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猶太妥拉中的領導智慧 (3 之 2)*****
第二個核心信念 -- 上帝期望與人一同合作
這個觀念就似乎比較是信仰面。但是我挑出六個面向,其實也都可以套用在任何領導的情境中
(1)成為傾聽的領袖 To lead is to listen
一般印象中聖經就是很多規定,但仔細讀會發現它是混合著原則和故事 (第二點會說明!)
作者從希伯來文說明,這些看似“規定”的內容,用的動詞其實是很難翻譯的,比較接近 “仔細傾聽,了解,明白”而不是“遵守”。整體精神是讓人明白上帝的想法,一同合作,而非像個機器人一樣盲目配合
不斷傾聽,刻意去了解,是非常重要的一種領導能力。我自己的經驗中,有些很難解的問題,有些時候不能先想我有沒有解決能力,而是負起責任先不帶預設立場去聽。讓人驚訝的是,有時聽完了,對方自己心結就開了,或是自己找到勇氣可以面對挑戰
(2)說明“Why” 與說明 “What" 一樣重要 (Law and Narrative, 律法與敘事)
做父母的都可以體會,當孩子大一點,可以一起完成一些事情時,那種一起做事的感覺是最棒的!但畢竟還是孩子,總會有要規範他的,可能為了保護他。這時孩子不一定聽得懂,所以會一邊講規則,一邊舉例“例如....那就會....”。這就是為什麼聖經混著“原則”還有“敘事”
在領導中,如果能讓人盡量明白背後的考慮和核心的原因,才能形成“合作”的氣氛,不然再多的規定都有不足之處
(3)因著選擇而自由,因著自由而需承擔責任
一般對創世紀印象就是亞當吃了蘋果然後一切都走歪了。其實仔細讀,會發現重點是在與不願意負責 (亞當說“那個女的叫我吃”,夏娃說“那個蛇說的”,ㄟ,蛇跑去哪了?)
回歸正題,就是我們雖然不能選擇什麼景況臨到我們,但我們有自由可以選擇用什麼態度應對。負起思考的責任,認錯的責任,冒險的責任,和保持盼望的責任。
相信上帝的人,更是可以放心,知道不管他人對你是什麼用心,當你負起自己該承擔的,上帝絕對搞定祂那一塊的。
(4)讓人們參與建造自己的未來 “Make people co architect in thier own destiny”
故事中有許多眾人一同建造會幕的橋段。還有在曠野漂流時上帝就已經在叮嚀以後進入應許之地時,土地分配和使用原則。很重要的,就是人們必須參與建造和管理他們的未來
領袖的其中一個挑戰,是要給予人們充足的機會能參與和貢獻,這需要自制力,讓出空間給其他人有舞台領導的機會。也只有這樣,人們對於共同目標能視為“自己的事”
(5)放眼長期 “Think Long"
就像前面提到的,以色列人在曠野鬼打牆時,連明天怎麼喝水都不確定,上帝就開始講到以後資產管理的原則。其中一個原因就是因為轉型的過程中,心態的改變是最花時間。你可以一秒把奴隸贖回常人,但要他擺脫奴性,絕非一朝一夕。
這不用說,領袖總是要想長遠的願景,同時也要思考下一階段團隊心態轉變所需的幫助與時間
(6)盼望,不只是一種樂觀態度 “Hope , not optimism”
我很喜歡這個說法 “Optimism is a belief that things will get better. Hope says: if we work hard enough together, we can make things better " (【樂觀】是相信情況終究會變好。【盼望】是說:如果我們一起努力,我們能讓情況變好)猶太人的信仰中,上帝不是要人們當嗷嗷待哺的嬰兒,而是能一起合作的夥伴。
因此,領袖不該只是表達出樂觀的態度,而是積極地傳遞願景,解讀機會和挑戰,創造機會讓人們參與和發揮,讓“盼望”是從團隊中油然而生!
排版比較好讀的在部落格中😄😄😄👇👇👇
https://dushuyizhi.net/lessons-in-leadership-part-2-%e7%8c%b6%e5%a4%aa%e5%a6%a5%e6%8b%89%e4%b8%ad%e7%9a%84%e9%a0%98%e5%b0%8e%e6%99%ba%e6%85%a7-3-%e4%b9%8b-2%ef%bc%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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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猶太妥拉中的領導智慧 (3 之 2)*****
第二個核心信念 -\-\ 上帝期望與人一同合作
這個觀念就似乎比較是信仰面。但是我挑出六個面向,其實也都可以套用在任何領導的情境中
(1)成為傾聽的領袖 To lead is to listen
一般印象中聖經就是很多規定,但仔細讀會發現它是混合著原則和故事 (第二點會說明!)
作者從希伯來文說明,這些看似“規定”的內容,用的動詞其實是很難翻譯的,比較接近 “仔細傾聽,了解,明白”而不是“遵守”。整體精神是讓人明白上帝的想法,一同合作,而非像個機器人一樣盲目配合
不斷傾聽,刻意去了解,是非常重要的一種領導能力。我自己的經驗中,有些很難解的問題,有些時候不能先想我有沒有解決能力,而是負起責任先不帶預設立場去聽。讓人驚訝的是,有時聽完了,對方自己心結就開了,或是自己找到勇氣可以面對挑戰
(2)說明“Why” 與說明 “What" 一樣重要 (Law and Narrative, 律法與敘事)
做父母的都可以體會,當孩子大一點,可以一起完成一些事情時,那種一起做事的感覺是最棒的!但畢竟還是孩子,總會有要規範他的,可能為了保護他。這時孩子不一定聽得懂,所以會一邊講規則,一邊舉例“例如....那就會....”。這就是為什麼聖經混著“原則”還有“敘事”
在領導中,如果能讓人盡量明白背後的考慮和核心的原因,才能形成“合作”的氣氛,不然再多的規定都有不足之處
(3)因著選擇而自由,因著自由而需承擔責任
一般對創世紀印象就是亞當吃了蘋果然後一切都走歪了。其實仔細讀,會發現重點是在與不願意負責 (亞當說“那個女的叫我吃”,夏娃說“那個蛇說的”,ㄟ,蛇跑去哪了?)
回歸正題,就是我們雖然不能選擇什麼景況臨到我們,但我們有自由可以選擇用什麼態度應對。負起思考的責任,認錯的責任,冒險的責任,和保持盼望的責任。
相信上帝的人,更是可以放心,知道不管他人對你是什麼用心,當你負起自己該承擔的,上帝絕對搞定祂那一塊的。
(4)讓人們參與建造自己的未來 “Make people co architect in thier own destiny”
故事中有許多眾人一同建造會幕的橋段。還有在曠野漂流時上帝就已經在叮嚀以後進入應許之地時,土地分配和使用原則。很重要的,就是人們必須參與建造和管理他們的未來
領袖的其中一個挑戰,是要給予人們充足的機會能參與和貢獻,這需要自制力,讓出空間給其他人有舞台領導的機會。也只有這樣,人們對於共同目標能視為“自己的事”
(5)放眼長期 “Think Long"
就像前面提到的,以色列人在曠野鬼打牆時,連明天怎麼喝水都不確定,上帝就開始講到以後資產管理的原則。其中一個原因就是因為轉型的過程中,心態的改變是最花時間。你可以一秒把奴隸贖回常人,但要他擺脫奴性,絕非一朝一夕。
這不用說,領袖總是要想長遠的願景,同時也要思考下一階段團隊心態轉變所需的幫助與時間
(6)盼望,不只是一種樂觀態度 “Hope , not optimism”
我很喜歡這個說法 “Optimism is a belief that things will get better. Hope says: if we work hard enough together, we can make things better " (【樂觀】是相信情況終究會變好。【盼望】是說:如果我們一起努力,我們能讓情況變好)猶太人的信仰中,上帝不是要人們當嗷嗷待哺的嬰兒,而是能一起合作的夥伴。
因此,領袖不該只是表達出樂觀的態度,而是積極地傳遞願景,解讀機會和挑戰,創造機會讓人們參與和發揮,讓“盼望”是從團隊中油然而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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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arrative動詞 在 Sam Tsang 曾思瀚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A new FB page by one of my former preaching students at HKBTS. Yes, we do care about biblical studies, exegesis and ethics. That's what we teach them at least.
巴別的故事-待神為神,在於「名」
(一)
創世記的巴別塔事件,是一個為人熟識的聖經故事。筆者在成長過程中得知,巴別塔的故事是講及人類驕傲和背叛上帝,結果受到上帝詛咒,使人類分散。[1] 猶太傳統相信人類不願「分散在全地上」(創11:4)而建造高達於天的塔,違返「生養眾多,遍滿地面」(創1:28)的誡命,因而受到耶和華神的介入和阻止。[2] 若然我們接納這觀點,上帝變亂口音、使人分散在全地上,就變成幫助人類、成就耶和華神誡命的行動,是一個撥亂反正的工作。這故事不應是詛咒的故事,但這卻又與巴別(בָּבֶל)一貫負面的理解產生了一個予盾的解讀。那麼,我們應該怎去理解巴別塔的故事?其中一個較多人忽略的地方,是巴別塔故事的上文下理,與巴別塔故事核心的關係。因此,筆者將首先討論有關巴別塔故事的上文下理,繼而透過其文學結構來了解故事的核心,最後才分析兩者間的關係。
(二)
了解上文下理,似乎是一種老新常談。然而,了解上文下理的箇中關係,有助我們進入編修者的敍事世界,嘗試明白編修者選材的原因。首先,當我們仔細閱讀創世記第十章,十章5、20和31節,我們不難發現,挪亞的三個兒子,閃、含和雅弗的後裔已經「各隨其方言及地土」。換句話說,人類已開始有不同的語言,並分散居住。明顯,編修者並非按時序,將巴別塔的故事寫下來,而是將巴別塔故事放置在十章之後。第二,巴別塔的故事是一個沒有記錄任何名字的故事,[3] 但卻被放置在挪亞與閃這兩個充滿名字的家譜之中(創10:1-32;11:10-26)格格不入,若我們將整個巴別塔的故事從創世記十一章拿走,經文脈絡更顯得完整流暢。第三,有學者將創世記的結構分為兩大部份,一至十一章,和十二至五十章。[4] 這方法雖然好像能夠將巴別塔的故事,與十二章耶和華神呼召亞伯蘭的故事分割開來,但事實上,編修者已在十一章末段開始引介亞伯蘭(創11:27-32),並記載了「撒萊不生育,沒有孩子」,突顯耶和華神的主權及對亞伯拉罕的揀選。另一方面,十二章是以敍述式動詞(waw consecutive imperfect)「他說」(וַיֹּאמֶר)開始,這希伯來文文法表示,十一章的內容跟十二章是相連的。因此,亞伯拉罕被耶和華神呼召的故事,應從十一章末段開始。將十一章跟十二章分割實為不恰當。
(三)
那麼,閱讀巴別塔故事的恰當範圍應是怎樣?筆者借助Mark A. Awabdy的一個研究。Awabdy在JSOT發表了一篇有關將巴別塔故事與亞伯蘭呼召的故事作對照閱讀的文章。[5] 他指出,創世記其中一個很重要的元素為「後代」(תּוֹלְדֹת,ESV和NASB翻譯為generations,NIV則翻譯成family line)所建構的家譜。不同家譜形成既連貫(continuity)又中斷(discontinuity)的敍事。Awabdy指出,巴別塔的故事中提及「為自己立名(שֵׁם)」,與之後所連接家譜的袓宗閃(שֵׁם)同一字根,和耶和華神祝福阿伯蘭擁有偉大的名(שְׁמֶךָ)是同一字根。[6] 與此同時,將巴別塔與亞伯蘭故事連接、閃的家譜是以垂直結構寫成,與挪亞家譜的橫向結構有所不同。[7] 因此,閃的家譜既是挪亞家譜的延伸、接連亞伯蘭的故事,卻以不同的寫作手法,呈現之間差異的存在。因此筆者估計,巴別塔故事置放在挪亞與閃的家譜中,是作為對挪亞時期的人類,至耶和華神呼召亞伯蘭之間的一個轉折的故事,帶出兩者之間的差異。
(四)
另外我們需要討論的,是有關巴別塔故事的結構。學術界對此大致有兩種看法。第一種是交叉結構(chiasmus),以「耶和華降臨,要看(וַיִּרֵד יְהוָה לִרְאֹת)」(創10:5上)為整個故事的中心點。第二種是平衡結構,十一章1-4節與十一章6-9節平衡。[8] 雖然兩種結構並不相同,但它們均突顯耶和華神如何介入,並扭轉巴別塔故事的發展。更為重要的是,透過這兩種結構分析,「耶和華降臨」(創11:5)這行動成為了整個敍事情節中的轉捩點及故事的核心。故事重點從耶和華神分散人類(創11:9),轉而至耶和華降臨,對我們理解巴別塔故事有甚麼幫助?我們必須掌握巴別塔的歷史背景。大部份學者均相信,其歷史背景約為古代美索不達米亞烏爾第三王朝(Third Dynasty of Ur)時期。[9] 巴別塔故事中所提及的塔,就是當時人類作供奉神明的廟宇(ziggurat)。這廟宇建築成塔型,塔身可有60米長、45米闊,及30米高,其功用是將分開了的天和地連接起來,讓神明得以藉此來到人間,居在其中。[10] John H. Walton進一步討論廟宇的社會功用,廟宇的建造與城市化往往連上關係。Walton指出,當時人為要達至聚居而非分散,人要建立城市。建立城市則需要政府體制。古代美索不達米的政府體制,被視為神明的展現。[11] 換句話說,一個城市和政府體制得以建立,標記著神明來到人間。要達至神明來到人間,廟宇就得以被建造。[12] 換句話說,在美索不達米亞中,人類將神明降為像人類一樣的層次。[13] 諷刺的是,在巴別塔的故事中,人類的名字沒有一個被記下來,耶和華不用人類所建成的塔而降臨顯明,[14] 祂甚至使人類分散,而非聚居。因此,耶和華神所處理的問題,「為自己立名」背後的核心原因,或許就是人類將耶和華神降次為人類思想和行動。
(五)
這會否是洪水事件後人類的光景?若是這樣,就筆者而言,這比挪亞時期「人在地上罪大惡極」的光景更為恐怖,因為人類明明的犯罪,總比人類自以為敬拜神,卻是將神降貶至如人類一般。若我們從這裡出發,來閱讀亞伯蘭被呼召的故事,其重點不再在於亞伯蘭有何等大的信心,順服回應耶和華神的呼召,仍在於神親見恢復與人恰當的關係。將亞伯蘭被呼召的故事,與巴別塔的故事作對比,我們會發現一些對立的場景。
人類遷移並聚居在那裡 - 神呼召亞伯蘭離開本地
人類決定建造城市和塔 - 神使亞伯蘭成為大國
人類為自己立名 - 神叫亞伯蘭的名為大
尤有甚者,亞伯蘭根本沒有能力使自己成為大國,因「撒萊不生育,沒有孩子」(創11:30)。兩個故事的對照,我們看到耶和華神扭轉整個局面。在巴別塔的故事中,人類藉可見的宗教行動,立自己的名,將神降貶如人;在呼召亞伯蘭的故事中,神在亞伯蘭一生中也沒法看見的情況下,應許他的名為大,重新恢愎與人類的恰當關係。神終歸是神,我們怎樣看待神與我們的關係,在人類追求可見的名,或是一生默默服事上帝中,顯而易見。
[1] 早期教父亦有類近的說法,詳參Andrew Louth, Genesis 1-11, Ancient christian Commentary on Scripture: Old Testament, vol 1, 167-168.
[2] Jeffrey S. Rogers, “Babel, Tower of,” in Eerdmans Dictionary of the Bible, ed. David Noel Freedman (Grand Rapids: William b. Eerdmans Publishing Company, 2000)
[3] 在整個巴別塔的故事中,作者或編修者沒有留下任何一個人類的名字。故事的起首,作者或編修者只用了代名詞「他們」(陽性眾數),來表達他們往東邊遷移。
[4] 這分類方法建基於第一部份所涵蓋的時間是不可衡量,其歷史背景亦較第二部份難以決定。
[5] Mark A. Awabdy. “Babel, Suspense, and the Introduction to the Terah-Abram Narrative.” JSOT 35.1 (2010): 3-29.
[6] 亦參BDB, ‘שׁם’.
[7] Awabdy, “Babel, Suspense, and the Introduction to the Terah-Abram Narrative,” 8, 12.
[8] Awabdy, “Babel, Suspense, and the Introduction to the Terah-Abram Narrative,” 20-21.
[9] 如有Gordon J. Wenham, Genesis, WBC, 237; Walter Brueggemann, Genesis, Interpretation, 98; T. Desmond Alexander, David W. Baker ed., Dictionary of the Old Testament: Pentateuch, The IVP Bible dictionary Series, 73.
[10] 有關巴別塔歷史背景的討論,可參Dale S. De Witt. “The Historical Background of Genesis 11:1-9: Babel or Ur.” JETS 22/1 (March, 1979):15-26.
[11] John H. Walton, “The Mesopotamian Background of the Tower of Babel Account and its Implications,” BBR 5 (1995): 167.
[12] Walton指出,在古代美索不達米的神觀中,神明只能以表達其功用的形像存在於地上,如君王的形像;詳參John H. Walton, Ancient Near Eastern Though and the Old Testament: Introducing the Conceptual World of the Hebrew Bible (Grand Rapids, Baker Academic, 2006), 89.
[13] Walton, “The Mesopotamian Background of the Tower of Babel Account and its Implications,” 169.
[14] HALOT, ‘ירד’.
narrative動詞 在 敘事主體」(L'instance narrative)。 第一類 的推薦與評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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