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司律一試考題分析:EP6
#讀享周易刑事法
【103司法官一試刑法第62題(複選)】
甲殺死A。案經檢察官偵訊時,甲謊稱兇案當天與乙至海邊夜釣,與該案無涉,並事先要求乙為有利於己之陳述。經乙為有利於甲之證言,並為具結。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乙成立偽證罪
(B)乙成立偽證罪之幫助犯
(C)甲、乙均不成立偽證罪
(D)甲成立偽證罪之教唆犯
(E)甲、乙成立偽證罪之共同正犯
【108司律一試刑法第17題】
為求脫免A的罪,律師甲與被告A共同唆使證人B在審判中,就案情有重要關係之事項為虛偽陳述,以便配合A的虛偽供述。下列的論罪,何者錯誤?
(A)A受訊問時所為的虛偽陳述,不會構成刑法第168條偽證罪
(B)B具結後的虛偽陳述證言,構成刑法第168條偽證罪
(C)被告A教唆證人B所為虛偽陳述,構成刑法第168條偽證罪之教唆犯
(D)甲律師教唆B係正當業務行使,不構成刑法第168條偽證罪之教唆犯
【109司律一試刑法第19題】
關於刑法第168條偽證罪,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確有犯案之被告甲在偵查時虛偽陳述自己並未犯罪,甲成立刑法第168條偽證罪
(B)證人甲在法院作證時為虛偽證言,但未經法官告知其有拒絕證言權即為具結,依實務見解,甲不成立刑法第168條之罪
(C)刑法第168條之罪為結果犯,以判決結果確因偽證而受影響為必要
(D)證人甲偽證時並未具結,如涉及於案情有重要關係之事項,甲仍構成刑法第168條之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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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司法官一試刑法第62題(複選)答案】(B)、(C)、(E)
【108司律一試刑法第17題答案】(D)
【109司律一試刑法第19題答案】(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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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分析】
今天我們來看一試命題度很高的偽證罪吧!
首先,就偽證罪行為主體的認定上,由於本罪為身分犯,只有證人、鑑定人、通譯能具備主體資格,能成立偽證罪的正犯,本案的「被告」是無法成立正犯的,最多考慮共犯(詳後述)。
其次,偽證罪亦屬「己手犯」,因此實務認為,就正犯的類型上,只有「直接正犯」這種情形,無法成立間接正犯或共同正犯。最高法院107年度台上字第4227號刑事判決即指出:偽證罪係屬學說上所謂之「#己手犯」,「己手犯」之特徵在於正犯以外之人,雖可對之加功而成立該罪之幫助犯或教唆犯,但不得為該罪之間接正犯或共同正犯,亦即 #該罪之正犯行為,#唯有藉由正犯一己親手實行之,#他人不可能參與其間,#縱有犯意聯絡,#仍非可論以共同正犯。此因證人於法院審判或檢察官偵查時,於案情有重要關係,供前或供後具結,而為虛偽陳述者,構成刑法之偽證罪。數證人於同一案件各別具結而為證述,其具結之效力,僅及於具結之各該證人,所為之證述是否於案情有重要關係,是否虛偽陳述,應依各該證人之陳述事項內容而定,各自負責,不及其他證人,#無由成立共同正犯。
再者,實務認為,偽證罪亦屬「形式犯」、「抽象危險犯」,不以判決結果確實受到偽證影響為必要,可參考最高法院107年度台上字第2114號刑事判決:偽證罪為 #形式犯,以 #抽象危險 為已足,不以結果之發生為要件,其已有偽證行為,無論當事人是否因而受有利或不利之判決,均不影響偽證罪之成立。
另外,關於證人未獲告知拒絕證言權,是否會影響偽證罪之成立?實務認為,如果法官或檢察官不當剝奪證人的拒絕證言權,該證人於此情況下所為之具結程序即有瑕疵,此時應認其具結不生合法之效力,縱其陳述不實,亦不能遽依偽證罪責論擬。最高法院99年度台上字第7297號刑事判決即有明示:刑事訴訟法第一百八十一條規定:「證人恐因陳述致自己或與其有前條第一項關係之人受刑事追訴或處罰者,得拒絕證言」。九十二年二月六日修正公布、同年九月一日施行前之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條第三款規定:「證人有第一百八十一條情形而不拒絕證言者,不得令其具結。」。修正後第一百八十六條第二項規定:「證人有第一百八十一條之情形者,應告以得拒絕證言」。上開規定旨在免除證人陷於抉擇控訴自己或與其有一定身分關係之人犯罪,或因陳述不實而受偽證之處罰,或不陳述而受罰鍰處罰等困境。證人此項拒絕證言權與被告之緘默權同屬不自證己罪之權,為確保證人此項權利,法官或檢察官有告知證人得拒絕證言之義務;#如法官或檢察官未踐行此項告知義務,#而逕行告以具結之義務及偽證之處罰,#並命朗讀結文後具結,#將使證人陷於上述抉擇困境,#無異侵奪證人此項拒絕證言權,#有違證人不自證己罪之原則。#該證人於此情況下所為之具結程序即有瑕疵,#為貫徹上述保障證人權益規定之旨意,#自應認其具結不生合法之效力,#縱其陳述不實,#亦不能遽依偽證罪責論擬。
最後,關於教唆偽證罪的成立與否,考試很愛命題的是:犯人(被告)教唆他人於自己案件中有重要關係事項具結並虛偽陳述,該犯人是否構成教唆偽證罪?實務採肯定見解,如最高法院101年度台上字第865號刑事判決所示:被告在訴訟上固有緘默權,且受無罪推定之保障,不須舉證證明自己無罪,#惟此均屬消極之不作為,#如被告積極教唆他人偽證,#為自己有利之供述,#已逾越法律對被告保障範圍,本院二十四年上字第四九七四號判例謂「犯人自行隱避,在刑法上既非處罰之行為,則教唆他人頂替自己,以便隱避,當然亦在不罰之列」,乃針對刑法第一百六十四條第二項頂替罪所作之解釋,尚不得比附援引,藉為教唆偽證罪之免責事由之理由等情。
同學們瞭解以上見解,偽證罪在一試的考點大致就能掌握囉👏🏻👏🏻
同時也有1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515的網紅陳允萍 Peter Chen,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與同學互動並介紹3D VR的影片考試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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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疫情重點【新增211例本土個案、26例死亡;政院宣布全國三級警戒延長至6月28日,大學指考20年來首度延期到7月底;苗栗電子廠群聚達265名,勞動部今頒布「移工指引」】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今(7)日公布新增211例COVID-19(又稱新冠肺炎、武漢肺炎)本土個案及3例境外移入,另今天新增26例死亡。陳時中指出因校正數已解決,今天起不再公布校正回歸數量。
由於全國疫情並未趨緩,行政院長蘇貞昌今早召開行政院擴大防疫會議後,即宣布再延長全國的三級警戒管制兩週至6月28日,全國各級學校也配合停止到校上課至暑假;另外影響全國4萬名考生的指考,也首度延期到7月28日至7月30日。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指揮官、衛福部長陳時中下午在指揮中心記者會上,再度強調三級相關防疫作為、嚴守社區防線,包括外出全程佩戴口罩,停止室內5人以上、室外10人以上之家庭聚會(同住者不計)及社交聚會,避免不必要移動、活動或集會,餐飲一律外帶等。
另外苗栗電子廠群聚案擴大延燒,其中三間電子廠至今已累計265名外籍移工跟本土員工確診,晚間再傳第四間電子廠出現6名移工確診。勞動部今天頒布新增的「移工指引」,包含只要廠區有1名員工確診,就要匡列職場密切接觸者並實施居家隔離,若有不同廠區,實施分艙分流,各廠區的人員不得相互移動。
■新增211例本土個案、26例死亡
指揮中心表示,今日新增之211例本土病例,為106例男性、105例女性,年齡介於未滿10歲至90多歲,發病日介於今年5月21日至6月6日。個案分布地區以新北市82例最多,其次為台北市60例,苗栗縣45例,彰化縣8例,新竹市、桃園市、澎湖縣及基隆市各3例,宜蘭縣、嘉義縣、屏東縣及新竹縣各1例。其中雙北地區以外縣市69例中,64例為已知感染源,1例有萬華區活動史,4例關聯不明。
另外今日新增26例死亡個案,共計為男性20位、女性6位,年齡介於50多歲至90多歲,發病日介於5月10日至6月2日,確診日介於5月12日至6月5日,死亡日介於5月31日至6月6日。新增26例死亡個案中,有9例的症狀仍為「調查中」。對此,指揮中心發言人、疾管署副署長莊人祥說明,這部分是因為病例還沒有調到,或是疫調人員打電話詢問家屬卻沒有接聽或沒有進一步說明,才會列為調查中。
■全國三級警戒延長至6/28,學校停止到校至7/2、指考20年來首度延期
早上行政院召開行政院擴大防疫會議後,宣布三期警戒再延兩週至6月28日,學校也停止上課到7月2日,影響全國考生的大學指定科目考試,更是20年來首度延期。教育部長潘文忠表示,全國各級學校已經有430位學生確診,為了避免群聚風險,全國各級學校、公私立學園、兒童課照中心及補習班停止到校上課、前往的日期,同步延長至7月2日,等同直接停止到校至暑假。至於沒有暑假的私立、非營利幼兒園部分,屆時將會視疫情再決定是否再延長。
潘文忠說,除了全國學校延長停止到校外,大學指考也從原本的7月3日至5日,延期至7月28日至7月30日,因4萬多名學生要考指考,將會以最高防疫規格進行,包括每間試場人數調降至20人、確保考生間距達1.5公尺以上、試務人員優先施打疫苗,另原訂今年7月底舉行的111年學測試辦考試則取消,大考中心將另外提供紙本練習卷。至於7月底若疫情未趨緩,是否會再度延期?潘文忠說:「希望疫情能平緩,以這樣(防疫)規模希望能順利完成考試。」
教育部高教司司長朱俊彰接受《報導者》訪問時指出,大學指考從2002年舉辦以來,今年延期是開辦以來第一次;由於7月底正值颱風季,目前規劃若考試遇到颱風須需延期,會在一週內舉辦補考。
■蔡英文籲端午減少移動,台南鼓勵市民通報返鄉者篩檢、指揮中心不反對
端午節連假將至,總統蔡英文今日下午發表全國談話指出,到昨天為止,包括高鐵、台鐵和國道客運,端午連假期間共賣出10萬張票,經過各種宣導後,仍有8.5萬張票。她表示,今年對國人最重要的請託就是留在原地不要移動,「端午節明年還有,若因為跨區移動造成大爆發,家鄉、家人會陷入險境。」
針對端午返鄉潮,台南市市長黃偉哲昨天公布「端午守護台南行動」,返鄉者退票可到區公所申請200元獎金,以及鼓勵市民通報返鄉者前往篩檢,若PCR確診可領獎金10,000元。
此政策遭到外界質疑,台南在地公民團體「台南新芽」發文指,此政策與先前被衛福部撤銷的離島全面篩檢令頗為相似,但因進入台南市範圍的交通管道多元,無法達到強制效果,且台南快篩量能是否足以負擔,都沒有評估;貿然執行不但無法達到家戶聯防效果,反而會變相鼓勵疑似確診者為了獎金集中前往台南,也造成鄰里之間彼此猜忌,呼籲台南市府收回政策。
面對質疑,黃偉哲回應,篩檢是鼓勵性質,就算被通報的返鄉者拒絕快篩,不會強迫也不會處罰。陳時中今日則表示,地方政府篩檢措施若屬於強制性,一定要經指揮中心同意,但若是獎勵鼓勵方式,可根據財政需要去辦理。
■第四間電子廠傳出移工確診,勞動部補貼移工入住防疫旅館隔離
苗栗電子大廠頻傳確診,今晚再傳出第四間電子廠確診,半導體設備廠京鼎今天公告竹南廠有6名外籍員工確診,經初步調查其中1名移工6月5日發燒去醫院快篩陽性,同時採撿PCR後確診,另5位移工則於6月6日在新竹市竹科園區快篩站快篩出陽性後確診,預計將轉往集中檢疫所。據今日苗栗縣政府統計,京元電子群聚案已累計238例確診(外籍移工200 例、本國38例),智邦電子有12例確診(外籍移工10例、本國2例) ,超豐電子則15例確診(外籍移工14 例、本國1例),總數高達265名外籍移工跟本土員工確診。
勞動部次長王安邦表示,目前已經頒布「移工指引」,新增部分包含只要廠區有1名員工確診,就要匡列職場密切接觸者並實施居家隔離,若有不同廠區,實施分艙分流,各廠區的人員不得相互移動;勞動部正在針對50人以上的移工宿舍進行實地訪查,預計週三(9日)完成訪查,總數有1,168家。另外也會加強關懷移工,包括建立關懷中心機制、調派通譯人員進行疫調,以及母語電話關懷確診移工。
王安邦指出,針對移工有需要隔離或降載宿舍容量,而需要移到防疫旅館,勞動部會提供部分補貼。移工1人隔離補助1,000元,若是宿舍的人數降載,例如8人減為4人,則會以房間數來做補助,至於補助金額仍在研擬中。
■苗栗縣禁止全縣移工外出,時力立委:發布權責應屬中央非地方
為因應移工群聚擴大,苗栗縣縣長徐耀昌今日下午在苗栗縣防疫記者會上表示,全縣移工即日起,除了上下班外禁止外出,上下班並由事業單位或仲介單位接送,不能單獨通勤,以免無法掌控行蹤。移工的生活用品採統一採買管理,並要求警方加強社區巡查。
苗栗縣全縣有約2.2萬移工將受到影響,此政策屬於強制性並非鼓勵性質,是否為適合的防疫政策?時代力量立委、律師邱顯智接受《報導者》訪問表示,限制人民移動自由的防疫政策,應屬於《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下稱紓困條例)》第7條的法律授權,但其賦予得發布法令授權的對象是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而不是地方縣市政府。他質疑,日前中央已經到苗栗成立前進指揮所,如果真的需要發布移工禁止外出命令,也應該由前進指揮所來發布才對。
邱顯智也質疑,本國籍勞工也有確診,卻只限制外籍移工外出,顯然有公平性跟防疫成效的問題。他認為,就算有紓困條例第7條的授權,仍需要說明必要限制措施跟想要達成的防疫目標彼此之間有沒有關聯性。
■疫苗施打全列入公費,北市規劃3處大型接種站
陳時中今天在記者會指出,接下來到貨的疫苗都不會開放自費施打,全部納入公費體系,施打順序將在明天定案。而台北市長柯文哲在今天下午記者會表示,目前的疫苗都還是優先提供醫療人員施打,未來要擴大到讓民眾施打時,已規劃花博爭艷館、和平籃球館,以及台北體育館等3處大型接種站場地。柯文哲說,這些地點都是北市適合大量民眾接種的場所,目前先準備再看中央給疫苗的速度,做適當部署,「不然東西擺好了,沒有疫苗也是浪費。」
柯文哲表示,目前北市的施打數量,在醫院院所、十二區健康服務中心都可以負荷,未來若是開放全民接種,接種數量超出這些醫院場所負荷時,才會動用到大型場館,疫苗進來的速度將會決定規劃布置打疫苗的場地,他也希望中央能提供清楚的數字。
(文/林雨佑、嚴文廷;設計與資料整理/黃禹禛、戴淨妍;攝影/余志偉、楊子磊、許𦱀倩)
#延伸閱讀
【「你們、我們」思維的代價:新加坡疫情,為何因移工宿舍感染失控?】https://bit.ly/3iiIFCc
【疫苗進行式:COVID-19全球疫苗接種即時追蹤】https://bit.ly/2TFeFX0
【武漢肺炎大事記:從全球到台灣,疫情如何發展?】https://bit.ly/3w3jffK
#報導者 #COVID19 #本土案例 #確診 #死亡個案 #校正回歸 #快篩 #苗栗 #群聚感染 #三級警戒 #指考 #疫苗 #端午連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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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不等值的巡官~
錯誤的政策才是造成混亂最大的罪魁禍首(文長慎入)
2007年1月因為業務移撥的關係, 我隨著業務移撥到移民署上班, 在那之前我是在台東縣警察局台東分局的外事巡官!
當時的時空環境背景, 巡官是一個非常令人敬畏的職務, 在鄉下地方若是能升遷到巡官這個職位, 是受到鄉里間仕伸的景仰與黎民百姓的尊敬,那簡直喊水就會震動的局面( 那時候的時空環境這一點也不誇張)!
巡官的產生,大部分是中央警察大學畢業才能取得的資格, 另外基層員警也有年資到了(己升巡佐),依序到警大去受一個巡佐班的訓練,取得任官資格後,也可以當巡官, 另外警員要努力的話,也可以經由考試的方式去取得二年制的技術學院資格,進警大受訓,兩年畢業以後取得巡官的任用資格,它的遊戲規則是要看你服務時候的功獎佔一定比例,加上自己讀書考試的分數加總起來全國的警察去考試評比優勝劣敗,就看自己下的苦功及讀書的功力,許多的基層警察,為了要進官校取得巡官的任用資格,無所不用其極的爭取功獎,爭功諉過的比比皆是,這有許多社會新聞都有報導我就不再多說 ,背後的原因大都只是為了要爭取升巡官的機會!
但我到中央警察大學進修這個管道與大多數的人不太一樣,那種考試完全不計算自己工作時的功獎, 只看你考試的成績,它更特別的是,考試的時候並沒有選擇題,完全都是申論題 ,換句話說你肚子裡面沒有點東西到考場是完全屁不出來的! 而我肚子裡面的東西就是工作這十年來親力親為, 什麼事都是自己動手做換來的經驗!
我那時候在警察總局外事課,看起來像內勤, 但實際上因為剛到警察局報到的關係是一個菜鳥,根本整個台東縣警察局的涉外案件,都是我處理,因為發生的時候都是三經半夜,從台東最北到池上,南到森永加起來有150公里以上這麼長,我都是一個人開著公務車前往處理,隔天早上8點還要去上班,雖然警察局內部也有配置司機工友,但因為當時司機工友大哥們年紀都大了,我當時年輕仗著自己體力還好,我都請他們繼續休息,我一個人拿著公務車鑰匙就出發了,協助偏遠地區的派出所處理發生的涉外案件,幫忙問筆錄之類的,現場有時候還要充當翻譯,甚至遇到現行犯的狀況也要陪著到地檢署充當司法通譯一下,回到辦公室還要打報告傳真警務處做結案,有時候取締到非法的外國人在警察局收容時的證件沒有備齊全送不回國,還要幫忙他們到各國駐台辦事處協助辦理護照還有籌措機票款,為了要遣送他們回國!
記得當時有很多非法的雇主還有仲介故意不付那些外勞機票錢,都被我叫來警察局一一恐嚇警告,請他們將該還人家的錢吐出來!大家都乖乖的還給人家,我當時覺得這麼幹還蠻高興的,小有成就感 XD!
記得當時要遣送外國人是要送到桃園中正機場,高雄小港機場並沒有飛機飛往國際線,台東這裡的特殊地理環境我們要遣送外國人,必須開車到桃園然後再從台北坪林宜蘭花蓮一路開回台東, 每次出去遣笑勤務就是繞台灣一週,比較誇張的是我們公務車除了加油之外中途並沒有熄火,總共16個鐘頭就可以繞回原點!
我這樣子的苦差事工作,最高1年總共出差69天,也就是我每年最高繞台灣23次! (因為超過40公里以上嘉義以北一次出差就是3天 ),但是我當時並沒有什麼怨言(除了累之外)!因為一路上的風景都還蠻好看的!
我當時好像是和電影阿甘正傳當中的主角一樣,什麼工作我都去做 因為覺得非常的新鮮,也沒什麼抱怨,也曾經分派也到台北出差負責李前總統就職大典的外賓安全隨扈10天的苦差事,雖然住的是大飯店,但每天都要配著槍睡覺,那種奇怪的工作說起來也非常的特別,我當時是負責帶甘比亞副總統,那一團外國元首在台北市的交通聯絡和外賓安全的工作是我和另一個警政署外事警官隊的科員一起負責,除了認識到許多的兄弟 還有外國的友人之外,更獲得許多人這輩子不都可能得到的寶貴經驗,就是因為這幾年從事基層外事警察特別的經驗,讓我在考試的時候發揮的淋漓盡致,基本上我根本不用準備什麼!
我當時是以專科警員身份直接跳級報考中央警察大學外事警察研究所,中間跳過大學部那一級,但那考試對我來說一點也不難,我就是自以一個最基層的外事警察經驗,不過是把自己多年來的經驗寫到考卷上而已,記得當時我第一年去考備取第一,第二年我再去考一次就是正取第一! 這也多虧了這幾年來許多工作都親力親而累積的經驗!
在研究所畢業之後我是一個人從學校畢業所以並沒有馬上分發,我自己因為要隨業務移撥到移民署所以也並沒有想要當巡官, 我厭惡警察這個制度,我痛恨這個制度和裡面官僚的作風,當時這個抬頭對我來說已經沒有意思了!後來人事室還是告訴我必須去做一個升等要不然將來很吃虧,於是我自己跑到警政署的人事室,去找任免科的科長請他幫我分發巡官,很幸運的我在同一個單位有一個外事巡官缺與是我原地就升了外是巡官!
記得當時人事只給我一個兩線一星的階級章,叫我自己戴上製服上, 過了好久他們才在一個會議上叫我去給警局長授階,後來我太太還把授階的照片扔了,我也沒有要再找回來的意思
而我穿著巡官的製服第一份工作還是遣返外國人!台東縣警局的同事根本不知道我生了巡官, 第一個看到我穿巡官制服的竟然是屏東草埔隧道那一頭的草埔派出所值班同仁, 他以為是新來的巡官來查勤了所以趕忙出來向我敬禮! 其實我只是路過去上廁所而已, 當時還小小驕傲了一下,心裡想著我家裡三代沒有當官,這代我大概當了最大的官了! 同車一旁戒護跟我一起出差的同事邱儒先上車的時候在旁邊笑到肚子痛!但後來我也到移民署去了,所以這個巡官對我來說其實沒有什麼意義,因為移民署根本就不重視巡官這個職務或是經驗!這個以後再談~
其實今天說書的重點是,巡官這個職務,在現今警察的環境當中已經不那麼的稀奇了,因為整個制度的關係一大堆人等著要升巡官, 只要3等特考或是當時的乙等特考有通過的人都可以有機會到警大去受訓出來就可以任巡官,現在的巡官感覺上有一點警員化的感覺,到處都是等著升巡官的基層同仁,而這個現象並不是突然爆出來的
早在數10年前就已經有人提出來檢討為什麼國家考試通過的不能勝任巡官一定要在警大做另外一次考試?後來基層同仁大家努力,甚至和警政署打官司,去做大法官釋憲,大法官最後也認同這個道理,於是就廢止了原來警政署的自己那個不合理的官職分立的行政命令,於是所有考過的三等的警員都可以依規定排隊到警大受訓, 這人數目前至少有好幾萬人吧,搞到現在巡官變成警員化在也不那麼等值或稀罕,大家都是巡官!
只是這個制度早就是有問題的, 而這個問題早在數10年前就可以解決並且承認錯誤做改革,但警政署就是鴨子嘴硬不想改後來才被 基層警察同仁用司法的力量在體制外做大法官釋憲強迫他們改,可見行政機關並不是不會做錯事, 而是他們經常做錯事 死不承認,而是人的觀念趨近於官僚和保守不肯做改變,把一些人應有的權益忽視了而自己高高在上自以為是!
換句話說今天這個混亂失序現象,最應該負責的還是當時就可以改變這個情況的決策者
這個小故事讓我深深覺得,只要是有人,就一定會有一些偏見或是觀念與民主潮流不相符合或甚至侵害人民的權益,而能夠防止這一切就是要建立良善的製度, 並且要監督這個制度的實施作權力的製衡才能夠為大家謀福利!
而這一切,並不是一個警員,巡官或是署長能夠決定的, 唯有良心的參政者或執政者, 才能有辦法改變這一切 不公平和不合理的製度
人家常說,你不參與政治總有一天就讓政治玩死你!
我想要改變一切就從參政開始, 這也是我當初亦然決然決定從政這條路的心情和態度,我想要改變這一切, 改變台東,改變我們的未來!
#虎兕出於柙龜玉毀於櫝中是誰之過與
#制度的錯當然是管理人員的錯
#你不玩政治你就等著讓別人玩死你
#建立制度才是最重要的工作
#改變台東改變未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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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發號 Sep 26, 2018 · 37 min read
日本政府國家考試「通訳案内士」(Licenced guide、licensed tourist guide、日本外
語導遊、日文口譯導覽員)考試內容簡介,以及關於該考試的有用參考網站
通譯案內士考試,因為2017年日本法律修正後,實用性不強,但考題範圍廣及日本歷史、
日本地理、日本政經社文、日本法律制度各方面,類同於具有日本地理能力檢定一級、日
本歷史能力檢定一級的能力,且是在日本證明自己外語口譯、筆譯能力唯一的國家考試。
2017年5月起雖然為了因應外語導遊大量不足的現狀,而修法廢止通譯案內士的法定獨佔
地位,但該資格有助於外國人較有系統的深度認識日本,提昇人文素質,增進教養,因此
除日本本國人外,也仍吸引不少外國人報名。
https://reurl.cc/WdOQqD
日本通譯案內士制度及相關參考網站簡介
(Licenced guide、licensed tourist guide、日本外語導遊、日文口譯導覽員)
台灣雲林縣國立虎尾科技大學通識教育中心 李玉璽 老師 編撰
北海道大學法學博士 日本政府公認 通訳案內士試験 合格
台灣政府外語導遊考試(日語) 合格台灣政府外語領隊考試(日語)合格
初稿:2014年08月
修正:2014年12月
2015年02 05 08 09 11 12
2016年01 02 03 05
2017年05月
2017年09月
2018年10月
2019年0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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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譯案內士(通訳案内士)證照,日本政府觀光局、交流協會(在台灣的日本外交機關)
等機構將其中文翻譯成「翻譯導遊」,也有的旅行社翻成「口譯導遊」,或者稱日本導遊
證照、日本國際導遊證照、日本通譯導遊證照,也有針對中國語通譯案內士的部份,單獨
稱之為日本政府中文導遊證照者。
通譯案內士(通訳案内士)證照,是一個屬於日本官方認定的外語專業導覽解說人員證照
,目的是日本政府希望藉此專業證照,用來培養對日本的觀光景點、政經社會現狀、法律
制度、人文藝術、歷史建築、古蹟、古道、生態等等對現代日本具有全方位以外語解說其
概要的人才,提昇日本觀光的正確性與深度。本考試不限學歷、國籍,開放讓台灣人等外
國人報考,就台灣人而言,難度較報考中華民國考試院所舉辦的日語導遊領隊考試要高很
多,不少帶團前往日本觀光的台灣導遊以往也常因為多次準備均無法順利取得通譯案內士
證照而擔心苦惱不已。(目前已因日本政府2017年的修法而不用擔心考不上被取締的問題
了)。日本政府,2017年起已經開放讓無通譯案內士資格的人也能擔任有償的導遊工作,
但仍然維持通譯案內士這個國家資格、作為品質較高導遊的客觀認證,以增加考取者提高
通譯酬勞的談判籌碼。另外,也將新設在限定地區活動的「地域通譯案內士制度」,藉此
因應地方人才不足的情況。
通譯案內士考試雖然因為目前大部分帶團前往日本的導遊都沒有考取此一日本國家認證資
格,所以實用性不強,且2017年5月,日本國會修法通過,取消「只有」通譯案內士可以
合法執業的法定獨占權利,因應外國大量訪客來到日本,未來沒有通譯案內士證照者,也
可以合法從事導遊工作。但考題範圍廣及日本歷史、地理、政經社文、法律制度各方面,
且是在日本證明自己外語口譯、筆 譯能力唯一的國家考試,有助於外國人較有系統的深
度認識日本,提昇人文素質,增進教養,因此除日本本國人外,也仍吸引不少外國人報名
。
依照日本2017年5月為止的法律,旅行社必須僱用通過此一新制考試,而且會中文的日本
人或會日文的台灣人才可以避免被罰。2017年以後,日本政府,開放讓無通譯案內士資格
的人也能擔任有償的導遊工作,但仍然維持通譯案內士這個國家資格、作為品質較高導遊
的客觀認證,以增加考取者提高通譯酬勞的談判籌碼。
想要在日本成為具外語翻譯能力的觀光導遊「通譯案內士」,必須先通過此一日本的國家
考試,合格後須至都道府縣等登錄(登錄費用約為5000日幣)之後,才可以合法從事此一
工作,申請受理時間為星期一到五的辦公時間,且必須有在日本代理人方可。2017年5月
起為了因應外語導遊大量不足的現狀,而修法廢止通譯案內士的法定獨佔地位,沒有這張
日本國家證照,法律上也對台灣人帶團到日本導遊的工作沒有影響。日本政府,2017年起
已經開放讓無通譯案內士資格的人也能擔任有償的導遊工作,但仍然維持通譯案內士這個
國家資格、作為品質較高導遊的客觀認證,以增加考取者提高通譯酬勞的談判籌碼。另外
,也將新設在限定地區活動的「地域通譯案內士制度」,藉此因應地方人才不足的情況。
通譯案內士考試資格無年齡、性別、學歷、國籍等限制,凡有志在日本擔任導遊工作者皆
可報考以提高專業形象。透過考試,希望通譯案內士除了具備良好語言能力外(比如單字
、文章的中翻 日、日翻中、日文長文用中文摘要等技巧,此部份試卷設有簡體字拼音版
本、正體字注音符號版本兩種),還能夠具備對日本的歷史﹑地理以及產業﹑經濟﹑法律
、 政治﹑文化、社會結構等多方面的教養知識,除能正確而豐富的介紹日本給外國觀光
客認識外,在擔任工廠視察口譯、商務口譯等工作時,也能因為對日本政經時事 有一定
程度認識,而更增加口譯正確度。
日本通譯案內士測驗每年舉辦一次,分初試「筆試」及複試「口試」二階段。筆試合格者
須赴日本東京參加口試。自2006年起,通譯案內士測驗(日本導遊測驗)在日本海外設有
初試(筆試)考場,計有台北、首爾、北京等海外考區,北京考區到2014年為止停辦。台
北考區由「日本國土交通省」轄下「日本政府観光局(JNTO)」,委託位在台北市大安區
辛亥路台灣大學羅斯福路校區內的的財團法人語言訓練測驗中心協辦。
語言訓練測驗中心主 要由台灣中央政府各部會共同投資,設置於台大校園內,於1986年
成立為文教財團法人,研發辦理各項語言教學、訓練及測驗,董事會置董事九人。董事長
由國 立臺灣大學校長擔任,六人由臺大、經建會、教育部、經濟部、外交部及學術交流
基金會各遴派一人擔任,餘二人則由具有從事語言教育事務相關經驗人士擔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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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通譯案內士考試大概日程
(1) 報名:五月中旬或下旬左右,在日本國外的人可以採線上報名,信用卡繳款即可,
方便海外的應試者,報名資訊請隨時注意日本政府觀光局網站
(2) 筆試:(可以在台灣考)
八月底或九月上旬左右,除因留學、工作等因素直接前往到日本東京、京都
、福岡等地應試外,也可直接在台灣台北參加筆試即可,台灣考場設在台北
大安區辛亥路台大校園內的語言訓練測驗中心。
第一試的筆試考場部份,日本政府自2006年起增設台北、北京、香港、首爾
四個海外考場,其中以台北考場考生最為踴躍,但因為中國政府的不友善態
度,目前海外考場只剩下台北跟首爾兩個地方。
(3) 筆試放榜:11月中旬左右,筆試合格者,會在日本觀光局網頁上公佈筆試合格號碼
榜,並寄發筆試合格通知書。
(4) 口試(需前往日本):
12月初旬或中旬左右口試,限筆試各科全部合格者才能參加,2018年起口試
內容大幅增加帶團到日本會發生的實務問題,比如觀光案內所的對話翻譯、
迷路時路人說怎到車站的翻譯等等。
應試者於5月中開始報名時,就必須要選擇要到哪一個日本的都市應考,若
筆試合格,則會寄發筆試合格通知書通知前往哪一個考場
(5) 正式放榜:2月中旬左右,口筆試都合格後,正式合格的名單會在日本政府觀光局
網站公佈合格者的准考證號碼榜,並在日本政府公報公佈姓名榜。
(6) 放榜後可以去登錄,跟台灣的導遊制度一樣,要實際執業前再去登錄即可,於平常
上班時間在日本各地繳交費用,辦理登錄手續,詳見各地方政府負責觀光的單位。
(7)考試費用:考試費用大約12000日幣左右(可以刷信用卡,但是無法分科考,無論當
次只考1科或4科都這價錢),筆試合格後參加口試不用再另外付錢。
(8)通知書函、准考證郵寄地址:目前只限日本國內,因此海外應試者必須找到居住日
本的親友協助收受准考證、成績單等通知。
(一)筆試考試相關事項說明
筆試地點:可選擇日本國內或國外
日本國內東京、京都、福岡、札幌、仙台、名古屋、大阪、廣島、那霸
等等的城市
海外如台北、漢城等地目前也還設有考場,詳當年簡章(因中國的態度,
北京考場已於2014年廢止,中國人無法在中國就近考筆試)
筆試科目內容範圍
1 外國語:(英、法、德、西、韓、中、葡萄牙、義大利等等任選一科,日本人以
選考英語者為最多)(可用多種語言測驗申請免試,詳見該年度簡章)
中文筆試部份,以選擇題方式進行,可詳參歷屆考題,題型包括中文文
章克漏字、注音或者拼音使用能力(會一種就可以)、中文成語運用能
力、中文成語如何翻譯成日語成語、中文文章閱讀理解能力、日文單字
翻成中文、中文文章用日文寫出大意、日文文章用中文寫出概要等等
2 日本歷史:以日本高中歷史課本「日本史B」為主,範圍包括日本的飛鳥時代、
平安時代、戰國時代、江戶時代還有明治維新等的人物、史事以及古
蹟等等(可用日本國內歷史能力檢定1級或2級、日本的大學入學測驗
日本史60分以上等方式申請免試)
3 日本地理:以日本高中地理課本「日本地理B」為主,範圍包括地學常識(等高
線、地圖圖示等)、各都道府縣地理以及觀光地點等等(可以用取得
日本國內的「国内旅行業取扱管理者」資格來申請免試)
4 一般常識:包括日本的法律制度、政治體制、經濟發展、社會變遷、國際大事、
日本參加的國際公約組織、觀光發展等等(可用日本的大學入學測驗
現代社會80分以上等方式申請免試)
考試選擇題部份按規定須使用HB或者是B的鉛筆作答,而非台灣常見
的2B鉛筆,也請一併注意單科考試合格者可以保留一年,亦即兩年內
必須全部合格。如以考試簡章所規定的方式取得免試資格者,則無兩
年之限制。
合格大致基準:外文、日本歷史、日本地理大概要70分以上,一般常識大概要60分以上。
但會看該年度試題難易度稍作調整,如該年度平均成績距離合格基準太遠,則會下修,但
「太遠」的判斷基準是什麼?要下修多少?全由試務機關內部決定,並未對外公佈。筆試
成績通知單也只寫明「合格」或「不合格」,沒有記載詳細分數。
(二)口試考試相關事項說明
口試地點:詳當年度簡章,只能選擇在日本國內大都市應試,無法在海外應試
口試方式:依照筆試合格通知單所述時間,前往指定地點應試,同一個都市會有好
幾個會場,好幾個集合時間,同一梯次的人於指定時間地點集合完畢後
,工作人員於設有座椅、約可容納百人的大廳進行事務性說明,然後分
批帶開,前往口試房間。
口試房間內有兩位主考官,一位日本人,一位母語人士(中文),進行
約10分鐘口試,備有紙筆,方便應試者書寫。
1 日翻中聽力(現場即席短文翻譯,內容包括古墳、東海道五十三次、
高山祭、豐臣秀吉、德川幕府、聖德太子、明治維新等等,詳見歷年
考古題),目前會多加重導遊時經常會碰到的問題,如車站迷路、觀
光案內所的路線指引等的日文翻成中文。
2 即席演講:發下三個題目,任選一個,30秒後針對該題目用中文進行
介紹(依照時間帶不同,三選一的題目有所不同,同一個時間帶,即
便不同考場、語種,三選一的題目內容大致相同,詳見歷年考古題)
3 質疑問答:針對應試者演講內容,主考官用中文與應試者進行問答。
口試結束後,回到大廳,等待同一批梯次的所有人都口試完畢,才能離開,從進入大廳到
離開為止,禁止交談、使用網路、電子產品,但是可以看書。
日文的「通訳案内士」一詞,中文除了翻成「翻譯導遊」或直接用「通譯案內士」以外,
中文有翻譯成「口譯導覽員」的,大前研一也曾擔任通譯案內士,認為透過這工作學到很
多東西(參見商周出版,大前研一「旅行與人生的奧義」一書)。為迎接即將到來的東京
奧運,達成「觀光立國」的國策,透過具備通譯能力以及對日本社會、法律政治制度、歷
史、地理認識能力的高素質導覽人才,營造對日本正面的印象,強化國際親善交流,因此
日本政府想要活用「通譯案內士測驗」這個國家考試,達成上述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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