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結論來說會犯法啊…
底下文有點長,我解釋一下
很多人在這邊好像都會覺得這可能是緊急避難行為或者正當防衛行為,所以不犯法。
實際上應該是:這犯法,#但有阻卻違法事由所以可能可以無罪。
舉例來說,法學課程上面很多老師喜歡說
鐵達尼號沈船事件對的傑克如果把蘿絲推下門板自己爬上去,導致自己獲救蘿絲死亡,請問傑克犯法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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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行為上來說
假設傑克知道這樣會導致蘿絲死亡還這樣做
則傑克有殺人意圖、且執行其意圖後導致蘿絲死亡
已經達到殺人罪的要件
他有沒有犯法?有。
但問題是傑克的行為是為了自救
他是可以主張自己為了維護自己的生命權採取緊急避難行為
所以不得已而採取侵害蘿絲生命權作為手段來拯救自己。
所以他有犯法,因為犯罪要件齊備
但是有顯而易見的阻卻違法事由而導致他的行為可能可以無罪化或者去除其違法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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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舉個例子
九品芝麻官裡面的方唐鏡跳出來又跳進去
然後叫包龍星打他
挑釁後包龍星真的打他
那包龍星有沒有犯法?
假設包龍星真的想打他
於是在方唐鏡說出了:打我啊笨蛋 之後
包龍星打了方唐鏡,並造成方唐鏡黑眼圈
那包龍星有打人意圖且真的打方唐鏡並造成方唐鏡受傷,包龍星涉犯傷害罪的要件基本上都有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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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龍星有犯法應該是確定的
那有沒有阻卻違法事由?有。
因為是方唐鏡自己要求包龍星打他的,如果法官採信這是方唐鏡同意並要求方唐鏡打他,
那就會形成阻卻違法事由而導致包龍星的行為去罪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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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用一個更生活的例子來舉例:刮痧
小明覺得身心疲憊請小華幫忙刮痧
然後掛到小明全身瘀青
小華有犯罪嗎?
實際上因為大家的覺得刮痧就是要把痧刮出來
所以小華的意圖很明顯是要讓小明有大量瘀青
而且小華有採取行動去執行刮痧並真的造成小明身上大量瘀青
這時候小明如果告小華傷害罪可以嗎?
告當然可以告
會成立嗎?
大概不會。
為什麼?因為很明顯,小明邀請並同意小華的行為。
當然阻卻違法事由要滿足需要很多前提
比如說手段的必要性、對他人的權利侵害最小性之類的
用傑克跟蘿絲那個例子
我們都知道傑克是凍死的
但如果當時傑克穿著水母衣,並無失溫風險
卻依然把蘿絲推下門板自己爬上去,導致蘿絲死亡
這樣傑克還會無罪嗎?….這就看法官心證
我的心證大概就會覺得傑克你他媽是故意殺人吧!
之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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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概是這樣。
所以你說你去打那個神經病會不會犯法?
我跟你說,絕對會。
因為你有意圖,有行為而且應該也會造成結果。
但你會不會因為因此獲罪?這比較難說。
如果你可以說服法官你的行為是為了避免他人受到侵害的必要行為,而你確實在當下採取了毫無爭議的最小權利侵害行為來達到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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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我想你應該是可以無罪。
問題是,通常在緊急狀況發生的時候,一般人的行為都是反射動作,很難真的採取最小侵害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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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事後去看,用的都是上帝視角
在事後論的時候都會覺得你可以採取其他方式達到相同目標
這就像你現在回去看2020年春節過後去開盤第一天大跌的股市一樣,事後論你會覺得那時候你何必停損,牙齒咬緊懶趴捏著在8300的時候全力做多就好。
但這都是事後論
在當下任誰都不會知道接下來會怎麼樣。
正當防衛也是一樣
你要打那個神經病來拯救受害者不是不行,但分寸很難拿捏。法官事後論用上帝視角去看,有可能會覺得你用金蛇纏絲手鎖死他,就可以拯救少女,為什麼你要用如來神掌從天而降讓那個神經病身負重傷再起不能?
你很難解釋在那電光火石的剎那,你只是想拯救無辜少女,體內內氣流轉的時候自然而然
就催動了如來神掌,你很難解釋你的身體動得比腦快,而法官有可能根本無法理解你既然懂得金蛇纏絲手為什麼不用。
又或者… 你用了金蛇纏絲手
卻又因為你一時腎上腺素爆發導致內力失控,出的力氣大了一點導致對方關節斷折。法官事後論也是有可能覺得你習武多年,怎麼會連一點分寸都拿捏不好,可以鎖死關節制住對方,為什麼要弄斷他的關節?
是的,問題其實就是在那個事後論,在那個上帝視角。,因為法官不在現場,而且通常很難體會現場那彈指之間就要做出通盤考量有多不可能。
然後偏偏法官還沒什麼人可以討論,最後就會導致很多人覺得那應該是正當防衛阻卻違法,但實際上法官覺得你可以做到更好。
這也是為什麼我們即將要有國民法官這個制度的原因之一。
以上。』
Re: [問卦] 屏東攻擊人事件拿棒子打他救女生會犯法嗎 https://disp.cc/b/163-e8xj |問卦原文 https://www.facebook.com/PttGossiping/posts/2438862516251398
正當防衛緊急避難例子 在 律師談吉他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小鬼當家6 #機車扶手藏圖釘
不少機車族討厭別人亂移車,刮傷甚至移到格線外被開罰,都時有所聞。
為了不讓別人移你的車,可以在扶手下裝圖釘嗎?傷到人,會有責任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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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移車的人可惡,但安裝者還是可能構成犯罪:
移車的人很可惡,但如果你暗裝圖釘傷人,就會成立刑法277傷害罪,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可能有人會說:
1. 我又不是故意的?
💡但是,在安裝地當下,安裝者一定都能預想到若有人來移車,就會受傷,這種「有人受傷我也不在意」的容任心態,叫做 #間接故意,還是故意。
2. 他不移車也不會受傷啊?
💡在判斷是不是構成犯罪時,刑法只看行為與行為人。雖然他移車導致自己受傷是事實,但安裝者導致他受傷也是事實,還是可能構成犯罪。
🎸裝圖釘防移車也很難主張正當防衛
正當防衛必須要是【對抗不法行為】才能成立。
人家移你的車,也不會成立侵占或毀損;就算有刮傷或罰單,頂多也是請求賠償,很難說有不法。
就算移車真的有不法,這種防衛也很可能超過必要性,屬於【過當防衛】,也就是太超過啦。
舉個例子來說:
過去有些住宅會在圍牆上水泥塞碎玻璃,用以嚇阻小偷,同樣是放陷阱,但一個是明白地插在圍牆,圖釘卻是藏在暗處,兩者的手段與目的就不同;家裡財產被偷與車子被移,兩件事情的後果也是輕重不一。這樣說吉友是否比較明白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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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的財產當然有權保護、有權處分,民法、刑法都有正當防衛、緊急避難的規定,但不管如何,權利的行使都有界限。在扶手偷塞圖釘的行為,就算是保護自己,這種暗處傷人的手段已經不足正當化他的行為,而是一種違法的私刑正義。
車友們碰到亂停的機車,直接向執法單位檢舉、拖吊,讓惡駕駛消失在路上(至少一陣子),比起自己移車又累又傷車,幫助自己又幫助社會!
http://www.appledaily.com.tw/…/article/new/20170703/11534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