罔顧議員監督職權!龍山國中活動中心改建推拖拉
校方執意砸九百萬補強 郭昭巖促教育局重新檢討
台北市議員郭昭巖,10 日於教育部門質詢,痛批教育局,針對北市龍山國中活動中心改建推、拖、拉!罔顧學生安全,原先因為活動中心出現裂縫、水泥塊剝落,甚至鋼筋裸露,該活動中心位置有三鐵行經,捷運更位於活動中心下方,郭昭巖去年緊急現場會勘後,要求教育局運用二備金,聯繫專業技師公會作結構安全鑑定。
鑑定報告指出,活動中心氯離子含量超標 5-11 倍,混凝土強度約為設計強度的 1/4 至 2/3,建築物耐震能力只有法規標準的 40% ,加上台鐵、高鐵、捷運三鐵行經,結構安全堪慮。
專家提出兩方案,一是結構補強、一是拆除重建,但拆除重建是最佳方案。因採補強後每年還要花錢,來補氯離子傷害,治標不治本,嚴重影響學童安全。
#龍山國中改建活動中心牛步
郭昭巖去年底即在教育部門和市長總質詢提出,當時台北市長柯文哲允諾,支持活動中心拆除重建,並納入在地需求以擴大使用效益外,更認為既然要改建就不要浪費經費做補強。教育局則是兩面手法,先承諾議員不補強且直接拆除重建,並先以 90 萬先期規劃費,和拆除重建同時並行。
#竟浪費九百萬補強更拖長改建時程
郭昭巖居中為教育局與校方,與鄰近老松、西門與龍山國小等就學生活動空間如何借用召開會議。期間也跟校方詢問空間運用上有無問題。只是四月中旬一場校園會勘發現,教育局在校方要求下,並未向議員報告,就動支 954 萬 1492 元的經費補強。更誇張的是,改建總期程長達5年半!單單先期規劃、綜合規劃與基地評估、提送研考會與甄選建築師和初步設計、都市審議與細部規畫和建照取的就超過3年半!
郭昭巖提出成功高中四維樓來比較,成功高中同樣有校舍結構安全問題,郭昭巖也協助爭取改建。校方提出四維樓、光明樓及八德樓三棟校舍分批逐年改建之計畫,時間比龍山國中活動中心還晚爭取,但成功高中從去年8月改建案核定後,就召開拆除改建先期規劃研討會議,今年 4 月郭昭巖也召開協調會,邀集教育局、社會局、民政局等相關局處,討論 EOD 參建案,期末報告 5 月就要推出。
議員質疑,成功高中三個校舍從 109 年 12 月規劃改建到 114 年底完工,而龍山國中改建不過只有一個獨立於校舍的活動中心,龍山卻要拖到 115 年 6 月底才完工,議員痛批教育局與校方作為太荒謬。效率慢如牛步、會議也未通知,更謊報規畫進度和內容。柯文哲先前說:「要改建就不要再花經費補強」
龍山國中校長宣稱先補強,是為學生活動空間需求,但議員質疑早拆、晚拆,都會產生安置學生與借用他校活動空間的問題,為何先浪費補強經費,之後拆除再安置?把這些省下的經費,用來做更好的需求規劃,不是更好?
議員痛批並質疑教育局是為包庇校長當初修繕泳池前,未針對該活動中心先做結構安全鑑定,更想掩飾科長不察,根本是便宜行事只想做補強。議員不解,做出會議結論,過程都不用跟議員做報告?更不用取得議員同意,自行其是,極度藐視議會監督之職權,更浪費人民納稅錢。
郭昭巖質疑,龍山國中校長疑似為規避當初未先做結構安全鑑定就修繕泳池,更擔心泳池若改建,使用年限不足恐遭糾舉。刻意先補強,更拉長改建期程,想拖過究責的年限。如龍山國中活動中心基於公安問題要拆除,只要上簽說明原由就可以做改建!如果學校和教育局為規避責任,一錯再錯不願面對,又怎樣做孩子的榜樣?
議員痛批,校方結構補強的工程款已撥下來,工程更發包出去,「簡直是掐住議員的脖子,讓我們無法行使監督之權」。郭昭巖要求教育局長縮短改建相關作業時程規劃。並以具體公文回覆議會,家長與地方里辦,清楚公文明示龍山國中活動中心要做改建並附上經專家檢視後的修正期程表,同時既然去年底已緊急動支相關費用做先期規劃,今年此時就可以開始編列明年的設計費與地質調查費,年底送議會審查。明年再編工程費,明年底送議會審查,不要只允諾先期規劃,地方擔心規劃到後來不了了之。教育局長承諾 10 日內召開相關會議,並提出報告。
#郭昭巖 #龍山國中 #拚市政 #顧教育 #問政紀錄
#中正 #萬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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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採購改革不是跑百米,#而是馬拉松。
這是我對體制改革的定調,也是對自己的期許。
我擔任立委以來,第四次召開 #精進政府採購評選制度 的專案會議。
而攸關推動採購改革的各類研討會,則是第N次了,真的次數多到數不清。
思瑤的政府改革四箭:
#優化採購法,已於2019完成修法。
最有利標、評審名單公開、 引進外部專業組成採購工作小組、藝文採購脫鉤、101條款之裁罰符合比例原則等制度,一一上路。
#促進公共工程合理預算,設計費率已逐步調升,營造單價各類已調升3%~23%。
「一分錢一分貨」,翻轉「便宜是王道」的舊思維,讓合理預算帶動優良品質。
#制定公共工程合理工期,工程會亦已訂出參照標準。
建立以專業導向的各類工程工期試算基準,抑制過去「政治凌駕專業」的剪綵文化,工程工期與實際需求對接,而非被迫迎合政治人物之選舉需求。
#評選制度精進:已多次修訂採購法配套子法,調整現行評審規則。
讓專業評專業,優化並擴充現有評委資料庫,提升設計類、景觀類、建築類之專家資料庫,調整評委會組成比例,優化審查程序,審查結果公開透明化,亦建立評委擇優汰劣之機制。
既然改革成果不少,為何還是有層出不窮的業界不滿?應接不暇的陳情及反應呢?
以我多年的投入心得,優化法規與健全制度只是改善政府採購環境的基礎工程,法制雖然精進了,執行才是真正的成敗關鍵。想要徹底翻轉採購機關的保守思維與沈痾文化,無法一步到位。
這就是我一直說的: #改革制度相對容易, #改革思維才是艱巨!
讓政府採購文化與時俱進,讓「防弊大於興利」的官僚作風改弦易轍,這不是比速度跑百米,而是馬拉松賽事,要配速,要調息,考驗我們的耐力、智慧與信念。
思瑤有滿滿的正能量,思瑤也有幸擁有龐大的專業智庫(其實是久病成良醫的 #政府採購受害者聯盟),也要感謝願意自我超越、投入改革的工程會同仁。
這場改革馬拉松,也是團體戰,不是明星賽。我們一起同心協力,只要努力,就能改變!
#感謝公共工程委員會吳澤成主委親自與會
#感謝建築改革社 #建築師公會全國聯合會
#台灣女建築家學會 #中華民國景觀學會
#台北市建築師公會 #新北市建築師公會
#台灣建築學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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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義不遲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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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父親鄒啓騯有感於工程爭議糾紛的案情複雜且金額龐大,許多廠商熬不過漫長的訴訟期而倒閉,便義無反顧擔任發起人,號召同業籌組「中華工程仲裁協會」,期能建立完善的爭議仲裁處理機制,快速並專業的解決爭議,一方面也紓解法院繁重的訟案壓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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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工程仲裁協會」正式啟動後,全力協助各公司行號、公私立機構及團體解決相關工程爭議。鄒純忻接掌理事長後,經常風塵僕僕遠赴中國以了解兩岸仲裁制度的運作方式,亦到其他國家取經,汲取國外相關團體的運作經驗,藉此提升仲裁調解品質,協助更多企業與單位有效化解紛爭,更期許自己不負父親當年創會的初心與付出,讓協會的理念與使命,能夠永續傳承、圓滿實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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乘載著父親的企盼,鄒純忻以資深律師的角色在擔任中華工程仲裁協會理事多年後,自2017年9月起接下理事長重任,由於本身為宏景國際法律事務所負責人,仰賴著同時對於法律與工程領域的熟悉度,讓她面對協會未來在服務能量的強化與專業形象的提升上,也更加得心應手、篤定踏實。
▍父親熱心奔走籌劃 為產業發聲
鄒純忻的父親鄒啓騯,不僅擁有建築設計專業背景,同時也是華廈建築師事務所負責人,並歷任「台北市建築師公會」理事長、「全國建築師公會」理事長、「財團法人中華營建基金會」董事長、「全國建築師公會」理事長;當年因有感於工程施工過程中所引發的諸多爭議,往往金額龐大又案情複雜,漫長的訴訟期,許多廠商因不堪等待而倒閉,因此義無反顧擔任發起人,號召同業籌組「中華工程仲裁協會」,期能建立完善的爭議仲裁處理機制,有效解決工程紛爭,快速並專業的解決爭議,一方面也紓解法院繁重的訟案壓力。
2000年7月,鄒啓騯依據1998年頒布的《仲裁法》著手進行籌備,歷經2年努力奔走,串連營造、建築、土木、結構、水利、環工、應用地質、室內裝修、建材、不動產鑑定、工程顧問等,共計45個專業領域團體聯合發起申請設立,並經主管機關內政部及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法務部、經濟部、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內政部營建署等單位審慎審查後,「中華工程仲裁協會」於2002年7月26日核准立案,正式啟動會務運作,全力協助各公司行號、公私立機構及團體解決相關工程爭議。
▍各路英雄好漢匯聚 陣容堅強不容小覷
協會敦聘全國工程及法律、產、官、學各界頂尖專業菁英,包含博碩士、律師、會計師、建築師、各科專業技師等仲裁人達400位以上,而會員團體大致分為三大類,一為產業類,如營造、室內設計裝修、建築開發與材料等商業同業公會及工程設計、建設、營造等公司行號;二為專業技術類,如建築師、土木、結構、電機、機械、工程、都市計畫等技師公會及事務所,第三為工程相關學會、協會、基金會、律師及工程顧問公司,目前共計有106個工程及營建相關專業團體,共同組成一個專門協助解決工程爭議的平臺。
「由於法官面對的案件過於多樣化,因此並非所有法官都具備工程相關專業知識,因此判決有時會難以令人信服,然透過仲裁制度來解決糾紛,往往較能合理解決雙方的爭議問題。」而所謂「仲裁人」,指的是具備特殊法律背景的專業人士,或各領域專業知識的專門職業人員,從事5年以上者,經過仲裁專業課程訓練,並測試成績合格者,送交法務部核定後,方可取得仲裁人資格。
一般而言,當爭議發生、雙方堅持異見,需要第三方公正人士評斷和裁決時,可透過訴訟或仲裁2種途徑解決,「依民事訴訟法規定,若爭議金額超過新臺幣150萬元,可以上訴到三審,不過依照法院審理程序,一審到三審可能就必須耗費至少10年時間,假設有一方不服判決再發回更審,往往歷經冗長纏訟,判決結果還是無法出爐,整個訴訟過程曠日費時、勞神傷財,對雙方當事人來說,都是一種難以承受的折磨與煎熬;這時候就可以選擇另一個更具時效性的解決方法-仲裁。」透過仲裁協會的協助聲請進入仲裁程序,聲請人與相對人可以選任自己信任的仲裁人,再由這2位仲裁人,推派第3位主任仲裁人,針對案件進行審理,召開詢問會議(等同於法院的「開庭」),由3位仲裁人與雙方各派代表一同出席,「依仲裁法規定,除非雙方另有協議,否則自仲裁庭組成時起,半年內就必須完成仲裁判斷,最遲僅得以延長至9個月內結案,而仲裁判斷又與法院確定判決有相同效力,因此仲裁制度相較法院訴訟,仲裁的程序顯然更快速、更有效率。」
▍任重道遠 捨我其誰
「我們所提供的服務,就是協助兩造完成仲裁程序的流程、提供仲裁人名冊以及協調詢問會的時間、地點,但不會介入案件的實質審理,是一個絕對中立的單位。與法院的差異點,其中之一即在於民事案件開庭為公開審判,判決書會公告在網站上供各界查詢;反之,仲裁除非雙方同意公開,否則原則上是全程秘密進行,包含申請、詢問會的過程與仲裁結果絕對保密,非相關人士無法知悉相關的商業機密,可確保雙方的權益不會受到侵犯。」
鄒純忻自從接掌中華工程仲裁協會理事長後,用心秉持充實仲裁人學識素養的創會宗旨,不僅經常風塵僕僕遠赴中國大陸的仲裁委員會進行交流,也擔任中國大陸的仲裁員,以了解兩岸仲裁制度之運作外,亦到其他國家取經,汲取國外相關團體的運作經驗,積極舉辦座談會與研討會等多元教育訓練課程,提供仲裁人一個接受訓練、增進實務經驗的交流學習平臺,期藉此提升仲裁調解品質,協助更多企業與單位有效化解紛爭,更期許自己不負父親當年創會的初心與付出,以及對她的殷殷期待,讓協會的理念與使命,能夠永續傳承、圓滿實現。
#創業誌
#鄒純忻理事長的創業故事
#中華工程仲裁協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