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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9年來台的中國人後代,為什麼要支持法理建國的論述 https://wp.me/pd1HGm-g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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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1949年來台的中國人後代,為什麼要支持法理建國的論述?
1.法律面的理由
2.情感面的理由
3.族群面的理由
開始前先說一下我的想法。
台澎法理建國派談的「去殖民化」是以「台澎及其上住民曾被日本殖民,台澎是原日本殖民地」的事實為基礎,所以可以行使自決權建國的住民,就會以「原日本殖民地的住民及其後代」為主。
這是法律上的定性,也是「去殖民化」在執行上的必要原則。
至於因為中國內戰被迫離鄉背井前來台灣的中國難民之所以原則上不能參與「去殖民化」脈絡下的自決建國程序,原因有二:
1.這些中國難民在隨中華民國政權流亡台澎前,既非台澎住民,也未曾被日本殖民,並非「原日本殖民地住民」,所以不符合「去殖民化」脈絡下行使自決權的住民資格。
2.中華民國政權從1945.10.25開始,在台澎的身分就是盟軍佔領代管執行者,是佔領者的角色。則依照國際法中佔領法的相關規範,特別是《海牙第四公約》、《日內瓦第四公約》的規範,中華民國政權非但不得將台澎當成自有領土、不得將台澎住民當成自有國民要求效忠,更不能將其本國國民大量移轉到佔領地台澎。
因此,中華民國政權在流亡台澎的同時,將大量的中國人民移居台澎,本身就違反國際法,因此來台的中國人法律性質是屬於「『非法』難民」。讓「『非法』中華民國難民」沒資格參與台澎自決建國程序的,是難民身上的合法中華民國國籍。
難民並非貶抑,這是具有國際法上的法律身分。
中華民國國籍法是屬人主義(這就是血統主義)為主、屬地主義為輔的折衷主義。所以,「『非法』中華民國難民」的後代也具有合法中華民國國籍,這使得他們的後代在台澎一樣是「『非法』中華民國難民」。
而 1949 來台的中華民國難民及其後代之所以不能參與台澎自決建國程序,就是源自於中華民國政權當年將其違法移置到台澎在他們身上附加的「非法」性質。
至於原日籍台澎住民及其後代,雖然目前都有中華民國國籍,但在法律上並非真正的中華民國國民,其原因在於:原日籍台澎住民在《舊金山和約》生效後,因為喪失日本國籍而成為無國籍人。而他們所持有的中華民國國籍,只是身為盟軍佔領執行者的中華民國政權基於管理上的方便所賦予的,並非原日籍台澎住民真正的國籍,原日籍台澎住民自然也不會因此成為「非法」居留在台澎的中華民國國民。
法理建國派主張原日籍台澎住民及其後代在「去殖民化」脈絡下,依國際法行使自決權建國,目的是要讓目前所有在中華民國政權治下地區生活的居民(也包括中國領土金馬東沙生活的居民),能夠成為在台澎建立的主權獨立國家的國民,在台澎安居樂業,徹底遠離中華民國政權這個中國流亡政權身上的一切包袱(一中、中國內戰)、徹底摧毀中華人民共和國政權叫囂「武統」的一切法律上藉口,讓台澎能以主權國家的身分跟有台國家簽署共同防禦條約,有效嚇阻中華人民共和國政權的侵台野心。
而對以「『非法』難民」身分居住在台澎的 1949 中華民國難民及其後代,我們台澎法理建國派不是主張「依法」全部遣返回中國本土,而是主張這些人可以依其意願直接歸化成為台澎國家的國民,從而徹底擺脫「『非法』難民」身分,可以在台澎安居樂業。
法理建國派想要做的事情,是讓所有台澎居民有一個全新的開始,而這個全新的開始,必須以一個在建立的過程中沒有任何可被質疑的法律上瑕疵的主權國家為基礎。原日籍台澎住民及其後代行使自決權,是要為包括「非法」中國難民及其後代在內的全體台澎居民打造這個基礎,是要為所有台澎居民開啟通往國際社會的大門。
如果 1949 中華民國難民後代,不管是第幾代,口中的「愛台灣」、「認同台灣」、「以台灣為故鄉」是真心的,那就可以理解建國的心。誠實面對自己的身分,也不需要背負負罪感,也不用去繼承祖先的遺志統一中國,支持、協助原日籍台澎住民及其後代行使自決權,建立一個能讓大家世世代代安居樂業的國家。
我們在前幾集有說明很清楚法律層面上的差異,大家可以先行回顧。
👉🏻 內部自決權 vs 外部自決權、民族自決權 vs 住民自決權、自決權的行使 https://wp.me/pd1HGm-5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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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幾集還說明了具體的建國步驟,有說到台澎人的使命就好比一個開門的人,大家住在地窖中,這個門只能被台澎人打開,因為台澎人握有KEY,就是法律資格可以行使去殖民化。
開門以後,大家都可以走出去,走出去的人是大家,所以我們不是只為台澎人而建國,我們是希望現在居住在台澎上的所有人都可以獲得自由,透過了解客觀史實,有了共識認知,一起前進,所以法理建國派並沒有要割捨任何人,也不是為了某些人的私利。
台澎住民要意識到這個行使自決權是為了大家,也為了不具有法律資格的其他人。
沒有經歷日本殖民的人,沒辦法行使住民自決,但仍舊可以了解這個目標,來支持台澎人握著KEY。
就好比參加運動會,班上會派出選手去比賽,其他同學在場下會為上場的同學加油,獲得勝利時,榮耀是整個班級,並不只限於選手,大家各司其職,都可以知道目標是什麼。
大家有空可以到戶政事務所申請直系血親日治時期的戶籍資料,可以清楚判斷在台澎自決建國程序中,誰可以是上場選手,誰是當啦啦隊。例如:我的戶口調查 https://www.facebook.com/100047156705396/posts/2732755909209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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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9年來台的中國人後代,為什麼要支持法理建國的論述?
1.法律面的理由
法律層面來看是沒有模糊空間的,1949年來台的中國人就屬於國際法上的難民身分,其後代也會是難民後代,這沒有任何貶抑喔!在這情況之下,如果沒有法律上的正當理由去賦予新的身分的話,那難民的身分就會一直跟著。台澎在國際法上是主權未定的狀態,不是主權國家,所以1949年落難的中國人來到台澎就沒有正當權限,法律性質就會產生許多影響,而且難民的心態也會存在,如果在法律上有明確的身分定位,那留在台澎上思想、視角也會不同。
舉個例,敘利亞難民在歐洲有數百萬的難民,他們身分是有明確標示出來,也因為這身分在法律上受到許多限制,但同時也因為這身分也得到法律上的協助。沒有人會希望自己從原本的國家、土地逃難到他國,犧牲了原本生存的空間,但若真的發生了,真的要探究法律身分就會被他國認定為外來者、避難者、暫時居住未必久留。
1949年流亡的中國難民的心態,要逃的是中國內戰,以他們視角就是國共內戰,這個威脅始終存在,對他們來說台灣離中國還是很近,心中仍舊會有強烈的不安,因此有很多中國人逃難來台,無論是用非法還是合法得到的財富,他們下一步幾乎會是移民到其他國家,就是海外移民潮。而1952.4.28以前的日籍台澎住民很少會主動移民海外,比較常見會是戒嚴時期被列入黑名單被迫移民海外。
這樣相比之下1949來台的中國人會把台澎當作一個暫時地,不會想久留,會想逃到更遠的地方。就算移民到很遠的地方,擁有雙重國籍,心態上仍舊還是會自認為中國人的想法,就是華人依戀,所以若中華民國政權辦選舉,還是會回來投票選親中政黨,就算移民也沒辦法真正當他國的國民,割捨不了原本是中國人的心。
中華民國政權本身的國籍,有在國籍法上要求,若要歸化必須先放棄原有的國家國籍,對很多國家來說,是不承認中華民國是中國代表政府,也不會承認中華民國國籍有國際法上的效力。因此若持有中華民國國籍的人,在這些承認PRC政權是中國代表政府的國家立場上來看這就屬於 「非法」中國國籍(此處的「非法」指不承認中華民國政權是中國代表政府的國家不承認其核發的國籍為合法有效的中國國籍的狀態。若是承認中華民國政權是中國代表政府的國家,中華民國政權所核發的國籍就是合法有效的中國國籍)。
所以如果為了歸化到他國國籍要先出具放棄原本國籍身分的證明時,拿ROC政權發的沒有用,而要去找PRC政權申請,這就會很尷尬了。
在國際法上有基本原則,世界人權宣言中有說人有權擁有國籍 ,國際公約上也有說要盡量減少無國籍人士。因此持有不被承認的中國國籍的中華民國人,移民前的申請放棄國籍的申請會遇到困難,而他國國籍的人士,來台多年想歸化取得中華民國國籍,要放棄原本國籍時,也會遇到原本國家不給放棄,因為要避免無國籍情況,主要原因就是該國不承認ROC政權的 「不被承認的中國國籍」 。
(中華民國政權發的中國國籍只對不承認中華民國政權是中國代表政府的國家才會是「非法」的國籍,平時避免單獨將中華民國政權發的國籍稱為非法中國國籍,應稱為「不被承認的中國國籍」或「無效的中國國籍」。事實上,國際上只有15個國家承認這個中華民國政權發的中國國籍。)
舉個例,在台生活多年的傳教士,遲遲拿不到中華民國國籍身分證,就是因為原本國家申請不到放棄國籍,拿不到放棄原國籍的證明就無法歸化成中華民國國籍,後來ROC政權有修法寬待給在台灣有貢獻的外國人,可以不用這些麻煩手續,就能拿到中華民國國籍身分證。
再舉個例,若與他國國民結婚,伴侶要歸化成中華民國國籍,但原先國家不承認ROC政權是中國政府,就不會讓他國民放棄原本國籍,拿不到原國籍放棄證明就無法完成歸化程序。
台澎建國後,原1949難民及其後代要住在台澎,在法律面要除掉中國難民身分,就是拿到新的國家身分,就可以理直氣壯的生活在台澎。
台澎建國後,台澎人就會是在國際法上合法擁有台澎主權的國家的國民,不會再受限一中兩政權的框架下,被ROC/PRC政權給制約。若生涯規劃要移民他國要放棄台澎國籍取得新國家國籍,也會很容易取得放棄台澎國籍的證明,也不會被他國質疑這份「放棄原國籍證明」的法律效力。
1949年來台的中國人後代,為什麼要支持法理建國的論述? 法律面就是台澎成為國際法上的主權國家,台澎人的國籍就會是國際法上合法國籍,能讓1949中國難民及其後代歸化新的國籍身分在台澎安居樂業,也可以有其他人生規劃移民他國,也會讓路走得更順,如果與他國國民結婚,伴侶要歸化成台澎國民也會容易許多。
法律面也不一定是1949中國難民及其後代會遇到這些問題,也會是現在台澎人在國際法上無國籍的身分會遇到的難題,所以台澎建國後可以處理原本因為中華民國國籍造成的問題。所以希望大家可以了解法律面後來共同合作來完成自決建國的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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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情感面的理由
我的想法是1949年來台的中國難民有的位階身分較高的會帶有優越感,我會稱他們為既得利益者,但我後來也發現他們的後代也不一定會有這樣的心態,也可能有不同政治立場,就會想為了台灣做點什麼,但是在剛接觸法理建國論述時,就會因為「沒辦法參與住民自決」而感到氣餒,但就像開場時說的,他也可做啦啦隊,可以成為法理建國的推廣者,大家來分工合作完成自決建國前的條件。
情感面很好的理由其實就是從小生長在台澎的人,對中國的依戀會比較少,不會像長輩總想著認祖歸宗,對台灣這塊土地文化與歷史不在意。在台澎成長的中國難民後代也不一定跟祖父母輩一樣對中國大陸有情感,也不會覺得骨灰要葬在中國大陸,反而對這塊土地文化與歷史充滿感恩。
其實只要愛著從小生長到大的台澎這塊土地,願意以台灣為出發點思考,就會知道對台澎最好的未來就是建立個國際法上的主權國家,真正切割一中兩政權的紛擾。
情感面可以分兩個方面,第一是對台灣的情感,第二是對中國的情感。
1949來的中國人(第一代)對原本的中國有強烈的依戀,希望落葉歸根這是可以理解的,但是第二代、第三代在台灣出生長大的,會面臨到情感面的衝突,因為缺少對中國的記憶,對中國的情感則是源自於祖父母、父母,所以對中國的連結就沒有直接接觸,那如果對台灣的土地有連結,這個連結是「臺灣是中(華民)國的一部分」這個立基點,但事實上中華民國政權根本無法「三民主義統一中國」,客觀層面來說這已經是無法達成的事情,所以這種心態認同會導致他覺得自己是愛台灣的,但是與「不認同 臺灣是中(華民)國的一部分 」的人來講就是不同,因為對「愛台灣跟台灣未來的想像」不同,所以就會不斷遇到情感面的衝擊與矛盾。
台澎住民上有許多「愛台灣」的主張,但是「怎麼去愛」大家做法不盡相同。
探究到底就會發現「愛台灣」最終的目的跟理由,如果是要「從台灣以中華民國視角統一中國」,就會受到另一群「愛台灣」,但最終目的是脫離「一中兩政權」的人的撻伐。
換句話說,當你是1949中國難民後代,你對台灣的連結卻是中華民國,目標則是統一中國,想著中國,那你今天忠於自己的情感坦承這個想法,就會面臨到大多數不認為台灣是中國一部分的人對你的指責,這個情感面的對立就會很難以有共識。
所以台澎建國後可以真正讓大家的情感面都從建國後這個當作起點開始發展。
舉個例子,就好比你苦苦追求一個人,屢屢遭到拒絕,但真正可以讓你死心,就是對方已經有對象,或甚至已經結婚了。當對方法律定位已經很明確了,那你也會有很好的理由不要繼續依戀下去,可以好好的割捨重新出發。
法理建國派很理解情感面要真正切割「中國依戀」是很不容易,特別是情感連結源自於家族,讓1949中國難民後代沒辦法背棄家族,就會放不下 「三民主義統一中國」 的執念,所以當台澎建國以後,就可以協助 中國難民後代 「斷捨離」,可以斷的乾脆一點。在國際法上台澎的領土主權就會歸屬於台澎新的國家,就不會有任何理由去扯「臺灣是中國的一部分」(無論是ROC/PRC政權),而反攻大陸的心態也會放下。
那1949中國難民後代如果有認同台灣的人,不認為台灣是中(華民)國的人,也就不會有大中華主義,所以對中華民國政權的本質、跟中國PRC政權藕斷絲連,也會感到很不舒服,這時候可能會產生「原罪」負罪感、愧疚感、自卑感,會想到自己這個身分造成現在台澎的困境,而感到難受,這樣的中國難民身分其實也不是可以選擇的,你並沒有做錯什麼,1949中國難民也算是大時代的受難者,跟著中華民國政權逃難來,無論是主動被動的決定,來到台澎後生下的後代也是非自願的,在台澎成長後了解台澎的歷史,當聽到台澎人指責二二八、白色恐怖時也會感到煎熬跟歉意,這樣的煎熬心結其實是很需要解開的。
1949年來台的中國人後代,為什麼要支持法理建國的論述? 情感面來說就是讓1949中國難民及其後代可以找到放棄的理由,放下大中華主義、放下中華民國、擺脫一中兩政權、重新在台澎出發、愛著台澎土地在此生根。而對支持法理建國的1949中國難民後代就是可以放下心裡的負擔跟愧疚感重新出發,會有更開心的心理狀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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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族群面的理由
我的想法是台灣人四百年史,就是不斷的有不同民族來到台灣,在四百年中台灣的意識逐漸被重視,法理建國派想的是建立一個多民族的國家,就可以包容任何年代來到台灣與在台灣出生的人,不用再分你是原住民、新住民、客家人、福佬人、以及台澎人、中國人。
大家都知道史明主張「台灣民族主義」,如果台灣民族已經形成,就不需要倡議,但這是一個進行式跟目標,因為建國以後就會形成以國為本的生命共同體,就是「國族」認同感。
國族之內會有不同民族,就像說自己是「美國人」,美國人就是國族認同,而細分美國人裡面還有不同民族。我期許的是台澎建國後,台灣人成為如同「美國人」般的國族名稱,這個國族裡面包含屬於各種民族的國民,沒有任何民族會被抹煞。台灣四百多年來的殖民給我們的的最大啟示,就是惟有建立真正屬於自己「具有國家法人格」的國家,建立一個「主權獨立的多民族國家」,才能真正終結殖民悲劇。
族群面要處理的族群之間的衝突。
在台灣主張的台灣獨立運動,許多主張者都會提到中華民國政權在台灣做的暴行,這就產生的族群緊張對立,就會由所有具有相關屬性的人來承擔,這樣對立存在就會很明顯。就好比在中華民國政權體制內做的轉型正義,就會發現族群邊界就會出現,追究不當黨產時也會提到族群的不同。
舉個例,詐騙集團台灣民政府,曾經辱罵中華民國榮民身分的人上新聞,如果說台澎建國了,這些中華民國榮民若選擇歸化台澎新國家,大家的身分基礎就都一樣了,每個人都是平等的重新開始了,不會因為你是從哪個時期來,受到怎樣的遭遇、得到法律上的利益,這些不平等的福利就會被重置跟修正。
無論你是以優越感的身分、或者是背負原罪有愧疚感的中國難民及其後代,都會說自己是「外省人」,這個身分標籤及說法會把自己說成「外」,就是把自己當成外來者;無論是哪個台灣原住民族,被說是原住民的身分,這個「原」就是被歸類在很早就住在台澎上的人;還有「本土」族群的說法這個「本土」就會形成族群上的差異性。這個差異性就會有排斥性,不只對「本土」族群來說,也會對「中國難民」這個標記造成根本上的對立。
這樣的情況下對自己的稱謂有這樣的標記,要與其他族群生活,要怎樣成為「想像的共同體」?
其實建國前有「同在一條船上」的共同體意識存在其實就足夠了,不需要將族群身分明顯做出標記。建國後都可以成為第一批的國民,也不會再有內外之分。
法理建國的論述其實是包容性很大,我們想建構的國家是可以包容所有不同時期來到台澎的族群,我們誠實面對現在的狀況,提出的論述是所有的台澎居民一起來建立長治久安的國家。
👉🏻 具體建國步驟、行前具備條件以及終止代管自決建國後的工作 https://wp.me/pd1HGm-7P
台灣其實善用台澎法理地位這個「領土主權未定」的法律狀態,可以很好的切割中國(PRC/ROC政權)與台灣。
❤️台灣有的優勢有:
1. 沒有主權母國的干涉,台澎領土主權歸屬未定是簽署《舊金山和約》及其子約的國家都不能漠視的法理地位。
2. 天然海島屏障,天然的戰略地位。
3. 台灣人有辦法透過民主自由選舉來掌控中華民國政權,使其承認「盟佔代管機構的身分」。
4. 台灣的民主、經濟、人民素養有一定的水準。
善用國際社會所遵循的規範靠自己站起來,必須先自助而後才會有人助、天助。
願大家一起走在法理建國的路上:)
原住民身分證長怎樣 在 詩聲字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陳又津〈你媽媽是外勞嗎?〉
「你媽媽是外勞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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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年前,那個連「外籍新娘」、「新移民」這些詞都還沒發明的時代,有一群孩子想盡辦法用自己的方式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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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媽才是台勞!」婚姻是人類最早締結的契約,所以妻子也是人類最古老的一種職業──這是小說家安潔拉卡特的說法,我只是加以延伸,幫我的印尼華僑媽媽辯護,如果我十歲就具備這種知識,絕對會用這種方式反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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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才不是!我家很有錢!」瑄瑄的媽媽是菲律賓人,爸爸是白領階級,「雖然我家人都叫我不要說」,但為了證明「我家不是你想的那樣」,小時候總有意無意透露「我用的東西很貴喔」,「我家的經濟狀況很好」,暗示著你根本沒資格歧視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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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你再說我打你!」傑克身高一百八十公分,可是「初」這個罕見的姓,讓他在客家庄備受欺負。長大以後到同學家玩,才知道同學母親也是講客家話的印尼華僑,大家都有一樣的媽媽,只是傑克的爸爸來自山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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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年以後,我們因為新移民二代的身分相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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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到外勞,我們都有一種熟悉又陌生的默契,害怕自己被以為是「他們」,但又不知道「他們」到底是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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瑄瑄常常被問:「你是原住民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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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回答之後,除非她覺得對方可以相信,那就有下一句:「我媽是菲律賓人。」但隨之而來「喔」、「很好啊」,一陣尷尬,明明自己好好回答了,反而造成別人的困擾。瑄瑄也說不出來自己到底期待什麼,但她最討厭別人說:「講幾句菲律賓話來聽聽。」「你是誰?我為什麼要講給你聽?」瑄瑄很想這樣回答,但她沒說什麼,只是今年九月跑來學菲律賓文,結果發現學的是菲律賓北方話,不是她父母說的那種南方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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瑄瑄知道皮膚黑是沒辦法的事,乾脆曬得更黑,最好能像碧昂絲,結果曬了半天只是脫皮,「台灣原住民和碧昂絲都是帶紅的黑,菲律賓黑就是土的顏色,所以不是曬太陽的問題,是基因的問題。」原來皮膚黑有這麼多層次,聽瑄瑄講了我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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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時候的我就知道了。只有成績贏過其他同學,才能回答「你媽媽是外勞嗎」這個問題,最好讓他們沒機會發出這個問題,只要我媽媽永遠不要出席家長會就好。
十年過去了。
張小弟跟我同樣住在台北三重,念私立國中,班上成績頂尖,差別是我母親來自印尼、他母親來自菲律賓,但只因為他的膚色比別的同學深,就被說是沒洗澡、身體臭,如果我晚生十年,是不是也必須證明自己「不是」什麼?
我記得某次月考前夕,同學神祕兮兮地說,那個誰誰誰說這次月考要幹掉你喔。我沒有因此特別準備,倒是發現「原來我一直是班上第一名啊」,沒人下戰帖的話,大概不會意識到這件事吧。現在我可以笑著講這件事,當然是因為我贏了這場遊戲。
但是傑克沒錢沒勢,「你媽媽是外勞」這句話一定會如影隨形,成為被欺負的理由。雖然欺負人也不用太認真的理由啦。
總之,傑克揮拳了。一百八十公分的身高,保障了他平靜的國中三年。
※
我們成長的時候沒聽過「新二代」,不過我們不站出來的話,別人該怎麼辦才好呢?我們在這個暖洋洋的冬日下午,相約在燦爛時光書店,交換童年的記憶。
我記得另一個沒機會訪問的孩子,他現在三十多歲,還在照顧纏綿病榻的九十多歲父親,他的碩士論文就在寫自己的背景,其中一句話:「我們二十歲就在做別人五十歲才在做的事。」
難怪世界上有人說老靈魂,那不是詩情畫意的想像,而是我們的父母跟別人差了兩代,提早看到生老病死的進程。
我們也常常是獨生子女。有的是父親在幼稚園離世,有的久臥在床。
少子化、長期照護,這兩個同樣很新鮮的詞,突然明確描繪出我見到的一切。關於榮民與晚婚,我們是最後的見證者,但在企業經營婚姻移民浪潮襲來之前,我們又是最初的先鋒。
最後的,也是最先的。
農村長大的孩子說,他小時候最常參加廟會和葬禮,因為身邊都是老人,我的童年也一樣環繞著榮民阿伯,但我從未參加這些人的葬禮,也許他們不好意思通知我父親,也許我父親自己一個人去弔唁,或許他們早就斷了聯絡,或許阿伯最後孤伶伶躺在某個地方而我不知道。知道了又怎麼樣呢?我連他家在哪裡,叫什麼名字都不知道。
「後來怎麼了?」這個問題如今已經沒有意義,他們多半不在人世,就像新聞會下的標題:「無緣死」、「孤獨死」。
※
在別人的故事裡,或許能看見自己的影子。
我們都曾傻傻地問自己:「我是台灣人嗎?」或者先被別人問了,才想到:「難道我不是嗎?」如今終於有機會面對面,把自己的答案說出來,這時候,我們發現彼此根本不一樣。把我們帶到這裡來的,只是一個微小的希望:「這個人說不定能聽懂我說的話。」
「你媽媽是外勞嗎?」「我是台灣人嗎?」「單身嗎?」「幾歲?」「你是男/女生嗎?」「你大陸來的喔?」這些問題都差不多,只想把我們劃出界線。當我們好不容易解決了「你媽媽是外勞嗎」這個問題,才終於想到,要繼續回答「我是誰」這個疑問。
換個時空,如果瑄瑄、傑克跟我同班,瑄瑄可能是那個班上最早拿新手機的女生,我還在討老師歡心,看不順眼瑄瑄那樣的人,以為這年紀只有課業最重要,傑克忙著練球,不想管那些自己無法改變的事,卻用無微不至的體貼,把流浪的小貓帶回家飼養──畢業以後,這三個人應該也沒什麼交集。
然而,我們現在一起扛起新二代的這面旗子,雖然有點沈重,但這個標籤至少讓我們這些先長大的孩子,在大人的這一端等待,告訴未來的孩子說:「你絕對不是孤獨一人,你看,我們都好好長大了,你一定也可以。」
天黑了,在書店相遇的那個下午之後,我們各自回家,回到那個我們來的地方,或許搭捷運,上網登入臉書,或許在夜市打包晚餐,或許跟朋友借上課筆記,打開聽說很好看的連續劇,跟旁邊的台灣人一樣,呼吸一樣的空氣,拿一樣的身分證(也可能拿不到身分證),思考自己未來要成為怎樣的人,不知不覺間,早就脫下了新二代的身分,這個時候,才成了一個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普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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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又津 創作,粉專 陳又津 YuChin Chen,Instagram:hubilieh
#林依儂 襯圖,Instagram:writingxphotography
(照片為 #李蕪 攝影,2008年8月)
※本篇收錄於陳又津文集《#我媽的寶就是我》(一球 ino lai繪,悅知文化,2020年5月),全文引見作家網路部落格「#少女忽必烈」。
※小編 李蕪 絮語
今晚我們分享陳又津的文章,作家以新二代的身分,書寫新二代族群。
以下為小編個人的絮語,與原文關連不大;唯照片中(當年)的蘿莉,亦是新二代。她曾經來我家(嘉義梅山)的攤位當過小幫手,主要是把裝好盤的熟食遞給客人及收錢。在梅山這樣的鄉下地方,恐怕有1/3左右的男子娶了外籍新娘,我母親用的誇飾法大約是:「全梅山的查甫郎,攏娶東南亞的某。」
後來我聽說她出過嚴重的車禍,躺在病床上經年,不能行走;再後來,我就不知情了,照說她現在也有二十歲了。
但願每一位「新二代」(本土男女與外籍配偶的孩子)、「新三代」,都在這塊島嶼上堅強地長大,「成了一個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台灣人。
#創作 #散文 #外籍新娘 #新移民 #新二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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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認為的天份,是我被歧視的成長過程——淺談天份背後的偏見論點】
(避免版權問題已去除背圖,小編在此公開致歉。爆姊回應貼上於留言處)
第31屆金曲獎,阿爆(阿仍仍)以《kinakaian 母親的舌頭》拿下年度專輯獎,堪稱當屆最大贏家。但在致詞時,她說出了「我們(原住民)可能有一點點藝術與運動的天份」,我們認為這樣的論點非常危險;因為以「原住民族」這樣複雜且多元的政治集體,本就不應該讓「藝術與運動」成為理所當然的「天份」,進而持續複製過去被大量產製的刻板印象。
我們無意指責阿爆(阿仍仍)的說法,她在音樂上的突破備受肯定、在多元文化的台灣社會突出重圍也難能可貴;但所謂藝術與運動的天份,其實是我們諸多族人在成長的過程中,備受歧視的主要原因。他們與成功的音樂人不一樣,他們並不想要被定型、也不想要僅僅因為身為原住民,就被迫成為某種特異天份的樣板。
因此我們認為,指出藝術與運動的天份不等於原住民,是極其重要的事。即使只是「一點點天份」的說法,都會結合過往社會結構的各種政經弱勢,被放大成為「原住民不是很會唱歌嗎」的刻板印象問句;而回顧金曲獎評論(1),不得不說,這種天份論點,已經形成另一種內化壓迫的情境。
#如果你搜尋天份與原住民
#百分之九十九點九
#都是音樂藝術與運動
是的,不是只有爆姊服膺於「藝術與運動是原住民的天份」的說法。從李登輝「體認原民的歌喉天分」(2)到來義高中「發揮藝術天分」(3),當然還有最常跟原住民天份掛勾的「棒球選手」(4);不可否認地,原住民族文化內涵有其歌舞藝術與身體層面的成就,但因為原住民族傳統知識長期以來被殖民體制窄化而限制、甚至否定其發展,一般人才以為原住民族文化層面的成就只有唱歌跳舞、神話傳說、或者木雕編織。
這一方面,在潘雅媚(民99)的研究中,也說得很清楚:
「一般人認為原住民學生的數理概念、語文能力差,而在歌唱、體育方面很有天份,但學校和教師若受此刻板印象影響,在各類歌舞、體育競賽時,優先考慮原住民學生,相反的就不鼓勵他們往語文和數理學科發展,甚至在這些科目上對它要求較鬆,致使其學科成就愈差。長期下來,原住民學生學業成績愈來愈差的趨勢,反過來塑造、證實、加強了上述不利刻板印象,形成惡性循環。」(5)
#你以為近十年很先進了嗎
#你先看看原住民的身分證
如果說要解決刻板印象,但原住民族連自己的名字都要漢譯,然後被超譯,那我們真的能夠互相理解嗎?回到教育層面,最近這一兩年才終於納入原民史觀,讓課本裡不再是開山撫番的漢族殖民觀點,藉由納入當代原住民族運動的紀錄,去延伸土地正義與歷史正義的討論;那你能想像過去幾十年來,原住民族是如何被當成「番仔」般的下等人嗎?(6)
以話語權的觀點,我們再來看這個連名字都不能讓原住民族好好使用的國家,長期以來扭曲壓縮原住民族傳統知識,放任(是的,都無法在原基法的基礎上推動反歧視法或平等法就是一種放任)社會上歧視與偏見言論/行為層出不窮,我們是真的在意平等,或者只是藏不住自己的傲嬌心態:當原住民成為台灣之光就大聲歡呼,而原住民族土地與尊嚴就輕輕放下?
忙著讚賞天份的台灣社會,是不是也揭露了自身的虛偽——只喜歡浮泛的溢美之辭,而不願意看到人家的努力與現實處境?這就是號稱多元共好的台灣社會嗎?
恕我們無法苟同。
#請放棄讚揚天份
#讓我們刻意練習
小編們成長的歷程裡,有好多次,都要被學校的老師「安排」去跑步、比賽,跑得差還會被老師白眼,「我以為原住民都很會跑欸」;甚至還有那種被拱上台唱歌的,不管唱得怎樣,最後都會說「因為你是原住民嘛所以會唱是應該的」。而那些不太幸運的,沒有所謂「天份」的原住民族小孩,他們要如何從這種內化壓迫的情境裡逃脫,只能自嘲「我只是一半的原住民啦」或者「我只是皮膚黑啦」,在他們成長的歷程裡,不僅沒有辦法擺脫刻板印象的偏見,還要承擔莫名其妙的「不是很會唱歌跳舞嗎」的污名標籤。
是時候,停止用這種天份標籤個人了。研究顯示,所謂天才,也仍然要經過刻意練習——投注在困難的訓練上,才能真正脫穎而出(7)。而這就是進步與停滯的差別,我們樂意看到台灣社會的進步,因此,麻煩各位,拜託各位,請停止使用「天份」繼續框限原住民族的發展,試著刻意練習,去理解原住民族傳統知識的全貌,文化即生活,生活即傳統。
生活不是只有歌舞跟木雕,我們首先是作為一個完整的人,而不是一個「擁有藝術與運動天份」的模糊群體。
註:
(1)比如知名廣播人王祖壽就把阿爆的「天份」視為一種「天生資源」:
https://reurl.cc/KjlpER
(2)李登輝致詞內容:
https://reurl.cc/Kjlpqm
(3)來義高中原住民藝能班報導:
https://reurl.cc/x0vOXN
(4)棒球維基館條目:
https://reurl.cc/OqrpeA
(5)引用自潘雅媚〈野百合也有春天——一位國民小學原住民教師之自我敘說研究〉。
(6)深入討論可見〈蕃仔、外勞與阿兜仔:種族主義的社會學〉:
https://reurl.cc/n0vEAe
(7)引用自文章〈傑出音樂家靠天分還是努力?〉:
https://reurl.cc/3L4jW9
#你認為的天份
#是我被歧視的成長過程
#淺談天份背後的偏見論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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