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送平台重大傷故後遲來的雇用認定!基隆市府務必跟上腳步】
今年開始,越來越多的店家掛上外送平台的招牌、基隆狹窄的道路上開始出現許多忙碌機車族的身影,這些外送員們停等紅燈的時候看著後照鏡旁的手機上思考路線、戴著耳機等訊息,等紅燈一結束,就從車陣衝刺出去、趕著各地的單子。我在基隆也聽到越來越多這樣的故事:某人鄰居家的弟弟剛畢業還不太清楚要找什麼工作,所以先當起外送員;也有這樣的:在台北打拼幾年工作不理想、房租又很貴,就辭掉工作回到基隆當外送員,省房租賺錢再想想下一步。
接連三天,Foodpanda和UberEATS就有兩位外送員發生死亡車禍,年輕的生命就這樣驟逝,除了遺憾不捨,我也認為,必須檢討外送平台以「承攬」契約來定義與外送員的關係,讓辛苦在外流汗意外風險的外送員獨自承受意外的風險。
承攬是什麼?基本上像是接案,你可以以接A的單、B的單,只要約定好交件時間,但上工時間、地點不受指揮,以不具從屬關係為主。依照勞基法規定,工作者有無勞基法適用,取決於兩個要件。一是公司必須是勞基法適用的行業,二是提供勞務者與公司間必須是勞動契約關係(俗稱僱傭關係),只要有人格從屬性、經濟從屬性、組織從屬性,就成立勞基法適用的「雇傭關係」。(注意,並不是按件計酬就是承攬制,法律上主要以從屬性判定。)
這些平台宣稱外送員與他們是承攬關係,由於有人格從屬(受平台指揮、著制服佩戴標制)、經濟從屬(薪資由平台發放)、組織從屬(不能接其他平台的單),承攬的宣稱在法律上站不住腳。那為什麼要宣稱承攬?
最主要就是要規避勞基法的規定,不幫外送員投保勞健保、勞退,從這兩次的意外來看,外送員在承攬關係下未受勞基法保障,失去職業災害給付、團體傷害保險與雇主意外險的賠償金額,外送員在外奔波的風險,因雇主規避責任,全都由外送員單獨承擔。
就在稍早,勞動部已經認定Foodpanda和UberEATS為雇傭關係,在此也要求基隆市府勞工主管單位能夠致力協助勞工釐清雇傭關係等法律議題,消弭假承攬爭議,並協助外送員與理貨員等面臨爭議的勞工爭取應有的勞健保、勞退與勞工權利。我也希望基隆市府能夠正視這些在地的勞工在職場上面臨的困境與法律資源弱勢,能夠成立勞工專責單位,為18萬基隆勞工的勞動權益作最嚴謹的把關。
同時,若有朋友有相關的職場上遇到的勞動問題需要協助釐清,也歡迎撥打本辦公室電話(辦公室電話2434-6817,服務時間周一到五09:30-12:30、13:30-18:30)與利用我們每周四的法律諮詢。
💻勞動部認定:Foodpanda、Uber Eats「假承攬、真雇傭」:https://tinyurl.com/yxgwdtvc
💻餐飲外送員應有的勞動權益保障(by 邱駿彥老師)
https://tinyurl.com/y2mrblvj
同時也有1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179的網紅台南市議員林易瑩,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02:05 #品格教育可能是宗教入校破口? 今日市議員林易瑩針對國小校園晨光時間志工入校教導品格教育的課程內容提出疑慮,根據中央品格教育網內容指出,品格教育具體推動內容結合了三好校園、靜思語、彩虹品格教育、弟子規及讀經教育等,其中三好校園的前身為1998年星雲大師與時任國民黨副總統連戰共同推動的三好...
雇主意外險 在 陳薇仲 基隆市議員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外送平台重大傷故後遲來的雇用認定!基隆市府務必跟上腳步】
今年開始,越來越多的店家掛上外送平台的招牌、基隆狹窄的道路上開始出現許多忙碌機車族的身影,這些外送員們停等紅燈的時候看著後照鏡旁的手機上思考路線、戴著耳機等訊息,等紅燈一結束,就從車陣衝刺出去、趕著各地的單子。我在基隆也聽到越來越多這樣的故事:某人鄰居家的弟弟剛畢業還不太清楚要找什麼工作,所以先當起外送員;也有這樣的:在台北打拼幾年工作不理想、房租又很貴,就辭掉工作回到基隆當外送員,省房租賺錢再想想下一步。
接連三天,Foodpanda和UberEATS就有兩位外送員發生死亡車禍,年輕的生命就這樣驟逝,除了遺憾不捨,我也認為,必須檢討外送平台以「承攬」契約來定義與外送員的關係,讓辛苦在外流汗意外風險的外送員獨自承受意外的風險。
承攬是什麼?基本上像是接案,你可以以接A的單、B的單,只要約定好交件時間,但上工時間、地點不受指揮,以不具從屬關係為主。依照勞基法規定,工作者有無勞基法適用,取決於兩個要件。一是公司必須是勞基法適用的行業,二是提供勞務者與公司間必須是勞動契約關係(俗稱僱傭關係),只要有人格從屬性、經濟從屬性、組織從屬性,就成立勞基法適用的「雇傭關係」。(注意,並不是按件計酬就是承攬制,法律上主要以從屬性判定。)
這些平台宣稱外送員與他們是承攬關係,由於有人格從屬(受平台指揮、著制服佩戴標制)、經濟從屬(薪資由平台發放)、組織從屬(不能接其他平台的單),承攬的宣稱在法律上站不住腳。那為什麼要宣稱承攬?
最主要就是要規避勞基法的規定,不幫外送員投保勞健保、勞退,從這兩次的意外來看,外送員在承攬關係下未受勞基法保障,失去職業災害給付、團體傷害保險與雇主意外險的賠償金額,外送員在外奔波的風險,因雇主規避責任,全都由外送員單獨承擔。
就在稍早,勞動部已經認定Foodpanda和UberEATS為雇傭關係,在此也要求基隆市府勞工主管單位能夠致力協助勞工釐清雇傭關係等法律議題,消弭假承攬爭議,並協助外送員與理貨員等面臨爭議的勞工爭取應有的勞健保、勞退與勞工權利。我也希望基隆市府能夠正視這些在地的勞工在職場上面臨的困境與法律資源弱勢,能夠成立勞工專責單位,為18萬基隆勞工的勞動權益作最嚴謹的把關。
同時,若有朋友有相關的職場上遇到的勞動問題需要協助釐清,也歡迎撥打本辦公室電話(辦公室電話2434-6817,服務時間周一到五09:30-12:30、13:30-18:30)與利用我們每周四的法律諮詢。
💻勞動部認定:Foodpanda、Uber Eats「假承攬、真雇傭」:https://tinyurl.com/yxgwdtvc
💻餐飲外送員應有的勞動權益保障(by 邱駿彥老師)
https://tinyurl.com/y2mrblvj
雇主意外險 在 林佳瑋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假承攬橫行,職安沒有保障!勞動部,你是忘記了還是害怕想起來?
桃園一名熊貓外食送貨員前日深夜在桃園區大廟與一輛貨車發生車禍,送貨員不幸過世。身為一位在桃園市的立委參選人,我有責任向社會大眾說明我的立場,以及我在立法院要如何強力要求政府機關處理。事實上,如果勞動部當初沒有拖延對勞工的保護,這位不幸的熊貓能獲得更多職場的保障。
今年 8 月,勞動部邀請 Foodpanda(俗稱空腹熊貓)、UberEATS、Lalamove(啦啦快送)等 11 家有食物外送員的事業單位,進行「食物外送員作業安全保護事宜」會議,據媒體報導,Foodpanda、UberEATS 跟 Lalamove 這 3 家表達他們與其他8 家業者不同,因為員工是承攬制所以 #拒絕遵守規範。而勞動部職安署也只能要求兩周內提供與外送員簽訂的契約與相關資料以釐清關係。
#承攬 的差異是什麼?為什麼Foodpanda要堅持他們是承攬?以這次死亡車禍來看,就是為了逃避 #勞基法,導致Foodpanda沒有幫外送員投保 #勞健保,也沒有 #職業災害給付,與 #團體傷害保險、 #雇主意外險......等等約數百萬補償金額。如果Foodpanda是承攬,發生意外,全都要外送員自行承擔風險。
然而,這些聲稱是承攬制的業者也並非一開始就是承攬,以 Foodpanda 為例,幾個月前業者才全數要求轉為承攬制外送員,引發重大爭議。事實上,並不是「按件計酬」的工作,就一定是承攬,重點還是在這些外送員是否具體的受到雇主的指揮,譬如說:外送員是否必須遵從「#雇主的上線規定」、「#獎懲制度」、「#要親自上班不可委託他人」,或是「#被禁止到其他外送平台兼差」?如果有,那很可能就是 #假承攬。
今年5 月開始,勞動部就對外表示要制定原則判斷「偽裝承攬」,但目前仍無下文,更不用說這個和「食物外送作業安全指引」一樣是不具強制力的行政指導,並沒有罰則。
我必須沉痛的呼籲,這些外送員的車禍案件已經層出不窮,更有多起死亡案例。作為勞政機關,勞動部的延宕不修法,對於每一個外送員的權益都是嚴重的損害。
因此我主張:
1️⃣勞動部跟桃園市政府應該立即針對此次死亡案件進行勞動檢查。
2️⃣勞動部跟桃園市政府應承諾這些被業者片面認定是「承攬制」員工,若因訴訟需要法律扶助或桃園市勞工權益基金的救濟,應予協助。
3️⃣勞動部職安署應公開說明,這些聲稱「承攬制」的各家業者,在這幾月的蒐集資訊與釐清關係下,究竟是承攬制還是雇傭制?
4️⃣勞動部應公開說明「偽裝承攬」的認定機制到底有沒有強制力?業者不遵守的話,勞動部有沒有更具強制力的方案?
5️⃣勞動部應公開說明,這些被業者片面認定是「承攬制」的員工能否組織企業工會,爭取他們自己的權益。
#停止假承攬
#放任假承攬勞動部是幫兇
#勞權前進
#中壢佳一席
過去我對 UberEats 外送員罷工事件的看法:
https://reurl.cc/M7XWLK
參考新聞:
防止假承攬 勞動部研擬認定原則
https://reurl.cc/NaGOLe
外送員危險性高 途中魂斷車禍沒保障 員工屬兼職部分公司無勞健保.車險
https://reurl.cc/qDZa4E
颱風天禁止外送!勞動部與業者達共識 將制定「行政指導」
https://reurl.cc/xD1e4z
擬定食物外送員安全規範 勞動部:承攬雇傭實質認定
https://reurl.cc/mdZz4W
食物外送作業安全指引出爐 派單須先風險評估
https://reurl.cc/lLZnAd
勞動部
--
林佳瑋 中壢區立委候選人
★志工夥伴召募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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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歷】
政治大學社會學系
台灣大學建築與城鄉研究所
【經歷】
桃園市空服員職業工會秘書長
桃園市產業總工會秘書長
消防員工作權益促進會顧問
協助2016年華航空服員罷工、國道收費員大量解雇案、全國關廠工人連線案
協助華映、宏達電、復興航空大量解雇案
籌組長榮航空工會、桃園捷運工會、美光晶圓科技工會
雇主意外險 在 台南市議員林易瑩 Youtube 的最佳解答
02:05
#品格教育可能是宗教入校破口?
今日市議員林易瑩針對國小校園晨光時間志工入校教導品格教育的課程內容提出疑慮,根據中央品格教育網內容指出,品格教育具體推動內容結合了三好校園、靜思語、彩虹品格教育、弟子規及讀經教育等,其中三好校園的前身為1998年星雲大師與時任國民黨副總統連戰共同推動的三好運動,其他項目亦帶有強烈宗教色彩,若循此教學內容所言,難保成為志工入校傳教的破口。
市議員林易瑩再三強調,此次質詢非針對特定宗教,而是教育基本法明確指出教育本應中立,不得為特定宗教宣傳,林易瑩更要求教育局應隨時掌握現況,以預防心態嚴謹審查所有志工團體入校使用的教材,保障學童的受教權。
06:25
#強制講習,勞權教育超前部署
對今年台南勞檢員正職員工比例在市政團隊和勞工局的努力下即將提升一事,我予以肯定,但台南勞權現狀仍有不少待改進的部分,從去年勞檢清冊,可知仍有許多雇主因不同原因被多次開罰。因此,我提議市長和勞工局在台南勞權教育部分超前部署,比照現行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的道安講習模式,訂定地方自治條例,強制台南雇主於違反勞基法等相關法規時除現有裁罰外必須另參與勞權講習,這樣的做法除使中小企業和新創產業雇主可獲得完整的勞基法基本認知,避免再犯外,更可讓知法犯法的大企業付出額外的時間成本,相較於目前動輒重罰兩萬的勞基法,更能對其達成警戒目的。
依照目前地方制度法,勞資關係及工商輔導本為地方自治事項,且台北和台中都對此有比中央更嚴格的自治條例,在已有前例的情形下,我要求市政府研議於地方自治法規中,在不變動現行勞基法罰則前提下,增加強制勞權教育的可能性。
11:05
#社會住宅,越蓋越多還越少?
興建社會住宅部分,台南市政府都發局於2019年11月22日「台南市社會住宅包租代管第二期計畫記者會」指出公辦都更部分將可提供210戶的社會住宅,但根據2020年5月20日報導,台南市公辦都更完成招商簽約可提供戶數為180戶。黃偉哲市長表示,會在今年內達成210戶的目標,並努力爭取更多的興建戶數。都發局長指出,180戶社會住宅僅是第一期的部分,將在暑假前後開始第二期招商,預期總戶數可以超過210戶,並在3年內完成興建。我再三強調社會住宅的滾動式檢討,總是越滾越少、越滾越慢,台南在社會住宅議題上本就發展較慢,請都發局加緊腳步,迎頭趕上其他城市,另外滾動式檢討應該是隨時現下狀況做策進,而不是當成果未達期許就將未來尚未發生的事物納入現下的政績。
社會住宅包租代管部分,由台南市政府提供資料中顯示,第二期包住代管計畫截至109年3月31日共媒合146件、達成率約12.1%,我能理解在武漢肺炎疫情影響下,業者在開發新房源及媒合房客勢必更加困難,但達成率不佳仍舊是現實狀況,都發局應審慎思考策進方法。都發局長表示,第二期包租代管媒合數量截至今日已有242件,會再繼續努力讓媒合數量提升。
過去我在業務部門報告及總質詢皆多次提起社會住宅相關議題,希望台南市政府可以將好的政策持續推廣、普及,落實居住正義,也感謝在基層共同努力的夥伴,期待未來可以看見更好的達成率。台南的社會住宅或許是剛開車、開慢車,但只要目標不變,終究可以抵達終點,大家一起努力。
17:35
#消防員勸募住警器也要算評核?
針對住警器預算,在108年消防局共編列100萬元以及中央補助暨地方自籌29萬6000元購置5115顆住警器;109年消防局無編列任何預算,中央補助暨地方自籌21萬6千元購置857顆住警器,消防局長指出,目前住警器裝設率已達百分之七十幾,裝設次序第一優先的部分也幾乎完成,由於在庫存還有民間捐贈的2萬6千顆住警器,因此尚不需要編列預算購置。
我非常感謝民間團體捐贈物資、協助市府推動市政所需,我也曾在疫情期間媒合民間力量捐贈C級防護衣予消防局,然而根據「台南市政府消防局109年度防火宣導執行計畫」,消防局將勸募住警器做為消防人員業務評核標準。民間團體的付出我深表感謝,但不該以要求或記功嘉獎的方式促使基層消防夥伴必須負擔勸募的業務。消防局長指出,該份評核表是在過去裝設率較低的時空背景下訂立,目前已經沒有需求,會在總質詢後迅速將該部分廢止。
此外針對住警器裝設部分,我認為消防局在裝設住警器過程中最常接觸的三大族群,過去多由其他局處如民政局、社會局等辦理相關業務及清冊製作,消防局相對不熟悉,民眾也較為陌生,消防員登門輔導裝設住警器被當成詐騙集團或因恐懼拒絕裝設者時有所聞。希望其他局處可以更主動協助消防局,訂立明確執行計畫、建立制度,避免因各區域消防同仁與當地里長或區公所熟識程度不一,造成裝設情況出現區域差異。
透過區公所社會課通報需求、里辦公處開放民眾申請回家自行裝設、里長里幹事陪同消防員到府安裝、社會局社工與消防員聯合到府併行訪視三大族群業務等方式,在不過度增加基層業務的前提下促進各局處的互助協力,形成良性循環,才讓台南市政府的市政推動更加順暢。
27:34
#公園違停怎麼辦?
目前台南公園綠地中常有駕駛或違停汽機車之情事發生,儘管公園管理上有負責巡查之人員,但無法24小時都在原地守候,因此常需要倚賴民眾通報或檢舉,來協助取締。
我接獲陳情,陳情人以清楚拍到機車及行為人的照片向工務局檢舉,但卻獲得工務局以「《臺南市公園綠地管理自治條例》內規定違停的罰則對象是行為人,而照片只拍到機車,難以認定機車持有者是否等同行為人。」為由拒絕開罰;但就去年的開罰記錄來看,只要檢舉人提供拍攝到機車的照片就可開罰,並未要求將行為人入鏡,這樣的結果,很明顯有標準不一的狀況,因此我要求工務局對此情形徹查檢討,讓檢舉成案的標準一致,同時也應檢討台南各公園周遭的停車空間,並加強對公園內違停和駕駛的取締,把公園還給使用公園運動、休憩的市民。
34:43
#T-bike站點怎麼架?
上述公園違停外,其實台南的人行道也面臨著同樣的問題,汽車、機車、攤商違停嚴重,民眾無法安心行走在人行道上,常必須冒著危險走至車道外,造成諸多不便及意外險象環生。另外,人行道數量不足也是一項困擾台南很久的大問題,這兩個問題也間接導致T-bike站點的架設無法普及,因為公共自行車站點依規定須設站於公有土地,其中最為常見的公有土地便是人行道,自行車站體的設置要求最少要長度22米、寬度3.5米以上,若人行道長寬不足,便會影響到設站,同時,越少的人行道也就代表越沒有空間可供公共自行車設站,那我們的站數當然也就長不起來了。
我要求市府,末端運輸網路的規劃要盡快完成,行人的路權當然也不能忽視,透過人行道跟公共自行車站的建設以及違規取締,才是快速建置完善大眾運輸系統的捷徑。
38:41
#永康親子館咧?
永康的新生兒數量,近幾年都是台南市行政區裡數一數二多的,卻一直無法設立在地的親子館,在上次我的總質詢當中,市長也提到目前的方向之一,是針對現有閒置空間進行盤點,從中尋找適合的場地,而我在這次大會期間也督請財稅局盤點永康地區的低度利用空間,我們若有閒置的空間,就應該要有效率的運用。
在總質詢當中,我也質詢社會局長,目前永康設立親子館的規劃進度到哪裡了,局長提到在未來可能會朝向搭配社會住宅新建的空間,規劃設立親子館。我理解目前永康寸土寸金,在找尋適合設立親子館場地的方向上,不管是搭配新建社會住宅,還是閒置空間再利用,都希望市府可以加緊腳步找到適合的空間進行規劃,讓永康的小朋友能夠早日擁有自己的親子館。
40:11
#無障礙廁所空間有障礙!
永康探索公園內的無障礙廁所長久沒有維護,廁所內堆積雜物、欄杆鏽蝕嚴重,根本幾乎無法供身障者使用,且緊急按鈕離馬桶過遠,若如廁發生意外,身障者也難以觸碰求援,我認為這些缺失如果是台南各地區公園的常態,那是對身障者的需求極不尊重,因此要求工務局針對全台南所有無障礙廁所進行盤點,務必將失修的設備改善,讓身障者的生理需求也能受到保障。
41:30
#祥合公園景觀做半套!?
公七公園在今年二月風光地啟用,但近期有民眾和我反映,公園周遭的排水渠道環境仍然處於未完工狀態,今天在總質詢確認該區的負責單位為水利局,我希望市府盡快解決,應將公園裡進入排水渠道的入口圍籬設置齊全,以免有民眾或孩子誤入發生事故;接下來是登革熱好發的季節,未完成的疏濬工程導致水流阻塞易孳生蚊蟲,應盡速處理,莫讓渠道環境成為病媒蚊繁衍的溫床。水利局長則承諾,會責請相關廠商進行改善。
42:57
#公車站整修,公車停不停要說啦!
我接獲民眾陳情,近日永康區內因為有道路工程施作導致公車暫停靠站的狀況,民眾早起出門工作才發現公車不會經過,必須步行到下一站才可以搭乘,並且該路公車行經奇美及成大醫院是許多需要看診的長輩時常搭乘的路線,公車管理處卻沒有在站牌有任何標示告訴大家暫停停靠的預計時間,也沒有任何臨時停靠站的設置,造成許多民眾的生活受影響。
我一直希望台南能夠逐步培養民眾搭乘大眾運輸工具的觀念,但倘若政府不將大眾運輸的品質提升,我們如何讓市民產生對大眾運輸的信賴感,我相信許多人都有因為公車誤點或班次過少造成時間安排延誤的經驗,這也是我一直提出要檢討的問題,希望交通局好好努力。
45:08
#工策會,若亂來不違法?
工策會長年爭議不斷,我已經在之前的會期中指出工策會的諸多疑問,但至今仍沒有改善的跡象。於是,我於今日質詢時提出幾個疑問,針對工策會成員是否為公務員及兼職是否違法一事,詢問南市府人事處、法制處及政風處,並得到三個局處回應,表明工策會並非市府法定機關,因此也不具有公務員身分,在該情況下若兼職經營其他生意,無違法問題。
這樣的狀況非常荒謬,工策會請領市府數千萬經費補助,其成員卻不像公務員受法規規範,若利用職務之便經營自己的事業也無法可罰、完全無法監督,這些結果的出現都係因於:目前台南沒有針對工策會的法源依據,對此我也一再要求市府,盡快完善工策會的相關法源,同時也要納入日落條款,讓工策會業務逐步回歸經發局。若經發局因為業務回歸而導致工作量增加無法負擔,也應該盡快研擬增加員額編制,以補齊空缺。請黃市長拿出道德勇氣,解決工策會長年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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