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工請假規則第4條第1項 在 臺北市政府勞動局- 勞動臺北- Q:勞工病假有幾天?如何計薪?... 的評價 如有住院及未住院之情形,即適用勞工請假規則第4條第1項第3款請假規定,2年內合計可請病假1年,超過30日的部分,可向公司請無薪病假。 3 年 举报. 查看下 ... ... <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