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集廣告與「 Dr. May 美博士」合作播出
痘痘都不會消,卻不知道怎麼辦嗎? 🧐
或許你可以試試「 B3 專業抗痘精華」!
👩⚕ 百位皮膚科醫師有感推薦
出油、粉刺、痘痘 OUT!
一起擺脫痘痘危肌,有效煥新肌膚! ✨
🔗 https://drmay.tw/E4SFY
#DrMay美博士 #危肌處理專家
本集節目內容由志祺七七頻道製作,不代表 Dr. May 美博士 立場。
--
根據 #現代婦女基金會 的統計,台灣每 8 位女性,
就有一位被跟蹤騷擾過,最近 #內政部 通過了一版《跟蹤騷擾防治法》草案,未來一些過度追求別人的行為,可能會被當成是騷擾來開罰!
今天,就讓我們一起來聊聊「 #跟騷法」吧!
🎥 影片重點節錄 🎥
💡 今年政院版的草案中,列舉了這 8 大類型的跟蹤騷擾行為。除了常見的跟蹤和站崗外,瘋狂傳訊息、打電話或寄送物品、要求約會等等都包含在內。
💡 但這邊的前提是,如果這些行為已經違反了對方的意願,但還是繼續去做的話,才會有觸法的疑慮。
💡 另外,草案還是把這些行為的動機,限制在要跟「 #性或性別 」有關。等於是聚焦在因愛戀、追求,所衍生的性別暴力行為上面。其他像是狗仔隊跟拍、討債集團追債,或是父母監視小孩行蹤等等,就不一定會違反這個《跟騷法》。
💡 那在罰則的部分,有比之前更重了,可處 #3年以下有期徒刑 、拘役或併科 30 萬元以下罰金;如果有攜帶凶器可以加重罰。此外,草案中也引進了警方的「書面告誡」,和法院的「 #保護令制度 」。
💡 不過對於這版草案,民團還是有些不滿意的地方,像是現實中的跟騷行為,其實未必和「性或性別」有關。
不過,這部草案之所以不完全符合倡議團體的期待,主要是實際執行上有一些考量,而且民眾對於《跟騷法》的意見,也有不太一樣的觀點。想知道更詳細的討論,現在就趕快點開下方影片,讓我們一起看看吧!
————————————————————————
✦ 如果你也覺得這些資訊 很 重 要!
✦ 用一秒鐘 #分享 這則貼文,讓更多人知道吧!
✦ 想加速觀賞影片嗎?請到 YouTube 觀看:
👉 https://youtu.be/8IDNEg5EocU
————————————————————————
➜ 在 YouTube 上訂閱志祺七七頻道,
還可以加入會員贊助我們喔!
http://bit.ly/shasha77_member
➜ 如果不便加入會員,也可從這裡贊助我們:https://bit.ly/support-shasha77
(請記得在贊助頁面留下您的 email ,以便我們寄送發票。若遇到金流問題,麻煩請聯繫:service@simpleinfo.cc)
➜ 追蹤志七 の IG ,
看更多趣味新聞新知與志祺日常:
http://bit.ly/shasha77_instagram
保護令 罰則 在 時代力量 New Power Party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屏東縣近日發生一件令人痛心悲劇。受害女子遭嫌犯以製造假車禍方式擄走,被發現時已不幸遇害。
嫌犯自今年2月開始,即已多次跟蹤騷擾被害人,被害人早有警覺也向警方報案,警方雖受理,但卻因「兩人非親故關係」為由,#無法聲請保護令,僅能依《#社會秩序維護法》輕辦並給予告誡。
跟蹤騷擾案件,近年來層出不窮。依據警政署110受理報案系統統計,每年跟遭騷擾案件高達7,600多件。值得注意的是,其中有許多案件的被害人,曾經到警察局尋求協助,然而面對這樣惡意的騷擾行為,現行的法律卻無法作出任何有效處置。
包括《社會秩序維護法》、《家庭暴力防治法》以及「性騷擾防治三法」等因罰責過輕、非親故關係等原因,#無法有效遏止跟騷行為,更無法提供受害者即時保護, 儼然成為社會安全網漏洞。
發生在屏東的事件,就僅能遺憾地看著即使跟蹤在前,卻無法有效阻止殺人在後的悲劇。
正視到跟蹤騷擾的嚴重性,時代力量在今年3月8日婦女節,透過提出《 #跟蹤騷擾防制法》草案,補足其他法規不足之處,希望能夠透過訂定針對跟蹤騷擾行為的專法來保障民眾人身安全。
首先,我們認為應明確定義「跟蹤騷擾行為」。除了「監視」、「跟追」、「守候」、「電話及訊息騷擾」等 #客觀行為樣態之外,時代力量也參考國外立法例及民團意見,將跟騷要件同步納入 #被害人的主觀感受,只要上述樣態讓「被害人心生不安」或「影響日常生活作息」,都算作跟騷行為。
再者,由於跟蹤騷擾行為常對被害人形成即時危害,我們希望公權力能夠介入、提供受害者即時性的保護。因此我們設立了三類 #即時介入機制:
👉🏻「警告命令」:由警察機關在72小時內核發,以禁止行為人對被害人的跟騷行為。
👉🏻「通常防制令」:被害人向得向法院聲請核發,通常防制令除了可禁止行為人的跟騷行為外,更可限制其接近被害人的活動場所等。
👉🏻「緊急防制令」:在法院認為被害人有急迫為難時,可不經審理程序,於24小時內核發緊急防制令,以提供即時的協助。
最後,由於目前《社會秩序維護法》處罰的樣態僅限「跟追」他人且罰則輕微,我們也同步提出《社維法》第 89 條修正草案,將「騷擾」的行為樣態納入處罰範圍,並將罰鍰提高至12,000元以強化嚇阻效果,來暫時填補目前的保護缺漏。
面對這樣的跟騷悲劇,政府及朝野立委們責無旁貸,唯有透過完整的法律規範才是防制跟騷的根本之道。
時代力量在此沉痛的呼籲行政院與內政部能正視各委員及民間團體的立法倡議,儘速把《跟蹤騷擾防制法》的草案送進立法院進行審議,儘速完成立法工作,不要再讓無辜的民眾因為現行法律漏洞遭受傷害!
|延伸閱讀|
王婉諭委員發文
https://npptw.org/FZvuRO
邱顯智委員發文
https://npptw.org/mMWwtL
立法委員 陳椒華發文
https://npptw.org/GjlaAt
保護令 罰則 在 小劉醫師-劉宗瑀Lisa Liu粉絲團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Д༎ຶ`)
因為根據現行法令,《家暴法》雖然可以聲請緊急保護令,但對象只限親屬或伴侶;《性騷擾防治法》或《刑法》,得造成實質侵害才能提告,且程序曠日廢時;嫌犯過往的跟蹤行為,只能用《社會秩序維護法》來送辦,不但罰則輕,也缺乏嚇阻効力。討論許久的《跟蹤騷擾防治法》草案,至今還躺在立法院,遲遲無法完成立法,凶嫌得跟蹤行為無法可罰,也讓29歲,正值花樣年華的無辜生命,因此受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