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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m.facebook.com/story.php?story_fbid=3970551359625136&id=184899118190398
陳又新:昨天我發了一篇針對單親媽媽勒斃兩子案件的文章,今天看見許多網友瘋傳一篇,看起來像是單親媽媽生活圈的人所寫的文章。
從這篇文章來看,被告的確有她個人上的問題,但文章中夾雜不少作者私人情緒的批判,如果沒有警覺的話很容易被導引到特定方向去。
【看似澄清文,但作者厭惡被告的情緒溢於言表、直接顯露在字裡行間】
作者説被告從事美髮助理工作六、七年,再加上低收入補助,「最難帶的時期總算熬過去了」;然後被告因為相信自己可以找到更好的工作、又跟同事不合,所以就離職了。
等等!一個助理工作可以熬六、七年的人,會在上完進修課程後,突然因為跟同事一時不合,就離職?其中難道沒有什麼特別的原因?既然「最難帶的時期總算熬過去了」,被告試著找更好的工作改善生活,這個想法似乎也算合理。
但作者什麼也沒説,把被告的選擇寫得沒頭沒腦、突如其來,呈現出一個愚蠢被告的形象。
作者說被告相信自己可以找到更好的工作,並在求職中要求能配合接送小孩上下課時間的工作。
想要接送小孩,哪裡不對?
想要找到更好的工作,這樣的動機也需要被檢討?
作者說友人介紹一份可以在家工作,時間上自由,可以接送孩子上下課,不必風吹雨淋,手機在手就能工作,偶爾用電腦更新網站商品,底薪低卻有無上限的業績獎金。
這工作聽了我都想去兼職了,天下真有這麼輕鬆好賺的「合法」工作嗎?
作者說現實生活中被告經常只讓孩子吃泡麵。
不然依照美髮業助理的薪水加上低收入戶的補助,是能吃到什麼?
不想吃泡麵,那就得找更好的工作,賺多一點;但被告想找更好的工作又被批評是好高鶩遠?到底怎麼做才是正確的呢?
作者好像知道所有的事情,但寫出來的卻不清不楚,對被告有利的地方都沒有解釋清楚,看起來像是想説出事實,但都偷偷夾雜著作者自己對被告的厭惡及批評。
【因為被告沒有單親媽媽該有的樣子,所以她該死?】
我們的社會常常要求每個人要扮演好自己該有的樣子,單親媽媽該有的樣子、社工辦公場所該有的樣子、精神病患該有的樣子。
不符合這些樣子的人,可能就會受到很嚴厲的苛責,因為這樣看起來一點也不可憐、不是值得同情的樣子。
社福單位付租金就好,怎麼可以置產?被趕就換個地方租嘛。
精神病患待在家裡就好,怎麼可以出門嚇人?
被害人家屬哭就好,怎麼可以冷靜説話,還當立委?
單親媽媽顧小孩時間都不夠了,妳怎麼可以談戀愛?怎麼可以賺那麼少?賺那麼少還敢生?還敢離婚?怎麼不乖乖領低收入戶餓不死就好?怎麼敢冒風險追求更好的收入?
被告殺了小孩很兇殘,這是沒有疑問的。
她做錯事了,該承擔刑責,這是毫無疑問的。
但她身為單親媽媽所遭遇的困難,也是真的。
我們的政府,目前對於單親的家長提供的協助,就是有限。
食、衣、住、行、育、樂樣樣都是困難,吃的不夠營養,穿的不夠暖,住得不夠好,行要違規三貼、四貼,育沒有辦法上補習班、買參考書,樂更想都別想。
被告一個人既要承擔經濟來源,也要陪伴孩子,倘若把所有的事情歸因到她個人,因為她討人厭,所以薪水活該低,因為她討人厭,所以求職碰壁很正常,因為她討人厭,所以判死刑剛剛好。
不是這樣的。
在懲罰她的時候,除了考量她這個人本質怎麼樣,難道不需要考量她遇到了什麼困難嗎?
依照法院公布的新聞稿判決書內容,我看到的是單親媽媽育嬰的疲憊,我看到的是單親媽媽求職的困境,但這些怎麼在法官眼裡就成了滔天大罪、「自大自我自私無知」,要判死刑?
怎麼可以因為被告不能忍受這些對單親媽媽不友善的職場、不友善的環境,而其他單親媽媽可以忍受,就變成是她忍的不夠用心,所以判死刑。
你可以說她做錯事,但請不要說要判她死是因為她忍的不夠。
#奶爸律師
#陳又新
一
謝孟穎:一個人會走到自我放棄、變成所有人都討厭的樣子、終至「罪大惡極」,又是為什麼?吳姓單親媽媽勒死兩個小孩的案件,有友人與家屬說法出來了,他們認識的那位吳姓單親媽媽,會給小孩吃泡麵、介紹她工作卻不願做、跟兄嫂同住後成天在家睡覺、交男友分手後又開始自暴自棄,最後才帶著小孩一起走,被關押以後寫信內容也都是述說對前男友的思念,沒有對死去孩子的懺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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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看似不負責的母親最終勒死孩子、還看似毫無悔意,我可以理解為什麼大家會憤怒,包括我個人一開始聽到吳女求法官判死刑這事也憤怒──她憑什麼求死解脫?憑什麼要求死刑處理妳已經無法處理的人生?只是,另方面,為什麼她會變成今天的模樣、眾人眼中的「討厭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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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還是想很悲哀地說,這案件不只是「貧困殺人」,也是「母職殺人」,當我們一天沒能正視母職的困境,悲劇就隨時可能再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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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曾經也是個孩子,被阿嬤照顧。說真的,現在想起那個人都還是非常憎恨,我不聽話、不符合她期待的時候,她好幾次拿菜刀指著我說「一起去死」,阿嬤明明在當房東、有房租收入、甚至我媽不得已一個月拿5萬元出來養我跟妹妹,卻整天哭窮哭著說想死,一邊掏錢負責軟爛的兒子的生活,一邊哭窮,一邊拿菜刀恐嚇孫女「一起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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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菜刀指,這是我童年的日常。我到現在還是恨,但現在回想起來,我多希望多希望,在我阿嬤崩潰的時候、想對我施暴的時候,有人能理解她、真正幫到她,這樣我很可能就不會受苦了──我怎麼可能不討厭那個殺了孩子的吳姓單親媽媽?她在我眼中就跟拿菜刀威脅要殺我的阿嬤一樣,我能活著在這裡,是多少運氣?但,這跟我試著去理解,又有何衝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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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上小學前是給媽媽帶的,媽媽即使每天工作到凌晨、回家還是要顧小孩、隔天又要去上班,她是會被責備「怎麼沒顧好」,阿嬤雖然是在我上小學之後才接管的,她也會崩潰。關於照顧孩子的壓力我未曾有過,但我也知道,自孩子出生起24小時的哭鬧、夜裡的突發狀況、可能隨時生病,一點一滴都會壓垮家長。正常工作都還有休假、工作一段時間可以下班,但有了孩子以後,誰准你休息?不要說單親家庭了,就算雙親家庭也一樣,全年無休、24小時、不可以累不能想睡覺不可以喊「自由」,什麼都不可以,你不再是你自己,只能為孩子而存在,而這些包袱,往往落到母親的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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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女過去7年裡,曾有領取低收補助、案發前3天有社工訪視,這7年獨自在外租屋照顧兩個孩子。這看起來好像政府有幫到忙,但,一個月差不多1萬多的錢,就可以緩解地獄般的養育孩子生活嗎?政府發錢給你,好像剩下的就是你自己要負責的事了,你要自己努力,繼續全年無休、24小時、不可以累不能想睡覺不可以喊「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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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曾經努力撐過前面的7年,靠低收補助租屋養兩個孩子撐過去,在跟兄嫂同住以後她決定開始擺爛,成天睡覺、開始擺爛、介紹她工作還嫌「太輕鬆」不想做,成了眾人眼中一個失格的母親。當她碰上新的戀愛對象、天真地以為可以擺脫既有人生,這條線卻斷了,她再也不曉得人生可以怎樣「明天會更好」──她開始怪罪一切都是孩子的錯,而無辜的孩子成為犧牲者,在恐懼、抵抗下被他們信任的媽媽殺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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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看起來是個很爛的媽媽,但我也會自問:如果是我,我又會怎麼做?在她變成「惡人」之前,真的都沒有機會改變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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稍早聽一位社工分享,他也遇過有小爸爸、小媽媽拋下孩子不管就跑去唱卡拉OK,或是顧唱歌就把小嬰兒扔在一旁。這對家長,在人們眼中或許也是軟爛不負責任的爸媽吧,但社工作法是不去責怪他們,社工選擇是在他們唱歌的同時幫忙顧孩子、聊聊天、問問最近如何,唱完了,小爸爸與小媽媽帶著孩子回到自己的家庭,繼續過著戰鬥般的育兒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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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女已經犯下殺人重罪,她的人生沒有「如果」、也無法臆測她與兄嫂如何相處,只是,其他還在拚了命照顧孩子的家長,能不能有「如果」?如果有誰能體諒家長偶爾疲憊的時刻,不見得要像社工那樣幫忙顧孩子、但至少不要責罵,是不是就可以少一點孩子被家長遷怒、怨恨、最終受了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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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不會因為成為家長就不再是「人」,身為人就是有軟弱的一面、會疲憊會想擺爛,痛苦的時候不想被責備、希望被理解。這些理解不只是社工的工作,也是你我面對各種家長時必須有的,一起想辦法處理問題,或至少不要責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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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女已經來不及了,她犯了非常恐怖的罪行、硬生生剝奪兩個孩子的生命,她該一輩子活在罪惡感裡懺悔。但在吳女之外,還有多少疲憊的家長隨時可能失控、可能再犯一樣的事,我希望,再也不要有孩子因此失去生命、不要有孩子像我一樣過著被菜刀威脅的生活,我們還來得及救那些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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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多努力上進、多正向樂觀、多全面無助,才能成為這社會上『值得被幫助』的人?」稍早看到朋友這樣問,也覺得很悲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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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一個困境中的人都該被幫助,哪怕那困境對你來說再微小、再怎麼「只是一時」,你眼中的小事情,就是他們的生活。這不只是社工的事,是你我的事,我們共同的心願,都是希望人人可以安心活著。
一
慣愚林:唉,我就是腦袋停不下來還是要mur一下。
要如何能夠不理解這位母親的脈絡,然後替孩子發聲?這有可能嗎?
因為這母親過去七年她撐過來了呀!如果按照爆料文講的,這今天突然放棄了,那是為什麼呢?喪心病狂嗎?有這個可能,那是為何使她喪心病狂呢?
我看到有人說「竹內結子就是最佳的示範,沒有帶孩子走!」我真的請你們行行好,被婆婆殺死的那位,留下兩名幼子難道也是社會良好示範嗎?還是說直接把小孩包著放在育幼院前再去自殺才是優秀父母??悲劇發生之後還能說出這種話的,真的我說你不配當人。
還有我看到很多人喜歡說「小孩上小學就輕鬆很多了」,見鬼了,小學面對的挑戰更是完全不一樣好嗎?少子化的關係媽媽的背景會被全班家長、老師起底然後一覽無遺,而且是換了一批對你指指點點的人了好嗎。有簽不完的聯絡簿,學業的挑戰,有人或許可以因為孩子固定上學輕鬆了,但有人就是社交障礙要大量接觸校園覺得很痛苦好嗎。
我沒有在合理化殺人的藉口,只是拜託你們用用大腦,就是這種話才會讓我這個媽媽對自己的前景感到無比擔憂要一直發文。
我要來落實羅蘭的建議遠離社群軟體。
https://m.facebook.com/story.php?story_fbid=1856777461128991&id=584986081641475
【回顧】
一「單親媽媽下藥勒斃年幼兒女 法院:不判死刑有違天理 | 聯合新聞網:最懂你的新聞網站」
【單親媽勒斃子女後輕生獲救 新北地院判死】
https://m.facebook.com/story.php?story_fbid=1855792637894140&id=5849860816414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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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準爸媽的生育福利】
今天來介紹一下德國提供的生育福利吧!討論範圍主要針對在職準媽媽。
1) 產假
預產期前六週+產後八週。若在預產期前生產,產假一樣休至原定預產期後八週,若預產期後生產,則從生產當天計算八週。保證休滿14週就對了!(所以我的正式產假是從8/21開始的~)
2) 產婦津貼(Mutterschaftsgeld)
如果健保是公保的話,休產假這段期間,可以拿到產前前三月稅後平均薪水。這邊保險公司每天支付13歐,剩下的由雇主補足。如果是私保,就只能拿雇主的那部分,另外好像有一次性的補助可以申請。
3) 育嬰假(Elternzeit)+父母津貼(Elterngeld)
育嬰假最多可以休三年,但只有第一年有津貼,由政府發放,如果爸媽輪流請育嬰假,津貼最多發放到14個月。但這兩年也有新的政策,讓家長可以兼職工作(每週30小時內)+領部分津貼,最多可以領24個月。
父母津貼約為稅後薪水的65%,上限為1800歐元。若準媽媽沒有工作,也是可以領300歐/月。
4) 小孩津貼(Kindergeld)
小孩出生後每個月可以領194歐元的津貼,可以領到18歲。若18歲後有繼續念書,最晚可以領到25歲,前題是小孩年收入沒有超過一定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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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算是正式在部門公開我的喜訊了!之前只有老闆彼得還有小組長知道,看著我漸漸隆起的小腹,要搶在大家問我前自己宣布。
令我有點意外的是大嘴巴彼得這次真的是守口如瓶XD 我也不用特別交代不能講,他就自動守住秘密。覺得這裡大家都非常尊重彼此,像老闆想跟另一同事講之前都會再三詢問過我介不介意,HR想把我之後的動態更新到請假系統,也先問我能不能放,因為部門秘書會看到。總之,彼得終於忍到今天問我說,他可不可以跟別人說了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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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代力量黨團新聞稿】2017-04-18
「建立勞工基本保證年金 保障勞工退休生活」
時代力量黨團今(4/18)日於黨團會後記者會推出年金改革中有關勞工部分的改革方案,公布《勞工保險條例》修正條文。徐永明首先表示,這次推出的修正案有三個特色,分別是:一、保費義務由政府負責:調整保險費率上限及每年調整幅度、調整勞工保險費率分攤比例、增訂勞工育嬰留職停薪期間由政府全額負擔保險費之規定及修正計算年金給付及老年一次金給付之平均月投保薪資採計期間,由最高六十個月投保薪資平均增加至最高一百二十個月投保薪資平均。二、建立老年基本保證年金,銜接未來基礎年金制度。三、撥補義務及財務自動平衡機制,確保年金永續。徐永明也表示,今天立法院外面有很多拒馬蛇籠,整個年金改革如火如荼在進行中,希望接下來的審查能夠順利進行,各黨團都應該負責任地提出版本。
有關「保費義務由政府負責」部分,由立委洪慈庸代表說明。洪慈庸表示,由過去的精算報告可看出,勞工保險普通事故要達到收支平衡,投保費率要增加到17.25%。因此,時代力量黨團的改革版本,第一年預計從10%開始,一路提升到17%(另1%為就業保險費率)以達到收支平衡。分攤比率也做調整,過去雇主是要負擔七成,政府一成,勞工兩成。時代力量黨團版調整成雇主是六成五、政府二成、勞工一成五。此因考量到未來投保費率會提升到18%,無論雇主、勞工、政府要負擔的金額都提高了,但因政府必須負擔最終的給付責任,因此將政府要提供的部分提高到兩成。至於「育嬰留停」的部分,在公教裡我們即已提出過主張,這裡是一致的,育嬰假期間由政府來全額支付。採計年資部分目前是60個月,未來要提升到120個月(10年)。勞工與一般公教不同,考量到一般工作週期約10年,但若是工作異動,特別是藍領員工,所領薪水不見得會比以前好,所以採計最高的十年期間,與公教略有差距。
至於「老年基本保證年金」的設計,立委黃國昌說明,在年金改革的系統當中,時代力量一直希望能夠建立起一個重要制度,就是讓所有退休的長輩們、銀髮族能夠老有所終,ˋ建立基礎年金的制度。不過這一波年金改革,基礎年金被政府列為中長期目標,因此在針對這次有關勞保的修正當中,希望能夠由勞保這個涵蓋面最廣、已經達到數百萬接近千萬勞工的族群來開始建立基礎年金的概念。所以時代力量黨團在我們所推動的勞保條例修正當中,建立了一個老年基礎年金制度,希望藉此來確立制度,逐步向外擴散。我們所擇定的老年基礎年金給付的額度,也就是如果你勞保的額度低於這個數字,會最少能到達保障的額度,我們所採用的是可支配所得的第二個分位數。以最近所有的資訊來看,指的是每個月大約是12,475元。這個額度和我們一般在基本生活費的標準,也是相互一致的。
黃國昌特別說明,我們了解時代力量提出的版本數額,可能不如國民黨部分委員提出的最低工資來的高,不過基礎年金所涵蓋的人口面非常廣,這個數額如一下子提得太高的話,會使得國家財政無法負擔,若用舉債的方式來處理無疑等於是交給下一代來承受。因此在兼顧現實上的需求與限制,以及能夠保障在一定所得以下的退休勞工基本的生活所需等綜合考量下,擇定了剛才報告過的可支配所得的第二分位數,作為我們建立基礎年金的第一步。
撥補義務及財務自動平衡機制部分,則由立委高潞以用負責說明。高潞表示,有關於撥補是明訂在第六十六條及第六十九條至六十九條之三。時代力量黨團版針對「自動平衡機制」的設計,在公、教和勞工略有不同。公教部分是連動到提高費率及增加降低給付,但勞這邊的費率已直接調高至18%了,因此永續指數差的時候連動的是政府撥補的金額(前一期保費收支逆差的百分之十),永續指數好的時候連動的是老年基礎保證年金的金額(不是全體被保險人的給付金額)。也就是說,時代力量的版本會定期檢視年金健不健康,如同水庫若沒有水就要自動去調整。我們藉由五年精算報告使得每五年可檢視一次未來可能面對之局勢。另增訂財務精算應包含之項目,除最適費率外,亦應包含年金永續指數。該年金永續指數應參考諸如人口增長率、平均餘命、勞工保險基金準備率、消費者物價指數、平均投資報酬率等與勞工保險基金財務狀況相關之參數。針對構成年金永續指數之參數設置至少三個等級之永續指標燈號定期公布之,以達預警的效果。
高潞也表示,往後的改革方向,我們認為社會保險類政府的責任要比較高。基礎年金制度就是讓有需要的人可以達到生活的滿足。也比較符合我們原住民傳統社會的制度,讓需要的人能夠受到基本的照顧。也因此若以我們這樣傳統社會的制度,部落的領袖就必須要肩負照顧部落的責任,政府有最後的責任,政府不能讓年金倒。
時代力量黨團
立法委員 黃國昌
洪慈庸
高潞以用 Kawlo Iyun
徐永明
林昶佐 Freddy Li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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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為搶救低出生率,行政院拍板提高育嬰留職停薪津貼,由6成投保薪資提高到8成投保薪資,且父母可同時申請,7月1日上路。 · 2.此外,有薪產檢假從5天增加至7 ... ... <看更多>
育嬰假薪水上限 在 [生產] 產假和育嬰留停問題- 看板BabyMother - 批踢踢實業坊 的推薦與評價
抱歉實在不知道該用什麼分類,所以選了生產
有個關於產假和育嬰留停薪水問題想請教:
我目前32週,預計8/3-9/27請產假,接著續請育嬰留停,請問產假薪水和育嬰留停的津貼會怎麼計算呢 ?產假兩個月全薪是等於勞保說的兩個月生育補助嗎?曾經看到有人分享產假和育嬰留停 發生在同一個月份,當月就不會有育嬰津貼,就會少一個月,是真的嗎?
或是比較好的請法是不是8/3-9/27請產假,9/28-30請年假,10/1之後再開始請育嬰留停
?這樣請會不會有問題呢?產假結束是否還能請年假呢?
因為8/1是週日,8/2預計會請產檢假,請問這樣公司還是需要發放8/1-2的薪資對嗎?
另外,前幾天看到勞保第32條說生小孩有一個月的分娩費,查資料比較少聽到有分享這部 分,分娩費是會和生育補助一起給嗎?
不好意思,問題有點多,這幾週一直打去勞保局問,但勞保局的電話不是沒人接就是電話中…,希望懂這部分的前輩可以幫忙解惑,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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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3.137.96.221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BabyMother/M.1625636281.A.8E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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