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競業禁止補償的評價, Z9 的看板
同學贏了 -- 台北地院審酌僱傭契約中的競業禁止條款無理由限制林松慶離職後創業,20名員工跳槽也未必是「惡意挖角」,判決睿能敗訴。 睿能指控,林松慶已違反原本僱傭契約中關於離職後2年內不得在競爭公司...
Search
同學贏了 -- 台北地院審酌僱傭契約中的競業禁止條款無理由限制林松慶離職後創業,20名員工跳槽也未必是「惡意挖角」,判決睿能敗訴。 睿能指控,林松慶已違反原本僱傭契約中關於離職後2年內不得在競爭公司...
其實...我可以想像, 開一家新創公司, 找原公司的HR主管過去當營運長, 難怪會被老東家認為有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