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費者向高雄 #東名建設 購買小港區「東名知音悅」預售建案,詎料,交屋後發現 #權狀短少兩坪餘,經高雄市消保官消費爭議申訴協商,違法違約事實明確,建商仍拒不認錯,後續將陪同消費者報案提告詐欺、訴請減少價金暨損害賠償,並向公平會檢舉違反公平交易法,給傲慢建商一個教訓!
1️⃣按內政部「預售屋買賣契約書範本」及「預售屋買賣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明訂預售屋買賣契約應載明主建物面積占本房屋登記總面積之比例,並 分別揭示主建物、附屬建物及共有部分等三部分之面積及價款。因此,現行以房屋總價除以房屋登記面積換算出每坪房屋價格之平均單價之方式,將不再採行。
新法規定契約中對主建物、附屬建物、共有部分 #必須分開列價,並新增車位價款,與過去只寫總價不同,避免建商灌虛坪,若未分開列價,#買方可主張契約無效。
2️⃣次按主建物或本房屋登記總面積如有誤差,其不足部分,#賣方均應全部找補,以彰顯零誤差之精神。
至找補之基準,因應分別計價,故面積誤差之找補,應分別以主建物、附屬建物、共有部分價款除以各面積所計算之單價(應扣除車位價款及面積),無息於交屋時一次結清。
主建物或本房屋登記總面積如有誤差,其不足部分超過百分之三者,#買方得解除契約。
3️⃣再按消保法第11條之1規定:企業經營者在定型化契約中所用之條款,應本平等互惠之原則。定型化契約條款如有疑義時,#應為有利於消費者之解釋。
-------------------------------------------------------------------
#警政時報
#勞工司法正義聯盟
#親民黨台中市黃朝淵服務團隊
#服務專線0928225530
同時也有2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534的網紅魯明哲,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目前法規對於跟蹤騷擾案件,並無相關的法源依據,僅勉強可用社會秩序維護法、性騷擾防治法以及家庭暴力防治法,但都有其不足及限制。 - 而內政部現前的版的跟騷法草案定義太狹隘,將跟騷定義為性騷擾不當追求的再犯,若要適用跟騷法有僅有兩種狀況,第一、必須要被害人提出性騷擾申訴成立,行為人經裁罰、懲處、懲戒或糾...
「內政部申訴」的推薦目錄:
- 關於內政部申訴 在 台中立委候選人黃朝淵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 關於內政部申訴 在 李明賢 -阿賢之聲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 關於內政部申訴 在 政經八百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 關於內政部申訴 在 魯明哲 Youtube 的最佳解答
- 關於內政部申訴 在 陳麗娜 Youtube 的精選貼文
- 關於內政部申訴 在 中華两岸婚姻協調促進會向内政部移民署訴求: 完善救濟機制 的評價
- 關於內政部申訴 在 內政部 的評價
- 關於內政部申訴 在 營建署申訴在PTT/Dcard完整相關資訊 - 小文青生活 的評價
- 關於內政部申訴 在 營建署申訴在PTT/Dcard完整相關資訊 - 小文青生活 的評價
內政部申訴 在 李明賢 -阿賢之聲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民權大橋,警方偷拍陷阱橋?》
看看數據,民權大橋內湖往松山端,近5年來超速被拍照取締高達2萬5822件,平均每天約為15件,等於機車騎士辛苦上班一天工資,通通繳給國庫;問題是,警方執法符合比例原則嗎?有多少是警方偷拍(如下圖)?難道,這不是陷害機車騎士嗎?
阿賢今天在交通委員會提出質詢,第一:根據行政罰法第33條規定警方必須有明確告知或標誌;第二,根據內政部警政署交通違規稽查與輕微違規勸導作業注意事項,非固定儀式取締方式也有一定規定,從法條規定與過去法院判例,警方若是採取偷拍方式,民眾是可以提出申訴駁回罰單。
答詢時,交通局長陳學台認為,警方執法目的應該是讓交通更安全更順暢,而非是為了執法而執法、為了開罰單而開罰單;交通大隊長涂國卿也承諾,會與內湖分局協調,未來執法會增加告示牌提醒。
根據道交安全條例規定,橋樑若有分快慢車道,慢車道速限不得超過40公里;等於民權大橋汽車道限速50公里、機慢車道速限40公里;加上警方經常躲在上橋端偷拍,往往造成機車騎士超速被拍到,交大也承諾:以後執法確實有調整改善空間。
阿賢也認為,該橋樑車禍多,應該採取一定速限;問題是,警方執法必須以讓用路人更安全為主,執法也不該躲起來偷拍,光明正大站在橋中央、設置明顯的告示牌,這不是更有提醒效果嗎?執法千萬不能本末倒置。
【Ps:內湖分局長王寶章說明:
有關本分局同仁在民權大橋上交通執法作為疑有不當之處,深切檢討改進,並已立即要求各單位主管教育員警執勤時不應再出現類似情形,會再加強內部訓練。】
內政部申訴 在 政經八百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政經八百政治標記
〔#無國籍的移工小孩 #在疫情之下的黑戶寶寶〕
今年六月底,疫情依舊肆虐的時期,聯合報報導指出淡水某檢疫所收治一對新冠肺炎確診母子,相關人員在造冊登記時才意外發現該五歲孩童並沒有戶籍、國籍,是由失聯移工母親所生的「黑戶寶寶」。
今天要向各位壯士們介紹,那些一出生就沒有國籍,也沒有身分,成了法律上透明人的孩子-無國籍「黑戶寶寶」。
▌非本國籍兒童之身分認定
非本國籍兒童狀況歸納為四類型:
第一類:生母為外國人、生父為台灣人,依照國籍法兒童擁有我國國籍
第二類:生母為外國人、生父為外國人或不詳者,依照國籍法可申請歸化
第三類:生母、生父均無可考時,只要兒童出生在中華民國領域內,依國籍法可認定為中華民國籍
第四類:兒童生父不詳,生母遭遣返出境或行蹤不明者,目前只能拿到「居留證」,而第四類就是俗稱的「黑戶寶寶」。
▌黑戶寶寶的現況
據勞動部統計,截至為止,我國外籍移工人數已突破70萬,而年齡在25至44歲的外籍移工占總體之比率近八成。屬青壯年時期,也是生育年齡的移工佔大多數。
也隨著外籍移工人數持續攀升,失聯的外籍移工人數也不斷增加,截至110年6月底止,仍有5萬1,976人在臺行蹤不明。
根據移民署統計,從2007年1月到2020年7月之間就增加了941人,雖然已經有622人與生母一同回去母國,但這些孩子,尚未被通報安置社政單位之前,沒有居留證,健保、就學、就醫都成問題。
更何況是私下生產的黑戶寶寶,這還只是政府能夠掌握到的數據,沒掌握到的無國籍兒少可能更多,例如:透過地下診所接生或是在家中生產,都是沒辦法掌握到的黑數。
新北市議員劉美芳說:「台灣行蹤不明的外籍移工多達5萬多人,有孩子被安置在社福機構,但有的孩子恐怕淪為親友間的人球,甚至成為黑市人口販運,粗估僅1成孩子取得國籍,台灣法律的瑕疵,對於黑戶寶寶的保障,幾乎是微乎其微。」
▌女性移工在台懷孕該何去何從?
勞動部說明,雇主不可因外籍移工懷孕產子為理由提前解約,並強制外籍勞工出國。勞動部強調懷孕生子是基本人權,也已經取消女性移工入國工作前的妊娠健康檢查,而且她們同樣受到《勞動基準法》與《性別工作平等法》保障,應享有產假與育嬰假等福利。
但2020年經勞動部調查,竟查不到一件雇主因移工懷孕而不當解僱之案件,也無移工申請產假、回母國待產之案件;懷孕移工曾向勞動部申請延長移工轉換雇主作業期間60日之案件,也僅有3件。
而移工懷孕後面對雇主不當解雇,雖然可向1955專線申訴,但實務上20案件中,最終結果也都是撤案。
監察院指出,移工無法申請生育給付,沒有待產處所,也養不起孩子,只好選擇「逃逸」,成為「失聯移工」,生下沒有身分、沒有健保,無法就醫、安置的「黑戶寶寶」。
甚至就在今年7月,來台擔任家庭看護工已10年的Marites,照顧過4個台灣家庭。即將迎接新生命的她卻因雇主以懷孕為由不當解雇。
桃園市群眾服務協會創辦人杜光宇說,即便性別平等工作法明定雇主不能以懷孕為由解雇移工,然而實際情況卻是幾乎都遭到解雇,這些移工媽媽必須償還沉重仲介費、扛起家計,語言不通的她們也怕遭受異樣眼光,不敢去醫院求助。
▌結語與期盼
其實,在民國106年時,移民署為保障非本國籍無依兒少在台居留權益,分別在106年1月及6月函頒「在台出生非本國籍兒童少年申請認定為無國籍人一覽表及流程」及「辦理非本國無依兒童少年外僑居留證核發標準作流程」。
裡面針對無國籍兒童,若生母原屬國政府否認該兒少具有該國國籍,或逾3個月仍無回應,則將由內政部認定為無國籍人,即可辦理收出養及歸化國籍,保障相關權益。
然而這群移工孩童的醫療、教育等社會福利依然需由社會局以專案形式開案才能保障。
移民署目前以專案形式,核發「外僑居留證」給予等待尋獲生母的移工孩童,也需要社政單位介入開立個案;以居留證參與健保就醫,至於就學權益也需要各縣市社會局行文至教育局,以寄讀方式讓小孩入學,等待取得正式居留權後再補發畢業證書。
但時間不等人,因為他們也正在成長,在這些公文傳送與個案造冊所需的冗長時間,將導致這些黑戶寶寶可能延後就學、甚至因此延後就醫,或是根本不在名單上。
在這些立意良善的法規與政策底下,落實上卻還有著困難。這些移工母親與黑戶寶寶,需要更多友善的工作環境、更完善、快速的社會安全網,才能避免這類事情不斷的發生。
「許多需要的東西我們可以等待,但孩子不能等。他的骨骼正在形成,血液正在生成,心智正在發展,對孩子我們不能說明天,他的名字是今天。」
-Gabriela Mistral;智利女詩人,1945年諾貝爾文學獎得主)
#臺灣 #時事 #生活 #新聞 #政治 #政經八百 #知識 #大學生 #科普 #科普政治學 #民主#人口 #生育 #家庭 #東亞 #移工 #外籍移工 #移民 #黑戶 #社會安全網
內政部申訴 在 魯明哲 Youtube 的最佳解答
目前法規對於跟蹤騷擾案件,並無相關的法源依據,僅勉強可用社會秩序維護法、性騷擾防治法以及家庭暴力防治法,但都有其不足及限制。
-
而內政部現前的版的跟騷法草案定義太狹隘,將跟騷定義為性騷擾不當追求的再犯,若要適用跟騷法有僅有兩種狀況,第一、必須要被害人提出性騷擾申訴成立,行為人經裁罰、懲處、懲戒或糾正後,或是觸犯《性騷擾防治法》第25條強制觸摸罪遭起訴或緩起訴,且一年內仍再犯的案件,才符合警方糾纏犯罪受理的門檻。
-
但社會對於跟騷法的期待是公權力能即時預防性介入,因此目前草案方向完全不如預期。
-
建議內政部能再多開幾場公聽會,多聽聽人民的心聲,並邀集各部會共同商議,早日落實跟騷法施行,千萬不要再有以拖待變的心態,拖延跟騷法上路。
更多魯蛋資訊:
Instagrm:https://www.instagram.com/jackruegg/
FB:https://www.facebook.com/taoyuan.jackru
內政部申訴 在 陳麗娜 Youtube 的精選貼文
陳麗娜新聞稿之二(8.30)
政風室有職場霸凌?!
陳麗娜要求送廉政署調查
高雄市政風室一名女姓股長指控遭主任霸凌,三個月被威脅、排擠、歧視、窺探隱私,導致她身心受創而就醫。另有三名男同事人集體理光頭抗議、有人在辦公室張貼遺書。市議員陳麗娜認為,政風單位發生這種事更不應該,全案應送廉政署調查,市府也應成立「霸凌申訴調查委員會」防範類似案件發生。
陳麗娜上午在質詢時指出,被霸凌的女股長,原本在其他單位擔任多年股長,工作績效都受肯定。今年7月調到任新消消職,被主任指她有包庇、凟職;長官來時隔離讓她不能接觸;當面還故意透過他人交辦工作;追問為何到消防局工作、上班路線,請休假追問原因。女股長長期在主任壓迫下,出現胸悶、手抖、 焦慮等症狀, 持續就症,症狀沒有改善。
在女股長調新職之前,政風室今年5月消防局政風至有三名男同仁同時理光頭;7月有人在辦公室貼遺書。為何出現如此行為,是不是也和職場霸凌有關?
政風處長林合勝表示,發生這些事情政風處有派員了解,三位同仁理光頭的原因是開玩笑,遺書是同仁朋友去世感抱舒懷。至於這名女股長的狀況還在調查。
陳麗娜強調,政風處的調查都是請直屬長官調查,有失公允,應移送廉政署調查處理。目前大家對職場性騒擾很重視,市府設置有「性騒擾申訴調查委員會」,公務體系應該存在不少長官霸凌部屬的情況,有必要成立類似委員會處理職場霸凌案件。
內政部申訴 在 內政部 的推薦與評價
內政部 。 198669 個讚· 7627 人正在談論這個。歡迎來到「內政部」粉絲團,您可以透過按”讚”成為此專頁粉絲,我們將提供您最新鮮、最即時的內政資訊! ... <看更多>
內政部申訴 在 營建署申訴在PTT/Dcard完整相關資訊 - 小文青生活 的推薦與評價
二、本署各單位處理人民陳情案件,應切實遵照「行政程序法」及「行政院暨 ...建築新技術新工法新設備及新材料認可案件審核流程及... - 內政部營建署推文至 ... ... <看更多>
內政部申訴 在 中華两岸婚姻協調促進會向内政部移民署訴求: 完善救濟機制 的推薦與評價
中華两岸婚姻協調促進會向 内政部 移民署訴求: 完善救濟機制,成立 申訴 电話,對大陸配偶要多輔導、少面談。 99 views • Jan 24, 2018. ... <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