駛人,得駕車進入航站停車場後向勤務警察說明事由,並填寫接送親屬登記表經當場審核符合規定後於停車場接送親屬。
前項親屬僅限駕駛人及其配偶之五親等內,以查核國民身分證 (必要時應帶戶口名簿) 為憑。
你的同性伴侶熱心參與消防等民防演練或是天災的救災嗎?
他是消防、社政、衛生、建設(工務)單位員工與村、里、鄰長嗎?是鐵路、公路、港口、航空站、電信、電力、煉油及自來水公民營事業機構員工嗎?
演練或真實出勤時,出了事,你沒有任何保障
*民防法第9條及第10條
參加民防團隊編組人員,因接受訓練、演習、服勤致傷病、身心障礙或死亡者,依其本職身分有關規定請領各項給付。
遺族請領前條第二項撫卹金之順序如下:
一、配偶及子女。
二、父母。
三、祖父母。
四、孫子女。
五、兄弟姊妹。
*全民防衛動員準備法第37條
遺族請領前條第二項撫卹金之順序如下:
一、配偶及子女。
二、父母。
三、祖父母。
四、孫子女。
五、兄弟姊妹。
你的同性伴侶不幸因病喪失行為能力嗎?
抱歉你不能當他的監護人
*民法第14條
對於因精神障礙或其他心智缺陷,致不能為意思表示或受意思表示,或不能辨識其意思表示之效果者,法院得因本人、配偶、四親等內之親屬、最近一年有同居事實之其他親屬、檢察官、主管機關或社會福利機構之聲請,為監護之宣告。
若你的同性伴侶不幸被殺害,或被侵犯
你無法請求賠償、補償或救助
*民法第194條
不法侵害他人致死者,被害人之父、母、子、女及配偶,雖非財產上之損害,亦得請求賠償相當之金額。
*民法第195條
不法侵害他人之身體、健康、名譽、自由、信用、隱私、貞操,或不法侵害其他人格法益而情節重大者,被害人雖非財產上之損害,亦得請求賠償
相當之金額。其名譽被侵害者,並得請求回復名譽之適當處分。
前項請求權,不得讓與或繼承。但以金額賠償之請求權已依契約承諾,或已起訴者,不在此限。
前二項規定,於不法侵害他人基於父、母、子、女或配偶關係之身分法益而情節重大者,準用之。
*犯罪被害人保護法第6條
得申請遺屬補償金之遺屬,依下列順序定之:
一、父母、配偶及子女。
二、祖父母。
三、孫子女。
四、兄弟姊妹。
你和同性伴侶一人工作,一人顧家嗎?
那你無法幫對方健保納保喔!
*全民健康保險法第2條
本法用詞,定義如下:
一、保險對象:指被保險人及其眷屬。
二、眷屬:
(一)被保險人之配偶,且無職業者。
你的同性伴侶若牽涉刑事案件,你無權為他找律師
你也無權在法庭上協助他
他接受偵訊時也不能陪同
覺得檢察官有不對的地方,你也無權提出
*刑事訴訟法第27條
被告得隨時選任辯護人。犯罪嫌疑人受司法警察官或司法警察調查者,亦同。
被告或犯罪嫌疑人之法定代理人、配偶、直系或三親等內旁系血親或家長、家屬,得獨立為被告或犯罪嫌疑人選任辯護人。
*刑事訴訟法第35條
被告或自訴人之配偶、直系或三親等內旁系血親或家長、家屬或被告之法定代理人於起訴後,得向法院以書狀或於審判期日以言詞陳明為被告或自訴人之輔佐人。
*刑事訴訟法第233條
被害人之法定代理人或配偶,得獨立告訴。
*刑事訴訟法第248-1條
被害人於偵查中受訊問時,得由其法定代理人、配偶、直系或三親等內旁系血親、家長、家屬、醫師或社工人員陪同在場,並得陳述意見。於司法警察官或司法警察調查時,亦同。
*刑事訴訟法第319條
犯罪之被害人得提起自訴。但無行為能力或限制行為能力或死亡者,得由其法定代理人、直系血親或配偶為之。
*刑事訴訟法第484條
受刑人或其法定代理人或配偶以檢察官執行之指揮為不當者,得向諭知該裁判之法院聲明異議。
若你的同性伴侶不幸遇害,屍體勘驗或解剖時不需要通知你
*刑事訴訟法第217條
檢驗或解剖屍體及開棺發掘墳墓,應通知死者之配偶或其他同居或較近之親屬,許其在場。
你的同性伴侶在臨終時,你無權替他決定是否接受安寧醫療
*安寧緩和醫療條例第7條
末期病人無簽署第一項第二款之意願書且意識昏迷或無法清楚表達意願時,由其最近親屬出具同意書代替之。
前項最近親屬之範圍如下:
一、配偶。
二、成年子女、孫子女。
三、父母。
四、兄弟姐妹。
五、祖父母。
六、曾祖父母、曾孫子女或三親等旁系血親。
七、一親等直系姻親。
小倆口買房大不易,希望政府房貸補貼嗎?
抱歉,同性伴侶沒有
*自建自購住宅貸款利息及租金補貼辦法第9條
申請自建或自購住宅貸款利息補貼者,應具備下列各款條件:
一、中華民國國民。
二、年滿二十歲。
三、符合下列家庭組成之一:
(一)有配偶。
(二)與直系親屬設籍於同一戶。
女性同志伴侶,你的另一半如果要生產
你連提出陪產假的權利都沒有
*性別工作平等法第15條
受僱者於其配偶分娩時,雇主應給予陪產假五日。
繳所得稅時,你就算幫同性伴侶一起扶養他父母
或者同性伴侶的醫藥花費、災害損失,全部不能列舉為扣除額
簡單的說,你們要繳的稅比較多
*所得稅法第14-2條
*所得稅法第16條
*所得稅法第17條
若不幸同性伴侶死亡,你對他的死因有疑慮
你沒有權利要求屍體解剖,驗明真相
*法醫師法第10條
屍體經檢驗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法醫師應以書面建請檢察官為解剖屍體之處分:
一、死者之配偶或直系血親請求解剖。
想替同性伴侶辦信用卡副卡?抱歉不行
*信用卡業務機構管理辦法第21條
發卡機構於受理信用卡申請時,應確認申請人之條件如下:
二、附卡申請人:
(一)應年滿十五歲。
(二)須為正卡持卡人之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姊妹或配偶父母。
(三)申請時須檢附身分證明文件。
同性伴侶不幸感染傳染病身亡,被政府屍體解剖
你不會獲得任何喪葬補助費
*屍體解剖喪葬費用補助標準第2條
因傳染病或疑似傳染病致死屍體,經中央主管機關施行病理解剖檢驗者,每一個案給付喪葬補助費新臺幣三十萬元。
*屍體解剖喪葬費用補助標準第3條
前條喪葬補助費之請求權人,依下列順序定之:
一、配偶。
二、直系血親卑親屬。
三、父母。
四、兄弟姊妹。
五、祖父母。
六、曾祖父母或三親等旁系血親。
七、一親等直系姻親。
住在化工廠旁嗎?碰到毒物外洩,同性伴侶沒有補償
*毒性化學物質災害救助種類及標準第5條
毒性化學物質災害救助金具領人資格如下:
一、死亡或失蹤救助金,具領人順序為:
(一) 配偶。
(二) 直系血親卑親屬。
(三) 父母。
(四) 兄弟姊妹。
(五) 祖父母。
從軍的同性伴侶,軍人保險保不到唷!
發生事故,也領不到任何撫恤金
*軍人保險條例第6條
退伍給付、殘廢給付及育嬰留職停薪津貼,以被保險人本人為受益人;死亡給付由被保險人就下列親屬中指定受益人:
一、配偶。
二、子女。
三、孫子女。
四、父母。
五、兄弟姊妹。
六、祖父母。
*軍人撫卹條例第4條
領受撫卹金之遺族,依下列順序定之:
一、父母、配偶、子女。但配偶以未再婚者為限。
二、祖父母、孫子女、寡媳及鰥婿。但寡媳及鰥婿以未再婚者為限。
三、兄弟姊妹,以未成年或已成年因身心障礙而無謀生能力者為限。
四、配偶之父母、配偶之祖父母,以無人扶養者為限。
同性伴侶碰上風災震災火災爆炸災害
國家不會給你救助
*風災震災火災爆炸災害救助種類及標準第7條
災害救助金具領人資格如下:
一、死亡或失蹤救助金,具領人依下列順序定之:
(一)配偶。
(二)直系血親卑親屬。
(三)父母。
(四)兄弟姊妹。
(五)祖父母。
你的同性伴侶是外國人,你們想成家嗎?
護家盟說只要戶籍登記在同一戶就等於成家(扯淡= =)
不過抱歉,外國人不能登記我國戶籍
*國籍法第4條
外國人或無國籍人,現於中華民國領域內有住所,具備前條第一項第二款至第五款要件,於中華民國領域內,每年合計有一百八十三日以上合法居留之事實繼續三年以上,並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亦得申請歸化:
一、為中華民國國民之配偶。
青年農民正夯,你的配偶有一塊農地,一起耕田打拼
抱歉你還是不能加入農會
*基層農會會員資格審查及認定辦法第2條
中華民國國民,年滿二十歲,設籍農會組織區域內,實際從事農業,申請加入基層農會為會員者,依下列規定認定之:
一、自耕農:以本人、配偶或同戶直系血親所有農業用地供農、林、漁、牧使用,面積○.一公頃以上,或以依法令核准之室內固定農業設施,面積○.○五公頃以上,從事農業生產者。
繳了大半輩子的強制汽車責任險
萬一車禍身亡,你的同性伴侶領不到半毛保險理賠
*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第11條
本法所稱請求權人,指下列得向保險人請求保險給付或向特別補償基金請求補償之人:
二、因汽車交通事故死亡者,為受害人之遺屬;其順位如下:
(一) 父母、子女及配偶。
(二) 祖父母。
(三) 孫子女。
(四) 兄弟姐妹。
你在同性伴侶的農地上耕作嗎?
抱歉就算你這樣務農,仍舊不能加入農保
*從事農業工作農民申請參加農民健康保險認定標準及資格審查辦法 第2條
從事農業工作之農民(以下簡稱農民)申請參加農民健康保險(以下簡稱本保險),應具備下列各款資格條件:
四、自有或承租農地依法從事農業工作連續經營滿一年,合於下列各目情形之一者:
(一)自有農地者:以本人、配偶、同戶滿一年之直系血親、翁姑或媳婦所有農地從事農業生產者。
你是教師或軍人嗎?發生一些重大事故,不論好事或壞事
你無法申請留職停薪也無法請假喔!
*教育人員留職停薪辦法 第4條
教育人員有下列情事之一者,其申請留職停薪,服務學校、機構或主管教育行政機關不得拒絕:
三、養育三足歲以下子女,並以本人或配偶之一方申請為限。
五、本人或配偶之直系血親尊親屬老邁或重大傷病須侍奉。
六、配偶或子女重大傷病須照護。
七、配偶因公派赴國外工作或進修,其期間在一年以上須隨同前往。
*教師請假規則 第3條
教師之請假,依下列規定:
五、因配偶分娩者,給陪產假三日,得分次申請。
六、因父母、配偶死亡者,給喪假十五日
*陸海空軍軍官士官任職條例第9-1條
軍官、士官有下列情形之一,得申請留職停薪,除第一款不得拒絕外,由權責機關考量任務需要辦理:
一、任職一年以上,為撫育三歲以下子女者;其申請以本人或配偶之一方為限。
你是現役軍人嗎?抱歉你的同性伴侶不享有水電優惠
你退休死亡後,同性伴侶也拿不到撫慰金
*現役軍人家屬用電優待付費辦法 第3條
本辦法所稱家屬,係指軍人及其家屬優待條例第三條規定之範圍:
一、配偶。
二、直系血親。
三、其他依法規受其撫養而共同生活之人。
*現役軍人家屬使用自來水優待付費辦法 第3條
本辦法所稱現役軍人家屬,其範圍如左:
一、配偶。
二、直系血親。
三、其他依法現受其扶養而共同生活之人。
*陸海空軍軍官士官服役條例第36條
遺族之範圍及領取一次撫慰金之順序,依民法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條之規定。
*民法第1138條
遺產繼承人,除配偶外,依左列順序定之:
一、直系血親卑親屬。
二、父母。
三、兄弟姊妹。
四、祖父母。
你是替代役男嗎?同性伴侶若在國外生病或死亡,你不能探病或奔喪!
就算對方在國內,你也不能請假
對方想看病,也沒有補助
*替代役役男出境管理辦法 第3條
替代役役男於服役期間有下列各款情事之一者,得檢具證明文件,向主管機關申請核准出境:
二、配偶或直系血親病危或死亡,須出境探病或奔喪。
*替代役役男請假規則 第6條
替代役役男因下列親屬死亡,核給喪假,其規定如下:
一、父母、養父母或配偶死亡者,給假十五日。
二、繼父母、配偶之父母、配偶之養父母或子女死亡者,給假十日。
三、曾祖父母、祖父母、配偶之祖父母、配偶之繼父母或兄弟姊妹死亡者,給假五日。
*替代役實施條例第20條
替代役役男除本條例另有規定者外,享有下列權利:
八、其家屬就醫之補助,比照常備兵家屬就醫相關規定辦理。
*替代役役男權利實施辦法 第10條
本條例第二十條第一項第四款所稱家屬,指替代役役男之下列親屬:
一、配偶。
二、直系血親。
三、其他依法規受其扶養而共同生活之人。
你的同性伴侶正在當替代役嗎?
萬一不幸死亡,你拿不到撫恤金
*替代役實施條例 第32條
替代役役男死亡時,除依下列規定給與一次撫卹金外,每年給與五個基數之年撫卹金:
前項第一款死亡者之遺族,為父母或配偶,第二款死亡者之遺族為獨子之父母,或無子女之配偶;其年撫卹金得給與終身。
你和同性伴侶是公司的股東嗎?
抱歉你不能像其他人一樣,和另一半股份合計,商場上吃虧囉!
*票券金融管理法施行細則 第9條
主要股東,指持有票券金融公司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者;主要股東為自然人時,本人之配偶及其未成年子女之持股,應計入本人之持股。
你的同性伴侶是海事人員嗎?
萬一海上的發生意外,你連他的遺物都拿不到!
當然也拿不到補償!
*船員服務規則 第30條
船長將屍體海葬時,應舉行相當儀式及採取不使屍體浮起之措施,並將詳細情形記錄,儘可能為其拍攝遺照,剪留遺髮及保管財物送雇用人轉交其配偶或直系親屬。
*船員法第45條
船員在服務期間非因執行職務死亡或非因執行職務受傷、患病而死亡時,雇用人應一次給與其遺屬平均薪津二十個月之死亡補償。
*船員法第47條
船員遺屬受領死亡補償之順位如下︰
一、配偶及子女。
二、父母。
三、祖父母。
四、孫子女。
五、兄弟姐妹。
都更正夯,你不小心被都更了嗎?
拿了補償金若是轉入同性伴侶戶頭,會被課稅唷!
*都市計畫法第50-1條
公共設施保留地因依本法第四十九條第一項徵收取得之加成補償,免徵所得稅;因繼承或因配偶、直系血親間之贈與而移轉者,免徵遺產稅或贈與稅。
勞保繳了半天
你的同性伴侶要是懷孕、流產等,拿不到生育給付
若是因病失能,你和同性伴侶領的就是比人家少
死亡了你的伴侶也拿不到喪葬津貼
更別說遺屬年金給付了
勞保根本白繳!
*勞工保險條例第31條
被保險人合於左列情形之一者,得請領生育給付:
一、參加保險滿二百八十日後分娩者。
二、參加保險滿一百八十一日後早產者。
三、參加保險滿八十四日後流產者。
被保險人之配偶分娩、早產或流產者,比照前項規定辦理。
*勞工保險條例第54-2條
請領失能年金給付者,同時有符合下列條件之眷屬時,每一人加發依第五十三條規定計算後金額百分之二十五之眷屬補助,最多加計百分之五十:
一、配偶應年滿五十五歲且婚姻關係存續一年以上。
二、配偶應年滿四十五歲且婚姻關係存續一年以上,且每月工作收入未超過投保薪資分級表第一級。
*勞工保險條例第62條
被保險人之父母、配偶或子女死亡時,依左列規定,請領喪葬津貼:
一、被保險人之父母、配偶死亡時,按其平均月投保薪資,發給三個月。
*勞工保險條例第63條
被保險人在保險有效期間死亡時,除由支出殯葬費之人請領喪葬津貼外,遺有配偶、子女、父母、祖父母、受其扶養之孫子女或受其扶養之兄弟、姊妹者,得請領遺屬年金給付。
你是勞工嗎?同性伴侶不幸身亡,抱歉不能請喪假
吃自己的事假,被扣薪水吧!
遭遇職業災害身亡,同性伴侶拿不到死亡補償
*勞工請假規則第3條
勞工喪假依左列規定:
一、父母、養父母、繼父母、配偶喪亡者,給予喪假八日,工資照給。
二、祖父母、子女、配偶之父母、配偶之養父母或繼父母喪亡者,給予喪假六日,工資照給。
三、曾祖父母、兄弟姊妹、配偶之祖父母喪亡者,給予喪假三日,工資照給。
*勞動基準法第59條
四、勞工遭遇職業傷害或罹患職業病而死亡時,雇主除給與五個月平均工資之喪葬費外,並應一次給與其遺屬四十個月平均工資之死亡補償。
其遺屬受領死亡補償之順位如左:
(一)配偶及子女。
(二)父母。
(三)祖父母。
(四)孫子女。
(五)兄弟姐妹。
時機歹歹,你和同性伴侶都失業了嗎?
你們領的失業補助或生活津貼會比較少喔!
*就業保險法第19-1條
被保險人非自願離職退保後,於請領失業給付或職業訓練生活津貼期間,有受其扶養之眷屬者,每一人按申請人離職辦理本保險退保之當月起前六
個月平均月投保薪資百分之十加給給付或津貼,最多計至百分之二十。
前項所稱受扶養眷屬,指受被保險人扶養之無工作收入之配偶、未成年子女或身心障礙子女。
你的同性伴侶是文創工作者嗎?
他的著作權在過世後,就沒有任何保障了唷!
*著作權法第86條
著作人死亡後,除其遺囑另有指定外,下列之人,依順序對於違反第十八條或有違反之虞者,得依第八十四條及前條第二項規定,請求救濟︰
一、配偶。
二、子女。
三、父母。
四、孫子女。
五、兄弟姊妹。
六、祖父母。
*著作權法第18條
著作人死亡或消滅者,關於其著作人格權之保護,視同生存或存續,任何人不得侵害。但依利用行為之性質及程度、社會之變動或其他情事可認為不違反該著作人之意思者,不構成侵害。
*著作權法第84條
著作權人或製版權人對於侵害其權利者,得請求排除之,有侵害之虞者,得請求防止之。
以上
這邊大概才四分之一,如果你想另立專法,又號稱「專法享同樣的權利義務」。例如專法稱呼為「同性伴侶」,那麼你就必須把上述那些法律也修改,在「配偶」後面再增加「同性伴侶」字眼。
為何歐洲各國立了同性伴侶法之後,還紛紛又將同性納入婚姻配偶制度?就是因為伴侶法看似給予了與「配偶」相同的權利義務,但實際上根本不是那麼一回事。所以很多國家伴侶法通過了,結果同志還是繼續走上街頭,因為政治人物當初承諾的「伴侶專法享同樣的權利義務」根本就是騙局一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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