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政府於19日邀請交通部相關機關就鐵路地下化進行討論,鐵路改建工程局於會後發佈新聞搞如下:
尊重桃園市府自辦規劃朝鐵路地下化作業,並依行政院頒定之「跨域加值公共建設財務規劃方案」辦理
新聞日期:2015/01/20
桃園市政府於昨(1/19)日邀請交通部所屬相關機關召開桃園地區鐵路立體化建設協調溝通會議,會中就鐵路地下化方案是否可行進行討論,除就工程介面、經費、期程探討外,雙方並就行政程序面提供經驗分享,尋求對地方發展之最佳方案。
有關市府建議鐵路立體化改為地下化方式施作構想,鑑於行政院為衡量國家整體效益、財政負擔及面對各地方政府要求鐵路立體化之需求,已建立一套申請與審查機制,於101年7月23日核定「鐵路立體化建設及周邊土地開發計畫申請與審查作業要點」,並以同(101)年7月24日頒定之「跨域加值公共建設財務規劃方案」,作為公共建設及鐵路立體化建設計畫推動之基本原則及審議的標準依據。
桃園市在政府財政分級上係屬第二級,依前揭規定,桃園市政府若傾向鐵路地下化建設,除用地取得費用由地方政府全額負擔外,計畫自償率須達14%之門檻值,且由原高架化改為地下化方案,桃園市政府及中央政府負擔經費均將大幅增加,政府財政是否可以承受或產生排擠效應,另通車時程是否可以忍受延後數年,將是考慮的重要因素。
在昨日會議中,桃園市政府已表達將自行編列預算,儘速完成鐵路地下化可行性研究,並依規定程序陳報核定。惟在奉核定前,現在進行之鐵路改建及機場捷運延伸段工程均將依原訂計畫進行。
聯絡人:規劃組 曾科長華潭
電 話 :02-89691900#1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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