遲了兩天才發感想文
至今還是滿滿的感動
謝謝 aai motorsports全美國際杉哥催生了第一場麗寶房車賽
從借車到整備以及技術團隊的組成
Carsman卡斯曼駕訓服務將多年卡丁車賽事專業
導入至專業房車賽
很自信的說「我們做到了!」
賽前的忙碌與一切付出都好值得好值得
雖然我在這次的一小時耐力賽當中
本來有機會可以跟隊友 賽車CEO - Jason Kan登上頒獎台
碰上無線電故障以及錯過最終換手時間
使我們最終成績被判罰多加一圈
再見了麗寶房車賽的天字第一號頒獎台👋👋👋
但是只要記取經驗
將下一次做到更好
希望我很快能夠拿到麗寶的獎盃🏆
這次需要感謝的人與廠商、店家、朋友爆炸多
從整備BRZ賽車的 #鋐泰汽車
背板設計與車身彩繪最專業的 M8 Detailing & Wraps汽車包膜/犀牛皮/專業改色
前擋防爆膜與我日常用車使用的隔熱紙 桑瑪克隔熱紙官方粉絲團
指定機油煞車油 PTT Lubricants Taiwan
汽缸墊片專家 SIRUDA
運動攝影機 GoPro GoPro 台灣粉絲團
GPS賽道軌跡計時器 Qstarz GPS Lap Timer
這幾天的保母車 Ford 旅玩家
賽事能量飲品 Red Bull
每天都有專業攝影 Sunny Tsai大師
張浩詠 BART Photo 黃浤碩 莊鴻文
二話不說借我輪框搏鬥的最速86 Jackson哥哥
三位美貌跟身材無話可說質感最佳
還會幫我補飲料擦桌子的貼心Carsman team girl
何瑋珍﹝兔兔 Rabbit﹞ 焦糖兒 Laraine - 孟蓁 Dudu 吳若
賽前模擬器特訓 #Raemco 還有巴西哥教練
賽前相挺拉拉快遞 N2000組冠軍哥 劉威志
以及這次賽事特別照顧我的媒體朋友
TCar 試車頻道
Go車誌
邢男 邢雨龍
CARTURE 車勢文化
網猴去哪裡
謝謝Carsman Racing專業後勤團隊
Andy.聖偉.舜哥.大師兄.阿男
還有賽事期間現場支援的朋友
來看我比賽的親朋好友
車手們相處融洽歡樂的氣氛
不喝不會快的熱鬧晚餐
最後也想謝謝隊友這次的共同合作
最終出了一點小差錯
但也讓我成長很多心裡素質更加強大💪💪
#如果有忘記提到的真的很抱歉
#我也會光速補上
#很怕金魚腦對不起了🧎♀️
也要恭喜得獎的車手
我們車隊也得到Turbo組亞軍獎盃一隻
比賽的感覺又漸漸找回來了
非常興奮🥰🥰🥰
也希望台灣的賽車文化能夠因為 麗寶國際賽車場Lihpao Racing 的用心推動而更加蓬勃發展🏁🏁
有心往房車賽的朋友歡迎一起聊聊
有問題也可以提出喔😏
ptt汽車機油 在 高嘉瑜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和泰定保送延保欺騙消費者,違法收走契約!】
🔥照著官方資訊,卻莫名喪失保固!
近來有民眾向嘉瑜反應,表示:買TOYOTA RAV4休旅車過了半年,里程僅三千多公里,即接到和泰來電通知回廠進行定期保養,並可參加優惠活動延保一年。車主依據TOYOTA服務手冊中所載之延保優惠活動說明條項下:「超過6個月未回廠者,將不適用本延長保證專案,『保證權益將維持為4年或120,000公里』。」,並依上開「字面意義」理解,不欲於半年回廠定保,只喪失優惠延保資格,但仍應享有「4年或120,000公里」之基本保固。
然以上主張,竟遭和泰告知:如果沒有每半年(無論里程)回廠自費更換機油,就會喪失所有基本保固,消費者無法接受上述說法,並認為簡直是以基本保固來威脅車主回廠自費定期保養並藉此圖利!
嘉瑜透過google、FB、ptt、mobile01論壇等處查找資料,發現許多車主都有類似經歷,但綜觀和泰的主張依據,邏輯上卻根本站不住腳!。
🔥服務手冊內容自相矛盾!
按和泰主張,其取消保固的論據在於:服務手冊中所載之「保證外事項」第10:「未於每半年或一萬公里回TOYOTA服務廠保養同時確認里程,『致』無法確定其行駛里程者」,而服務手冊屬於購車契約的一部分,故其主張並無不法等語。
但經嘉瑜觀察「同屬契約內容」之準時定保送延保條項,卻又載明「超過6個月未回廠者,『保證權益維持為4年或120,000公里』」,則上開兩條自相矛盾之條款究應如何解釋?難道都是和泰說得算?不僅如此,嘉瑜再調出2016年版服務手冊仔細對照,發現當初所謂「保證外事項」的寫法如下:「變更里程表之行駛里程數,『致』無法確定其行駛里程。」
大家發現問題了嗎?原先所定之「任意變更里程表」被魔改成了「未於每半年回廠」,導致後段「『致』無法確定其行駛里程」的文義變得十分詭異,且若未於每半年回廠,但「未致」無法確定行駛里程」,又該如何解釋呢?
經嘉瑜詢問消保處上開條款矛盾之處,消保處亦表示「容有疑義」,再依據消費者保護法第11條:定型化契約條款如有疑義時,「應為有利於消費者之解釋」,綜合上述,以上條款解釋當然不可能任憑和泰說了算!
🔥半年未自費更換機油,是否真影響保固?
按服務手冊最後一頁所載之保養內容:「請依照『使用手冊』資料中記載的機油、胎壓、胎紋、冷卻水、清 潔液、雨刷膠條等保養內容,勤加檢查,以防止因故障引發的事故與問題。」經嘉瑜仔細閱讀車主使用手冊中定期保養定義,其中分為「一般使用」及「嚴苛條件使用」,如為「一般使用」之情形僅需於「每一萬公里或一年內」更換機油即可,只有在「嚴苛條件使用」下始需每半年進行更換。
又何謂「嚴苛條件使用」?使用手冊說明如下:1.沒有鋪柏油的道路行駛。2.重負載車輛,使用於露營。3短途行駛且氣溫低於0度。4.長時間怠速或長距離低速行車(例如警車、計程車或挨家挨戶的送貨車)。試問台灣有多少車主平時開車會符合上開嚴苛條件使用的情形呢?
🔥廣告刻意誤導消費者,恐違反公平交易法!
和泰在明知上述服務手冊條款自相矛盾的情形下,卻又在「工單」、「貼紙」及「定期保養寄送信函」等文件上,不斷以廣告宣傳其定保送延保優惠方案,且方案內容亦均標明:「超過6個月未回廠者,『保證權益維持為4年或120,000公里』」。
依據公平交易法第21條:「事業不得在商品或廣告上,或以其他使公眾得知之方法,對於與商品相關而足以影響交易決定之事項,為虛偽不實或引人錯誤之表示或表徵。」則上述和泰不斷宣傳定保送延保優惠方案的同時,卻又在購車後半年未回廠自費定保之情形,取消車主理應享有的「4年或120,000公里」保固,嘉瑜認為顯有違反上開公平交易法之疑慮。
🔥無故收回契約是否作賊心虛?
民眾於購車時,業務員曾說為配合公司既定流程,契約書應交由和泰回收,並以「沒有要賣車的話就要回收」等推託之詞,使消費者同意由和泰回收契約書,然根據經濟部依循消保法第17條授權訂定之「汽車買賣定型化契約不得記載事項」第10條規定:車商本不得回收汽車買賣契約書。
上開收走契約書行為亦於民眾向消保官陳情時,遭消保官當場指證為違法行為,而和泰寧可違法也要收走契約書的動機為何?嘉瑜不禁質疑是否是作賊心虛?
🔥車商不斷推卸責任,消保處、經濟部如何保護消費者?
近年來從福斯DSG變速箱、福特PS變速箱、馬自達CX5引擎漏水……到去年10月嘉瑜一直持續關注至今的TOYOTA RAV4漏水案,車輛製造重大瑕疵案件不斷,在這樣接連出包的情形下,車商竟還妄想推卸自身應負之保固責任,消費者卻常常無可奈何。
嘉瑜在此呼籲消保處、經濟部針對定型化契約條款有顯然違法之情事者,應加強監管,不要再讓眾多車主求助無門。而在保固之外對於車主權益的保障,也期待經濟部能徹底放棄袒護車商的緩衝期,早日使檸檬車條款正式上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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