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928 黃偉民易經講堂
手持香港護照的孟晚舟,離開溫哥華豪宅的三年軟禁,飛抵深圳,受到接機群眾的熱烈歡迎。
歡迎什麼?
歡迎她打垮美帝,光榮回國。
拜登能放生塔里班,就能放生孟晚舟,這一點都不奇怪。
這就是愛,文明社會很多人追求的「大愛」!
那孟晚舟有沒有認罪,來換取脫身?
中文媒體一般都說她沒有認罪。大陸的媒體不能看,但香港的,都是這樣說;但美國司法部的聲明,孟晚舟在簽訂《暫緩起訴書》中,承認了美國司法部所有的事實指控,不得反悔及改口。
孟晚舟沒有認罪,但承認了指控。
那又是什麼意思?
孟承認了:
一、 香港的Skycom這家公司,是受華為控制的;
二、 華為通過Skycom向伊朗銷售美國晶片;
三、 華為與香港銀行展開金融業務時,隱瞞了華為和Skycom的關係。
換句話說,孟晚舟代表華為承認了所有指控,但不是她個人的行為。
罪,認了,但屬於華為的,不是她個人的。既然她個人沒有犯罪,加拿大,再沒有扣留她的法理依據。
所以,她可以拿著香港護照離開了。
這當然就是人質外交,戰狼外交的絕招。
加拿大媒體報道得很詳細:
加拿大駐華大使,陪同兩位人質,Michaels,一同上機。
飛機起飛後,大使才致電總理杜魯多。隨著總理辦公室向新聞界發出聲明,消息公布後,孟晚舟才能離境。
大陸是多事之秋,新聞天天嚇人一跳,但不及孟晚舟光榮回國這宗令群眾亢奮。
大陸全國各地,南北紛紛停電。水災過後,煤礦受到破壞,生產下降;水壩亦受影響,水力發電半停頓,東北開始禁煤限電,廣東亦要求三樓以下不能使用升降機。
大陸這個冬季特別冷!
大陸中央銀行宣布封殺虛擬貨幣。無論境內境外,買賣虛擬貨幣均屬違法。
意思是人民幣數碼化是勢在必行了,先要掃除路障。螞蟻金服的死因在這裡吧!
恆大仍在深切治療部,等最後的certified。
講吓講吓都講咗好多年,不過,賭王何鴻燊在養和的VIP房,是可以一拖十一年的。
同樣時間,海航董事長和CEO兩人被拘;茅台集團董事長被判無期徒刑。
香港同一群富豪,幾十年來,圍著的,周正毅、毛玉萍、肖建華、許家印……全都出事。都是香港人的問題吧。
還有,張家口樓價急跌四成未見底,當地政府祭出「限跌令」……
這些新聞,都不能令大陸民眾動容,直至iPhone13公開售賣。
群眾蜂擁到蘋果店,搶購最新的iPhone13,幾乎釀成暴動。他們用行動支持孟晚舟,眾所周知,孟晚舟只用蘋果產品,搶購iPhone13,就是用行動,歡迎孟晚舟,打敗美帝,光榮回國的最佳寫照。
這就是中國大陸強大的表徵。
根據《周易》的卦序,賁卦之後,就是剝卦。
賁,是文飾、美化、包裝。
賁和噬嗑是一組卦。包裝、美化的,是弱肉強食的森林規律。
野人食相太難睇,文明禮儀,將這種求生本能,包裝得優雅漂亮。
就像恆大的財務危機,資不抵債,就搞個恆大汽車和高息債券來吸引貪心投資者,看能否快財入急門。
這就是賁卦,先騙到自己員工和他們家屬,才能騙街外客。
像要禁止虛擬貨幣買賣前,先由中美小國薩爾瓦多突然宣布比特幣為法定貨幣,才吸引投機者大炒,爆升後,才宣布全面禁止虛擬貨幣交易,比特幣又立刻大瀉。一升一跌,這就是賁卦包裝噬嗑卦的弱肉強食了。
更濃艷的晚妝,都有卸妝的時候,賁卦之後,便到剝卦。
繁華之後,便是剝落。
賁是化妝,剝是落妝,這便是生活,這便是血肉人生。
剝和復是一組卦。
樹苗在大地成長,吸收泥土養份,陽光雨露,開花結果,這是賁卦。
果在樹上熟,再爛,爛掉果皮果肉,掉在地上,這是剝卦。
掉在地上的,除爛泥一樣的果肉外,還有果核,在地下接觸泥土,再成樹苗,再來一次開花結果,這便是復卦。
我們常說,剝極而復,意思是,浩劫是剝,浩劫後的重生再造便是復。
剝卦之後是復卦,背後的道理是生生不息。
也即是說,再大的浩劫、挫折,都不會把人類文明摧毀得乾乾淨淨,總有人能捱得過去,渡盡劫波,重建文明。
剝窮上而反下,故受之以復。
剝落到無路行了,窮上;這時,底層的生機又勃發了。
反下,反是返回,回歸基本點。回歸初心,生命的本源。
當外在世界完蛋了,反而逼著你往內心探求。
生命內在充滿機會,回頭深刻內省,回歸內心世界,尋找自己本來面目。
當外在世界的追求已窮途末路,只能回歸內心。你便會發現,裡面有無限的能量。
這就是復卦。
水果要爛透了,掉落地下化成泥土,果核,才能接觸地面,再成幼苗。
剝卦不只是悲劇,它的正面功能,藉上面的窮,逼我們返內做更新的創造。
剝卦的《彖傳》這樣說:
剝,剝也。
柔變剛也。
不利有攸往,小人長也。
順而止之,觀象也。
君子尚消息盈虛,天行也。
剝卦的《彖傳》,講述在剝的浩劫中,如何臨危不亂,穩住局面,往復卦的方向走。
開頭第一句,即告訴你:
剝,剝也。
這是強調,剝的實況就是剝。情況已經十分嚴重,只能直接了當的說,剝就是剝。
若想要復,就要付出剝的代價。
但一個人,一間企業,一個國家,一個社會,為什麼會面臨「剝」的處境呢?
《彖傳》說,答案很簡單:
柔變剛也。
因為象徵正氣,君子的陽爻,一層層的流失了。
象徵天理的乾卦,本來六支都是陽爻。但一層層在剝落:
初爻變陰,天風姤;
二爻變陰,天山遯;
三爻變陰,天地否;
四爻變陰,風地觀;
五爻變陰,山地剝。
處境剝到了極點了。
陰爻,象徵負面的勢力,把原來正面的東西,制度、資源、人才,不斷逼走,破壞,淘空……
目前,只剩下最後一爻,只剩返一層外表的殼。
破壞的力量,將原有的生命資源淘空,流失,形成只具行屍走肉的外殼,這就是剝的象。
跟住說:
不利有攸往,小人長也。
陽爻象徵君子,陰爻象徵小人。
剝卦六支爻,下面五支都是陰爻,形勢還在往上衝。
勢在小人,所以,《彖傳》直接的說:
小人長也。
象徵君子的陽爻,只剩下最後一支了。
所以,結論是:
不利有攸往。
有攸往,有目的地要去,即有作為。
這階段,不利任何的作為了。
在蔽塞不通的天地否卦時,還有三陰三陽,陰陽各半,但勢在陰爻,往上走;陽爻三支,卻在消退。所以,是君子道消,小人道長。這已是否。
但到剝卦,只有一句,小人道長,負面的勢力一直在增長,危機一直在擴散。
這時應該怎麼辦呢?
《彖傳》教你扭轉乾坤的方法:
順而止之,觀象也。
七個字,可以扭轉局勢。
先從卦象去看,山地剝,
下卦坤為地,卦德為順;
上卦艮為山,卦德為止。
坤為地,為群眾,與群眾有關的,需要順勢用柔。
艮為山,為止,停止。
順而止,順著形勢才能止之。換句話說,逆不能止之。如果硬碰硬,只會被衝垮,不能解決問題。
畢竟,一支陽爻,很難擋住五陰。那麼,如何才能讓五陰不再繼續往上剝,然後留住那「一陽」,作為以後再復的一線生機呢?
為了讓陰剝陽的不利形勢停下來,一定要用坤卦的卦德,「順」的智慧,順勢用柔,順而止之。
也就是說,在剝卦這種危險時刻,最好的防禦策略,是順,順著五陰逼一陽的勢,避開正面衝突,才有機會讓它停下來。
但如何「順」勢運用,而能「止」住對方的破壞力量呢?
方法是:
觀象也。
觀,是冷靜地觀察,捕捉對方來勢,適當地避開對方鋒芒,它的勢用完,便是他最脆弱的時候了。這時才用力,也即是地雷復的時候了。
這便是《彖傳》的智慧:
順而止之,觀象也。
人生無數危機,都是靠這七個字來化解。
先是觀象,然後順住來勢,就不會受到衝擊。最後,還能夠把它止住。
這其實就是關鍵的一爻,六五,君位,這一爻發揮作用。
六五爻變,就是風地觀卦。
剝卦的關鍵爻位,就是第五爻,只要在關鍵的時刻,臨危不亂,就可以利用剝之觀,挽回大局。
在五陰剝一陽的實力懸殊下,不能正面衝突,要用巧勁,才能順而止之。
最後,說出一個智慧:
君子尚消息盈虛,天行也。
天行,就是宇宙的運作規律。
我們的祖先,伏羲氏,觀察到宇宙這個運作規律,整理出《易經》的智慧,知道盛衰是有規律的。
所謂消息盈虛,此消彼長,泰極否來,剝極而復。
無論是那種有利,或不利,現象,都不會停下來。
強者不會永遠強,弱者不會永遠弱。
弱者,只要在最弱的時候,避開來勢鋒芒。跟住,時勢會到你轉弱為強。
強者,也有機會是強弩之末。消息盈虛,此消彼長,天行是動態的。人生遇到剝的時候,要明白動態的「順而止之,觀象也」的智慧。
時間的流轉,就是消息盈虛。
形勢是動態的,不會停頓。所以,永遠不要悲觀,永遠保持希望。
色相不可能永存,所以,賁卦後面就是剝卦。
時間的本質就是剝,但有些東西是時間磨不掉的,那便是復。
美人會遲暮,英雄會白頭,但我們的清靜心,就像復卦的一陽,在最底,卻能發揮深遠的力量。
復則不妄矣,故受之以無妄。
所以,復卦之後,就是無妄卦。
同時也有20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18萬的網紅公視新聞網,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為了減少溫室氣體排放量,市場衍生出「碳交易」,不過卻被拿來當成吸金犯罪。新竹地檢署接獲檢舉,楊姓和徐姓男子涉嫌以投資「碳權」交易名義,違法吸金,有上百人受害,詐騙金額超過1億6千萬元。 詳細新聞內容請見【公視新聞網】 https://news.pts.org.tw/article/5396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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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父的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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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虹安與名嘴朱學恆、資深媒體人黃暐瀚合唱「塔綠班之歌」嘲諷民進黨及其支持者,歌詞為「塔綠班,塔綠班,綠畜生氣有夠讚,大家都在嘲笑,你們塔綠班,你看看你塔綠班.」以「綠畜、塔綠班」羞辱選民,遭批評後,回應「我為什麼整個晚上不說話,因為我想先看清楚,到底有多少貨真價實的塔綠班、聖蟑士會對號入座」,並稱「塔綠班」此詞引起大眾共鳴,是民意的反撲,民心的向背.高虹安並拜託國防部趕快徵召她,讓她潛入敵國唱歌撕裂他們,並再度重申真正撕裂族群製造對立的,就是民眾痛恨的塔綠班.高虹安質疑,批評她的人為什麼在疫情導致八百多人死亡時,怎麼沒看你們這麼大聲,卻只檢討她唱歌. 高虹安認為,批評她的言論的是一種霸凌行為,她說霸凌她的都是塔綠班,塔綠班將會深深的刻化在民眾的心中,成為你的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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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摘自wik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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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立委滿口塔綠班、聖蟑士,把與自己意見不同的選民罵成是綠畜,我認為這樣的行為已經令國會殿堂蒙羞,而且正在拉低民意代表的水準-人民最基本的要求,一個立委不要出口成髒,沒想到,台民黨的立委連這一點都做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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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任何一個民意代表都必須對此提出譴責,這不但是踐踏立委的專業,也是破壞民意代表的名譽,人民也會提出質疑,是否花費稅金,付出選票,只是為了養出一個立委,登台演唱「塔綠班之歌」,怒罵綠畜,並說,她是在反映公民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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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虹安想像的立委,是跟民眾站在一起罵髒話,詛咒其他黨派支持者,其實,這不用立委來勝任,隨便找一個升斗小民,在路上潑婦罵街即可,或者找一個三歲小孩,沒有行為與自主能力,也無法判斷是非,給她張歪歌歌詞,叫她照著稿唱.這也是她辯解之詞,她只是應別人的要求唱一首歌,歌詞皆非她創作,她不懂歌詞意思,看不懂中文,還在學ㄅㄆㄇ,只是覺得這個怪叔叔對她很好,給她一顆糖吃,所以她就聽他的話,別人叫他幹什麼就幹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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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把一個民意代表,當成一個未成年的小女孩來做,這是不可理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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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知道,就算一個小女孩做出這種事,回家也會被爸媽教育,加以訓斥不能隨便罵髒話,不要收陌生人給的歌單,但她的行為似乎沒有人能制止他,彷彿缺乏監護人的看護,使她失去教養.唯一像是監護人的東西,是她的上司,台北市長柯文哲,而他正是滿嘴「塔綠班、聖蟑士」的起頭者,不免讓人懷疑,她是否耳濡目染,有樣學樣,或者這就是市長教她這麼做的,在高虹安罵人了以後,市長還站在她身旁,稱讚她做得很好,稱她出口成蟑的舉動,贏得了龐大的網路聲量,這下子她的蟑話路人皆知了,就連彰化人都知道這個看似成年的小女孩,當眾罵人髒話,不免令人感嘆,有什麼樣的父母,就教出什麼樣的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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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虹安說,「難道你們沒有看到塔綠班這個詞是怎麼在網路上瞬間爆紅成為熱門關鍵字、引起大眾共鳴嗎?民意的反撲,民心的向背,豈是我一人可以操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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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道這個大樹鋸專家,是怎麼把網路聲量看成是對自身行為的認同,網路聲量,有正面,也有負面,也可以經由少數一群極端的人,不斷刷洗歧視性的話語,而躍上版面,現在,「高虹安」這個詞,也成為網路上瞬間爆紅的關鍵字了,它是否意味著大眾的共鳴、民意的反撲,民心的向背?在我看來,它比較接近負面的意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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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虹安說,塔綠班和聖蟑士,是社會氛圍對於部分民進黨的激進支持者或資訊戰從業人員,「在網路上恣意出征不合黨意的公民意見,意圖引發寒蟬效應的反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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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些話的理解,透露出常識的缺乏,短短幾個句子,卻有諸多謬誤,令人不知如何吐槽起,為了自己咒罵與羞辱別人,創造出這麼一大串歪理,也真是令人佩服起人類的本能,一種自利取向的自我防禦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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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事件發生之初,不就是高虹安莫名的唱起一首歌,羞辱起不相干的民眾?歌詞中,毫無道理的指涉泛綠本土派支持者,是塔綠班,並以激怒他們得到自己的歡愉「綠畜生氣有夠讚」,並且糾眾和她一起發出暴言,塑造大家都厭惡的氛圍,要其他人跟隨他們一起進行集體嘲弄,「大家都在嘲笑,你們塔綠班,你看看你塔綠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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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與其說是一種反諷,不如說是惡意的嘲笑,而且是沒有目的,也沒有原因的,並沒有人冒犯她,此前,大家並不特別關注這個人,甚至不知道她的存在,而她藉由戲謔一群人,討好一群人,為自己博得優越感,吸取其他人的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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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諷,還要有一個諷刺你,你加以反擊的對象,講白了,高虹安這種行為,就是單方面的網路霸凌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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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自己進行網路霸凌的行為,被看不下去的人批判,卻稱自己遭受到網路霸凌,加害者反倒變成被害者,這邏輯的弔詭,也令人瞠目結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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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者,作為一個民意代表,妳千不該,萬不該,去謾罵選民,就算他們是別的黨派的支持者,這是從政者的大忌,民意代表,你監督的對象,是政府,不是人民,人民反倒是要監督你的對象,確保你是否有正確的反應民意,立法、審查預算、質詢、召開公聽會,監督你是否有完成自己的工作,你要質詢的是各部會,而不是質詢人民是否偏激,是否是塔綠班.代議士(representative)指人民賦權與民意代表,代替自己行使權力,制定法律和管理公共事務,實行間接民主,這個代替並非出賣或者轉讓,誠如人民並沒有將自身之權利無條件賦予主權者,在人民與政府之間,代議士作為一個中介者,是人民的辦事員,換言之,和政府一樣,都是人民的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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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權在民,誠如盧梭所說,「要尋找出一種結合的形式,使它能以全部共同的力量來衛護和保障每個結合者的人身和財富,並且由於這一結合而使每一個與全體相聯合的個人又只不過是在服從自己本人,並且仍然像以往一樣地自由.」政府與人民與代議士的關係,便是基於社會契約,人們放棄天然自由,獲取契約自由,從自然狀態進入社會狀態,從本能邁入道德和公義,這就是社會的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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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而自由,卻無處不在枷鎖之中」,一個人倡導的絕對自由,就意味著剝奪另一個人自由,當個人尋求自己的利益至上,彼此的利益就會產生衝突,社會契約的產生的前提便是基於公共意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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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每個人都以其自身及其全部的力量,共同置於公意的最高指導之下,並且我們在共同體中接納每一個成員,作為全體之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公共意志在於接納每一個成員,以群體的福祉作為發想,而非單一個人或一個小群體,是所有個體結合而成的公共人格,是主權者,而人們參與其中,換言之,無論是人民/政府/代議士,都必須遵守這樣的社會契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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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像高虹安一樣,身為代議士,卻指控她的主權者是塔綠班,是「另一群人」,「是極端份子」,而將這群人排除在命運共同體之外,並要她的另一群主權者去嘲笑他們,貼標籤,進行仇恨動員,獵巫,與霸凌,這比較符合她口中的部分激進支持者,而這就是毀壞契約的行為,她應該自行辭職,或由人民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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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這樣的制裁並不會是另一種霸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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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立委的薪水來自於全體人民的納稅金,這是不分政黨色彩的人所貢獻;該立委的權柄來自於全民參與的民主政治架構,而這是基於2300萬人的公共意志,所賦予,要求他進行質詢與立法代議士的義務,這些人無論政治立場為何,政治選擇為何,支持哪一個政黨,贊成或反對政府的政策,都是他們自由的選擇,來自於他們的自由意志,並不能由代議士決定,或者干涉,甚至將之作為一種攻擊性的理由,攻擊自己理當付出責任的對象,純粹是因為人民不選擇她或她的政黨,或者不遵從她的個人意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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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要檢討政府的防疫,應該提出你的論述和客觀依據,與哪些需要改進的地方,凸顯其不足之處,但絕非檢討選民是綠畜或是塔綠班,這不會對防疫有任何幫助,只是單純地進行惡意攻擊和羞辱,根本是搞錯對象.立委就職都必須宣誓效忠人民與憲法,憲法即規定,議會必須具有有自治、自律之權責,議案之討論、質詢等有關會議事項所為之言論為限,始有免責之權,如與會議事項無關,而為妨害名譽或其他顯然違法之言論,則係濫用言論免責權;而權利不得濫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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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虹安此舉,是在違背自己的誓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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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立委之議事攻防、辯論、溝通的過程,其判斷標準為「為思辨或溝通過程中不可或缺的部分」,白話來說,你可以向民眾陳述利害關係,爭取他們認同,而不是強制人民遵從自己的意見,反對者的意見都打成對立群體,進行抹黑和汙衊,比起黨意,極端的個人主義更令人無法苟同,前者仍符合民主的範疇,後者傾近於將自己當成一個暴君或奴隸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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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明顯,汙衊人民是塔綠班或者綠畜,並不屬於「為思辨或溝通過程中不可或缺的部分」,相反的,它屬於侵害公民存在的負面成分,壓制人們表達自己的主張,才有可能製造所謂「寒蟬效應」,當人民表達自身的主張時,隨時會被代議士貼上恐怖份子的標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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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當中最荒謬之處,那就是代議士拿人民因染疫而逝去800條人命,合理化自己對人民羞辱和歧視的行為,她似乎忘了,她才有質詢權以及代議的職權,而人民並沒有,她說「八百多人死亡時,怎麼沒看你們這麼大聲」,事實上,這是她的工作,她不去做,要人民自己去做,而這發生在她被檢討唱歌的情境,只要人們質疑她為何罵人是塔綠班,就必須代替自己去質詢政府,如果你做不到,就不能質疑她,要接受她的羞辱.一個代議士,主動拋棄了自己的工作並對著自己主僱惡意的謾罵,並拿他人的悲痛,來為自身歧視言論進行背書,可以說,符合亞里斯多德所稱的「惡行」(adikem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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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不會說,羞辱與歧視是一種民意,霸凌與嘲笑是公民的行為,「塔綠班」是一種惡意的標籤,框架在無辜的人身上,對於他人進行莫須有的指控,用意在於報復與逼迫他人服從他們權威,如同盧梭所說的自爽之愛(I’amour proper),把民主社會當成一種複雜的人際關係,為了經營這種人際關係,試圖與他人比較並進行貶低,他們想從他人的目光中確認自我存在的價值,藉由反覆激怒與刺激他人,引起別人不悅,討好極端的對象,取得他們的認同,他們越生氣,我越高興,越將他們非人化,越能建構自身的優越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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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反映的是它自身的脆弱性,必須依賴他人的認同才能生存,必須試著去忌妒和怨恨,他們的戲碼才能繼續演下去,在這個螺旋之中,它是在服膺另一群主權者嗎?我想不是的,它像是在爭奪獲得支配自己的權力者的寵愛,一種怨婦式的忌妒,奴隸般的愛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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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綠班之所以是歧視的字眼,是因為它遭致了台灣本土伊斯蘭教信徒的反對,他們屬於客觀的第三者,就像柯文哲當初說「希特勒屠殺600萬人的歷史悲劇,是猶太人對國際上最大宣傳」,而遭到猶太協會所杯葛一般,台灣伊斯蘭協會對於ptt上「塔綠班、聖蟑士」的戲謔用語,認為是一種謾罵並且像是一杯毒藥,牽連無辜穆斯林,並認為使他們遭受到冤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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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得注意的是,對於羞辱與歧視的詞彙,它所指涉的對象,以及加諸的語境,並不是由加害者所定義,那只會淪為二次傷害,加害者出於自利取向,必然會合理化自己的羞辱行為,認為他們十分合理,如此,就會出現「我所指稱的就是一群可恨的人他們應該被憎恨」,或者「塔綠班當然不是塔利班就如同塔利班早已不只是字面上的神學士」,這樣虛構的謊言,將原本人們欲脫離的傷害字詞,再度烙印在被害者身上,使惡意成為一種平常,將錯誤變成一種正確,原本應該被遏制的行為,變成強迫別人接受,而不許抗拒的日常,明明感受到了惡意,也確實被傷害,他們要其他人裝作沒這回事,掏洗人們的認知,只能默默的忍受,把他們惡意當成善良來解讀,為了少數人的慾望,施暴於萬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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歧視與羞辱字詞,應該由受指涉的對象,他們的感受為主,以普世價值審視他造成的傷害性,塔綠班不是塔利班但卻將塔利班與之連結,如高虹安想指涉的對象是部分民進黨的激進支持者或資訊戰從業人員,她就直接說「部分民進黨的激進支持者」就好了,犯不著使用塔綠班,她也可以使用傷害較小的網軍或1450,但是否,從她本身的意圖來看,她故意使用塔綠班標籤他人,就是要讓觀者往塔利班神學士的惡行進行聯想,say,「他們就是那樣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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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民進黨支持者來說好了,或者她所謂「部分民進黨的激進支持者」,他們可曾去強暴婦女,或是殺害平民?他們可曾對公共設施進行恐怖攻擊?他們可曾解釋一部律法,剝奪女孩子的受教權力?他們可曾說,「女生不能養寵物」而在飼主前面槍殺他們的毛小孩?他們可曾毆打或殺死記者,阻止人們說出真相?或入侵電視台,用槍逼迫主播說出他們想令她說出的口不擇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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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而高虹安,作為一個代議士,說他們是塔綠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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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令人想起黃士修,曾經攻擊立委王婉諭為「小綠燈媽媽」,他們慣性以「綠」作為一種原罪,並拿他人的創痛,使他人無法忍受,難以反駁,讓人陷入退無可退的境地,而諷刺的是,當神學士把女性當成羔羊那樣宰割,身為一位女性,卻把兇手的暴行嫁接在不相干的人身上,這是在利用太平洋一端的受害者,拿著她們的吶喊聲,來為自己取暖,尋求共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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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學士不是神學士,淪為負面的詞彙,塔綠班卻不是塔利班,是一種無害的歌頌,這理科出身的中文造詣,實在令人不忍卒睹,既要罵人,展現自身的惡意,又想要免於責難,掩飾自身的意圖,要其他人當這股惡意都不存在,不准別人批評,可以看見其中極度自私的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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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為塔綠班一詞的發源地與推波助瀾者,ptt八卦版與成衣商人,他們明確的使用這個詞,用來指涉所有泛綠的支持者,只要遇見泛綠支持者的存在,無論他們說什麼,贊同或反對政府的政策,都來上一句「好的,塔綠班」,高虹安既然稱歌詞皆非她所創作,但又認為歌詞不是他們所定義的那樣,而是自己所獨創的那一種,「社會氛圍對於部分民進黨的激進支持者或資訊戰從業人員」,這是沒有邏輯的,她獨創這樣的概念,又加以違反,對於這個詞彙有反應的「貨真價實的塔綠班、聖蟑士」是自己「對號入座」,凡看不下去她出口成髒,羞辱他人行為的人,都是一種霸凌,而霸凌她的人又會將自己的言行舉止,刻在人民心底,塔綠班將成為「你的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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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早已將所有具有正常道德與價值判斷的人,看不下去她惡行的人,都當作是塔綠班,「只要批評我的,都是塔綠班」,這才是她真正的定義,「我說你是,你就是」,只要我爽,我就能將塔綠班貼在不合我意的人身上,而對我有利的人,就不是塔綠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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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有點像是當初母豬教徒的「仇母豬不仇女生」,將女生分為好女孩、壞女孩,被我仇視的,就是母豬,遵從我的女孩,就是好女孩,不是母豬.在這邊,高虹安把她不同政治傾向的朋友,以及她認可的,就事論事的民進黨員和非民眾黨支持者,定義為「聰明溫暖的活人」,她「永遠也不會用塔綠班來稱呼他們」,至於她稱呼塔綠班的人,都是一群愚笨冰冷的屍體,她不需要在意他們的感受,然而,事實真的如此嗎?簡單的劃分成對我好的和對我不好的,孩童般的世界,我想,在她的朋友中,也必然存在不認同她羞辱他人行為的人,在她認可的非民眾黨支持者中,也有看不下她罵人綠畜的人存在,是說,正常人都會這麼認為,不過,在她眼中,就會突然被歸類成「不能就事論事」,哪怕,是針對她辱罵別人的這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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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符合我意的,就是塔綠班,這才是她真正的定義,證據就在於,她的定義不斷地再改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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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知道是不是理科的人,都容易產生這樣自我掏洗腦袋的見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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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TT八卦版早前,在塔利班攻進首都喀布爾時,改版標「賀阿富汗酋長國成立」,成衣商人則在此時直播中表示,「塔利班以前就是一個政權,是後來美國人來,把塔利班政權趕走,這才是整件事的開端.」,並稱「美國人說走就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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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見,他們濫用這詞彙的前提,和其他人不同,是肯定塔利班的行為,並對他們展開奇異的同情,透露出他們隱約的反美情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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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一方面,他們又將「塔綠班」標籤在任何他們認為是本土派支持者的人身上,他們某種程度贊同塔利班的行為,又將他們的暴行轉嫁給其他人,無的放屎,這樣的行為,就是在認同惡意,轉移加害者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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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同看一個強暴犯在強暴凌虐另一個女孩,他們一面大聲叫好,一面對加害者抱以同情,並大聲嚷嚷著,無辜的路人,你們是強暴犯,對著所有想幫助被害者的幫助者,說,你們就是那個強暴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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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樣的思維,無疑是一種共犯的思想,我們周遭的人們,出現了一群強暴犯預備軍,而高虹安唱起他們的語彙,並說,不是她創作的,是應觀眾要求,話鋒一轉,又直接指控「我想先看清楚,到底有多少貨真價實的塔綠班」、「不正是坐實了民眾痛恨的塔綠班?」、「就是民眾痛恨的塔綠班.」,直接將塔綠班說成是刻畫在民眾心裡的你的名字,噢,我想她真正想說的,是已經刻畫在自己的心中,成為永遠的名字,她已經命定了,所有批判她的人,你們就是一群塔綠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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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她不敢說,說成是人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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遠方的人正在受苦,他們被用鞭子鞭撻著,被蓋上罩袍,遮住了眼睛和嘴巴,而一群人不同理他們的處境,不正視他們的痛苦,甚至捨不得別開眼睛,當作事不關己,看著一群人被奪去了自己的名字,被另一群人奴役,你不為他們發聲,反倒是把加害者的名字,當作是鞭子,試圖鞭撻另一群人,活在你身旁的人,也奪去他們的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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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們很痛苦,而他們卻很高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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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樣的情緒,這樣的剝奪,和兇手又有什麼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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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高虹安為了保護自己,而將自己周遭的人,都刻化成兇手的名字,那麼,神父必須為那些被削去自己臉孔的人,找回自己的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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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必須為和她同樣活在這座島嶼上的人辯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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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人,不是塔綠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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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作為同樣活在島上的人,她必須意識到,她和其他人不同,她不是一個鄉民,或是名嘴,她是一個代議士,具有公職的身分,她具有著權勢,立法權,質詢權,要代替人民上國會殿堂,理所當然,具有較多的社會責任,必須以較高的道德標準加以省視,何況,她還任職於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審查教育、文化政策的議案,難道她要用謾罵綠畜的眼光,去制定民眾教育的規準?用唱「塔綠班之歌」的方式,去審視族群的文化?而她犯了錯,不肯道歉的態度,難道不會有家長問「我要怎麼教小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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誠如鄭太吉所說的,「過高屏溪,殺人無罪」,如果他不是一個代議士,他只是一個罪犯而已,他說的話不具備影響力,但他選上了議長,這就表示,他不同於一般人,他的話語,不可避免的會對公民社會造成極大的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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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知道隨口說出「塔綠班、綠畜」的代議士,是不是認同「只要是綠的,辱罵無罪」,如果是,他擁有立法權,不知道會提出什麼樣的法案,來合理化自己的言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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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重要的,她必須具有基本的常識認知,自己的話語,對照自己的職權,是如何的撕裂這個族群和社會,她絕非只是隨意唱歪歌的小女孩,如果她認為她是,請辭職,辭去自己的職務,想要罵什麼樣的髒話或是羞辱特定族群,沒人會理會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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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的伊斯蘭信徒,並不認同塔利班的行為,認為少數人曲解伊斯蘭後還自詡為穆斯林,使得他們受到了牽連,而這份心情,轉化成同理,使他們精確的辨明了,那些滿口「塔綠班、聖蟑士」,正在消費他們的信仰,將罪加在冤枉的人身上,正如其他人用塔利班的行為,對他們進行歧視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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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們感同身受,發出不平之鳴,人之所以為人,乃因對其他人的痛苦,能感同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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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人不能,我們希望他們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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願那些謾罵塔綠班和嘲笑綠畜的人,能使自己的心靈早日得到平靜,broth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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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篇文章的完成 感謝 #鶴 #林靖賢 tomoyo的贊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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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法吸金罪 在 元照出版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裁判時報第110期 📌銀行法「準違法收受存款罪」之再檢視/張天一(中原大學財經法律學系副教授)
本文深入討論銀行法第29條之1準違法收受存款罪之規定,首先分析其構成要件「與本金顯不相當之紅利或報酬」判斷標準,整理實務上紛雜的各種認定模式,再由準違法收受存款罪的立法背景及常見行為樣態切入,觀察本條與其他刑法犯罪間之關聯,辨析本罪的規範目的。並提出觀點認為,吸收資金進行投資之行為,本質上與銀行的存、放款業務較無關聯,尚不應以銀行法之規定處罰之。
✏關鍵詞:吸收資金、違法收受存款、準收受存款、與本金顯不相當之紅利或報酬、約定還本
✏摘要:
本案被告等四人具有近親關係,家中經營珠寶行,被告等雖知悉其珠寶店既非依銀行法所組織登記之銀行,亦未經主管機關(金管會)許可經營存款業務,故不得經營收受存款業務,亦不得以借款、收受投資等名義,向多數人或不特定之人收受款項或吸收資金,而約定或給付與本金顯不相當之紅利或其他報酬。
✏試讀
🟧「利息或報酬等是否與本金顯不相當」之判斷標準
銀行法第29條之1中「與本金顯不相當」應如何認定?於學說上向來存有爭議,且法院於個案處理上所採取之判斷標準,亦存有相當之浮動性,如前述案例中,歷審所採之判斷標準即並非一致。惟此一要件對成罪與否之影響性極大,倘若在個案處理上所適用之標準差異過大時,將會造成法律適用上之高度不確定性,而可能侵害個案中被告之權益。
對於「與本金是否顯不相當」之認定上,較常見之判斷標準有下列數項,概述如下:
一、與刑法「重利罪」採相近標準
二、以「金融機構平均定期儲蓄存款之利率」為標準
三、兼採「定期儲蓄存款之利率」與「民間互助會之利率」為標準
四、其他之判斷標準
🟧準違法收受存款罪之立法背景及行為態樣
銀行法第5條之1與第29條之1規定係於1989年所增訂,同時亦提高第125條之罰則,其原因在於臺灣在1980年代間,由於正值經濟成長期,國民收入增加,雖與今日相比,當時金融機關之存款利率並不算低,但在80年代中期,因經濟成長趨緩,政府多年調降利率,加上當時投資管道較少,開始出現眾多之民間投資業者,以高利率吸引民眾加入,其中多半為「以後金養前金」性質之老鼠會。在80年代末期,因銀行法之修正,政府加強查緝地下投資公司,遂引爆一連串地下投資公司之倒閉風暴,其中最著名者即為「鴻源案」。
就銀行法第29條之1立法理由觀察,係針對當時臺灣社會如與雨後春筍般出現的地下投資公司進行管制,因地下投資公司等以借款、收受投資或加入為股東等名義,大量吸收大眾資金,立法者認為此等行為實質上等同於收受存款之實。但對於此類型之收受存款行為,當時僅能以違反公司法第15條第3項規定,認相關公司「經營登記範圍以外之業務」,由於處罰過輕,無法發揮有效之遏止作用。為保障社會投資大眾之權益,以及維護經濟金融秩序,故將此等行為擬制為收受存款,故第29條之1所禁止之行為,一般稱之為「準違法收受存款行為」。
換言之,若行為人有第29條之1收受款項或吸收資金之行為,立法者將其視同為同法第29條中「違法經營收受存款業務」之行為,由於除有特別規定外,僅銀行得經營收受存款業務,故行為人所為收受款項或吸收資金之行為,即得依同法第125條規定加以處罰。本文認為在處理第29條之1「與本金顯不相當」認定標準的問題上,要先釐清該條文之規範目的,因為規範目的與構成要件之設計上具有關聯性,必須先檢視現行法中「與本金顯不相當」之要件於設定上是否正確與適當,始進而處理其判斷標準之問題。
就吸收資金之實際案例觀察,大致上可以分成三種型態:其一、行為人以投資等為名目吸收資金,但實際上並無進行任何投資,而具有詐欺之性質。其二、行為人雖以投資等名義吸收資金,但重在吸收會員加入,欲加入者必須於繳交一定費用後,始取得會員資格,而已成為會員者必須再行招募下線會員,方得取得報酬。亦即加入者獲取報酬之基礎,是來自於招募會員,與其所繳交之費用或是有無進行投資無關,此種為目前常見之老鼠會型態。其三、行為人以投資等名義吸收資金,且確實以聚集之資金進行投資,至於是否存在如老鼠會之層級性組織結構,並非重點。行為人可能在一定期間內有依照原本之約定,支付紅利或報酬給投資者,但其後因為各種因素導致投資成果未如預期,未能繼續依約支付紅利或報酬。
🗒全文請見:對銀行法上「準違法收受存款罪」之再檢視──兼評最高法院108年度台上字第2403號判決及其歷審判決,張天一(中原大學財經法律學系副教授),裁判時報第110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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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法吸金罪 在 公視新聞網 Youtube 的精選貼文
為了減少溫室氣體排放量,市場衍生出「碳交易」,不過卻被拿來當成吸金犯罪。新竹地檢署接獲檢舉,楊姓和徐姓男子涉嫌以投資「碳權」交易名義,違法吸金,有上百人受害,詐騙金額超過1億6千萬元。
詳細新聞內容請見【公視新聞網】 https://news.pts.org.tw/article/539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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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法吸金罪 在 犬館ゆり子がモノ申す! Youtube 的最佳解答
姜昌一氏が朝日新聞のインタビューに応じ「東京五輪 招待せよ!ワクチン 寄越せ!」等々、愚痴った模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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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地方公務員が韓国式接待受けて自治体との繋がり強化、ローマ法王が韓国人司教を教皇庁の聖職者省長官に任命、韓国製スマホゲームがマイナンバーと通帳の写しを要求w【カッパえんちょ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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駐韓米大使公邸への違法デモ騒動が最低すぎる結末を迎え、米国教科書に朝鮮は中国の領土、東海は日本海と記載され韓国人発狂、一方、世界で最も米国を好きな国、1位は韓国w【カッパえんちょ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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ユンミヒャンの本格捜査開始!まずはBBAの強制労働についての罪を反腐敗捜査隊が捜査へ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FCYYtcks5KI
バカとしか言えない!隣国建築物崩壊異常な解体法〇〇始めた本当の理由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QJKRONivMu0
えーと、何様なのかな?→駐日大使「文大統領が心を開いてる、日本は会談するのが常識!」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PDRUDYssNwA
【ボイコットして・・】IOC「竹島表記問題ない」→「IOCと日本はグルだ!抗議文もう一回送ってや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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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外の反応】安物買いの銭失い⁉︎~ウクライナ鉄道HRCS2形電車~「2日に1回は故障す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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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応】実力を""過信""!中国が反外国制裁法で欧米制裁に対抗するも""逆効果""に!世界の中国依存度が低下し、中国抜きの経済圏へ進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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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国「は、話が違うぅぅ!」隣国の半導体メーカーが中国に重要技術を吸い取られポイされる・・・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rU_staHvQeg
K国「まだいたのか・・・」G7で日韓首脳会談開催をラブコール→カン駐日大使の求愛表現がヤバい・・・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dyEdiqyp3QM
韓国IOCに一蹴される。東京オリンピックの地図に竹島が表記されているとIOCに訴えた韓国。あっさり実際の地図だから問題ないと回答。IOC,WTO,IAEA、ユネスコといつも相手にされず。孤立が進む韓国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AD5Avd1CoVA
違法吸金罪 在 SOちゃんねる Youtube 的最佳解答
#ポイ捨て撃退
#不法投棄
#世直し
※画質が荒くてすみません。
見やすいようにアップにして動画にしました。
☆ポイ捨てとは、道端(捨ててはいけないところ)などにごみを捨てることをいいます。
空き缶1つ、たばこ1本でも立派なポイ捨てです。
廃棄物の処理及び清掃に関する法律
第16条 何人も、みだりに廃棄物を捨ててはならない。
第25条第14号 第16条の規定に違反して、廃棄物を捨てた者。
● 罰則
5年以下の懲役もしくは1,000万円以下の罰金、またはこれを併科する。
☆たばこの吸殻を側溝に捨てることは違法行為!
軽犯罪法
第1条 左の各号の1に該当する者は、これを拘留または科料に処する。
25 川、みぞその他の水路の流通を妨げるような行為をした者
27 公共の利益に反してみだりにごみ、鳥獣の死体その他の汚物又は廃物を棄てた者
● 罰則
拘留は、一日以上三十日未満とし、刑事施設に拘置する (刑法)
科料は、千円以上一万円未満とする (刑法)
☆車からのポイ捨ては、道路における禁止行為!
道路交通法
第76条第4項 何人も、次の各号に掲げる行為は、してはならない。
第4号 石、ガラスびん、金属片その他道路上の人若しくは車両などを損傷するおそれのある物件を投げ、または発射すること。
第5号 前号に掲げるもののほか、道路において進行中の車両などから物件を投げること。
第7号 道路または交通の状況により、公安委員会が道路における交通の危険を生じさせ、または著しく道路の妨害となるおそれがあると認めて定めた行為
● 罰則
5万円以下の罰金
以下引用元
http://www.vill-nakajima.jp/sp/page/page000492.html
他の動画はコチラ
ゾロ目にポイ捨て返却▶100万再生
https://youtu.be/s4DgeKg3q6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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コンビニで散らかし放題ブチギレNew▶4万回再生
https://youtu.be/XsJuM9Vr358
クルマからのポイ捨ては道路交通法だけでなく、「軽犯罪法」「河川法施行令」「廃棄物の処理及び清掃に関する法律」に触れる可能性があり、これらは非常に重い罰則内容となっています。
※捨てたゴミによって事故や破損などの被害を被った場合には、修理費用や賠償金などさらに大きな問題に発展する可能性もあります。
※さらに、「軽犯罪法」が適用される可能性があります。第27条の「公共の利益に反してみだりにごみ、鳥獣の死体その他の汚物又は廃物を棄てた者」は法律違反になるとされています。
以下引用元
車のニュース
https://kuruma-news.jp/post/208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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