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好的撐香港呢?
香港議題已經從去年一直被炒作到今年,而某些人和政黨也因「撐香港」達到政治及選舉的目的。
一個多月前我曾經被媒體問到對於陳其邁買半版廣告「撐香港」的看法,當時我回答「有用嗎?」並建議要從立法院修難民法才是根本之道!
#7月扣留人 #8月登廣告 #9月不評論
現在傳出有5位香港青年7月時就偷渡來台,現被陸委會或其他政府單位扣留或藏匿,我們現在驚覺這些人7月時就被扣留至今,8月時陳其邁還敢登半版廣告「撐香港」!現在9月陸委會面對質疑卻說「個案不討論」,這種前後矛盾態度丕變的態度,原來這就是蔡政府說的「撐香港」。
#法律對蔡政府來說只是參考
政府做任何事情都必須依法行政,在沒有法律依據下,香港人士偷渡入境就是違法,「入出國及移民法」第74條中,對於非法未經許可入境台灣者,最重可達3年以下有期徒刑,甚至必須在拘留、判刑後遣返。
在沒有修訂港、澳條例或是難民法的保護下,是誰違法下令不將「偷渡入境」的人不交由檢調依法偵辦?難道現有法律只是參考用的嗎?政府就可以公然不守法?
#口惠而實不至
民進黨們嘴巴總喊著撐香港,寧可砸大錢登廣告卻不願意修法實際幫助港人,「口惠而實不至」這句話用在這裡真的再恰當不過了。民進黨說好的撐香港,真的、真的只是說說而已。
#李眉蓁關心您
#歡迎陳其邁再登廣告撐香港
入出國及移民法74 在 黃子哲政治職人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國民黨立委陳以信提出《#香港澳門關係條例》第18條條文修正草案,明定港澳居民的政治犯,得經主管機關之認定,排除《#入出國及移民法》第74條對於港澳居民未經許可入境台灣的罰則,以求完善台灣法制對於港澳居民的緊急人道庇護。民進黨不修港澳條例、不要難民法,到底要怎麼撐香港⁉️
#黃子哲 #國民黨 #文傳會 #辣新聞
入出國及移民法74 在 作者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港人以後前往台灣,沒得前一晚印一張入台證翌早起行那麼方便了。蔡英文政府極可能先過特朗普和美國國會,修改台港關係的一干條約。
值得注意的是,國民黨在這個《國安法》議題非常積極地搶韁,先有「王儲」朱立倫抨擊中共,否定一國兩制,後在立法院提出修正案,提倡向尋求庇護的港人豁免入境限制:
//國民黨團由黨籍立法委員陳以信等人所提《香港澳門關係條例》第18條修正案,增訂第二項,因政治因素受有安全及自由緊急危害之香港或澳門居民,經主管機關認定後,進入台灣地區時,可排除入出國及移民法第74條之罰則適用。//
當香港被台灣視同大陸地區,香港人仲有冇得去台灣玩?這就要看林鄭日後怎樣跟蔡英文交涉。不過,你夠唔夠膽去台灣玩,那就是另一個問題。如果第18條修正案通過,台灣將以政治理由准許香港人入境,這是否代表日後成功入境的香港旅客都獲得了政治庇護標籤?你明知有這個標籤仍去台灣玩樂,是否干犯了《國安法》中分裂國家的罪行?
這就是詭異的地方。以林鄭那剛烈個性,絕對有可能凌駕立會,命令入境處收緊台人來港簽證作報復。一條《國安法》,輕易令香港和台灣進入準戰爭狀態。喜歡遊台的警嫂,不妨問問老公或老相好,要不要趕在惡法生效前,攞大假飛去台北玩個最後一擊吧。
作者
#日本已取消港人免簽證兩個月了
入出國及移民法74 在 110移民-入出國及移民法規-程譯-超級函授(志光公職函授權威) 的推薦與評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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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出國及移民法74 在 違反本法未經許可入國或受禁止出國處分而出國者 ... - Facebook 的推薦與評價
入出國及移民法 (下稱移民法)第74條規定:「違反本法未經許可入國或受禁止出國處分而出國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九萬元以下罰金。違反臺灣地區與 ... ... <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