並要求各地方政府應該自解釋公佈日期兩年內來檢討土地稅法的相關規定 在 佳君地政士粉絲團- Posts | Facebook 的評價 另依照我國土地稅法第39條規定,原本僅都市土地被劃為公共設施保留地移轉可免課土增稅,經大法官釋字第779號解釋後,財政部也在2021年順利推動修法,都市與非都市公共設施 ... ... <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