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國人的婚姻觀 #金龜婿和女王們在德國可以鬆口氣
2008年5月德國婚姻法革新,離婚後如果沒有小孩前夫(妻)已經沒有支付對方(大人)膳養費的義務了。即使一方的收入高一方的收入低,依照民法1569條規定 (§ 1569 BGB),每個人都得為自己的生活費負責。
付給孩子的部分當然還是不能少,沒有照顧孩子的那一方,需要付給照顧孩子的那方(其實是給孩子)一直到孩子出社會(例如孩子從學校畢業,或第一份實習工作開始)。
例外情形是有小孩,但是法令明文規正式只有付大人到小孩3歲為止(因為小孩子小須要人照顧),小孩上幼稚園後就得去找工作。要能夠繼續拿到膳養費,一定要有特別的原因和理由,而且得請律師去爭取不然的話拿不到。當然,德國的社會福利相對也好,撫養孩子可以有不少的金錢補助或稅負減免。
所以意思就是,在德國找個有錢對象,離婚後要贍養費這個「技巧」是無用的😆。對方如果在婚姻狀態下願意賺錢讓配偶當「全職媽媽/爸爸/太太/先生」是主動願意,而不是義務。當然,離了婚更是。
當然,在德國沒有「通姦」這個罪。
德國人不認為,結了婚就有義務要「養你一萬年」,更不覺得變心需要被懲罰。這點,可能是台灣很多人無法想像或接受的。🤔
這次的聖誕假期,就讓我來做更多的訪問吧~
之後凱若再來寫一篇「德國人的戀愛婚姻觀」吧!📒
噢,對了,不認同德國法律的朋友,也不用太緊張,就記得不要嫁(娶)德國人就好了。😆
#就算結婚也不是愛情的保障
#或許願意愛你一萬年但不能養你一萬年
#更何況對方並沒有義務要愛你一萬年
#釣個有錢對象然後要贍養費這種戲碼在德國無用
#德國法官大部分把小小孩判給母親
#每個人都應該為自己的生活費負責
PS. 昨天在我個人臉書一PO這篇文,就收到我家德國人很緊張地問:「我做錯什麼了嗎?」
特此聲明啦!這與我和我家德國人無關喔!我們很好唷~噗哈哈哈哈!😂(有點緊張是好的,拍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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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最近看到一些例子 加上聽說嫁到德國的台灣婦女 有七成以離婚收場(有一說為
九成)
所以決定甘冒大不暐 聊一下自己的經驗跟聽到的一些狀況
希望以後幸福的故事越來越多:)
我在德國約九年 念書一年半 工作兩年後結婚 老公是這邊認識的
認識到結婚後有一年半左右的遠距 (都在德國就是了)
之前沒準備留下來 所以德文程度大概就是勉強可以生存 B2考過
(購物 上餐館 看病 一班的例行公家機關辦事沒問題)
德國人一班習慣獨立 所以嫁過來在蜜月期時 或許老公會願意幫忙
但是聽過一些狀況 是女方嫁過來後 因為德文不好 很多事情都需要男方幫忙
沒多久男方的耐心就用完了 感情也沒了
因為很多德國人期望結婚後 女方可以自行解決自己的問題
所以 德文不好的話 這個問題很容易凸顯出來
二 德國的職業教育跟文憑認證 與台灣有差異 如果沒有德國文憑
很有可能 台灣的大學 乃至碩士學歷 不被承認 也就是說 找工作只能找
相當於高中學歷的工作
此外 德國很多工作事需要ausbildung(職業教育學歷) 的
如果沒有受過一到兩年的訓練 這些工作也是不能做的(例 幼教老師)
所以 如果不準備在德國/歐盟 念個學位 要有心理準備
之前在台灣的學歷跟工作經驗 不被承認的機會很大
三 婆媳問題 一搬來說 德國的婆媳問題比台灣的少 但是不代表沒有
我聽過有男方家庭歧視亞洲人 從而想辦法破壞的
此外 很多德國老人家很自我的
如果拿台灣小媳婦的方式應對 反而容易被軟土深掘
又 德國離婚率高 所以也有可能會有超過一位婆婆的狀況出 現(我自己就有兩位婆婆
還好我們住的遠)
要結婚之前 最好先跟男方家人見個面 看看感覺如何
四 工作
德國失業率高 柏林失業率快到20% 所以有事業心的女性嫁過來之前要有心理準備
南德失業率低點 大概10% 但是南德比較傳統 一班認為女性就是在家
相夫教子(3K: kinder , kueche, Kirchen) 加上德國稅制跟育兒大環境不鼓勵雙薪家庭
如果經濟上沒有跟老公達成共識的話 要留點私房錢以備不時之需
五 新的離婚法
以前常聽到德國男人因為離婚被剝了一層皮 所以不敢結婚
前幾年通過新的離婚法 結婚不到兩年 女方基本上拿不到贍養費
即時有小孩 男方也只需支付到小孩六歲之前 女方不工作的贍養費
(也就是說 女方被期望在小孩滿六歲後自力更生) 德國離婚不管過失方
所以 即使是因為男方外遇 女方現在能獲得德贍養費也不會增加
財產分割只有男方結婚後增值的財產部分
一班來說 婚姻持續不到三年 是拿不到居留的 但是 就算拿到居留後離婚
如果沒有收入 印象中也不能留下來(我不確定 但是確定應該拿不到救濟金)
有聽過很糟的德國人娶了一個 不到三年有外遇 女方就是幾乎被一無所有的踢回國
德國人自己的離婚率約三成 異國婚姻的離婚率更高
建議如果之前沒在德國生活過 但是準備嫁過來的
最好先來德國念各三個月語言班 習慣一下這邊的環境 再決定要不要離鄉背井為愛走天涯
比較安全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87.152.61.145
補充一下 德文能力對獨立很重要 但是重點是 女方要有能獨立生活的能力
我個人覺得 德文至少要b1 口語跟聽力比書寫重要 還有要有
能個獨立處理生活事務的能力
(有不少人 就算在台灣 有問題也是丟給其他人 所以 語言跟獨立能力並不相等)
※ 編輯: anthrop 來自: 87.152.61.145 (09/06 00:48)
舉個例子說獨立生活好了
至少要能在懷孕時 自己去產檢 跟醫生溝通(我很少很少看到先生陪產婦去產檢的)
德國醫生願意說英文的很少 我自己比較過 用英文問問題 比用德文問問題
得到的資訊少很多
德國女人大多強悍 \我們經常開玩笑說 德國女人比德國男人像男人 冏)
夏天常看到剛生完一兩周的媽媽一手拎汽車提籃+兩周大的寶寶 在外面逛街
所以 很多德國人從小耳濡目染 他們不見得能接受台灣懷孕就啥都不能做 或是做月子
的觀念
我生老大時 因為這些"小事" 跟我先生吵了很多架
我自己在台灣時也工作過 自己住過 在德國前幾年也都是自己搞定的
即使如此 也還是常有對文化差異覺得很沒力的時候
當然 也有德國男人是很會照顧人的那種
但是我自己觀察跟聽到的 德國男人往往對朋友會是同事會照顧的多一些
但是對老婆 就是希望她們能頂起一片天
※ 編輯: anthrop 來自: 87.152.61.145 (09/06 01:09)
※ 編輯: anthrop 來自: 87.152.61.145 (09/06 02:06)
舉個例子 我剛結婚時對我婆婆也是很恭謹的(台灣長大的 沒辦法XD)
結果我懷孕七個月時 大肚子 跟她還有我先生 大伯 去逛一個市集
下小雨 一下車 人家直接拉著我老公 共撐一把傘 我就一個人默默的自己
撐一把傘走在後面....
逛完這邊以後 人家說要去看攝影展 我不好意思說不去 到了展場
我不太舒服 所以就找椅子坐著 人家跑來問了一句怎麼了 ? 就走了
重點是 看完之後 我想總算可以回去了吧~
人家居然說要去逛花園orz
我直接說 我不舒服 我到門口的咖啡廳等你們(這時我老公跟大伯都說 回去吧
花園沒啥好逛的)
人家還一邊走一邊碎碎念說她想去看樹(冏)
從此我就跟她敬而遠之 反正表面功夫做到就好 沒必要太客氣
這就是我之前提到的 對不少德國人(不限親戚) 太好 它們會越來越過分的
因為他們的教育是 如果不高興 就要說 不說就表示你很樂意
※ 編輯: anthrop 來自: 87.152.61.145 (09/06 05:42)
對 我最近剛好聽說 有太太在婚姻中外遇 生了個第三者的小孩
先生一直道之後發現血型不對開始懷疑
但是德國因為有隱私法 除非小孩自己 或是母親答應 不然不能驗dna
(這個近幾年好像有修法 不過我不確定)
結果這位女士堅持不肯驗 離婚後先生還是要付贍養費給太太跟小孩
(因為婚姻中生的除非雙方特殊約定 不然視為婚生子)
新婚姻法的話 這位先生只要付太太的贍養費到小孩六歲 付小孩的贍養費到小孩十八
歲 以前的話 這位先生要付太太贍養費到她再婚
所以很多人不願意結婚 或是要簽婚前協議
※ 編輯: anthrop 來自: 87.152.61.145 (09/06 14:03)
老實說 我自己的經驗是 台灣男人不喜歡太獨立的女生(當然是我在台灣的時候啦XD)
以前工作的時候 就被台灣男人說 啊 沒有人會想追薪水比自己多的女生啦(冏)
所以雖然我工作的地方男生多 但是沒有人要啊啊啊啊T_T
其實我不太贊成純粹的為愛走天涯(這也是我發文的原因 讓大家有點心理準備
因為看了一些例子 很多都是沒心理準備 看了一些只說國外優點的文 就傻傻
的跟外國男人出來 之後才發現跟想像中差太多 後悔莫及的狀況)
至於我自己啊 出國念書的時候就是大齡單身 在這邊兩年也沒認識半個台灣人(冏)
(連路上都沒看到過亞洲人)
最後因為不想回台灣被逼著相親 這邊工作又還不錯(準八小時下班 每年年假三十天)
既然有人要 就嫁了唄~~
至於台灣男生 在經濟上希望女生獨立 但是娶回家又希望女生把男方跟男方的家人當
天一樣的話 這樣不太好說~~
(德國男生的問題是 他們習慣了很獨立的德國女生 所以行為上不會像台灣男生那
樣習慣被女孩子撒嬌 所以對德國人 最好就是直接說 沒必要客氣 因為他們會當真
但是要是是台灣婆家 有多少是媳婦回去不用動手 只管吃喝 吃不慣公婆家的飯
媳婦只做自己的份 然後對婆婆管小孩養育的話 可以直接說 這是我的小孩
我們自己教這樣的狀況呢?)
適合自己的就好
※ 編輯: anthrop 來自: 79.194.72.196 (09/06 21:19)
所以要是女方賺得多
是女方給男方贍養費的 只是德國很多家庭都還是男方賺錢為主
DNA是以保護小孩為主 制法的目的是 小孩沒辦法選擇自己的父母 大人間的問題
不應該影響小孩
所以除非小孩自己同意(也要成年的樣子) 不然要有監護人(一班是媽媽) 同意
不過印象中 最近因為太多非婚生子 所以法律好像有改過
好像是小的一歲還是兩歲之前可以強制執行(不確定)
(之前看過一個報導 說 每三個小孩(還是十個? 不記得) 裏就有一個父親不是親生的
(我印象很深 因為我還我跟先生開玩笑說
糟了 我們認識你的兩個朋友 加起來剛好有三個小孩 所以有一個不是親生的?!)
雙薪的話 估計是採用家庭累計稅制 沒辦法 德國就是個社會主義(共產主義國家)XD
※ 編輯: anthrop 來自: 79.194.91.214 (09/09 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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