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已給被告對質詰問之機會 在 錢法官關於被告對質詰問權(與傳聞法則間之適用關係)的論述 ... 的評價 換言之,審判外證人向他法官所為之陳述,如欲使用於本案審判程序,必須依法具結,並且該被告之詰問權曾獲得確保,亦即應符合刑事訴訟法第196條:「證人已由法官合法訊問, ... ... <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