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通】整頓香港樓市,是下個灰犀牛嗎?
談起香港樓價,在街上問十個街坊,相信十個都會說很貴、很離地;這非止民間之說,官方報告亦有顯示,香港樓價連年攞第一。即使長期處於歷史高位,但仍不有少人堅持「樓市不死」這個信念,篤信買樓都是穩賺不賠的投資;根據近幾年香港樓市的表現,這種立論似乎正確,與此同時,或者已有一隻灰犀牛悄然走在我們面前。
房屋問題被定性為深層次矛盾主因
觀乎多項數據,香港樓價似乎承托力充足,供甩樓比例達66%、環球央行持續寬鬆貨幣政策救經濟、土地及房屋供應持續落後,種種因素都造就了居高不一的怪現象。根據數據顯示,2004年至2019年間,本港樓價累計急升近四倍,但同期的住戶入息中位數卻只升近八成,而自置居所比率更下跌4.5個百分點至僅51%,落後世界各大富裕經濟體的逾60%水平,已不提台灣及新加坡有達90%之高,無可否認,樓價與市民經濟能力已嚴重脫軌,這種資產分配極端化的現象,成為社會分化的成因之一,當然不是唯一。
時而勢易,當國際企業陸續將亞太區總部遷移至新加坡,加上香港居住成本高昂,統統都增加本港專才外流的誘因,故此,對於任何一個管治團隊而言,這是一個必須解決的難題,中央亦早已將香港的房屋問題定調為深層次矛盾的主因。
問題是,自董建華年代起,多屆特首已將房屋問題列為首要任務,但談了24年皆毫無寸進,為何時至今日,卻將整頓樓市視之為灰犀牛?
為何是今天整頓樓市?
近兩年,香港的政治環境劇變,無論是政府架構,或議會當中已剩下一種主旋律,加上選舉制度的改革,經濟民生議題順理成章成為下一施政主題,當中一直為人詬病的房屋問題定必被視為當務之急,如政府最終能解決住屋問題,將收兩效:一、為改革香港政治體制帶來充分理由;二、挽回民心。
國務院副總理韓正剛於數日前參加港區全國人大小組會議時表示,下一步要著力解決香
港的房屋問題,即使難度很大,但總要有解決開始的時候。在政治、社會環境及時機配合下,而且參考中央近年大破大立的作風,相信港府也不敢怠慢。
然而,無論在貨幣供應、或供求平衡上,對開放形經濟體的香港而言,都是承托樓價的利好因素,即使「明日大嶼」勢在必行,但仍不足以短期內增加房屋供應,政府可用的一招,或許只剩下行政干預,不敢奢望政府會減辣甚至撤辣,因為沒有一位香港官員敢負上令樓市再度過熱的罪名,而且相信在特首換屆前後,也有可能推出更多調控樓市措施,參考近年的施政作風,推出類似內地的限價、限購、限貸等辣招的可能性並非不存在。
樓市未來或在政策市中輪迴
如此一來,雖然能限制樓價升幅,但卻難走回頭路,香港樓市未來可能只能政策市之中輪迴。至於政府何時出招?當官媒吹風大合奏,猛烈批評香港房屋政策時,相信離出招也不遠矣。
可能你會反駁,香港政府預測下年度的土地收入及印花稅,佔全年總收入預算達三成,加上可能有「明日大嶼」等大白象工程令開支大增,港府無可能要自毀地產市場這個金蛋,而且樓市牽涉很多既得利益者,官員都不敢狠下毒手。
如果時光倒流兩年前,這個反駁不無道理,但時至今日,卻可得出兩個結論:一、對比剛回歸的過渡期,中央已不需要透過留住本地大財團、富豪來穩定民心,況且近年已陸續有國企加入本地市場,相較之下,解決房屋問題的得益較犧牲大;二、如果香港的庫房耗盡,中央插手救港,就如當年下放自由行一樣,一來白武士形象討好,二來迫使香港的經濟發展更依賴內地,加速香港與大灣區融合,增加管治籌碼,豈不收一石二鳥之效?
這只是牛頭角順嫂都懂的推論,所以我們才把這個稱之為灰犀牛吧。
#社會 #經濟
改革開放前後對比 在 曹長青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曹長青:駁總統府記者會 談倫敦政經學院醜聞
蔡英文的博士論文爭議2015年夏天就有過,今年又持續發燒了三個多月。昨天(23日)總統府發言人終於開記者會,展示了蔡總統的博士學位證書、就學文件及論文原稿等。
這是一個正確的做法。但蔡英文早就該這樣做,應該在受到質疑後的第一時間,本人出面開記者會,就被質疑的問題一一作出說明和澄清。但蔡英文首先做的,卻是用刑事罪起訴質疑她的教授們(林環牆、賀德芬、彭文正),開了台灣在任總統打毀謗官司的極不明智的首例(馬英九的提告是在卸任之後)。誰都渴望歷史留名,留美名。蔡英文執政功過自有後人評判,但此誹謗案在台灣新聞史上必定不是美名。
蔡英文清楚地知道,作為總統,她有不出庭的豁免權;所以在任期間此案根本不會有任何進展。她的提告,就是要以勢壓人,以訴訟代替回答,迴避真相。真相要迴避,就是有問題!
當時彭文正博士對此有精彩評論:不可告人,只有告人!蔡英文是全世界第一個用告人證明自己學位為真的人。
我今年6月10日發表「蔡英文博士學位是否造假?」時,蔡總統就應把所有相關資料都拿出來,讓社會大眾鑑定。那就不會浪費那麼多人的大量時間精力去調查、審核。蔡英文為什麼要拖延這100多天?完全不可思議。
這次開記者會回答問題值得肯定,但仍留下眾多疑點——
首先,這個記者會應是蔡英文本人直接面對記者回答問題,而不應是任何其他人。因為所有質疑的,都是蔡英文本人的問題,只針對蔡英文本人的誠信,而不是國家政策。一百多天來,從媒體人到學者、到社會大眾,提出的一大堆問題,只有蔡英文本人才知道,才能回答清楚。找總統府發言人打官腔、做官樣回答,完全不給人以真誠坦蕩、自尊自信地回答質疑的感覺。
所以,昨天總統府記者會留下的第一個重要問題是:蔡英文躲哪裡去了?為什麼她本人不能出面,當著全國、全世界觀眾的面,清清楚楚地逐一回答被公眾質疑的所有問題;把1984年上交的典藏的博士論文、1984年頒發的博士證書、在台灣歷次學術升等、政治參選(證明博士身份)整個過程的文件,自己親手一一展示、解釋,文件副本留給媒體,讓大家今後隨便檢視。
讓跟蔡英文博士論文毫無關係的人,戴著白手套,做出手捧愛因斯坦《相對論》手稿的嚴重狀態,小心翼翼展示蔡英文從家人倉庫翻出的、聲稱是36年前打字機版的論文草稿。且不說這種裝腔作勢、故作珍貴的滑稽可笑,如此鄭重其事、以總統府官方拿出的,卻根本不是上交圖書館的裝訂典藏本,而是一堆尚有白色塗改液的草稿!如此做法豈不是作踐、耍弄大眾的鬧劇?居然有一大堆人相信、認可了這種鬧劇。
第二,這個草稿的哪一頁證明了它是通過了博士資格審核的版本?如果草稿就可以證明博士資格,豈不是任何人都可以用草稿去申請教職?哪還需要辛苦多年一改再改等評審教授審批?如果草稿就可以等同已出版的著作,豈不是任何在家塗鴉的人,都可以頂個作家的烏紗帽?蔡英文這個草稿本身,難道不更證明蔡英文沒有提交過正式的、典藏本的論文嗎?
第三,總統府表示,蔡英文回台獲得教職的政治大學,有蔡當時遞交的三本博士論文。那這次為什麼不展示那三本正式成書的論文?拿一本過來就可以了嘛,為什麼沒有這樣做?這就無法不令人嚴重質疑,政大是不是真有蔡英文口試通過後的典藏本?
第四,這次總統府發言人說,蔡英文當時遞交了論文,丟失是倫敦政經學院(LSE)校方的責任。這個說法不僅完全不能令人信服,而且讓人確信,有人在繼續公然撒謊。了解LSE內部運作、也從該校獲得博士學位的 、一路為蔡英文護駕的「台灣研究室」主任施芳瓏女士都說,「準博士都是繳交兩本論文給倫敦大學 Senate House Library」。難道倫敦大學圖書館把蔡英文的兩本論文都「弄丟了」?這種可能性的概率有多大?任何理性的讀者請你冷靜地設想一下。
第五,如果蔡英文的博士論文曾經遞交給LSE, 後來被校方弄丟了,那她是什麼時候發現的?發現之後為什麼不馬上補交?2015年被質疑後,為什麼還不補交?為什麼等了35年之久?如果真有成書典藏本,蔡英文就不必再把手裡的這些散裝草稿,複印傳真給LSE圖書館。在全台灣都瞪大眼睛尋找的時候,趕快把政治大學的那三本調出一本特快專遞給LSE 不就行了嗎?
我6月份的質疑文章引用了美國北卡大學台裔學者林環牆教授對此獨立調查獲得的重要資訊:LSE圖書館員Ruth Orson兩次回信(那是在沒有外力介入前,該校人員最誠實可信的回答):說他們never received(從來沒有收到過)蔡的博士論文,她查了倫敦大學系統的全部三個圖書館,結果都查不到任何收到過蔡英文博士論文的記錄。是LSE撒謊,還是蔡英文撒謊?
據林教授查閱對比LSE校方提供的1984年獲博士學位的106人資料,除了蔡英文,其他105人全部都有論文遞交記錄。如果是倫敦大學圖書館真的是後來弄丟了(而且是兩本都丟了),那為什麼連蔡英文曾經遞交過論文的記錄都沒有?
第六,不僅全部105博士都有論文遞交記錄,只有蔡英文沒有;而且林教授還查到,這105人的論文都可訂購調閱,唯獨蔡英文這本今年6月底才補交的草稿本都不許上網、不許拍照、不許引用,更不可能訂購。怎麼單單就蔡英文的論文珍貴到超越其它任何博士論文的地步?是因為它價值兩個博士學位,所以比別人的都珍貴?
第七,就LSE關於蔡英文論文的不可拍照、不可影印、不可引用、更不可上網訂購等苛刻規定,蔡英文本人和總統府都表示,那是LSE的規定,與蔡英文無關。事實是:特地跑去LSE查閱該論文的林環牆教授、徐永泰博士都被LSE告知,這些「不許」是應作者(蔡英文)的要求。那麼到底誰在說謊?
如果不是蔡本人的要求,那麼請蔡總統馬上電話通知LSE,停止那一堆「不許」,立刻開放,像其它所有論文一樣,允許大家閱覽、網上訂購電子檔;起碼以此證明蔡總統沒有撒謊、她沒有那些詭異的、與眾不同的特殊要求。
總統府這次表示,蔡英文要把博士論文送交國家圖書館並上網供大家學術參考。很好,期待盡快。如果真做,這種簡單的事情一天就可以做到。希望不是三個月後。
在我本人了解範圍,圖書館對自己館內的讀物嚴格設限的,除了蔡英文,還有一個,那就是蔣介石。
2006年美國斯坦福大學胡佛研究所首次公開蔣家後人提供的蔣介石日記,但蔣家要求「不得以任何工具翻拍」。此規定害得中國社科院學者、研究蔣介石的專家楊天石從北京飛到美國,全天在圖書館閱讀抄寫。他那年70歲,整整抄了70天!蔣日記分三次公開,他多次到美國,前後抄寫了10個半月!
今年83歲的楊天石後來寫出多本專著,通過蔣日記發現很多問題。這裡僅舉一件:蔣對胡適的兩面性。胡去世時蔣送輓聯:「舊倫理中新思想的師表,新文化中舊道德的楷模」,高度評價。但其日記寫的卻是:(胡)暴卒;乃除了障碍也。蔣日記甚至罵胡適是野狗,「其人格等於野犬之狂吠」。據統計,蔣在日記中責備、辱駡胡適不下20處。
送到圖書館的資料设置苛刻限制、阻止更多人看到,就是因為其中有不愿「見人」之處。蔣介石日記有「三不」,蔡英文論文有「三不」。送到圖書館,卻如此設限不讓人看的兩個權力者的資料都來自台灣,也是有點見鬼了。
第八,除了博士論文仍有上述這些疑問之外,關於蔡英文的博士學位證書也同樣存在十分不可思議的情形。
這次總統府記者會表示,蔡英文不僅在2015年向LSE申請了補發博士證書,而且在2010年也得到一份補發的。而總統府記者會這次展示出的,則是1984年蔡英文博士學位證書原件(的複印件)。如果有原件,為什麼要補發,而且兩次要求補發?把原件複印一下廣為散發不就得了?真是太匪夷所思了!總統府表示,這次展示的證書和信件等,是從LSE校方獲得的。
也就是說,蔡英文在把自己的典藏本博士論文全部都弄丟了的同時,把自己的博士證書也搞丟了,需要補發一份。而且,既然2010年補發了一次,為什麼2015年還要再補發一份?2010年那一份又丟了嗎?連影印本也沒了嗎?
一個人同時把自己的博士論文和博士學位證書都給弄丟了,補發過一次的也丟了。大家說說,這樣的機率低到什麼程度?誰能在台灣給我找出第二個?
且不究蔡英文博士論文和學位的真偽,就算全部都是真的,她把這兩份辛苦且緊張(她自己說的)獲得的人生重要文件統統都搞丟了!而且一丟再丟?如此一個馬虎大意、無序的人,去做律師樓秘書恐怕都不合格吧?
總統府表示,蔡英文的文件找不到是因為在台灣多次搬家。這話不知有幾個人相信,起碼我不信!拿我自己來說,僅在美國就搬過十多次家,我的黑龍江大學學位證書、深圳青年報記者證等都保留著。甚至我當年考托福的成績單、紐約哥倫比亞大學錄取我讀政治學博士的一張通知書都隨手存檔。我都沒去念,那些文件都還在。而蔡英文花那麼大力氣讀完了,還寫出號稱教授們討論要給她兩個博士的「精彩論文」卻35年都不見踪影,被追問100多天之後從倉庫挖出草稿!甚至連她回台灣教書、升等、參選等等都需要的博士證書也不見踪影,需要一補再補!這合乎最起碼的常理嗎?
第九,蔡英文曾任教的政治大學、東吳大學,還有中選會,按規定都應有她遞交的博士證書(經過驗證原件後留存的副本)。哪怕她自己的原件真的都丟了,從那些地方要一份副本不就可以了嗎?蔡英文這個一次再次的「補發」也無法不令人遐想,政大、東吳、中選會這三個機構,真有蔡英文1984年的原始博士證書(副本)嗎?如果有,蔡英文不從台灣就地取,反而萬里迢迢去向母校索取。這難道不也是非常反常的情形嗎?
第十,這次總統府發言人特別強調,對蔡英文的博士論文和學位有質疑,應去問倫敦政經學院(LSE)才是正途。話是沒錯,但談何容易!林教授在他的調查報告中說,「英國校方特別是公共關係部門企圖干擾其專責部門資訊的釋放」。
在林教授做獨立調查期間,我也給LSE寫過幾封信查詢,最初得到他們學位資料處(HEDD)的Wara、學生服務中心(SSC)主管Camilya Maleh,學位和論文查詢處(AS)主任Clive Wilson這幾位的回信,但後來就進行不下去了。
我一開始給LSE寫信,就直接問蔡英文有沒有獲得博士學位?他們回答:這個問題需得到蔡本人授權才能回答。我馬上回信反駁:如有人冒充政經學院博士,我們想查核,你們說要先取得那人授權。那冒充者(騙子)會授權嗎?而按照英國的信息公開法,像蔡英文這樣位居總統的權力者,她的博士學位信息是應受大眾檢驗的。在再次要求下,LSE學位及論文查詢處主任Clive Wilson回信說,按照《英國信息公開法》,這確實是應該提供的信息,但說要20個工作日才能答复。
蔡英文有沒有博士學位,不是電腦馬上就可查到的嗎?LSE是國際知名正規大學,應有完備的學生資料檔案,怎麼需要20個工作日?
這個回答使我馬上想起以前在調查吳征、楊瀾夫婦的學經歷造假遇到的類似情況。吳征當時是中國最大門戶網站《新浪網》共同主席,楊瀾是中共全國政協委員、中國申奧大使。但吳征宣稱的多個學位都有水分甚至造假。例如他說曾就讀加州San Jose州立大學,我打電話查詢,該校學生記錄辦公室Lisa Beltrar小姐立即查找並告知,該校沒有吳征(英文名Bruno Wu)的學生記錄。我又打給San Jose City College(社區學院),提問後連電話都沒放下,該校學生記錄辦公室的Teresa Taiz小姐就查出並告知,吳征在那讀過,但沒獲得任何學位。
在美國,要核實某位學生的學歷,是非常容易的事情,因為按照資訊公開法以及慣例,學生記錄辦公室都予提供或證實。可是在打給巴靈頓大學(Barrington University)時,他們的回答與倫敦政經學院最初的回答一樣,要我先拿到吳征的授權。幾次交涉,對方都支吾搪塞,最後乾脆拒絕回答問題。
後來查到,巴靈頓是一個美國17歲青年創辦的網絡野雞大學(沒校舍,更無教育機構承認)。在輿論壓力下,吳征在廣州《南方周末》(2002年1月10日)登出他的巴靈頓博士證書,我找到這張報紙,用放大鏡一看,它只是個英文Award獎狀。那些名流們就敢公然向媒體提供假證書,繼續欺騙大眾!
LSE學位論文查詢處主任 Clive Wilson還是客氣和負責的,我們有過幾次通信,他也解答一些問題。但後來情況發生了變化:蔡英文的嫡系、外交部長吳釗燮7月份去了趟歐洲之後,LSE的專業部門就不再回答任何問題,而是轉給該學院的公關部(Media Relations)統一回复。
蔡英文是不是被授予博士學位,她的論文圖書館為什麼從來沒有,她如獲博士學位,指導教授是誰?論文口試評審教授是哪幾位?答辯通過後的教授簽名頁在哪裡?這都是學位和論文資料處管轄的專業問題,為什麼要轉交給公關部?好像有了什麼危機,要損害控制(damage control)?
為什麼吳釗燮去了趟歐洲,LSE的態度就變了?他有沒有到英國指揮台灣代表處來「危機處理」,與LSE聯手阻止人們對蔡的學位及論文真假的調查?
LSE的態度變化與吳釗燮的歐洲之行有沒有關係?如有關係,凡走過必留痕跡。有一點是無需置疑的,那就是跟倫敦政經學院下屬的Taiwan Research Programme(台灣研究室)和其主任施芳瓏女士有關。
話說蔡英文2015年9月22日獲得補發博士證書。當時台灣大選正在進行。國民黨內部分裂,10月份把總統候選人洪秀柱換掉了。當時蔡英文的選情可謂一面倒,被認為綠營誰出來都躺著贏。所以不排除台灣(民進黨)方面出錢或承諾,蔡當選後給這個研究室更多援助,現在需要幫助蔡英文拿到LSE的博士證書。
其實這個「台灣研究室」從創辦就是台灣政府協助的。它的前身是「台灣學術講座」(Taiwan Seminar),2000年由台灣駐英文化組協助成立。二千年台灣首次政黨輪替,陳水扁總統向外拓展台灣外交,包括在美國等地成立的「全球民主和平聯盟」等,由外交部轄下的「僑務委員會」資助。
2003年「台灣學術講座」升格為「台灣研究室」,後隸屬LSE,很可能得到了台灣方面更多援助。當時中研院李遠哲院長、教育部杜正勝部長等,都曾與「台灣研究室」創辦人、LSE教授Stephan Feuchtwang(德裔英籍學者,中文名王斯福)會面交談。
當時台灣為拓展外交,不僅支持了這個台灣研究室,也由教育部出資,在倫敦大學亞非學院建立了「台灣研究中心」。杜正勝部長去倫敦時也拜會了這個中心的主任Robert Ash教授,並與亞非學院Paul Webley校長晤談。
台灣研究室網頁列出兩名共同主任,一是施芳瓏,另一位是王斯福(Stephan Feuchtwang)。但漢學家王斯福已82歲,早已從政經學院退休。而且目前無論維基百科還是LSE頁面的Stephan Feuchtwang詞條,經歷上都沒有「台灣研究室共同主任」。
所以,LSE的台灣研究室負責人,其實只是施芳瓏一個人。這次蔡英文的論文和學位被質疑,施女士不斷出面為蔡背書。她既不是LSE負責學位和論文管理的職員,更不是負責人,卻不斷放話,被台灣媒體作為LSE的官方發言而引用。林環牆教授的調查報告說,施芳瓏「蓄意阻隢整個事件的調查」。
施芳瓏主任過去二十年來好像並沒有一個正式教職。她的台灣研究室主任做到2014年就被撤銷了。但2016年她又復出做主任。這令人合理懷疑,是不是2015年她「運作」校方為蔡英文「補發」了博士學位證書,2016年蔡當上總統,回報這個台灣研究室更多援助,於是施芳瓏才得以官復原職?如果施芳瓏本人的薪水是由這個研究室支付,那就等於是由台灣方面支付;更準確地說,就是蔡英文政府出的。
2016年蔡英文當上總統,是施芳瓏的「台灣研究室」最先發出祝賀信(1月16日,落款是台灣研究室,發在台灣研究室的網頁)。該祝賀信只引述了兩個人的話,一個就是施芳瓏(Fang-long Shih);另一位是該校國際關係系教授Christopher Hughes。他是台灣女婿,太太九十年代初曾任台灣《光華雜誌》總編輯;而光華雜誌是台灣政府出資的,隸屬新聞局。三天之後(1月19日),政經學院的網頁轉發了台灣研究室祝賀信的主要內容。由此被作為LSE 祝賀蔡當選總統。
這幅畫面很清晰了吧。2015年秋天,已當過五年民進黨主席的蔡英文正在選總統,且勝局基本已定。那麼在論文被質疑後,如果有關方面承諾今後給予台灣研究室更多援助,倫敦政經學院會不會不顧原則,在沒有蔡英文博士論文情況下給她發一紙「博士證書」和通知信呢?這所全球知名的學府有沒有可能做出這種舉動呢?
倫敦政經學院(LSE)有幾個相當不光彩的「前科」,頗有參考價值。有讀者已熟悉的,更有華文世界鮮為人知的——
很多人都知道的,2011年倫敦政經學院因接受利比亞獨裁者格達費的兒子薩伊夫150萬英鎊捐款(薩伊夫獲博士學位)事件被調查,當時媒體對這個醜聞廣泛報導。因薩伊夫捐款建立的那個基金會,薩伊夫是主席,LSE院長是顧問。這也是這位院長後來辭職的原因。
英國《每日電訊報》報導,政經學院的教授和名人們當時討好薩伊夫,該校教授Ed McClennan直接寫信給薩伊夫說,對其入學提供幫助。薩伊夫在LSE讀博士的作業被別人代筆,他付給輔導老師多斯特维兹(也是政經學院博士)每月4000英鎊。這個輔導老師還坐薩伊夫的私人飛機在歐洲遊玩。
利比亞獨裁者格達費兒子提供的150萬英鎊捐款,政經學院用來建立「北非研究室」(North Africa Programme)。這個也可佐證,施芳瓏的Taiwan Research Programme(台灣研究室)非常可能是由台灣方面出資的。一般這種外國研究室,多是那個國家資助的。
後來薩伊夫還要向LSE提供220萬英鎊,在該校建培訓中心,為利比亞培訓青年精英,其實就是為鞏固他父親的獨裁統治而培養打手。如果利比亞不變天,這個培訓中心就成立了。當時LSE的教授把薩伊夫吹捧為「改革者」,利比亞的希望等。
格達費政權倒台時,薩伊夫被抓獲,這個獨裁者的兒子發表談話,對政經學院很不滿,甚至蔑視,說當初那些教授和校方Honor恭維他(其實是為了要他的錢),看到利比亞「叛軍」造反了,就跟他切割、反對他。薩伊夫罵LSE是coward(懦夫)。薩伊夫完全站在他的獨裁者父親一邊,哪是LSE教授歌頌的「認同西方價值」?
LSE因這個醜聞名譽被重創。連當年薩伊夫的博士論文口試評審教授Meghnad Desai也在英國《衛報》發文說:LSE is paying a heavy price for Saif Gaddafi's PhD(政經學院為薩伊夫.格達費的博士學位付出沉重代價)。
那麼LSE有沒可能不顧原則,為了得到蔡英文政府的資助,在沒有蔡的博士論文、也沒有博士口試評審教授的共同意見書(至今蔡英文也拿不出來)的情況下,而給蔡發一張博士證書和通知信呢?不排除這種可能性。連美國史丹福大學這種名校,最近都因接受捐款而給名人子弟發入學通知書的醜聞而弄得灰頭土臉。我們再來看LSE的另一醜聞:
2008年,在遭到強烈抗議的情況下,LSE用阿拉伯聯合酋長國(阿聯酋 UAE)已故獨裁者Sheikh Zayed的名字為該校新建的教學和劇院大樓命名;還歌頌這個獨裁者是life leader(永遠的領袖),就因為阿聯酋給了政經學院大筆資金。後來LSE還用阿聯酋提供的250萬英鎊捐款在該校建了「中東研究中心」(CMES)。
英國教育機構Lighthouse創始人Emmanuel Akpan-Inwang主任 2011年(格達費兒子博士學位醜聞爆發時)在英國《衛報》發表題為「政經學院與利比亞的關係只是冰山一角」的文章指出,LSE經費15%來自英國政府撥款,其它都要自籌,資金缺口很大;所以該學院才不顧原則,為獲得捐款,用獨裁者命名學院大樓。這位主任說,冰凍三尺非一日之寒,政經學院金錢交換,給獨裁者兒子博士學位,只是腐敗底座的冰山一角(https://www.theguardian.com/commentisfree/2011/mar/04/lse-howard-davies-libya-uae )。
這個冰山一角有很多事證,前述格達費兒子薩伊夫當時不僅成為倫敦政經學院的寵兒,還被安排在學院的Ralph Miliband lecture做演講。LSE教授David Held在開場白介紹時說,他本人太喜歡薩伊夫了。當時很多學生去抗議,與薩伊夫支持者發生衝突,甚至驚動了警察去解圍。
Ralph Miliband曾在LSE任教,非常知名,去世後他的學生建立了這個講座。薩伊夫被安排到這個講座發表演說,Ralph Miliband的曾做過英國外相的兒子表達抗議;認為這對他父親是一種侮辱。但政經學院我行我素,就為了能得到格達費們的資金。
英國《衛報》專欄作詹寧斯(Simon Jenkins)批評得更尖銳,他撰文說,當時該校研究阿拉伯問題的權威學者Fred Halliday強烈抗議;因是研究中東問題的教授,他更深知格達費父子的專制。但校方為獲得比利亞的捐款,根本不聽這些教授的抗議。詹寧斯說:Money did not just talk, it strutted the LSE campus and swept aside all dignity and common sense.(有錢能使鬼推磨,金錢大搖大擺地挺進政經學院校園,橫掃了所有的尊嚴和常識)。
詹寧斯的結論是:很多年來政經學院都在「犧牲學術獨立而向商界和政府出售自己的靈魂」(sacrificing scholarly independence to sell their souls to business and government)。(https://www.theguardian.com/commentisfree/2011/mar/03/lse-gaddafi-libyan-dictator-universities)
LSE這些如此嚴重的醜聞,無法不讓人聯想到,施芳瓏的「台灣研究室」的資金是從哪裡來的? 倫敦政經學院連利比亞獨裁者的錢都拿、連中東專制國家的資金也不忌諱,那麼對來自民主台灣的捐款,當然就更何樂而不為了。
在根本沒有蔡英文博士論文的情況下(2019年才拿出的這個草稿完全無法證明它是通過資格考試的版本),為什麼政經學院會給蔡英文補發博士證書?是不是又一次像詹寧斯所說的,「出售了自己的靈魂」?這是個問號。
在這個問號得到答案之前,施芳瓏女士敢不敢站出來說清楚,「台灣研究室」的資金是從哪裡來的? 有沒有拿到蔡英文政府的資助?
我曾給倫敦政經學院(LSE)的學位和論文查詢處主任Clive Wilson寫信,直接問了這個問題:蔡英文本人,她的家族,台灣政府等,有沒有給過政經學院的台灣研究室資助?Clive Wilson對此不回答。按照英國《信息公開法》,LSE的所屬機構拿到外國捐助,應是公開信息,不可隱瞞。
我也在給Clive Wilson的信中提到,如果「台灣研究室」得到蔡英文政府的資助,該室主任施芳瓏女士這樣為蔡英文總統辯護,是不是有「利益交換」之嫌?
當然,這個問題從台灣方面是可以查到的,如果有撥款,會是多年的資助,教育部的財務報表,外交部的撥款記錄,應該都會有,如果不列入「秘密外交」的話。台灣的秘密外交,是貪腐和走黑賬的天堂。
格達費兒子薩伊夫的論文上網後,被認真又智慧的網民查出,很多段落是剽竊的,請看這個網址上的對比揭露(https://saifalislamgaddafithesis.fandom.com/wiki/Plagiarism )。
現在蔡英文總統終於決定,把她的博士論文送到國家圖書館供讀者閱讀。但願不是拖到三個月之後,更不要有不可拍照、不可影印、不可引用的「三不」設限。把論文上網,一天就可做到。如果人們看過,沒有任何抄襲等問題,起碼在這個問題上還給蔡英文一個清白,這不是好事一件嗎?
但要想讓所有的質疑都塵埃落地,需要蔡英文本人出面做出更詳細、清楚,尤其是真誠、坦蕩的回答。
2019年9月24日於美國
——原載《民報》:
https://www.peoplenews.tw/news/6fb773dc-4d70-44d6-b78f-54c573cb34bd
《曹長青推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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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開放前後對比 在 方志恒 Brian Fong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今天低氣壓,不斷想起這段文字:「文化運動是一切運動的基礎,在全體民眾還未完全覺醒以前,任你社會運動家如何叫嚷社會改造,任你政治運動家如何鼓吹民權伸張,也不過是做一場空夢罷了。欲使社會運動甚至政治運動能夠有效實現,非得借文化運動之力,叫醒全體民眾不可。而文化運動的目標,正是要喚起全體民眾的徹底醒覺。」* 革新保港,香港人需要建立主體意識,從頭做好論述和組織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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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25年11月15日《臺灣民報》社論,收錄在《百年追求:臺灣民主運動的故事》卷一 自治的夢想)
【#香港革新論II】不是看見希望才堅持,而是堅持才看見希望。在困境中,香港人需要建立主體意識,從頭做好論述和組織。《香港革新論ll》正式出版上架,繼續為我城思考新論述,請試讀《導論:從世界思考香港前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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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革新保港,讀書養志。讀政治史,能讓我們變得踏實;讀比較政治史,更能讓我們擴闊視野反思前路。環顧世界,邊陲共同體爭取自主之歷程,必然是一條漫漫長路,過程中也必然充滿高低起跌,更必然飽受過打壓、屈辱、欺騙、愚弄、甚至鎮壓,是甚麼讓他們堅持下去,或者不能堅持下去?邊陲能否自強、中心如何應對、地緣政治變化,固然都是重要之因素;但最終能否實現自主,始終取決於邊陲共同體,能否建立和維持主體意識,團結上下一起爭取,才有衝破牢籠實現自主之一天。//
/ 方志恒《香港革新論》主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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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革新論II》導論:從世界思考香港前途
1989年,香港電台節目《鏗鏘集》,以《悲哀的香港人》為主題,探討六四事件前後,香港人的心路歷程。節目中,小市民歐先生的一席話,頗能反映香港人的時代心聲:
「當時大部分香港人,都對中國前途充滿憧憬,主觀希望中國藉著這場民主運動,可以一夜之間民主起來,屆時毋需再為九七問題擔心。當時我也覺得香港很有希望,因為若這些學生爭取到自由民主,很明顯,若內地政策也是民主自由,香港必會跟隨這政策走。」
《中英聯合聲明》簽訂後,香港人既無法自決前途,只好寄望中國走向民主化,從而令香港的民主和自治,可以有更大空間 ── 這種對中港良性互動之設想,正是「民主回歸論」之核心主張。[1]
「民主回歸論」之思潮,為未能自決前途之香港人,在矛盾與無助之中,找到心靈曙光;也驅使香港人全情投入八九民運,期盼「以改變中國前途、去改變香港前途」。六四屠城後,「民主回歸論」之中港良性互動想像,本來已難再有說服力;但隨後鄧小平再度啟動經濟改革,加上主權移交初年北京奉行不干預路線,令香港人對中港良性互動疑中留情,仍期盼中國會走向政治開明,讓香港能夠爭取到空間,在一國兩制下發展民主。
但由2003年起,中港關係卻悄悄地有所變化。五十萬人大遊行,觸發北京改變對港政策,由原來之不干預路線,改為強調中央介入。[2]隨後,北京逐步走向天朝主義,透過在政治(以人大釋法、任命特首等中央權力控制政局)、經濟(將香港納入中國經濟規劃體系)和意識形態(以國民教育推進中國人身份認同)的層層推進,務求將香港這個邊陲地區,吸納入北京的直接管治範圍。[3]到2014年,北京發表《一國兩制白皮書》,宣稱對香港擁有「全面管治權」、「中央依法直接行使管治權」、「高度自治來自中央授權」、「中央對高度自治有監督權力」等等;[4]繼而頒布《8.31人大決定》,劃下以提名委員會操控特首選舉之權力紅線。[5]至此中港良性互動之想像,已完全被中國天朝主義壓碎,三十年之民主回歸夢,正式壽終正寢。[6]
三十年之實踐證明,「民主回歸論」之所以未能實現,在於其單向地預設了,中港關係必然處於良性互動之軌道 ── 這種設想,既低估了中港關係之複雜性,也錯誤假設了中國經濟改革必然帶動政治改革,結果當中國走上結合威權政治和巿場經濟之「威權資本主義」、[7]而不是按原來假設走向民主化後,整個良性互動之設想不但失去基礎,更加無法應對中國轉向天朝主義後之挑戰。論述落空之結果,是不少仍服膺「民主回歸論」之主流民主派,近年在多次重大事件中,總是一廂情願地期盼,北京會開明處理香港事務;但現實卻是北京以天朝主義步步進逼,令民主派大失預算進退失據。[8]
▍重置中港關係於「中心-邊陲框架」
2017年,是主權移交二十周年。一國兩制50年不變之期限,還未走到一半,已經變得名存實亡。今天,香港人站在時代的十字路口,必須為香港前途思考出路 ── 我們需要重置中港關係於「中心-邊陲框架」,以更立體之視野,重新定義、梳理和倡議未來之中港關係。
「中心-邊陲框架」(Center-periphery framework)之要點,是把「中心政權」(Central state)和「邊陲地區」(Peripheral regions)之關係,視作一個動態互動過程,即中心政權往往傾向吸納和同化邊陲地區(以建立統一之全國政權),邊陲地區則時刻強調捍衛自主(以守護其獨特性)。[9]中心與邊陲,因此處於長期持續之角力關係,這種關係既不會是一廂情願的良性互動,也不一定是敵我二分之零和遊戲;而是取決在不同時空下,中心與邊陲之實力對比與策略互動。[10]
以「中心-邊陲框架」思考中港關係,當能明白香港人作為邊陲共同體,我們的政治宿命,是沒有逃避中國此一中心政權制約之選擇,而只能在地緣政治結構之夾縫間,迂迴前進追求自主[11] ── 事實上,回顧香港開埠以來的發展歷程,由晚清民國時期至中共改革開放前,由於中國作為中心政權之長期衰落積弱,加上當時香港身處於西方陣營之前哨,因而得以自外於中國發展,但港英政府始終未有輕視中國作為中心政權之影響力,一直苦心經營香港這片邊陲地區之自主性;[12]及至改革開放以至主權移交後,中國重新建立作為中心政權之強大影響力,近年其影響力並有向外擴張之勢,[13]香港作為邊陲地區,在這種日益不利的地緣政治趨勢下,要保持以至擴大自主性,自然是困難重重荊棘滿途。因此,就香港未來之憲制地位,不同黨派可以有不倡議不同想像,但香港人仍然必須先直面「中心-邊陲框架」之結構性制約,並在此現實政治之基礎上,全面思考香港前途。換言之,任何的香港主體性論述,都必須建立在「實現香港相對於北京(以至西方)的最大程度的自主性」此一核心命題上。
把中港關係重置於「中心-邊陲框架」下思考,我們就能以廣闊之比較視野,從世界思考香港前途 ── 中心邊陲之角力,絕非中港獨有的現象;而把中港關係置於比較視野之下,我們就能透過觀察世界各地自治政體之個案,深入反思中港關係,並且拉闊香港前途想像,尋找實現香港最大程度自主性之路徑。環顧世界,魁北克、奧蘭群島、格陵蘭、南提洛爾、諾福克島、蘇格蘭和加泰隆尼亞,都是極具代表性之自治政體個案,透過觀察其歷史背景、自治制度、政治光譜、中心邊陲互動等等,我們當能更立體地思考,各個攸關香港前途之重要課題:
一. 自治之理想:內部自決權?
政治社會運動的本質,是尋求改變;因此成功之政治社會運動,必須提出最具正當性之訴求和論述修辭(Legitimate claim and rhetoric),方能為運動本身建立和維持正當性(Conferring and maintaining legitimacy),以動員和團結最大力量,實現改變。[14]而在現時的東亞地緣政治格局下,「自治」仍然是較能獲得大多數香港人、國際社會甚至中國大陸社會所接受之正當性訴求。
自治的英語詞彙是Autonomy或Self-government,其核心內涵是指「一個地區或社群,不受中央政府或鄰近地區或社群的介入,自行組織其事務的能力」(the ability of a region or community to organize its affairs without interference from the central government or neighbouring regions or communities)。[15]自治的實際操作和細節,在不同國家有不同安排,難以有一個四海通行的自治模式;但總體來說,自治必然涉及把權力,由中央政府轉移至自治政體(transfer of certain powers from a central government to that of autonomous entity),實踐上自然就涉及不同程度的行政、立法和司法權力轉移。概念上,自治作為一種政治訴求,其核心應是讓「地域社群能夠不受其他國家機關的介入,獨立地行使其行政、立法及司法等公共政策功能」(territorial communities to exercise public policy functions, legislative, executive and adjudicative, independently of other sources of authority in the state)。[16]近年,西方憲政學者流行在國際法的脈絡下,將自治理解為「內部自決權」之實踐。按國際法文獻,「自決權」(Right to self-determination)指人民有權利「自由決定他們的政治地位,並自由謀求他們的經濟、社會和文化的發展」(即《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第一條[17]);而要實踐「自決權」,可分成「外部自決權」(Right to external self-determination)和「內部自決權」(Right to internal self-determination)兩種方式,前者指人民有權決定是否與宗主國分離;後者指人民有權按自治原則,完全決定和管理自己的事務。[18]
魁北克、奧蘭群島和格陵蘭,都是當代國際法和比較政治文獻下,在主權框架內按「內部自決權」原則,實踐自治之經典案例 ── 魁北克在加拿大之主權框架內,按「不對稱聯邦主義」(Asymmetrical federalism)原則,在民主普選權利以外,逐步發展出各種保障和實踐魁北克人「內部自決權」之自治權力,包括語言教育自主和移民審批自主等等;奧蘭群島在芬蘭主權內,亦建立起各種保障和實踐其「內部自決權」之憲制保障,包括「總督-總理雙首長制」、「奧蘭代表團」、相互同意修憲機制等等;而格陵蘭則在丹麥主權內,透過聯合委員會前期協商、公投複決法案等修憲程序,逐步擴大和鞏固格陵蘭人之「內部自決權」。
從世界思考香港前途,透過魁北克、奧蘭群島和格陵蘭之案例,香港人當能思考重構自治理想 ── 香港人能否按「內部自決權」原則,[19]論述和倡議各種攸關保障香港獨特性之自治權力?在民主普選以外,「經濟自主」(香港自行決定經濟政策,反對被單向經濟融合)、「規劃自主」(香港自行決定規劃基建,反對被單向規劃)、「移民自主」(香港自行決定移民審批,反對被單向輸入人口)、「供水自主」(香港自行發展獨立供水系統,反對被東江水系統控制)等等,能否成為未來政治運動之核心議程?香港人能否重新審視《基本法》當中的種種不合理條文,並倡議修改《基本法》以保障香港自治?聯合委員會前期協商、公投複決法案等修憲程序,又能否成為香港人倡議擴大「內部自決權」之參考對象?香港本土政治運動之最具正當性訴求,是否就是按「內部自決權」原則,在主權框架內爭取實現最大程度的自治?
二. 邊陲之自強:自立自主還是仰息他人?
中心與邊陲,是一種長期持續之角力關係,角力就自然涉及雙方之實力對比。當然,在「中心-邊陲框架」之下,中心政權差不多必然掌握權力優勢,但邊陲地區要維持自主性,總不能一廂情願地寄望良性互動,而疏於建立自身之實力。唯有邊陲地區具備自立自主之能力,方能有籌碼與中心政權角力;而如果邊陲地區只能仰息他人,結局則必然是人為刀俎我為魚肉。
南提洛爾和諾福克島兩個邊陲地區,一個強調自立自主,一個只能仰息他人,結局自然是截然不同 ── 南提洛爾在意大利主權框架下,曾遭逢墨索尼里法西斯政府之強迫同化(1920年代到1940年代)、也經歷過民主意大利政府以虛假自治之承諾欺騙(1950年代),但南提洛爾始終自強不息,努力建立起本地政治運動、擴大經濟自主實力和開拓國際支援網絡,終於逐步扭轉原來不利之「中心–邊陲格局」,在1990年代實現真正自治;相反,諾福克島人自1979年起建立自治政體後,一直對如何維持自治掉以輕心,疏於建立自身之實力,其本土政治運動長期積弱、國際支援網絡不足,終於到了2008年金融海嘯後,就連本身之經濟自主實力亦全面崩潰,結果自然是無力抵抗民主澳洲之逐步吸納,在2016年被取消自治地位。
從世界思考香港前途,透過南提洛爾和諾福克島之案例,香港人當能思考自強不息之道 ── 香港人能否建立起戰略視野,思考從當下天朝中國、以至未來民主中國想像下,香港本土運動的自強之道?[20]香港人能否建立起團結之本土政治運動,特別是盡快建構和鞏固「香港主體意識」?香港人又能否組織起足以盛載這種主體意識,對內能有效連結公民社會和議會政黨、對外能代表香港人與北京談判之政治行動主體?香港人能否擴大經濟自主實力,以民間力量倡議香港經濟發展之多元性、可持續性、國際性和自主性,推進香港之永續經濟實力?香港人能否鞏固香港作為全球城巿之影響力,以民間外交之進路,加強香港與國際社會在政治、經濟、社會、文化、學術等各個層面之連結?
三. 中心之應對:分權還是集權?
中心與邊陲,是一種策略互動之角力關係。邊陲地區要求自治自主,不可能迴避中心政權。但中心政權是選擇以分權(Decentralization of powers)還是集權(Centralization of powers)來應對,則涉及中心邊陲之實力對比、當地之政治傳統、以至中心政權對形勢之判斷等多重複雜考慮;而中心政權之選擇,又往往影響了邊陲地區隨後之選項,形塑了未來之中心邊陲格局。
蘇格蘭和加泰隆尼亞兩個邊陲地區,同樣要求自治自主;而兩地之中心政權,也同樣是民主國家。但民主英國和民主西班牙,卻採用了截然不同之策略,來應對邊陲地區,因而產生了兩種不同之中心邊陲互動結果 ── 民主英國在新工黨政府治下(1997年至2010年),一直以分權政策應對蘇格蘭問題,由《1998年蘇格蘭法案》開始,透過逐步擴大蘇格蘭之自治權力,疏導了蘇格蘭和倫敦中央政府之矛盾,為英國的「中心–邊陲關係」,帶來了超過十年的穩定局面;相反,民主西班牙在人民黨治下(2011年至今),一直以集權政策應對加泰隆尼亞問題,不但強硬打壓加泰隆尼亞要求擴大財政自主之訴求,更加插手干預當地之教育語言事務,結果激起原來只要求自治的加泰隆尼亞人之怒火,紛紛轉向公投自決獨立建國,但這些反彈亦引發人民黨中央政府更強力之打壓,西班牙與加泰隆尼亞之關係,已完全陷於惡性循環。
從世界思考香港前途,透過蘇格蘭和加泰隆尼亞之案例,香港人當能思考中心政權之應對,對邊陲地區前途之影響 ── 香港人能否打破自1980年代以來對「民主中國」之粗糙理解,重新認識民主之中央政府,與地方之分權自治,兩者並不必然存在因果關係?香港人又能否重新認識到,真正有利於香港自治之中央政府,不單單是「民主中國」(Democratic China),更應該是「分權中國」(Decentralized China)?香港人又能否連結海內外力量,建立論述以至行動聯盟,一起推動未來之「民主分權中國」(Democratic and decentralized China)?
▍香港人走不下去了,但香港人會走下去
由2010年走溫和談判路線、2014年發起公民抗命佔領運動、到2015年出現勇武抗爭旺角衝突、以至2017年以300選委議席票投開明建制派,香港人從體制內到體制外,幾乎把各種爭取方法都試過,卻全部都無功而回,始終未能實現香港之自治自主。看不見出路,難免令人感到氣餒,沉重的無力感,把多少人之意志消磨殆盡;又有多少人在絕望中走向輕狂,讓無奈和失望而引發之怒火,遮蓋了我們之眼睛。
革新保港,讀書養志。讀政治史,能讓我們變得踏實;讀比較政治史,更能讓我們擴闊視野反思前路。環顧世界,邊陲共同體爭取自主之歷程,必然是一條漫漫長路,過程中也必然充滿高低起跌,更必然飽受過打壓、屈辱、欺騙、愚弄、甚至鎮壓,是甚麼讓他們堅持下去,或者不能堅持下去?邊陲能否自強、中心如何應對、地緣政治變化,固然都是重要之因素;但最終能否實現自主,始終取決於邊陲共同體,能否建立和維持主體意識,團結上下一起爭取,才有衝破牢籠實現自主之一天 ── 南提洛爾主體意識,令南提洛爾人能夠捱過了墨索里尼之法西斯統治、熬過了戰後民主意大利政府之反覆壓迫,由1919年被割讓予意大利,到1992年實現自治,南提洛爾人之自治之路,整整走了73年。
《想像的共同體》作者安德森曾寄語,「我走不下去了,但我會走下去」(I can’t go on. I’ll go on!)。[21]面對困局,不少香港人慨嘆走不去了;但只要「香港主體意識」仍在,香港人還是會走下去。
[1] 近年,「民主回歸論」成為各方議論批判之焦點,但到底這套論述,其原來之主張是甚麼,卻甚少人會認真釐清。「民主回歸論」由論政團體「匯點」提出,相關論述散見於匯點核心曾澍基教授、張炳良教授等人,在八、九十年代撰寫之文章書籍,例如《巨龍口裡的明珠》(1982)、《民主改革與港人治港 ── 匯點文件集》(1983)、《香港政治經濟學》(1985)、《困境與出路:中國民主化探索》(1989)、《滙點邁進九十年代宣言》(1990)、《歷史的迴響:中國八九民主運動的檢討與前瞻》(1991)等等。簡而言之,「民主回歸論」除強調中國國族主義外(由此引伸出反對殖民統治、支持香港回歸之立場),就是提出「中港良性互動」之設想 ── 即設想香港在中國改革進程之特殊角色,並假設隨著中國在經濟改革後,將逐步走上政治開明之路,令中港關係可以良性互動,最終將實現民主回歸夢。「民主回歸論」理論大師曾澍基教授,在《民主十年專輯》(1994)中一段議論,頗能扼要概括了這套論述之要點:「『民主回歸派』的設想,集中於前提與後果的回饋,形成所謂『中港關係的良性循環』;在互信的基礎上,擴大改革(包括但不單是民主改革)的空間,以及吸收各自經驗的可取部分」。
[2] 要理解北京對港政策之轉變歷程,可參閱清華大學副教授程潔在2008年之文章:Cheng Jie (2009) “The story of a new policy.” Hong Kong Journal, 15 July.
[3] 以「天朝主義」形容北京對港政策,始見於陳冠中先生之《中國天朝主義與香港》,此概念在學術上可稱為「國家建構國族主義」(State-building nationalism),即「中心政權」(Central state)強調吸納和同化「邊陲地區」(Peripheral regions)之國族主義主張,但這種「中心吸納邊陲」之政治操作,往往會引發邊陲地區起而捍衛自主之「邊陲國族主義」(Peripheral nationalism)。有關理論在中港關係上之應用,可參閱 Fong, Brian C.H. (2017). One country, two nationalisms: Center-periphery relations between Mainland China and Hong Kong, 1997–2016. Modern China, 43, 1-34.
[4] 《一國兩制白皮書》全文:http://www.locpg.hk/jsdt/2014-06/10/c_126601135.htm
[5] 《8.31人大決定》全文:http://www.npc.gov.cn/…/12jc…/2014-08/31/content_1876904.htm
[6] 方志恒:〈這是一個時代的終結〉,《立場新聞》,2014年 8月 28日。
[7] Bloom, Peter. 2016. Authoritarian capitalism in the age of globalization. Cheltenham; Northampton, Mass.: Edward Elgar Pub.
[8] 一個明顯的例子,是2017年的特首選舉中,民主派全力支持「開明建制派」曾俊華,期盼曾俊華當選特首後,中港關係可以重啟良性互動。結果卻是北京「換人不換路線」,拿下了梁振英後,卻換上緊跟其路線的林鄭月娥;北京重整旗鼓後,隨即繼續其天朝主義治港之路線。
[9] 可參閱相關之經典文獻:Hechter, Michael. (1975). Internal colonialism: the Celtic fringe in British national development, Berkeley: 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Press; Tarrow, Sidney G. (1977). Between center and periphery: grassroots politicians in Italy and France. New Haven: Yale University Press; Rokkan, Stein. (1983). Economy, territory, identity: politics of West European peripheries. London; Beverly Hills: Sage Publications; Bulpitt, Jim. (1983). Territory and power in the United Kingdom: an interpretation. Manchester; Dover, N.H.: Manchester University Press; Meny, Yves and Wright, Vincent. (1985). Centre-periphery relations in Western Europe. London: Allen & Unwin.
[10] Ruane, Joseph and Todd, Jennifer. 2001. 'Centre-Periphery Relations in Britain, France and Spain: Theorising the Contemporary Transition', Working Paper, “Centres and Peripheries in a Changing World”. Grenoble: European Consortium for Political Research (ECPR) Joint Sessions.
[11] 當然,以更廣闊之地緣政治視野看香港,香港實際上是處於「多中心衝突下之邊陲」(Periphery of multiple centers)的地緣政治結構,即一方面中港關係此一最核心之中心邊陲關係,是形塑香港政治之結構性主軸;另一方面,香港亦同時身處在中國和美國兩大「地緣政治中心政權」(Geopolitical centers)爭霸下之夾縫地位,是故中美關係也成為牽動香港政治之次軸。為了令討論更加聚焦,本書將集中於論述中港關係此一最核心之結構性主軸。有關香港政治的地緣政治思考,可參閱:Wu, Rwei-Ren. (2016) The Lilliputian dreams: preliminary observations of nationalism in Okinawa, Taiwan and Hong Kong. Nations and Nationalism, 22: 686–705;李家翹:《中國和香港──國家與城市的探戈》(端傳媒,2017),網址:https://theinitium.com/a…/20170627-opinion-nelsonlee-hkchina。
[12] 由晚清民國時期至中共改革開放前,港英政府始終主動積極經營對中關係,例如在開埠早期開辦著重雙語教授中西文化之中央書院,就向中國傳播西學之考慮,早年不少畢業生就受聘於清政府和中國企業;1912年港英政府成立香港大學,同樣有增加對華軟實力之考慮,計劃還得到當時兩廣總督袁樹勛支持;1929-1931年間,港英政府和國民黨廣東省政府保持友好關係,兩地政府並且合作剿共;1949年中共建政後,港英政府一面重視保持與北京關係(例如1950年率先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但亦一方面試圖力保香港之自主性(例如1960至1970年代發展獨立供水系統)。有關港英政府如何應對中國,可參閱:鄺健銘:《港英時代:英國殖民管治術》(香港:天窗出版社,2011),第四章。
[13] 近年,中國作為中心政權之向外擴張,當然最能體現在「一帶一路」(即陸上的「絲綢之路經濟帶」與海上的「21世紀海上絲綢之路」)之倡議上。可參閱:中國官方「一帶一路網」:https://www.yidaiyilu.gov.cn
[14] Stewart, Charles J., Smith, Craig Allen, and Denton, Robert E., Jr. 2012. Persuasion and social movements. Prospect Heights, Ill.: Waveland Press, pp. 15-16 and 62-71.
[15] Wolff, Stefan and Weller, Marc. 2005. “Self-determination and autonomy: a conceptual introduction”, in Marc Weller and Stefan Wolff, eds., Autonomy, self-governance and conflict resolution: innovative approaches to institutional design in divided societies. London; New York: Routledge, 1-25.
[16] Wolff, Stefan and Weller, Marc. 2005. “Self-determination and autonomy: a conceptual introduction”, in Marc Weller and Stefan Wolff, eds., Autonomy, self-governance and conflict resolution: innovative approaches to institutional design in divided societies. London; New York: Routledge, 1-25.
[17] 《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全文:http://www.un.org/chinese/hr/issue/ccpr.htm
[18] Sterio, Milena. 2013. The right to self-determination under international law: "selfistans", secession and the rule of the great powers. Milton Park, Abingdon, Oxon; New York: Routledge. Chapter 1.
[19] 國際法上,只有「人民」(Peoples)才享有「自決權」。國際法學者Milena Sterio指出,「人民」並不直接等同「國族」(Nation)或「少數族群」(Minority),是否「人民」需要符合兩個原則:一是「客觀驗證」(Objective test),即該地區的民眾是否有一個共同的種族背景、族群、語言、宗教、歷史及文化傳承,以及此等民眾是否完整地管理該地區;第二是「主觀驗證」(Subjective test),即該地區的民眾是否自覺地認為自己是一群「獨特社群」(Distinctive group),共享一種獨特的身份認同。要論述和倡議香港人擁有「內部自決權」,關鍵是要建構和普及「香港主體意識」── 在香港的情況,自港英時代開始,香港已是一個華洋共處的社會,不同族裔的香港居民共同生活,加上1950年代設立中港邊境管制後,已逐步形成一個有別於中國大陸的政治社群;其後香港經濟起飛、港英政府啟動行政改革、粵語流行文化興起,進一步形成自由、法治、廉潔、粵語等香港核心價值和文化(相對於中國大陸這個「他者」)。有關「人民」之定義,可參閱:Sterio, Milena. 2013. The right to self-determination under international law: "selfistans", secession and the rule of the great powers. Milton Park, Abingdon, Oxon; New York: Routledge. Chapter 1.
[20] 南提洛爾人從墨索尼里法西斯統治時期(1920-1945)、到民主意大利時代(1945-現在)的本土運動經驗,應該有助於香港人思考本土運動的自強之道。另外本書第7章,也提及了加泰隆尼亞人從佛朗哥軍人政權時期(1936-1975)、到民主西班牙時代(1975-現在)的本土運動,也是值得當下香港人參考的重要歷史案例。
[21] 納迪克.安德森:《想像的共同體:民族主義的起源與散布》(台北市:時報文化,2015),頁3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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