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生要注意喔,關於營養標示的更新.....!!
【#營養標示相關草案公告】
「包裝食品營養標示應遵行事項」及「得免營養標示之包裝食品規定」草案公告:
#修正目的:主要在於為使法規更加落實,及清楚易懂,並與國際規範更加調和
#修正重點說明如下:
1.增訂營養標示橫向切割標示方式及多種口味共標的標示方式,大幅提升民眾閱讀營養標示的便利性。
2.增列g、mg、mL、L等民眾習慣認知的 #通用單位符號表示。
3.修正數據修整原則,增加得以 #四捨五入方式修整。
4.增列不定重之產品(如:烏魚子)份數值得以加註 「#約」字表明。
5.增加部分得免營養標示之包裝食品品項,如:#沖泡用且未含其他原料或食品添加物之乾豆、麥、其他草木本植物及其花果種子(如:黑豆茶包、麥茶包、花草茶包等)
6. 針對熱量及營養素含量皆符合「包裝食品營養標示應遵行事項」得以「0」標示條件之食品,亦得免營養標示;惟如欲自願提供營養標示,則應符合「包裝食品營養標示應遵行事項」。
7. 針對非直接販售予消費者之食品及食品原料,如欲自願提供營養標示,須如實標示。
#不符前幾項規定者,處新臺幣3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罰鍰;標示不實者處新臺幣4萬元以上400萬元以下罰鍰。違規產品應依食安法第52條規定,通知限期回收改正,改正前不得繼續販賣;屆期未遵行規定者,沒入銷毀之。
資料來源:食藥署新聞稿
#草案(隨時更新中)#食安新制 #營養標示 #營養師 #食品技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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