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最愛的那首歌,總共包含了幾個著作?】
你知道你最喜歡的歌,除了本來就熟識的演唱歌手外,還有許多人貢獻創作成果在這首歌之中,並且受著作權法中的保護嗎?
一首歌常見的製作流程包含:作詞人跟作曲者寫出詞曲,編曲人編排不同的樂器演譯,歌手及樂手進入錄音室錄製,再經過聲音剪輯、除噪、調音、混音。必須經過許多人的心血,才足以成就一首完成度高,且可具有商業價值的音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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詞、曲、編曲、錄音還有混音,到底算不算著作?
著作要被認定有兩個重要的元素,首先,創作必須來自於人類。也因此,不管是猩猩自拍、大象畫畫、監視器錄下的影像,因為並非人類所創作的,所以不能算著作。
另外受到保護的著作,還必須具有「原創性」──也就是要兼具「原始性」與「創作性」。
原始性指的是出自獨立、創新的思維,如果只是單純複製貼上,並非原始獨立創作而來,就不具備「原始性」;而如果創作不具有足以表現出作者的個別性或是獨特性,不管誰來處理都產生大同小異的結果,像是Google Translate產生的翻譯,或是一般產品的名稱,因為連最低最低的「創作性」都沒有,就不能被視為著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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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首歌分這麼細!那音樂著作和錄音著作差別是什麼?
此外,即使是同一首歌,依照不同的表現形式,又可以分為「音樂著作」跟「錄音著作」。
在著作權法中,所謂音樂著作,是指以聲音或旋律加以表現的著作,其為訴諸聽覺的藝術,包括樂曲、樂譜、歌詞等。以歌詞或樂譜為例,如果不以歌唱或彈奏的方式,讓觀眾用聽覺去感知,那本身便與一般文字與線條圖像無異,這種需要利用聽覺感受才能完整展現創作者創作目的的藝術,就被分類為音樂著作。
錄音著作則是附著於在CD、黑膠等各類媒介物上的著作。歌手在錄音室錄製一首歌曲,錄製的內容就算是一個錄音著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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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人格權與著作財產權的差別
著作權法中有規定,創作著作的人——在法律上被稱為著作人——擁有許多著作的權利,像是改作、播送、演出、重製、公開播送、公開演出、公開傳輸、公開發表等等,那理論上「著作人」跟「著作權人」就沒有什麼差異了吧?
這句話卻只說對了一半。當著作完成後會產生的著作權,其實有兩個部分,分別是「著作人格權」與「著作財產權」。
「著作人格權」像人類的人格一樣,是沒辦法從個人分割出來、不能拋棄或轉讓給其他人的。而著作人格權包括三個部分,分別是①公開發表②姓名表示③同一性保持這三種權利。
「著作財產權」則泛指那些可以授權給別人利用的權利。即使不是實際寫出詞或曲的創作人,只要被著作人授權,而取得一首詞或曲的著作財產權後,就可以利用這些權利。換句話說,能夠授權的那些權利,都是屬於「著作財產權」,不會是「著作人格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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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音樂面前,有投入就有權利
一首歌曲背後的權利歸屬,如同文章中所提到,有許多複雜的規定,如果相關的法律條款和契約沒有好好了解的話,再有才氣的創作者都有可能在權益上吃了虧,因此在簽訂任何權利歸屬或合作契約的時候,建議大家都要尋求專業的諮詢或建議,以保護自己,也讓合作更順利。
文化內容策進院 Taiwan Creative Content Agency
同時也有1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144的網紅曾柏瑜,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被討厭的勇氣,華為單挑全球科技業 🍎柏瑜吃果子 ep.11 🌍 (不方便看影片的朋友,也可以看內文喲) 國際幾家科技巨頭,一個個加入川普防堵華為的陣線。身為全球5G龍頭的華為,要如何在被排擠的全球產業鏈中生存下去? 【反華為的復仇者聯盟】 中美貿易戰重燃戰火後,最大條的消息就是華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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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外文新聞中心FocusTaiwan徵才 Focus Taiwan
中央社外文新聞中心誠徵全職【英文編輯】和【英文改稿顧問】,歡迎對英文新聞有熱情的你,加入FocusTaiwan團隊!
履歷請寄:cnafnc2@gmail.com
薪資:4萬以上,面議
福利:比照勞基法規定
上班時段:日班/晚班/假日班,需輪班
上班地點:台北市中山區松江路209號7樓
其他:通過第一階段履歷篩選者,我們會以email通知筆試時間。
【徵才職位】
🔵英文編輯Writer
語言能力:精通中、英文,英文聽說讀寫能力近母語。
學歷要求:大學以上畢業,新聞系、外文科系尤佳。
工作經驗:具有英文新聞工作至少1年經驗者優先考慮。
工作內容:英文編輯需將中文新聞編譯成英文新聞,並撰寫圖說、替英文影音新聞過音、製作圖表,並協助管理FocusTaiwan網站後台及社群媒體平台。
工作要求:英文編輯須具備求證與求知的精神,除了編譯中文稿之外,也願意花心思查證新聞訊息,包括做電話採訪,或是上官方網站查詢數據或資料,以充實稿子內容。通訊社的發稿步調快速,英文編輯必須在短時間內掌握新聞重點,以外國讀者感興趣的角度撰寫文章。
🔵英文改稿顧問Copy Editor
語言能力:精通中、英文。以英語為母語的(外籍)人士,通曉中文,居住台灣者優先考慮。
學歷要求:大學以上畢業,新聞科系尤佳。
工作經驗:具有英文新聞工作至少3年經驗者優先考慮。
工作內容:英文改稿顧問主要負責編審英文編輯的稿件,包括檢查文法、拼字、標點符號和文章結構等。改稿顧問也需編審每日新聞頭條、圖說新聞和影音稿。
工作要求:英文改稿顧問需熟悉中央社英文新聞寫作體例和頭條寫作規則,確保文章使用正確的文法、拼字和標點符號,結構完整、內容詳實和平衡。
A. Writer Position:
Requirements:
-- Native or near native English and Chinese proficiency
-- A bachelor’s degree or higher in journalism, foreign languages or a related field
-- Experience writing English news stories
-- Willing to work night shifts and on weekends
-- Able to work in a fast-paced newsroom and meet tight deadlines.
The job:
The writer will be assigned Chinese news stories by the shift leaders and are required to rewrite the stories in English.
He/she will also be asked to write captions, do voiceovers for videos, create graphics, and manage the FocusTaiwan website’s backend and social media accounts.
The writer will specifically be expected to:
-- Ensure that all news stories have proper structure, content, clarity, accuracy and balance
-- Research and fact-check the information in the Chinese news stories by sometimes making calls, conducting interviews, or sifting through official information on government websites
B.Copy Editor Position:
Requirements:
-- A bachelor’s degree or higher in journalism or a related field
-- A background in English news writing and editing, preferably with some experience editing the work of non-native English writers.
-- Native English speaker; Chinese language proficiency a plus
-- Able to function efficiently under time and deadline pressure
-- Willing to work late night shifts and on some weekends
-- Flexible with regard to work hours and days off
-- Able to work as a team with shift leaders and other copy editors to ensure quality content
The job:
The editor will be required to edit news stories in the English language department, checking the grammar, punctuation, and structure and making other changes where necessary.
He/she will also be asked to write and edit headlines for the news stories, edit captions, and occasionally check video scripts.
The copy editor will specifically be expected to:
-- Become familiar with the style rules of CNA, as well as with the rules and restrictions associated with headline writing.
-- Ensure that all news stories have proper grammar, punctuation, structure, content, clarity, accuracy and balance.
-- Answer questions by writers and shift leaders about style, grammar and other aspects of English news writing.
#國際影音串流平台徵才 6/28更新
文化部補助、中央社承辦的國際影音串流平台誠徵以下職位專業人才,有志者請依以下徵才內容需求附上所需資料與我們聯繫。
請注意:來函應徵時,請在電郵主旨欄註明應徵類別,例如「應徵D1 社群媒體內容製作人」、「應徵E3 網路平台技術主管」或「應徵E5 數據工程師」
履歷請寄: personnel-video@mail.cna.com.tw
薪資:4萬以上,面議
福利:均比照勞基法規定
【公司介紹】
Taiwan Plus (Taiwan+) 國際影音串流平台,是台灣第一個以全球為目標族群的全英語新聞、節目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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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以全球為範圍尋覓專業人才,希望打造一支世界級水準的團隊。如果您是專長領域的頂尖人才,同時堅信台灣所代表的多重價值,希望促成改變,您將是Taiwan Plus需要的夥伴。
【徵才職位】
🔵 B1 節目製作人
工作內容:
網路影音節目企劃規劃統籌,能產製外國受眾感興趣的網路影音內容。
1. 節目預算規劃與成本管控。
2. 節目主題發想與設定、外部資源整合洽談。
3. 影音節目行銷及文字撰寫。
4. 透過數據分析及判讀,並與社群數據相關部門緊密合作
學歷要求:大學以上畢業,不限科系,大眾傳播相關科系尤佳。
工作經驗:具網路影音相關節目製作5年以上工作經驗,熟悉新媒體作業。
工作技能:Office文書軟體,了解後製剪接、轉檔、字幕、ES、音效、配樂、調色等工作流程。
語言能力:精通中、英文。
其他條件:1、對台灣題材具熱情,可協調完成節目前製、後製工作。
2、請提供先前製作之節目連結。
🔵 B2 編導人員
工作內容:
1、網路節目發想/拍攝/製作。
2、協助主視覺及鏡面效果包裝設計。
3、短片內容拍攝。
4、其他主管交辦事項。
學歷要求:大學以上畢業,大眾傳播相關科系尤佳。
工作經驗:具節目製作3年以上工作經驗、網路影片拍攝、非線性剪輯3年以上經驗。
工作技能:Office文書軟體、After Effect、Final Cut、Premiere,會3D軟體尤佳。
語言能力:精通國台語、英語中等以上。
其他條件:
1. 對台灣題材有興趣、可以獨立完成節目前製與後製工作。
2. 請提供3∼5分鐘自製的影音作品及連結。
🔵 B3 節目企畫
工作內容:
1. 影音節目相關版權及IP洽談業務
2. 影音節目採購標案撰寫、執行與驗收
3. 重製影音節目發想、洽談與流程管控
4. 自製網路影音節目發想、規劃與執行
5. 密切與社群部門溝通,以利節目內容產生有效的國際傳播
學歷要求:大專以上畢業,不限科系。
工作經驗: 具2年以上傳播行銷、節目授權、專案開發等相關工作經驗。
工作技能:Office文書軟體
語言能力:精通中、英文。
其他條件:熟悉著作權相關法律,具備採購專業人員基本資格或進階資格者尤佳
🔵 D1 社群媒體內容製作人
工作內容:
1. 經營Facebook、YouTube、Instagram、Twitter等社群平台,以及
Line、What’s App等等通訊軟體。負責所有社群活動,包括內容排程、社群管理,以及最佳化貼文使用者互動經驗與搜尋。
2. 發想與製作能夠引起高度共鳴的社群圖文,同時密切與內容產製部門合作,達成內容傳遞最佳效益,將台灣題材透過創意社群轉譯給國際觀眾。
3. 管理全站及跨平台數位內容產品,包括主網站與手機應用程式(APP),主責新聞推播與電子報策略。
4. 監測互動與流量表現,並提出內容策略建議。
學歷要求:大學以上畢業,不限科系
工作經驗:具3年以上實際社群經營經驗(請提供相關工作經驗與成功案例)。
工作技能:具備影片、圖片製作思維與能力;社群平台數據分析、Google Analytics分析能力。
語言能力:精通中、英文。
🔵 E3 網路平台技術主管 Platform Technology Manager
工作內容:
1. 帶領並管理技術團隊,以充分掌握技術並達成產品開發或專案交付目標。
2. 依據專案需求,主導或協助專案管理。包含直接或協助專案經理帶領與管理技術團隊,能有效解決專案技術相關問題,確保專案如期如質交付。
3. 依據公司發展需求,負責建立開發技術團隊。內容包含人員面試、考核、技術帶領與管理等。
4. 針對新技術導入與知識管理需求,建立技術評估、技術分享辦法,協助團隊提升技術能力。
5. 其他主管交辦事項。
學歷要求:大學以上畢業,資訊或理工相關科系畢。
工作經驗:具備7年以上開發團隊主管經驗,5年以上C#、Python紮實技術基礎與開發經驗,具大型網路服務系統規畫建置經驗。
工作技能:熟悉C#/.net or Python/Django任一開發技術,熟悉AWS、GCP等雲端平台。具影音串流經驗尤佳。
語言能力:具備中等以上英語聽說讀寫能力。
其他條件:良好的溝通、團隊合作能力。
🔵 E4 DevOp工程師 DevOps Engineer
工作內容:
1. 負責內外部系統發佈、部署、調優、監控、日誌等系統和流程的維護和優化,確保系統的高可用性。
2. 負責雲端系統執行環境的建置與維護。
3. 負責突發問題處理並進行定位和處理。
4. 探索新的運維技術方向。
5. 其它主管交辦事項。
學歷要求:大學以上畢業,理工相關科系畢。
工作經驗:3年以上系統、應用運維經驗。
工作技能:熟悉linux系統,瞭解網路基本技術,熟悉TCP/IP協定原理,具AWS、GCP等雲端平台與服務維運經驗。熟悉網路安全者佳。
其他條件:良好的溝通、團隊合作、獨立作業的能力。
🔵 E5 數據工程師 Data Engineer
工作內容:
1. 執行資料處理、資料分析以及data lake、data mart的建立與維護。
2. 使用BI工具建立報表分析及數據探勘。
3. 因應業務需求,持續優化資料平台架構。
學歷要求:大學以上畢業,資訊或理工相關科系畢。
工作經驗:具備專案管理經驗,熟悉Agile軟體開發流程者佳。
工作技能:熟悉Python 或 Java,熟悉 Power BI或其他BI軟體工具,熟悉SQL。具數據分析與統計經驗。熟悉GCP者佳。
語言能力:具備基本英語溝通能力。
其他條件:良好的溝通協調能力。
🔵 E6 資訊安全暨系統維護主管 Information Security & System Maintenance Manager
工作內容:
1. 統籌公司內部資訊相關系統整合、部署、營運及維護 。
2. 確保資訊設備的可用性,因應公司營運發展所需改善現有資訊系統並預先規劃所需資源。
3. 機房規畫及運營。
4. 規劃辦公室網路環境。
5. 訂立資訊體制,改善資訊安全規範,落實資訊安全控管機制。
6. 定期對資訊風險進行評估以合乎公司安全策略及必要法規(包含ISO),確保系統運營的持續性與可回復。
7. 協助主管其他資訊專案推動。
學歷要求:大學以上畢業,資訊或理工相關科系畢。
工作經驗:7年以上資訊領域工作經驗,具資安經驗者佳。
工作技能:具軟體或平台開發經驗。具備資安相關證照者佳,具有導入ISO經驗者佳。
語言能力:具備中等英語聽說讀寫能力。
其他條件:良好的溝通協調能力。
🔵 E7 資訊安全主管 Information Security Lead
工作內容:
1. 帶領資安團隊、規劃與推動整體資安之目標與計畫。
2. 規劃/制定/執行整體資安治理流程管理。
3. 認證、稽核協調與管理。
4. 資安情資收集與資安事件應變處理。
5. 服務平台資安檢測、諮詢,與規範,持續強化系統資訊安全強度。
6. 辦公室資訊安全防禦建置與監控。
7. 研究與採購建置資安產品。
8. 對內對外資訊安全教育訓練規劃與推動。
學歷要求:大學以上畢業,資訊或理工相關科系畢。
工作經驗:3年以上資安工作經驗,具資安主管經驗者佳。
工作技能:具有AWS、GCP 等雲端環境經驗。具備OSCP,CEH等資安相關證照者佳。具有導入 ISO 經驗者佳。
語言能力:具備中等英語聽說讀寫能力。
其他條件:良好的溝通協調能力。
🔵 E8 資安工程師 Information Security Engineer
工作內容:
1. 協助資訊安全專案執行與維護工作。
2. 資訊安全解決方案(資安系統)專案規劃及建置、維護。
3. 週期性確認相關紀錄(Log),確認相關控制措施有效。
4. 研究資訊安全技術,如重大系統漏洞或惡意程式。
學歷要求:專科或大學以上,理工相關科系畢。
工作經驗:2年以上系統、應用開發或運營經驗。
工作技能:熟悉linux、windows系統,瞭解網路基本技術。具AWS等雲端平台與服務經驗者佳。具備OSCP,CEH等資案相關證照者佳。
其他條件:良好的溝通能力。
🔵 E9 網路暨維護主管/工程師 Network & System Maintenance Lead / Engineer
工作內容:
1. 負責公司與IDC 網路之規劃、建置、管理及維護。
2. 網路設備安裝、設定、管理及維護等。
3. 與分析網路資料傳輸與網路安全架構等特性,以設計、發展及維護網際網路系統之正常運作。
4. 網路解決方案研究與導入。
5. 網路系統進行監控與告警處理。
6. 一般告警處理流程、重大網路障礙排除。工作內容:
7. 機房監控、管理與一般障礙排除與處理。
8. 協助公司其他單位,提供相關的系統操作與技術支援。包含一般員工以及影音編輯人員的電腦故障排除,軟體安裝、設定、系統操作等。
9. 對突發狀況的緊急應變處理。
學歷要求:專科或大學以上,理工相關科系畢。
工作經驗:網管工作2年以上相關經驗。
工作技能:熟悉linux、windows系統。了解OSI架構、HTTP、TCP/IP、DNS、SMTP、CDN。具備Load-balancer/ Firewall/ Switch操作
經驗。具備CCNA優先考慮。
其他條件:能配合公司輪班制度者優先考慮。
🔵 E10 產品管理師
工作內容:
1. 負責OTT影音平台相關的產品功能設計、UI/UX設計。
2. 內部使用單位訪談及需求分析,協助提供內容部門產品端的解決方案。
3. 撰寫商業需求文件及負責產品UAT,執行產品功能上線前驗收測試。
4. 持續優化平台功能與使用者體驗。
學歷要求:大學以上畢業。
工作經驗:具備3年以上網路服務或者to-c系統運營經驗,對產品設計流程和解決問題抱有高度熱情及興趣。
工作技能:熟悉Web、App開發流程。具備專案管理方法以及流程設計的經驗。具UX思維規劃功能,改善使用者體驗。
語言能力:具備基本英語溝通能力。
其他條件:良好的溝通協調能力,個性耐心且細心者為佳。
🔵 E11 軟體開發主管 Software Development Lead
工作內容:
1. 負責影音平台網站、後台與API等相關功能開發。
2. 負責優化與維護既有網站與後台功能。
學歷要求:大學或專科以上畢業,理工相關科系畢。
工作經驗:具備5年以上C#.NET or Python開發經驗。具人員管理經驗。
工作經驗:
1. 具備5年以上C#.NET or Python開發經驗。
2. 具人員管理經驗。
工作技能:
1. http://xn--pcu439a.net/.net core 或 Django、Flask framework。
2. 熟悉JavaScript/CSS/HTML5。
3. 熟悉mySQL、PostgreSQL與mongo DB。
4. 熟悉版控軟體,如Git。
5. 熟悉CI/DC流程。
6. 熟悉Vue.js或React者佳。
其他條件:工作認真仔細,具良好的溝通、團隊合作、獨立作業的能力。
🔵 E12 軟體開發工程師 Software Development Engineer
工作內容:
1. 負責影音平台網站、後台與會員中心等相關功能開發。
2. 負責優化與維護既有網站與後台功能。
學歷要求:大學或專科以上畢業,理工相關科系畢。
工作經驗:具備3年以上C#.NET or Python開發經驗。
工作技能:
1. http://xn--pcu439a.net/.net core 或 Django、Flask framework。
2. 熟悉JavaScript/CSS/HTML5。
3. 熟悉mySQL、PostgreSQL與mongo DB。
4. 熟悉Vue.js或React者佳。
其他條件:工作認真仔細,具良好的溝通、團隊合作、獨立作業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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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 助陣醫學、防疫,個人隱私難兩全?
2021/06/09 研之有物
規範不完備是臺灣個資保護的一大隱憂,《個資法》問世遠早於 AI 時代、去識別化定義不清、缺乏獨立專責監管機構,都是當前課題。
評論
本篇來自合作媒體研之有物,作者周玉文、黃曉君,INSIDE 經授權轉載。
AI 醫療、科技防疫的人權爭議
健康大數據、人工智慧(AI)已經成為醫療研發的新聖杯,新冠肺炎(COVID-19)更將 AI 技術推上防疫舞臺,各國紛紛串聯大數據監控足跡或採用電子圍籬。但當科技防疫介入公衛醫療,我們是否在不知不覺中讓渡了個人隱私?
中研院歐美研究所副研究員何之行認為,規範不完備是臺灣個資保護的一大隱憂,《個資法》問世遠早於 AI 時代、去識別化定義不清、缺乏獨立專責監管機構,都是當前課題。
「天網」恢恢,公衛醫療的新利器
自 2020 年新冠疫情大爆發,全世界為了因應危機展開大規模協作,從即時統計看板、預測病毒蛋白質結構、電子監控等,大數據與 AI 技術不約而同派上用場。但當數位科技介入公共衛生與醫療健康體系,也引發人權隱私的兩難爭議。
2020 年的最後一夜,臺灣再次出現本土案例。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警告,居家隔離、居家檢疫、自主健康管理的民眾,都不應參加大型跨年活動。而且,千萬別心存僥倖,因為「天網」恢恢,「我們能找得到您」!有天網之稱的電子圍籬 2.0 出手,許多人拍手叫好,但也挑起國家進行隱私監控的敏感神經。
隱私爭議不只在防疫戰場,另一個例子是近年正夯的精準醫療。2021 年 1 月,《經濟學人》(The Economist)發布亞太區「個人化精準醫療發展指標」(Personalised-health-index)。臺灣勇奪亞軍,主要歸功於健全的健保、癌症資料庫及尖端資訊科技。
國際按讚,國內反應卻很兩極。早前曾有人質疑「個人生物資料」的隱私保障,擔憂是否會成為藥廠大數據;但另一方面,部分醫療研究者卻埋怨《個人資料保護法》(簡稱《個資法》)很嚴、很卡,大大阻擋了醫學研發。為何國內反應如此分歧?
中研院歐美所副研究員何之行認為,原因之一是,
《個資法》早在 2012 年就實施,跑在 AI 時代之前,若僅僅仰賴現行規範,對於新興科技的因應恐怕不合時宜。
健保資料庫爭議:誰能再利用我們的病歷資料?
來看看曾喧騰一時的「健保資料庫訴訟案」。
2012 年,臺灣人權促進會與民間團體提出行政訴訟,質疑政府沒有取得人民同意、缺少法律授權,逕自將健保資料提供給醫療研究單位。這意味,一般人完全不知道自己的病例被加值運用,侵害了資訊自主權。案件雖在 2017 年敗訴,但已進入大法官釋憲。
民間團體批評,根據《個資法》,如果是原始蒐集目的之外的再利用,應該取得當事人同意。而健保資料原初蒐集是為了稽核保費,並非是提供醫學研究。
但支持者則認為,健保資料庫是珍貴的健康大數據,若能串接提供學術與醫療研究,更符合公共利益。此外,如果過往的數據資料都必須重新尋求全國人民再同意,相關研發恐怕得被迫踩剎車。
種種爭議,讓醫學研究和資訊隱私之間的紅線,顯得模糊而舉棋不定。何之行指出,「個人權利」與「公共利益」之間的權衡拉鋸,不僅是長久以來政治哲學家所關心的課題,也反映了現代公共衛生倫理思辨的核心。
我們有權拒絕提供資料給醫療研究嗎?當精準醫療的腳步飛也似向前奔去,我們要如何推進醫學科技,又不棄守個人的隱私權利呢?
「精準醫療」與「精準健康」是近年醫學發展的重要趨勢,透過健康大數據來評估個人健康狀況,對症下藥。但健康資料涉及個人隱私,如何兼顧隱私與自主權,成為另一重要議題。
去識別化爭點:個資應該「馬賽克」到什麼程度?
何之行認為,「健保資料庫爭議」短期可以從幾項原則著手,確立資料使用標準,包括:允許退出權(opt-out)、定義去識別化(de-identification)。
「去識別化」是一道安全防護措施。簡單來說:讓資料不會連結、辨識出背後真正的那個人。何之行特別分享 Google 旗下人工智慧研發公司 DeepMind 的慘痛教訓。
2017 年,DeepMind 與英國皇家醫院(Royal Free)的協定曝光,DeepMind 從後者取得 160 萬筆病歷資料,用來研發診斷急性腎衰竭的健康 APP。聽來立意良善的計畫,卻引發軒然大波。原因是,資料分享不僅未取得病患同意,也完全沒有將資料去識別化,每個人的病史、用藥、就醫隱私全被看光光!這起爭議無疑是一大教訓,重創英國社會對於開放資料的信任。
回到臺灣脈絡。去識別化指的是以代碼、匿名、隱藏部分個資或其他方式,無從辨識特定個人。但要達到什麼樣的隱匿保護程度,才算是無從識別特定個人?
何之行指出,個資法中的定義不甚清楚,混用匿名化(anonymous)、假名化(pseudonymised)、去連結(delink)等規範程度不一的概念。臺灣也沒有明確定義去識別化標準,成為爭點。
現行法令留下了模糊空間,那麼他山之石是否能提供參考?
以美國《健康照護可攜法案》(HIPAA)為例,法案訂出了去除 18 項個人識別碼,作為去識別化的基準;歐盟《一般資料保護規則》則直接說明,假名化的個資仍然是個人資料。
退出權:保留人民 say NO 的權利
另一個消解爭議的方向是:允許退出權,讓個人保有退出資料庫的權利。即使健保資料並沒有取得民眾事前(opt-in)的同意,但仍可以提供事後的退出選項,民眾便有機會決定,是否提供健康資料做學術研究或商業運用。
何之行再舉英國國民健保署 NHS 做法為例:英國民眾有兩階段選擇退出中央資料庫 (NHS Digital)的機會,一是在一開始就拒絕家庭醫師將自己的醫病資料上傳到 NHS Digital,二是資料上傳後,仍然可以在資料分享給第三方使用時說不。畢竟有人願意為公益、學術目的提供個人健康數據,對商業用途敬謝不敏;也有人覺得只要無法辨識個人即可。
近年,英國政府很努力和大眾溝通,希望民眾認知到資料分享的共善,也說明退出所帶來的社會成本,鼓勵人們留在資料庫內,享受精準醫療帶給個人的好處。可以看到英國政府藉由公眾溝通,努力建立社會信任。
參照英國經驗,目前選擇退出的比率約為 2.6%。保留民眾某種程度的退出權,但善盡公眾溝通,應是平衡集體利益與個人隱私的一種做法。
歐盟 GDPR 個資保護的四大原則
健保資料庫只是案例之一,當 AI 成為大數據浪潮下的加速器,最周全之策仍然是針對 AI 時代的資料運用另立規範。 歐盟 2018 年實施的《一般資料保護規則》(General Data Protection Regulation,以下簡稱 GDPR),便是大數據 AI 時代個資保護的重要指標。
因應 AI、大數據時代的變化,歐盟在 2016 年通過 GDPR,2018 年正式上路,被稱為「史上最嚴格的個資保護法」。包括行動裝置 ID、宗教、生物特徵、性傾向都列入被保護的個人資料範疇。
歐盟在法令制定階段已將 AI 運用納入考量,設定出個資保護四大原則:目的特定原則、資料最小化、透明性與課責性原則。
其中,「目的特定」與「資料最小化」都是要求資料的蒐集、處理、利用,應在特定目的的必要範圍內,也就是只提供「絕對必要」的資料。
然而,這與大數據運用需仰賴大量資料的特質,明顯衝突!
大數據分析的過程,往往會大幅、甚至沒有「特定目的」的廣蒐資料;資料分析後的應用範圍,也可能超出原本設定的目標。因此,如何具體界定「特定目的」以及後續利用的「兼容性判斷」,便相當重要。這也突顯出「透明性」原則強調的自我揭露(self-disclosure)義務。當蒐集方成為主要的資料控制者,就有義務更進一步解釋那些仰賴純粹自動化的決策,究竟是如何形成的。
「透明性原則的用意是為了建立信任感。」何之行補充。她舉例,中國阿里巴巴集團旗下的芝麻信用,將演算法自動化決策的應用發揮得淋漓盡致,就連歐盟發放申根簽證都會參考。然而,所有被納入評分系統的人民,卻無從得知這個龐大的演算法系統如何運作,也無法知道為何自己的信用評等如此。
芝麻信用表示,系統會依照身分特質、信用歷史、人脈關係、行為偏好、履約能力等五類資料,進行每個人的信用評分,分數介於 350-950。看似為電商系統的信用評等,實則影響個人信貸、租車、訂房、簽證,甚至是求職。
這同時涉及「課責性」(accountability)原則 ── 出了問題,可以找誰負責。以醫療場域來講,無論診斷過程中動用了多少 AI 工具作為輔助,最終仍須仰賴真人醫師做最後的專業判斷,這不僅是尊重醫病關係,也是避免病患求助無門的問責體現。
科技防疫:無所遁形的日常與數位足跡
當新冠疫情爆發,全球人心惶惶、對未知病毒充滿恐懼不安,科技防疫一躍成為國家利器。但公共衛生與人權隱私的論辯,也再次浮上檯面。
2020 年 4 月,挪威的國家公共衛生機構推出一款接觸追蹤軟體,能監控足跡、提出曾接觸確診者的示警。但兩個月後,這款挪威版的「社交距離 APP」卻遭到挪威個資主管機關(NDPA)宣告禁用!
挪威開發了「Smittestopp」,可透過 GPS 與藍牙定位來追蹤用戶足跡,提出與感染者曾接觸過的示警,定位資訊也會上傳到中央伺服器儲存。然而,挪威資料保護主管機關(NDPA)宣告,程式對個人隱私造成不必要的侵害,政府應停止使用並刪除資料。
為何挪威資料保護機關會做出這個決定?大體來說,仍與歐盟 GDPR 四大原則有關。
首先,NDPA 認為挪威政府沒有善盡公眾溝通責任,目的不清。人民不知道這款 APP 是為了疫調?或者為研究分析而持續蒐集資料?而且,上傳的資料包含非確診者個案,違反了特定目的與資料最小蒐集原則。
此外,即便為了防疫,政府也應該採用更小侵害的手段(如:僅從藍牙確認距離資訊),而不是直接由 GPS 掌控個人定位軌跡,這可能造成國家全面監控個人行蹤的風險。
最後 NDPA 認為,蒐集足跡資料原初是為了即時防疫,但當資料被轉作後續的研究分析,政府應主動說明為什麼資料可以被二次利用?又將如何去識別化,以確保個資安全?
換言之,面對疫情的高度挑戰,挪威個資保護機關仍然認為若沒有足夠的必要性,不應輕易打開潘朵拉的盒子,國家採用「Smittestopp」這款接觸追蹤軟體,有違反比例原則之虞。
「有效的疫情控制,並不代表必然需要在隱私和個資保護上讓步。反而當決策者以防疫之名進行科技監控,一個數位監控國家的誕生,所妥協的將會是成熟公民社會所賴以維繫的公眾信任與共善。」何之行進一步分析:
數位監控所帶來的威脅,並不僅只於表象上對於個人隱私的侵害,更深層的危機在於,掌握「數位足跡」(digital footprint) 後對於特定當事人的描繪與剖析。
當監控者透過長時間、多方面的資訊蒐集,對於個人的「深描與剖繪」(profiling)遠遠超過想像──任何人的移動軌跡、生活習慣、興趣偏好、人脈網絡、政治傾向,都可能全面被掌握!
AI 時代需要新法規與管理者
不論是醫藥研發或疫情防控,數位監控已成為當代社會的新挑戰。參照各國科技防疫的爭論、歐盟 GDPR 規範,何之行認為,除了一套 AI 時代的個資保護規範,實踐層面上歐盟也有值得學習之處。
例如,對隱私風險的脈絡化評估、將隱私預先納入產品或服務的設計理念(privacy by design),「未來照護機器人可能走入家家戶戶,我們卻常忽略機器人 24 小時都在蒐集個資,隱私保護在產品設計的最初階段就要納入考量。」
另外最關鍵的是:設置獨立的個資監管機構,也就是所謂的資料保護官(data protection officer,DPO),專責監控公、私營部門是否遵循法規。直白地說,就是「個資警察局」。何之行比喻,
如果家中遭竊,我們會向警察局報案,但現況是「個資的侵害不知道可以找誰」。財稅資料歸財政部管,健康資料歸衛福部管,界定不清楚的就變成三不管地帶。
綜觀臺灣現狀,她一語點出問題:「我們不是沒有法規,只是現有的法令不完備,也已不合時宜。」
過往許多人擔心,「個資保護」與「科技創新」是兩難悖論,但何之行強調法令規範不是絆腳石。路開好、交通號誌與指引完善,車才可能跑得快。「GDPR 非常嚴格,但它並沒有阻礙科學研究,仍然允許了科學例外條款的空間。」
「資料是新石油」(data is the new oil),臺灣擁有世界數一數二最完整的健康資料,唯有完善明確的法規範才能減少疑慮,找出資料二次利用與科技創新的平衡點,也建立對於資料二次利用的社會信任。
資料來源:https://www.inside.com.tw/article/23814-ai-privacy-medical?fbclid=IwAR0ATcNjDPwTsZ4lkQpYjvys3NcXpDaqsmE_gELBl_UNu4FcAjBlscxMw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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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討厭的勇氣,華為單挑全球科技業
🍎柏瑜吃果子 ep.11 🌍
(不方便看影片的朋友,也可以看內文喲)
國際幾家科技巨頭,一個個加入川普防堵華為的陣線。身為全球5G龍頭的華為,要如何在被排擠的全球產業鏈中生存下去?
【反華為的復仇者聯盟】
中美貿易戰重燃戰火後,最大條的消息就是華為與其相關公司,都被列入貿易黑名單(出口管制實體清單),再加上川普簽署了一項行政命令,禁止美國企業使用有國安疑慮的通訊設備,許多國家包含加拿大、澳洲、紐西蘭、印度、日本等,也開始禁止政府單位使用華為的產品設備。
美國不斷在國際上對盟國發出警告,使用華為的產品可能會帶來的資安風險,甚至警告德國政府如果繼續使用華為,美國將不再提供情報給德國。
除了被政府單位封殺,貿易黑名單才是殺傷力最大的一招。被列入出口管制清單,代表美國企業將禁止供貨、提供服務給華為,消息出來之後,Google率先宣布暫停對華為提供服務。
也就是說未來華為的新機,很可能都不會有Google、Gmap、Gmail等等,對於使用Google app如呼吸一樣自然的歐美市場來說,華為手機簡直變成智障型手機。
在台灣時間22號晚上,英國ARM也宣布停止與華為的合作,將不再授權新一代的處理器。甚至傳出Intel、高通、博通,都紛紛加入封鎖行列。目前只有台灣的台積電,出面宣布會繼續提供華為晶圓代工服務,除此之外大部分國際公司,都紛紛準備與華為斷絕往來。
【大家一起排擠同學這樣對嗎】
這樣看起來,就像美國因為不爽華為搶市場,就紀出管制手段要圍毆華為,讓別人生意做不下去。就像川普班長聯合其他孔武有力的同學,一起在排擠同學?
其實這場美國和華為的戰爭很早之前就開打了。華為的創辦人任正非,在創辦華為之前任職於中國解放軍,43歲上校退伍後才來創立華為,可以說華為早期是靠解放軍的支持才壯大。而且華為有大量的資金來源不明,早在2011年就傳出華為替伊朗提供技術支援,因此受到美國眾議院的調查
調查報告顯示,華為無法清楚交代他和中國政府之間的關係。雖然華為一直強調,在財源和管理上都獨立於中國政府,可是又提不出相關證據,甚至在調查過程中一直欺騙,或誤導調查人員。華為和中國政府之間的關係,讓許多國家感到憂慮,擔心用了華為的網路設備,會成為北京網路間諜的破口。
2018年12月,川普一邊和習近平會面一邊發推特說「很高興中美貿易戰有近一步的進展」。但是轉頭又和加拿大政府合作,逮補任正非的長女、華為的CFO。原因是華為透過一家香港企業,把美國禁運清單上的的電腦設備賣到伊朗,違反美國對伊朗進行的制裁。過程中還試圖欺騙美國銀行、竊盜美國商業機密。一直到現在,孟晚舟都還在加拿大進行相關的訴訟。
【全球科技的哥吉拉大戰】
華為身為全球通訊大廠,手機市佔率僅次於三星、5G專利全球最多,當然不會在這場戰鬥中馬上就投降。2019年3月華為在美國境內對美國政府提出行政訴訟,認為美國對華為的相關禁令根本沒有任何證據。華為也在圍堵開始後馬上發出聲明,他們其實不需要任何人,因為華為一直以來都有在準備自己的技術,現在只是「備胎轉正」,剛好派上用場。
但是今年5月,華為才被發現家用路由器裡面裝有後門,全球產業觀察也不看好華為自立門戶的作法。因為科技產業高度發展、高度分工,相關規格跟專利緊緊相扣,不管華為再怎麼研發,都很難避掉西方的專利佈局。就算華為能夠自己產出獨立運作的系統,也缺乏周邊的協力廠商,難以形成與iOS、Android相抗衡的成熟系統。
【被討厭的勇氣】
美國圍堵華為不是突然的作法,只是科技產業鍊短時間接連表態停止合作,才真正踩到華為的痛點。雖然在5/20晚間,美國商務部發出聲明,表示這個禁令會延緩90天,讓合作廠商有機會可以調整。
可是只要禁令不除,華為就難以在節奏快速、競爭激烈的通訊市場保持競爭優勢,現階段可以說是華為的危急存亡之秋。最後到底是中國會為了救華為而讓步,還是美國受不了企業壓力而退讓,現在還看不太出來。
但是無論如何,如果你還想買華為的手機,可能要小心了。台灣目前兩大的電信行,中華電信和台灣大哥大,也都宣布不再銷售華為的新手機。如果現在還在使用華為手機,建議可以考慮換一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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