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法規與常見問題宣導會-消防防護計畫申報與自衛消防編組實作🎉
一、 說明:藉由主管機關其豐富的查核經驗,提醒事業單位在消防業務執行上容易有疏漏或是經常會遇到的問題,並提供正確範例與建議做法,另也針對消防防護計畫書的範例撰寫或編組,提供說明與經驗分享
二、 主辦單位:科技部新竹科學園區管理局
三、 執行單位:社團法人中華民國工業安全衛生協會
四、 參加對象:園區中小企業事業單位之職安人員、防火管理人 員、消防防護計畫相關人員等
五、 時間:110年10月06日(星期三)早上9點-12點
六、 地點:尼尼生活館禮堂 (新竹市新安路2-1號)
七、 報名時間:即日起至10月04日或額滿為止
八、 名額:100名(免費)
九、 報名網址:https://www.beclass.com/rid=25464e361416502bd77a
十、 聯絡人:工安協會,李宛真,電話:(03)575-1006#18
防疫須知
1.課程簽到時將會進行體溫測量,若學員有發燒情況,將禁止其參與課程,應立即就醫返家休息。
2.配合防疫及健康管理,請學員上課時務必佩戴口罩,若無佩戴口罩之學員將禁止進入教室參與課程。
3.教室將配酒精,供學員消毒使用,請多加利用。
4.提醒您,違反居家檢疫規定逕自外出或搭乘大眾運輸工具者,將依「傳染病防治法」第58條、及同法第69條處新臺幣1萬至15萬元不等罰鍰。
同時也有4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179的網紅台南市議員林易瑩,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今天業務部門報告我針對台北市林森錢櫃大火案,台南市的反思及預防方案質詢消防局。 林森錢櫃大火案,從檢討報告中可以得知,造成本次嚴重傷亡的主因在於,#業者擅自關閉五大消防系統設備及 #施工造成防火區劃破壞。在事件發生後,各縣市都展開大動作的稽查,台南市長黃偉哲也率領各機關聯合稽查台南市錢櫃KTV。 ...
「消防防護計畫」的推薦目錄:
消防防護計畫 在 竹科大小事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自衛消防編組穿戴訓練(含SCBA、消防衣穿戴及救護訓練等)📣🎉
說明:本課程提供學員瞭解如何安全的使用與操作空氣呼吸器並熟悉裝備的重量,來確保救災時能正確使用穿戴,另加入CPR、AED及初步包紮訓練等課程,以增進學員緊急救護知能。
1、主辦單位:科技部新竹科學園區管理局
2、執行單位:社團法人中華民國工業安全衛生協會
3、參加對象:園區中小企業事業單位之職安人員、防火管理人員、消防防護計畫相關人員等
4、時間:110年09月28日(星期二)早上9點-12點
5、地點:科技生活館集思會議中心-羅西尼廳403會議室
(新竹科學園區工業東二路1號4樓)
6、報名時間:即日起至09月26日或額滿為止
7、名額:40名(免費)
8、報名注意事項:為避免報名人員過度集中於少數廠商,每家廠商/每廠原則以報名2人為限,主辦單位將視報名狀況協調及調整
9、聯絡人:工安協會,李小姐,電話:(03)575-1006#18
E-mail:00518@mail.isha.org.tw
10、報名網址:https://www.beclass.com/rid=254648e612c887776d3e
防疫須知
1.課程簽到時將會進行體溫測量,若學員有發燒情況,將禁止其參與課程,應立即就醫返家休息。
2.配合防疫及健康管理,請學員上課時務必佩戴口罩,若無佩戴口罩之學員將禁止進入教室參與課程。
3.教室將配酒精,供學員消毒使用,請多加利用。
4.提醒您,違反居家檢疫規定逕自外出或搭乘大眾運輸工具者,將依「傳染病防治法」第58條、及同法第69條處新臺幣1萬至15萬元不等罰鍰。
消防防護計畫 在 竹科大小事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公共危險品相關法令線上宣導會(含新設公共危險物場所申請程序及應備文件、常見缺失與問題) 🎉🎉
說明:本宣導會將針對園區事業單位對於受公共危險品法令規範之化學品,在硬體設備及管理上應遵循之法令規範及要求,以提高事業單位的法令吻合度,並藉此縮短公共危險品的申請時效。
1、 主辦單位:科技部新竹科學園區管理局
2、 執行單位:社團法人中華民國工業安全衛生協會
3、 參加對象:園區中小企業事業單位之職安人員、防火管理人員、消防防護計畫相關人員等
4、 時間:110年09月23日(星期四)早上9點-12點
5、 辦理方式:使用Webex進行線上宣導會,將於09月22日將會議網址Mail到與會者報名時所填寫的E-mail。
6、 報名時間:即日起至09月16日或額滿為止
7、 名額:130名(免費)
8、 報名注意事項:為避免報名人員過度集中於少數廠商,每家廠商/每廠原則以報名2人為限,主辦單位將視報名狀況協調及調整
9、 聯絡人:工安協會,李小姐,電話:(03)575-1006#18
E-mail:00518@mail.isha.org.tw
10、 報名網址:https://www.beclass.com/rid=254648e612c820c8dbf5
消防防護計畫 在 台南市議員林易瑩 Youtube 的最佳貼文
今天業務部門報告我針對台北市林森錢櫃大火案,台南市的反思及預防方案質詢消防局。
林森錢櫃大火案,從檢討報告中可以得知,造成本次嚴重傷亡的主因在於,#業者擅自關閉五大消防系統設備及 #施工造成防火區劃破壞。在事件發生後,各縣市都展開大動作的稽查,台南市長黃偉哲也率領各機關聯合稽查台南市錢櫃KTV。
首先,我必須要說這樣的聯合稽查是否有效,我抱持高度懷疑,本次業者擅自關閉消防系統設備的行為係屬 #動態違規,也就是你來查我就打開、你走了我就關掉,此類違規難以藉由聯合稽查的方式加以發現改善,消防局也指出,此場所過去已經有6次稽查,結果檢查合格。如果我們不從制度面加以檢討改善,單純想要用重複稽查的方式解決這些問題,很有可能既無法達成目的又虛耗了消防基層夥伴的戰力,這不是我們所希望的。
#提案要求台南市政府設置「#火災受信總機遠端連線系統」;要求相關營業場所設置「 119 火災通報裝置」。
針對業者擅自關閉消防系統設備的問題,我希望消防局可以研擬設置「#火災受信總機遠端連線系統」,將這些業者的受信總機統一連線到局本部,倘若有業者的裝置出現問題或擅自關閉都能在第一時間發現並加以查核。局長指出目前已經有與幾大業者協調,拉線到消防局做控管,但我希望這些東西不能夠只是頭痛醫頭,哪些業者發生事故就要求納管,而是要從制度面建立,檢討哪些場所確實是有動態違規的高度風險,從法規面修正相關規範。我也了解火災受信總機會有許多誤報的訊號,希望後續消防局可以研擬妥善機制,兼顧消防局可負擔量能及火災預防有效性。
此外,針對高危險、密閉、群聚之營業場所,我認為消防局應要求裝設「 119 火災通報裝置」,目前依據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設置標準第22-1條,中央已要求條文中所列之機關裝設上開裝置,在119 火災通報裝置設置指導綱領第三點也明確指出宜優先指導裝設之場所,「 119 火災通報裝置」可加快火災發生到通報消防局的時間,大家都知道火災搶救分秒必爭,我們的努力或許就能減少下一個遺憾發生。
上述所提到的「火災受信總機遠端連線系統」、「 119 火災通報裝置」,我希望消防局可以透過研擬修正「台南市火災預防自治條例」將相關規範納入,根本的將制度建立起來,也讓民眾可以得知市府的努力,不要總是用私底下協調、與業者私下溝通發文的方式。
#消防局與工務局應建立良好溝通管道
針對施工造成防火區劃破壞問題,據了解在本次事件中,係因電梯井施工造成垂直防火區劃失效,火災發生時濃煙向上竄升,進而導致嚴重傷亡。正常在建築物申請室內裝修時,倘若達一定規模以上建築物(消防法施行細則第13條),需檢附「施工中消防防護計畫」,我認為消防局應與工務局建立通暢之橫向溝通管道,避免台北市的狀況再度發生。局長指出目前溝通都還算順暢,接獲通報後也會派員前往查看是否有須要注意的地方,我希望市府繼續努力。
每一次的火災,都意味著一個個不可逆的財產、健康甚至是生命損失,事件發生後我們可以做的,不能夠僅僅是究責,更多的必須是深切檢討事件的成因及往後預防其再度發生的方法。雖然我寧願這些事件從未發生,大家一切安好,但站在當下我只能夠更努力的從已經發生的悲劇中盡力吸取經驗,感謝在火災當下衝入火場救援的消防夥伴們,謝謝,我們一起加油。
消防防護計畫 在 苗博雅 Youtube 的最讚貼文
#苗博雅 #質詢 #台北市
今天的質詢,是我就任一年多以來,最感到悲傷遺憾的一次。
426發生林森錢櫃惡火,吞噬6條寶貴生命,造成89人受傷。站在監督市府但體恤基層公務員辛勞的立場,我認為應該給市府充分時間進行調查。因此這一星期,我安靜地做自己的調查,沒有給市府過分的壓力。
昨天晚上九點多,收到市府的專案調查報告。我馬上從頭到尾讀完。但說老實話,失望。
市府的調查報告,花了很多篇幅指責業者違法。業者違法,這點固然要追究到底,檢調也已經在追究。
但議會邀請市長來做專案報告,更重要的是,要告訴市民,這麼多層不同的安檢機制,這麼多片乳酪疊在一起,怎麼就這麼剛好每個洞都對齊了呢?
系統性的因素在哪裡呢?要開什麼藥方改善呢?
這些事情,不是檢調調查的範圍,檢調不會告訴市民。公共安全,也不能等監察院介入調查。
市政府有百分之百的責任,自我檢討,告訴市民系統的漏洞到底在哪裡。
林森錢櫃惡火造成這麼多傷亡,跟業者違法施工,打破樓地板防火區劃有絕對的關係。業者要負責任。
而市府的公安稽查,有兩次只差臨門一腳,就能破獲違法施工,卻過門不入,同樣也需要檢討。
依據現行法規,林森錢櫃開工前三天,就應該繳交「施工中消防防護計畫」。若違法未交,被查獲輕則限期改善,最重可以「立刻處停業」處分。
不管是限期改善或立刻停業,都可以在門口張貼消防安檢不合格,並公告在網站,讓消費者避開危險場所。
依照現行法律,抓到違法施工,絕對「有法可管」。
災後市長曾公開說「業者偷施工,政府不會知道」。
這顯然是卸責之詞,因為,政府曾經兩度,在3月30日、4月22日,只差打開一道木板門,就能抓到業者偷施工。
但因為現行的消防安檢,以文書作業為主。現場人員即使看到木門隔板,卻沒有要求業者開門受檢。
台北市政府因為消防安檢制度的缺陷,兩次錯過將林森錢櫃立刻停業的機會。
但在這次的檢討報告裡面,對於這兩次安檢「明明已經看到施工隔間」卻「能作為、不作為」的缺失,並沒有提出檢討。
相反的,市府認為這兩次安檢過程沒問題。市府開的檢討藥方,是消防法規範不足,要中央修法,台北市要做E化。
但現在明明就有法可用啊!是市府沒有充分運用法律提供的空間。
把法律修得更嚴,固然更好。但法律再嚴,有法卻不用,那有什麼用呢?
柯市長說,責任要等政風處調查釐清。但這是用行政責任來掩蓋政治責任。但政風處只能調查行政責任,屆時所有的申誡、記過,都會落在基層頭上。
林森錢櫃案反映的問題,是消防局長期缺額過多,消防檢查人力不足、時間不足,導致因陋就簡、因循成習的積弊。這些問題不改,修法照樣不執法。這些問題不改,E化後照樣有20分鐘查完10層樓的弊病。
如果沒有認清問題所在,就開不出正確的藥方。
良藥苦口,批判的聲音總是不悅耳。但議員的工作就是監督市府,市民的安全不能鄉愿。
消防局人力缺額補齊、消防安檢澈底落實,這是政務官的責任,是市長、局長的責任。
系統出問題,責任不能只讓基層來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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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防護計畫 在 吳沛憶 Youtube 的精選貼文
🔺 4 月 22 日市府就發現林森錢櫃繼續在電梯施工,為什麼沒有要求提報消防計畫?
錢櫃未提報施工消防計畫,柯市府在今早記者會認為是最嚴重的問題。柯市長在記者會中,沒有告訴我們的是:
在火災前 4 天,4 月 22 日才由建管處、消防局等單位,聯合到林森錢櫃進行 #府級公安檢查。在檢查紀錄表上,明確記錄著「有室內裝修」,也就是 #現場有施工情形。
我問消防局,當天現場發現施工情形,為什麼沒有發現錢櫃根本沒提報消防計畫?為什麼沒有要求他們先停工?
消防局只是一直跳針告訴我,這不在他們檢查的項目內。
從 3 月到現在,市政府對林森錢櫃進行了 3 次消防檢查,2 次建管檢查,竟然沒有任何一個單位、在任何一次的檢查中,查出錢櫃沒有提報施工消防防護計畫?
4 天前市府公安檢查,就發現錢櫃現場有在施工,為什麼今天早上市長記者會隻字未提?是知情不報,還是隱匿資訊 ?
這麼嚴重的公安事件,市府處理的公信力非常重要。我希望市府盡速說明,是否在火災發生前,就知道錢櫃已經在施工卻未提消防計畫?為什麼沒有要求錢櫃暫停施工?
市府不要再擠牙膏式公布資料,應公布三次安檢結果文件,並主動公布所有資訊,以昭公信。
消防防護計畫 在 新北防災專員- 防護計畫書Q&A問答1. 為什麼要 ... - Facebook 的推薦與評價
4. 消防法所定應落實防火管理之業務為何? A:大致分為下列幾點: 每月一次之防火避難設施自行檢查。 每月一次之消防安全設備自行 ... ... <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