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青青與JKF經紀頭Eason》
(我並沒說朋友的新聞就不寫感想)
這幾天青青大動作連發澄清文,文筆明顯與之前不同的狀況下
我想應該是有團隊開始幫忙且教她法律條文了
碰巧對上的這兩方,我剛好都認識
我想⋯立場不同看法不同
如果是站在公司角度
我覺得Eason的處理方式沒錯,假設是Eason擺明跟青青說妳現在有社會新聞纏身
「所以我們的合作先暫緩或是等風頭過了再繼續合作」是合理的,所有的經紀公司只要遇到旗下藝人出社會案件,通常都會請藝人先不要回應避一段時間
從這對話截圖來看,Eason是有禮貌的想給青青台階下的。
JKF女郎的名號可能這幾年很常上新聞,那Eason作為JKF的經紀窗口這樣做也沒甚麼不對,因為他是代表公司甲方
但如果是站在乙方的立場,自己出事經紀公司非但沒有幫忙與支持反而是火速切割以求自保,任誰都會非常失望且無助。
而他選擇在事件幾個月後積極澄清自己是被污衊與公開前經紀公司斷尾求生的對話內容,澄清可以,但我覺得時機點錯了。錯在事過境遷再度舊話重提,既然前面已決定配合前經紀公司的劇本演出,為何後面又要翻盤,這不是跟翻供沒兩樣嗎?
這麼做反而會讓讀者覺得又在炒冷飯
如果是說20歲不懂法律條文只好配合演出,幾個月後簽了新經紀公司想幫你洗白,要你發文打臉前面的劇本,而你照做了,這樣你只會讓自己陷於兩難
今天你突然發現前面的處理方式會不利後續的發展,就急於調頭打臉前經紀公司的說辭,那以後其他廠商會不會怕你也像這樣來一記回馬槍,這槍捅的又亮又響還鮮血四濺。
所有的合作是這樣的,如果有任何不爽快低調處理,最好不要讓網路上搜尋得到你有經紀糾紛新聞與發文,因為一旦有這樣的紀錄存在,再好的新公司也會在合作上先給你預留個幾筆
和解要低調.解約更要低調,我身邊就有好幾個這樣解約還不斷攻擊前公司的例子,結果前公司低調沒有回應,就變成女孩的單方面瘋狗亂咬,造成很多機會的流失,更多的是很多公司不要這種問題兒童
在我來看你的JKF感謝文沒有很實在,不如不要發,把重心放在你的新計畫上才是!
我是明明可以靠腦袋,偏偏卻要靠外在的橫綱凱咪 ,又是一夜沒睡⋯好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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竹縣表揚調解業務績優人員 洪春木退而不休持續為民調解
109年度鄉鎮市調解業務研習會及108年度調解行政業務績效考評績優頒獎,今(23日)上午在縣府3樓第二會議室舉行,本縣109年鄉鎮市調解委員共計131人,108年度鄉鎮市全年目標件數960件,調解件數1925件,成立件數1423件,調解成立比例達74%。副縣長陳見賢特別到場頒獎給績效考評績優單位及人員,嘉勉委員及員警的付出,同時感謝委員們的大力協助,使調解業務能順利推展,減少地方法院的業務量,為縣民解決相當多的困擾,也發現各鄉鎮市調解委員的出席費不一樣,建議由縣府發文給各公所,統一處理。
其中獲頒縣長獎的28位委員中,在竹北市公所服務年資達8年的調解委員洪春木表示,過去26年擔任公務人員,也一直承辦調解相關業務,退休後101年開始擔任調解委員,持續為民服務。他說曾經調解車禍案件過程遇到當事人比較暴躁,甚至摔桌上東西,拿椅子砸人,他也趕緊勸雙方冷靜下來好好談。
洪委員表示,也遇過土地糾紛,無尾巷道裡的住戶,唯一出入路口道路是其中幾戶的土地,原本讓其他住戶無償使用,後來相處發生問題,便將道路擺放花盆,不讓其他住戶過,經調解後,以承租方式來和解。他說發生行車糾紛案件最多,也有社區大樓漏水來調解,甚至被狗咬傷也來調解。
行政處長邱俊良提到,今年比較特別的是獲頒縣長獎的委員高達28位,皆為擔任調解委員服務年資達8年之委員才能獲此殊榮,顯見調解委員們具有高度服務熱忱,願意貢獻時間協助鄉親排解糾紛,維持地方和諧,而且累積相當的調解經驗,相信更有助於未來業務推展,疏減訟源。
行政處表示,由於調解案件中以車禍糾紛為最大宗,車禍案件發生第一時間到場處理的員警也會詢問鄉親是否需要轉接調解委員會,並提供協助,避免鄉親因為訴訟花費許多的時間及金錢。
今年的研習課程縣府也特別安排交通部公路總局公路人員訓練所李智群講師講授「路權優先順序判定及相關法規」,增加處理車禍案件的專業知能,另外也邀請台灣新竹地方法院林繼祖調解委員講授「調解經驗分享」,針對調解時的溝通技巧、情緒管理等,互相分享經驗。
今年獲獎單位及人員名單如下:
(一)108年度調解行政績優之鄉鎮市公所(4所):
特優:竹北市公所、湖口鄉公所
優等:新豐鎮公所、竹東鎮公所
全年調解成立件數達全年目標成立件數公所(8所):
竹北市公所、湖口鄉公所、新豐鄉公所、竹東鎮公所、新埔鎮公所、芎林鄉公所、關西鎮公所、寶山鄉公所
(二)頒發108年度獨任調解獲縣長奬之績優調解委員(7位):
竹北市:吳郭主席雪琴(54件)
湖口鄉:林主席益茂 (33件)
竹東鎮:蕭委員馨吟 (35件)
竹北市:曾委員文衍 (35件)
竹北市:戴委員正耀 (34件)
竹北市:余委員添宏 (32件)
竹北市:莊委員奇威 (31件)
(三)頒發108年度服務年資達縣長奬(8年)之調解委員(28 位):
竹北市:洪委員春木、曾委員錠焜。
竹東鎮:彭委員啟政、彭委員家俊、楊古委員春蓮。
新埔鎮:劉委員旭光、許委員清山、邱委員松財、呂委員淇星。
關西鎮:曾委員盛熏、楊委員隆枝。
湖口鄉:林委員益茂、徐委員彪埄、羅委員烈境、蘇委員文爐。
新豐鄉:徐委員元盛、陳委員茂吉、羅委員煥奎。
橫山鄉:董委員秀珍、劉委員昌米。
芎林鄉:戴委員金珍、彭委員達棟。
北埔鄉:彭委員德照、范委員振聲。
尖石鄉:溫委員芷、徐委員金順、陳委員文斌、楊委員春美。
(四)頒發108年度轉介調解榮獲縣長奬之績優調解單位及人員(16位):
橫山分局芎林分駐所 (55件)
新埔分局關西分駐所 (40件)
新埔分局東安派出所 (20件)
新埔分局新埔派出所 (35件)
新埔分局寶石派出所 (21件)
竹北分局警員葉少廷 (50件)
竹北分局警員王傳翔 (49件)
竹北分局警員葉建廷 (48件)
竹北分局警員吳威毅 (23件)
竹北分局警員林彥佑 (20件)
竹東分局警員蔡正偉 (43件)
竹東分局警員徐毓倫 (32件)
新湖分局警員陳博凱 (52件)
新湖分局警員蘇敏豪 (35件)
新湖分局警員龍育昇 (45件)
新埔分局褒忠派出所警員張原華 (41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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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領凶旨,下縱魔警,林鄭逆天成魔
昨日西灣河開槍事件後,與朋友談起,我還說這一次林鄭冇得抵賴,因為視頻如此清楚,全過程記錄,白衣人無端被交警扣頸,黑衣人未及近身,已遭槍擊。兩個市民都手無寸鐵,周圍環境也對交警沒有任何威脅,此人蓄意謀殺已彰彰在目,絕對應該即場逮捕,林鄭不可能再包庇他。
誰知我又把林鄭看得太正常了。事發之後,警方高層只交代他們沒有下令開槍,開槍者要自行負責,同時又僅將魔警停職放假。林鄭更現身為之辯護,聲稱不能為個別事件而形容警員失控,責問解散警隊要求背後的目的是什麼?
那麼,林鄭認為這個交警有沒有失控?這個個別事件是什麼性質?該不該立即法辦肇事交警?殺人者逍遙法外,她竟然來問我們解散警隊背後的目的?背後目的還用問嗎?就是不能讓黑警隨意殺香港人啊!難道她認為香港人合該被她的警察任意殺害?
公然槍傷市民,惡警竟可以放假,他應已施施然帶著妻小出外旅遊散心去了,這還有天理嗎?既可以放假,就等於提供機會讓他畏罪潛逃,日後要追究他,只好滿世界去找人了。林鄭與警方高層公然包庇凶犯,昭昭明甚!
既然警方高層聲稱沒有下令開槍,又說開槍者要自行負責,那憑什麼不即時扣留調查?他不是犯一般錯誤,他極可能是殺人犯啊!你作為執法部門,若抓到一個市民,嚴重傷害了他人身體,你只是要他停職放假嗎?
同一天,發生了交警騎電單車撞入人群傷人,黑警全線開入各大學,在校園製造恐怖鎮壓,這一切來得如此之快,如此之統一,絕對不是個別警察一時衝動,而是林鄭又將黑警的法紀束縛更鬆綁了,去到警察可以當街隨意開槍的地步。可以說,已經沒有任何法紀可以約束黑警了,他們此後只會更瘋狂地殘害香港人。
自從林鄭在上海見了習近平,又到北京見韓正之後,香港警察迅速提升暴力程度,現在警察對市民當臉噴胡椒噴劑﹑抓了人揮棍打昏﹑無故抓捕旁觀市民,都成了常態了,近日更變成警察騎電單車撞人﹑對無辜市民當胸開槍,也都成了常態了。也就是說,只要警察看誰不順眼,他就可以行凶,不需要有法理依據,不需要考慮衝突烈度,不需要衡量危險程度,總之在那一刻,只要他想要開槍來解決問題,他就可以開槍,而且不受刑責追究。
香港還有法治嗎?香港豈不是變成地球上最危險的城市?即使在大陸,在北京﹑深圳﹑上海等大城市,那些無法無天的武警,也不至於猖狂到這種地步,光天化日公然殺人,全世界唯有香港。
林鄭見習韓,領來了凶旨,就是要對香港人大開殺戒,就是準備不惜一切代價,再殺一些香港人,把香港人殺怕了,期望亂局可以平定。當年六四北京,鄧小平說過,殺二十萬人爭取二十年時間,今日中共不知下什麼樣的命令,要殺多少香港人才算足夠!
中共怯於美國的壓力,大概向美國政府下了保證,就是不調解放軍進城,因為動用軍隊,中共的罪惡水洗不清,但縱容林鄭指揮香港警察殺香港人,那是你們香港人自己的事。習近平早就說過,誰惹出來的麻煩誰去收拾,麻煩是林鄭惹出來的,林鄭奉命自己收拾,中共給她殺人之權,她就殺香港人來解決問題。
究竟生就什麼冷血心腸才可以如此?什麼樣的父母可以生出如此狼心狗肺的女兒?香港大學,枉為亞洲第一學府,竟培養出如此一個人魔,這真是香港大學的羞恥和不幸!
港大的校訓林鄭還記得嗎?只有四個字「明德格物」。「明德」來自「大學之道,在明明德,在親民,在止於至善」,「格物」來自「格物至知」。「明德」是修身,是要明白個人的道德品質,要親愛人民,要極盡自己能力多做善事,「格物」是追求學問。林鄭在港大受教,竟用大半生的努力來忘記校訓,甚而完全忘記一個正常人應有最起碼的人性。
想她枯守禮賓府(這三個字要改成踐民府),咬牙切齒,指天罵地,其惡毒心性,沒有道德底線,只有江青可比——江青如何下場,林鄭且細思之。
昨日筆者一時心急,曾建議眾籌到世界各國求救,其實魔警殺人的視頻,早就傳遍全世界,我們且看看世界各國稍後會有什麼反應。有人說,不要對美國寄托太高希望,美國人也只是關心他們自己的利益,但筆者相信,總有一套最低的人倫標準是世界通行的,過了那個標準,天皇老子都是人類公敵。
有朋友問怎麼辦啊?說到底,辦法只有一條,就是堅持下去,勇武派也堅持,和理非也堅持,能做什麼做什麼,「我們的責任是活下去,說出這裡發生的一切」!
文:#顔純鈎
圖:Fortune Insigh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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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版上的大大好
目前案件狀況為調解失敗準備到法院的程序
事情是這樣
五月的時候我要牽我家的狗從公園回家(狗有繫牽繩),當時走在路邊因為前面有路邊停
車所以我為了繞過去車子所以我就走到靠近馬路中間。
這時候後方來車經過,我家的狗不知是否被嚇到,就衝上去咬了一位七十多歲的阿伯的腳
。
因為我家的狗沒有咬過人的案例所以當下我也很慌一直跟阿伯道歉。阿伯騎很慢所以機車
只是微微傾斜也沒有整個倒下來,後座的阿姨也沒有事,然後就是阿姨報警然後警察來,
阿伯去醫院,一個小時後去警察局做筆錄。
(但我現在唯一後悔的就是我沒有陪他去醫院)
事情到了八月,中間我有去關心阿伯所以陪他去換藥,他一直說他會得狂犬病所以要去市
區(我們家住鄉下),他要多少費用,我表示我有疫苗證明。後來阿伯也沒有打電話給我
,然後八月底我就收到調解委會會來函。
目前狀況是:阿伯提的醫療費我都可以負擔,但他除了腳上的傷口,還表示他腰骨脫節,
腳的傷口要磨皮,坐骨神經痛,如果他得到狂犬病打疫苗要多少,因為我家的狗所以每天
睡不著的精神賠償,總共30萬。
在車禍當天阿伯的診斷證明只有寫到腳的傷口,但阿伯表示當下不會痛,之後才痛所以他
七月又去照了x光,證明寫:患者口述因狗咬傷而導致腰骨脫節。
故事到這邊
現在想知道:
1.這樣的證明到法院是否有效?就損害賠償哪些是我需要負擔的?
2.阿伯為低收入者所以可以免費申請律師,我是否不該單獨面對需要律師的協助?
3.警方表示監視器只有三個月有效所以我無法證明到底是因為車子導致我的狗嚇到而造成
這起車禍,我是否就沒有別的辦法?
4.我會得到這樣的判決?(目前網路上大多是狗沒繫繩的案例,但我又繫繩子,我個人立
場是覺得就是你騎太近不然我的狗怎麼會咬上你,而且你是從後面來的我在前面,後方的
人也是應注意而未注意)(不知是否這樣用?)
5.這算是刑事案件還是民事損害賠償?(阿伯就是想要錢...)
6.到法院我應該從哪方面去論述我這邊的責任才會最少?
感謝大家看到這邊,我沒有認為我與狗都沒錯,但作為後方來車他也有一部分責任,我不
應該付全責。
其實我也真心想要和解但阿伯開的金額實在..
..而且調解委員會開的時候,連同調解委員看到她提出的金額跟理由都很大開眼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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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42.74.106.206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AW/M.1599764804.A.A74.html
※ 編輯: mvp5716716 (42.74.106.206 臺灣), 09/11/2020 03:14:31
不是要推卸責任,只是想要知道有沒有別的切入想法可以幫助我降低對方的賠償金額,而
不是到法院被對方提出的東西全盤接受,改天會到公所的免費律師諮詢詢問,謝謝大家。
※ 編輯: mvp5716716 (42.74.106.206 臺灣), 09/11/2020 13:22:18
我並沒有把我的想法提出,就是阿伯在講出30萬之後我才有這樣的想法並來詢問大家,或
許這樣可以幫助我降低談判的金額,所以才會想問問大家這樣。
但現在了解這樣的想法完全錯誤QQ是我不好,第一次被告有點慌張也很怕在法庭上什麼都
全盤接受也說不出話。
順便報告已在今早詢問了公所律師,律師也有給我很好的建議。謝謝各位。
※ 編輯: mvp5716716 (42.74.106.206 臺灣), 09/11/2020 19:47:45
※ 編輯: mvp5716716 (42.74.106.206 臺灣), 09/11/2020 19:53:52
出血但沒有到滴血的那種程度,阿伯年紀大也沒有在工作了,所以目前不知道阿伯提出的
併發症跟我的案件有沒有關聯,但就怕如大家說的也有可能時間拖久了才出現病症。但診
斷證明並沒有寫到除了腳以外的傷害。
中間我一直想要跟阿伯和解但他不接受,說他還要去打狂犬病疫苗要做計程車(但一直拖
著沒去),所以從五月拖到八月開了兩次調解委員會,還是無法接受阿伯開的金額。
※ 編輯: mvp5716716 (42.74.106.206 臺灣), 09/12/2020 17:1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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