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設施保留地通盤檢討 在 第10屆第4次定期會-109.11.09-公共設施保留地解編與北港路區段徵收 的影片資訊
都發處工作報告第248頁中提到公共設施保留地通盤檢討。 中央已在102年要求各縣市政府針對公共設施保留地通盤檢討,希望能將土地還給人民,已達公平正義。 服務處於107年7月份接受民眾陳情希望市府解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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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發處工作報告第248頁中提到公共設施保留地通盤檢討。 中央已在102年要求各縣市政府針對公共設施保留地通盤檢討,希望能將土地還給人民,已達公平正義。 服務處於107年7月份接受民眾陳情希望市府解編...
前言: 內政部營建署提出「都市計畫公共設施用地專案通盤檢討計畫」,要求各縣市政府應於4年內清查公設保留地。 Q1.請問都發處長,嘉義市政府有無做清查的工作?如何調查民眾的意願?或是是否解編的工作進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