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議員朱珍瑤-法律小教室:特休假是你的權利 老闆不能逼你停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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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案例分享
阿盛任職於家具製造工廠,阿盛於12月排定29、30、31日等三天休假,連同元旦之3天假期共有六日假期,阿盛已經預訂花東民宿,阿盛打算犒賞自己以及和老婆好好度假,阿盛將特別休假假單交給經理,經理卻於12月28日告知阿盛不准假,阿盛向經理說明已經訂好民宿等事由,但是經理還是不准假,且強硬表示工廠很忙,如果阿盛未核准就休假為曠職,阿盛如果依照計畫休假真的構成曠職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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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基法第40條之規定
#法扶諮詢律師謝俊明
#桃園市議員朱珍瑤
同時也有2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179的網紅台南市議員林易瑩,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02:05 #品格教育可能是宗教入校破口? 今日市議員林易瑩針對國小校園晨光時間志工入校教導品格教育的課程內容提出疑慮,根據中央品格教育網內容指出,品格教育具體推動內容結合了三好校園、靜思語、彩虹品格教育、弟子規及讀經教育等,其中三好校園的前身為1998年星雲大師與時任國民黨副總統連戰共同推動的三好...
勞基法第40條之規定 在 漂浪島嶼--munch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華航40分鐘父親
潘家洛遭不當懲處,空服員調地勤,並且上晚班。他是單親家庭,因為工時問題,孩子無人照顧,委請媽媽全天養育。
他唯一能做的事,就是清晨下班後,拖著疲憊身軀,等待早上,接送孩子上學,車程40分鐘。
每天只能和孩子見面40分鐘,疼愛不及,自咎失責,心痛又辛酸的父親心情。
聞之不忍,華航不當懲處的惡果!
聲援潘家洛,華航吞回不當懲處。
#接獲勞動部通知3月2日潘家洛裁決庭地點改為
金融研訓院(羅斯福路三段62號,近古亭捷運站)
請大家不要跑去勞動部喔!
【爭取職安被懲處,裁決會公正審理】
時間:107年3月2日(五) 下午13:00記者會 、14:00裁決詢問庭(106-59、60號案)
地點:金融研訓院(羅斯福路三段62號,近古亭捷運站)
請大家不要跑去勞動部喔!
主辦單位:中華航空企業工會、桃園市空服員職業工會
訴求:
一、勞動部不當勞動行為裁決委員會認定華航公司調動潘家洛,違反工會法第35條第1項第1款及第5款之規定。
二、勞動部立刻要求華航公司將潘家洛調回原空勤職務並補足薪資減損。
新聞聯絡人:
華航企業工會秘書 林芸0955-538877
報名參加網址:http://t.cn/REMu363
請會員踴躍參加!
華航企業工會理事、桃園市空服員職業工會會員代表暨高雄辦公室主任潘家洛只因為其爭取收餐時可手套政策,即遭嚴厲打壓。過去華航公司皆開放空勤組員提供旅客服務時配戴手套,然而卻於今年8月3日以旅客觀感為由,自行宣布往後組員進行收餐、垃圾、報紙作業時,禁止配戴手套,導致安全衛生之疑慮,而潘家洛亦是這個威權政策的受害者,潘員因為慢性接觸性蕁麻疹,經長庚醫院皮膚科就診並將診斷證明交予公司,且依照專業醫囑於執勤時配戴手套,卻遭到無人性之對待,公司不僅不提供手套予潘員,反而將潘員視為白老鼠,要求其執勤時不准配戴手套以測試接觸性蕁麻疹之過敏原,等到手起紅腫發病時再戴手套,我們完全無法接受這種毫無醫學專業之人體實驗,公司為貫徹禁戴手套政策,竟派員監視潘員飛行任務,10月份甚至要求潘員請病假、接著無預警召開評議會,隔日並火速遭非法調職,自空服員轉調台灣貨運中心貨運管制員。
華航公司聲稱潘家洛「未依規定請假、不按標準程序回報安全檢查結果」等而將其調任地勤,在針對潘員懲處的評議會中,根本隻字未提,顯然是因潘家洛的工會幹部身分,而特意打壓。且華航公司所謂「未依規定請假」,實際上為潘員依勞基法第38條爭取特休自主、於一個多月前申請特休假卻遭拒,經高雄市政府勞工局認定華航違法、裁處在案,華航公司不思改進,反而懲處調動潘家洛,華航公司上述種種行為不僅違反自身獎懲、人事規章,對於年資19年考績年年甲等以上之潘員,無異於先射箭再畫靶。
潘員遭調職後薪資減損近兩萬,且輪班班型為下午5點到凌晨1點時,單親家庭的潘員每日只能見小孩四十分鐘,造成家庭生活的劇烈影響,桃園市政府勞動局及高雄市政府勞工局,皆明確表示「華航公司應考量懲處性調職是否符合比例原則,且事後若勞方補正戴手套之核可申請單,完成後回復原任空服組員職務」、「雇主調動應符合企業經營所必須等五項原則辦理並考量潘家洛期其家庭生活之利益,否則將違反勞基法10-1、22條規定,華航公司之調動如涉有不利待遇、侵害工會團結權將牴觸工會法35條之規定」華航公司明顯為打壓工會,違反相關法令在所不惜。
勞動部不當勞動行為裁決委員會歷經近半年、三次調查庭的審理,將於3月2日下午二時進行最後詢問庭,期間華航公司對於調動潘家洛職務之理由,前後矛盾言詞不一,在裁決會前極盡詭辯之能事,另一方面在公司內為殲滅工會、殺雞儆猴,已達寒蟬效應之效果。工會訴求勞動部不當勞動行為裁決委員會能夠站在捍衛勞工權利的立場上公正審理李,並要求華航公司停止打壓工會、將潘家洛恢復原職、正視並保障基層組員職安衛生問題。
勞基法第40條之規定 在 洪慈庸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捍衛勞權 不容退讓】
基層醫師過勞的問題存在已久,不只是住院醫師,甚至有的主治醫師都要值班。平均每週工時超過88小時,每天超過14小時以上。這不僅傷害醫師的身體健康,也對於患者的就醫品質,帶來很大的折損。
根據衛福部的規劃,要到2023年,才有可能把醫師納入勞基法。勞動部去年所說的「啟動勞基法修法研議小組」,到現在也沒什麼具體進展。對於勞動部長陳雄文所說:「捍衛醫師權益可能會傷害到病人權益,這非勞動部片面可決定」。我想要告訴部長,我們當然了解病患權益的重要,保障基層醫師的勞動條件,才能夠維護我們的醫療品質,才能夠保障台灣人民的身體健康。
再來就是「縮短每周工時並刪七天假」的議題。去年12月9日勞動部發布勞基法施行細則後,同月16日即送交立法院排入院會報告事項,但因為具有強烈爭議,乃由「備查」改「審查」,交付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當時第八屆國會屆期將至,本應延續至下一屆第一會期審查,期限為三個月(按《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六十一條規定,各委員會審查行政命令,應於院會交付審查後三個月內完成之;逾期未完成者,視為已經審查。但有特殊情形者,得經院會同意後展延;展延以一次為限。前項期間,應扣除休會期日),然至今仍未排入審查。
勞動部的說法是,工時改為40小時,能更完整給予勞工週休二日。實質上,一週工作40小時,正常週休二日,是立基在勞工一週工作五天,每天工作8小時的基礎上才會成立。但依據勞基法第36條之規定,勞工的例假日每週僅有一天,雇主可以合法的利用工時分配,將40小時平均分攤至六天,一天帳面上的工時仍達6小時40分鐘,以台灣的勞動現狀,並無法達到勞動部所說的,能夠順利讓勞工擁有週休二日。若是勞動部真正有心要讓勞工週休二日,那就應該明文規定入勞動基準法裡,而非玩弄數字遊戲。
再者,勞基法規定勞工於國定假日加班,雇主應給予勞工加倍工資,假設勞工依法一週工作42小時,於國定假日上班8小時,能夠獲得一般薪資的加倍加班費,等同可以多領取8個小時的工資。但在國定假日被刪除後,於原本的國定假日加班僅能在超過每日正常工時之後,依照平日加班費的規定計算薪資,勞工當日實際領取的薪資是減少的,尤其針對計時的打工族和低薪藍領階層的勞工,他們原本犧牲假日加班就是希望能夠多領取加班費,現在他們工作的工時可能與先前一致,但卻不能領取加倍的加班費,反而損害勞工權益。
我也在質詢尾端遞交臨時提案,希望勞動部能夠重新評估考量對於勞工權益的實質影響,盡快修正這個行政命令。同時也請召委儘速將本案排入,讓這個憑白消失在委員會的待審法案,進入實質審查。
勞基法第40條之規定 在 台南市議員林易瑩 Youtube 的最讚貼文
02:05
#品格教育可能是宗教入校破口?
今日市議員林易瑩針對國小校園晨光時間志工入校教導品格教育的課程內容提出疑慮,根據中央品格教育網內容指出,品格教育具體推動內容結合了三好校園、靜思語、彩虹品格教育、弟子規及讀經教育等,其中三好校園的前身為1998年星雲大師與時任國民黨副總統連戰共同推動的三好運動,其他項目亦帶有強烈宗教色彩,若循此教學內容所言,難保成為志工入校傳教的破口。
市議員林易瑩再三強調,此次質詢非針對特定宗教,而是教育基本法明確指出教育本應中立,不得為特定宗教宣傳,林易瑩更要求教育局應隨時掌握現況,以預防心態嚴謹審查所有志工團體入校使用的教材,保障學童的受教權。
06:25
#強制講習,勞權教育超前部署
對今年台南勞檢員正職員工比例在市政團隊和勞工局的努力下即將提升一事,我予以肯定,但台南勞權現狀仍有不少待改進的部分,從去年勞檢清冊,可知仍有許多雇主因不同原因被多次開罰。因此,我提議市長和勞工局在台南勞權教育部分超前部署,比照現行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的道安講習模式,訂定地方自治條例,強制台南雇主於違反勞基法等相關法規時除現有裁罰外必須另參與勞權講習,這樣的做法除使中小企業和新創產業雇主可獲得完整的勞基法基本認知,避免再犯外,更可讓知法犯法的大企業付出額外的時間成本,相較於目前動輒重罰兩萬的勞基法,更能對其達成警戒目的。
依照目前地方制度法,勞資關係及工商輔導本為地方自治事項,且台北和台中都對此有比中央更嚴格的自治條例,在已有前例的情形下,我要求市政府研議於地方自治法規中,在不變動現行勞基法罰則前提下,增加強制勞權教育的可能性。
11:05
#社會住宅,越蓋越多還越少?
興建社會住宅部分,台南市政府都發局於2019年11月22日「台南市社會住宅包租代管第二期計畫記者會」指出公辦都更部分將可提供210戶的社會住宅,但根據2020年5月20日報導,台南市公辦都更完成招商簽約可提供戶數為180戶。黃偉哲市長表示,會在今年內達成210戶的目標,並努力爭取更多的興建戶數。都發局長指出,180戶社會住宅僅是第一期的部分,將在暑假前後開始第二期招商,預期總戶數可以超過210戶,並在3年內完成興建。我再三強調社會住宅的滾動式檢討,總是越滾越少、越滾越慢,台南在社會住宅議題上本就發展較慢,請都發局加緊腳步,迎頭趕上其他城市,另外滾動式檢討應該是隨時現下狀況做策進,而不是當成果未達期許就將未來尚未發生的事物納入現下的政績。
社會住宅包租代管部分,由台南市政府提供資料中顯示,第二期包住代管計畫截至109年3月31日共媒合146件、達成率約12.1%,我能理解在武漢肺炎疫情影響下,業者在開發新房源及媒合房客勢必更加困難,但達成率不佳仍舊是現實狀況,都發局應審慎思考策進方法。都發局長表示,第二期包租代管媒合數量截至今日已有242件,會再繼續努力讓媒合數量提升。
過去我在業務部門報告及總質詢皆多次提起社會住宅相關議題,希望台南市政府可以將好的政策持續推廣、普及,落實居住正義,也感謝在基層共同努力的夥伴,期待未來可以看見更好的達成率。台南的社會住宅或許是剛開車、開慢車,但只要目標不變,終究可以抵達終點,大家一起努力。
17:35
#消防員勸募住警器也要算評核?
針對住警器預算,在108年消防局共編列100萬元以及中央補助暨地方自籌29萬6000元購置5115顆住警器;109年消防局無編列任何預算,中央補助暨地方自籌21萬6千元購置857顆住警器,消防局長指出,目前住警器裝設率已達百分之七十幾,裝設次序第一優先的部分也幾乎完成,由於在庫存還有民間捐贈的2萬6千顆住警器,因此尚不需要編列預算購置。
我非常感謝民間團體捐贈物資、協助市府推動市政所需,我也曾在疫情期間媒合民間力量捐贈C級防護衣予消防局,然而根據「台南市政府消防局109年度防火宣導執行計畫」,消防局將勸募住警器做為消防人員業務評核標準。民間團體的付出我深表感謝,但不該以要求或記功嘉獎的方式促使基層消防夥伴必須負擔勸募的業務。消防局長指出,該份評核表是在過去裝設率較低的時空背景下訂立,目前已經沒有需求,會在總質詢後迅速將該部分廢止。
此外針對住警器裝設部分,我認為消防局在裝設住警器過程中最常接觸的三大族群,過去多由其他局處如民政局、社會局等辦理相關業務及清冊製作,消防局相對不熟悉,民眾也較為陌生,消防員登門輔導裝設住警器被當成詐騙集團或因恐懼拒絕裝設者時有所聞。希望其他局處可以更主動協助消防局,訂立明確執行計畫、建立制度,避免因各區域消防同仁與當地里長或區公所熟識程度不一,造成裝設情況出現區域差異。
透過區公所社會課通報需求、里辦公處開放民眾申請回家自行裝設、里長里幹事陪同消防員到府安裝、社會局社工與消防員聯合到府併行訪視三大族群業務等方式,在不過度增加基層業務的前提下促進各局處的互助協力,形成良性循環,才讓台南市政府的市政推動更加順暢。
27:34
#公園違停怎麼辦?
目前台南公園綠地中常有駕駛或違停汽機車之情事發生,儘管公園管理上有負責巡查之人員,但無法24小時都在原地守候,因此常需要倚賴民眾通報或檢舉,來協助取締。
我接獲陳情,陳情人以清楚拍到機車及行為人的照片向工務局檢舉,但卻獲得工務局以「《臺南市公園綠地管理自治條例》內規定違停的罰則對象是行為人,而照片只拍到機車,難以認定機車持有者是否等同行為人。」為由拒絕開罰;但就去年的開罰記錄來看,只要檢舉人提供拍攝到機車的照片就可開罰,並未要求將行為人入鏡,這樣的結果,很明顯有標準不一的狀況,因此我要求工務局對此情形徹查檢討,讓檢舉成案的標準一致,同時也應檢討台南各公園周遭的停車空間,並加強對公園內違停和駕駛的取締,把公園還給使用公園運動、休憩的市民。
34:43
#T-bike站點怎麼架?
上述公園違停外,其實台南的人行道也面臨著同樣的問題,汽車、機車、攤商違停嚴重,民眾無法安心行走在人行道上,常必須冒著危險走至車道外,造成諸多不便及意外險象環生。另外,人行道數量不足也是一項困擾台南很久的大問題,這兩個問題也間接導致T-bike站點的架設無法普及,因為公共自行車站點依規定須設站於公有土地,其中最為常見的公有土地便是人行道,自行車站體的設置要求最少要長度22米、寬度3.5米以上,若人行道長寬不足,便會影響到設站,同時,越少的人行道也就代表越沒有空間可供公共自行車設站,那我們的站數當然也就長不起來了。
我要求市府,末端運輸網路的規劃要盡快完成,行人的路權當然也不能忽視,透過人行道跟公共自行車站的建設以及違規取締,才是快速建置完善大眾運輸系統的捷徑。
38:41
#永康親子館咧?
永康的新生兒數量,近幾年都是台南市行政區裡數一數二多的,卻一直無法設立在地的親子館,在上次我的總質詢當中,市長也提到目前的方向之一,是針對現有閒置空間進行盤點,從中尋找適合的場地,而我在這次大會期間也督請財稅局盤點永康地區的低度利用空間,我們若有閒置的空間,就應該要有效率的運用。
在總質詢當中,我也質詢社會局長,目前永康設立親子館的規劃進度到哪裡了,局長提到在未來可能會朝向搭配社會住宅新建的空間,規劃設立親子館。我理解目前永康寸土寸金,在找尋適合設立親子館場地的方向上,不管是搭配新建社會住宅,還是閒置空間再利用,都希望市府可以加緊腳步找到適合的空間進行規劃,讓永康的小朋友能夠早日擁有自己的親子館。
40:11
#無障礙廁所空間有障礙!
永康探索公園內的無障礙廁所長久沒有維護,廁所內堆積雜物、欄杆鏽蝕嚴重,根本幾乎無法供身障者使用,且緊急按鈕離馬桶過遠,若如廁發生意外,身障者也難以觸碰求援,我認為這些缺失如果是台南各地區公園的常態,那是對身障者的需求極不尊重,因此要求工務局針對全台南所有無障礙廁所進行盤點,務必將失修的設備改善,讓身障者的生理需求也能受到保障。
41:30
#祥合公園景觀做半套!?
公七公園在今年二月風光地啟用,但近期有民眾和我反映,公園周遭的排水渠道環境仍然處於未完工狀態,今天在總質詢確認該區的負責單位為水利局,我希望市府盡快解決,應將公園裡進入排水渠道的入口圍籬設置齊全,以免有民眾或孩子誤入發生事故;接下來是登革熱好發的季節,未完成的疏濬工程導致水流阻塞易孳生蚊蟲,應盡速處理,莫讓渠道環境成為病媒蚊繁衍的溫床。水利局長則承諾,會責請相關廠商進行改善。
42:57
#公車站整修,公車停不停要說啦!
我接獲民眾陳情,近日永康區內因為有道路工程施作導致公車暫停靠站的狀況,民眾早起出門工作才發現公車不會經過,必須步行到下一站才可以搭乘,並且該路公車行經奇美及成大醫院是許多需要看診的長輩時常搭乘的路線,公車管理處卻沒有在站牌有任何標示告訴大家暫停停靠的預計時間,也沒有任何臨時停靠站的設置,造成許多民眾的生活受影響。
我一直希望台南能夠逐步培養民眾搭乘大眾運輸工具的觀念,但倘若政府不將大眾運輸的品質提升,我們如何讓市民產生對大眾運輸的信賴感,我相信許多人都有因為公車誤點或班次過少造成時間安排延誤的經驗,這也是我一直提出要檢討的問題,希望交通局好好努力。
45:08
#工策會,若亂來不違法?
工策會長年爭議不斷,我已經在之前的會期中指出工策會的諸多疑問,但至今仍沒有改善的跡象。於是,我於今日質詢時提出幾個疑問,針對工策會成員是否為公務員及兼職是否違法一事,詢問南市府人事處、法制處及政風處,並得到三個局處回應,表明工策會並非市府法定機關,因此也不具有公務員身分,在該情況下若兼職經營其他生意,無違法問題。
這樣的狀況非常荒謬,工策會請領市府數千萬經費補助,其成員卻不像公務員受法規規範,若利用職務之便經營自己的事業也無法可罰、完全無法監督,這些結果的出現都係因於:目前台南沒有針對工策會的法源依據,對此我也一再要求市府,盡快完善工策會的相關法源,同時也要納入日落條款,讓工策會業務逐步回歸經發局。若經發局因為業務回歸而導致工作量增加無法負擔,也應該盡快研擬增加員額編制,以補齊空缺。請黃市長拿出道德勇氣,解決工策會長年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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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基法第40條之規定 在 李建昌 Youtube 的最讚貼文
捷運運量三年成長5.8%,駕駛人力僅增0.66%,員工休假困難
李建昌批:怪不得人才留不住!
捷運是台北人日常搭乘的重要公共運輸工具,106年至108年運量從7億
4,606萬人次成長為7億8,959萬人次(表1),增加5.8%,但駕駛人力卻幾乎沒變。對此台北市議員李建昌接獲有30%組成的北區捷運電聯車駕駛產業工會陳情,表示過去人力短缺導致排休非常困難,假期看得到放不到。
李建昌調閱資料發現106年至109年平均駕駛人員的總員額依序分別為662.58、667.58、663、667人(表2),106到109年期間人力僅增加0.66%,與5.8%的運量成長率不成比例。雖然每年甄聘的人力足年增加(107年補了17人、108補了47人、109年補了28人),人才根本留不住。另一方面是現階段人才根本就沒有足額甄補,預算員額與實際員額仍有40到68人的差距。
李建昌認為,這是一個惡性循環,因為人力缺口的問題,所以扣掉配合勞基法規定的七休一例假日之後,可以讓員工自由排假的總時數一年比一年少(表3),到年底休不完的假越來越多。究其原因除了捷運公司聲稱因環狀線通車人力調度問題外,還可以從兩個層面來看,其一是駕駛高運量線段的的編制員額不斷縮減(表2),106年行車處的駕駛人力(司機員、技術士)的編制員額共731人,但到了109年該處駕駛人力的編制員額降為703人,4年砍了28人!其二是捷運公司員工結構比較年輕,所以申請育嬰假的狀況比較普遍,以108年度來看,最多同一時間共29人請育嬰假或其他因素留職停薪,若加上編制短差的40人,就代表既有人力要去分攤那69個人的工作,每個駕駛人力的工作量增加一成!這些都是人力不足以負擔現有工作的證據。
或許是捷運公司考量人力不足所致,李建昌接獲200位駕駛組成的北區捷運電聯車駕駛產業工會陳情,過去工會成員曾因為公司對於休假申請的總量管制問題休假遭拒,與捷運公司召開勞資調解會議(附件),調解委員判定捷運公司認為基於營運考量協商排休狀況進行總量管制及均分原則,與勞方基於勞基法第38條主張的排休自由相衝突,宣告該次調解失敗,公司應研議後回應勞方,但公司至今卻無下文!
李建昌表示,今年2月起捷運公司取消八折優惠推出了常客方案聲稱可以增加3.4億的收入(以107年消費模式為例8折方案本業虧損為13.8億,如果用常客優惠方案則本業虧損將減少為3.4億)。未來財政狀況逐步完善的同時也必須改善員工的勞動條件,過去員工加班的補休時數還是應該尊重員工的休假意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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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基法第40條之規定 在 勞基法第40條 的推薦與評價
#勞基法第40條 係雇主於天災、事變或突發狀況時,得停止勞工之假期(例假、國定假日或特別休假)。 注意!! 法規文字是:「#雇主認為有必要」、「#得停止」… See more. ... <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